《瞧,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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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人-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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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波士顿游记”中的美国独立战争(1)
这一节,不妨从胡适的叙述探讨美国独立问题,这个问题最近由我和朋友在网络上讨论过,即美国的独立,在性质上是“独立革命”还是“独立战争”。
  是日,“去睡乡至康可村外之桥。此桥之两岸为独立时战场。康可于独立之役极有关系,不可不详细记之”。
  胡适的叙述是从北美十三殖民地为什么要独立说起:“自一七六三年以后,英国政府对于美洲各属地颇持帝国统治政策。驻防之兵既增,费用颇大,帝国政府不能支,乃求之于各属地,于是有印花税之令(一七六五)。各属地群起抵抗,政府无法增收,明年遂罢此税。”不久,英政府又推出课以重税的“汤生法案”,“各属地抗之尤力”,最后闹出了著名的“波士顿倾茶事件”,不许英货上岸。从胡适的叙述中,当然胡适的叙述是没有问题的,可以看出,美国独立的导火索是抗税。
  英国人开始报复,“一七七四年,英议院决议闭波士顿港,废民选之议会,而以委任者代之。又令麻省(Massachusetts)官吏得递解政事犯出境受鞫。此令即下,民气大愤,于是麻省有独立省议会召开。其召也,实始于康可,故议会会于是(一七七四年十月)。麻省议会倡议召集各属地大会议,是为第一大陆会议,后遂为独立联邦之中央政府” 也就是在这次会议上,决定在英国没有接受自己的条件前,中断和它的一切贸易往来。
  接下来便是武装斗争的开始,胡适扼要记叙了战争最初的情况。北美英军总司令盖奇派兵从波士顿出发到康可(今译“康科德”)去搜缴北美民兵的军火库,第二天,两军初遇列克星敦,即此打响了北美独立的第一枪。“英兵驱散民党后,进至康可,搜获所存军火。将退出,民军隔篱轰击之,遂复战。时民党‘片刻队’(Minute Men者,其人相约有事则片刻之间可以应召,故名)已集五百人,官军大败,是为康可之战(同日)。”一百多年后,当胡适来到康拉德,环顾四周,只见“战地今则浅草如茵,长槐夹道,河水(康可河)迂回,有小桥接两岸。桥东为表忠之碑,桥西为‘片刻队’铜像,上刻爱麦生‘康可歌’四句曰:小桥跨晚潮,春风翻新旆。群啬此倡义,一击惊世界。”(同上)
  此番同游康科德的是四个人,胡适、金君,另外还有###人,一个张姓,一个罗姓。四人瞻仰完毕,在草地上小憩,那个美国人金君,十分感慨地对胡适说:“自其少时读书,读美国建国之史,即想像康可与立克信墩之役,数百人之义勇,遂致造成今日灿烂之美洲合众国,今日始得身游其地,相度当日英人入村之路,及村人拒敌之地,十余年之心愿偿矣。”(同上)
  在北美独立战争(1775)打响之后的两百多年,在胡适写这篇日记之后(1914)的九十多年,2005年的深秋,远在太平洋对岸的我和一个留学日本攻读博士学位的网友“迅弟儿”在上海的“真名网”上()就胡适鲁迅的讨论说到了“革命”,它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美国独立革命、法国大革命、南美革命等。在讨论中我认为革命的概念需要重新考量,因为这其中的一些革命也许并不是革命,比如当年的北美独立。
  我的意见如下:
  至于你说“美国独立革命”,……我在想,那是革命吗?它只不过是要从英国独立出来,它并不是要颠覆英国的制度,甚至反而沿袭和发展了那种制度。在这个意义上,我不倾向于认为美国独立是“革命”(因为在胡鲁语境中我们讨论的革命是指制度创新意义上的“政治革命”)。至于那些南美殖民地更不是政治革命,是民族革命,这革命的结果如何,恐怕不需要我多说什么了。
  “迅弟儿”这样反驳:
  你对革命的定义条件非常狭窄。你认为美国是因为继承自由精神的武装暴力,所以不能叫革命,这种解释很难成立。而且你对“新制度的创建”给予了很暧昧的条件,因为美国继承了英国乃至欧洲的自由制度,所以不承认美国有“制度创新”,仅仅是延续。这里区别是否“创新”和“延续”的标准很关键。我不知道你对美国的独立革命了解多少,我从自己的专业角度看,美国的“制度创新”应该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美国的独立革命开创了很多前所未有的制度成就:最早的成文宪法,这是英国没有的,至今都没有。英国是内阁制,美国开创了总统制,接近均衡的三权分立,###制,随后不久的违宪审查制等等,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可以用“开天辟地”来形容。这不是革命是什么?而且最重要的是,美国的独立革命的主旋律是“争取自由”!向谁要自由?向那个自称是具备光荣革命,英格兰启蒙自由传统的英国要!这时候,英国是专制的代表,是自由的敌人!你在这种历史语境中分辨一下“创新”和“延续”吧。
  

二十三“波士顿游记”中的美国独立战争(2)
对此,我的回答是:
  单纯讲美国从英国独立出来这件事,怎么想,好像还是不太像制度创新意义上的革命。那时候制度的东西还没提上议事日程吧。
  等到独立后,开始建立国家制度了,在这至今还没完结的过程中,尽管有那么多你说的创新或革命,那不过是对英国政治制度有所损益而已,而不是根本推翻,立地重来。我不懂revolution是否可以用汉语中的“革命”来对译(这最初又是日本人干的活)?在《周易》的“革”卦中,它的卦像是“上水下火”。水火不容且不说,水性向下而火性向上,它们注定是彼此斗争,“不是你灭了我,就是我灭了你”。然而,美国在独立后的制度创新中,它和英国政制之间的关系是“革”卦中的水火关系吗?所以,我觉得你如果认为美国的制度创新就是revolution,但它用汉语中的“革命”来表述,就不合适。
  “迅弟儿”分三点来反驳:
  1 首先,邵兄从革命中分出一个“政治革命”,我不太明白含义。所有的革命都带有政治性,可以说都是政治革命。经济革命的用语也存在,但是主要是比喻,意即“革命性”的改革。严格的来讲,“美国从英国独立出来”这句话是不准确的。应该是受到专制性压迫的殖民地反抗专制,夺取了自由,建立了一个新型国家。制度内容前面我已谈过,不再重复,从制度创新的角度看当然是革命性的,这没有什么疑问。除非你对“革命”重新定义。
  2“尽管有那么多你说的创新或革命,那不过是对英国政治制度有所损益而已”。这句话我没有看懂。不明白“损益”何指。
  3“革命”来对译(这最初又是日本人干的活)?
  是的。这些现代政治术语基本上都是从日语中来的。但是日本人在用汉字翻译这些词汇的时候,参照的还是中国的古典。日语就是称呼“美国独立革命”,但是“不是我灭你,就是你灭我”的理解却是我们中国人自己的理解。这个理解不一定全部都错,美国独立革命就是把英国势力在北美的“命”全部革掉了。战争的实质表现就是杀人,胜利的结果就是你死我活。所以问题不在革命本身的对错,而在于革命后的制度建设根据什么理念的问题。让一个几千年中央集权皇帝制度文化的民族更换思维,接受自由主义式的思维方式,说穿了就是民族改造。这就命中注定是一个漫长的试错过程。
  …………
  这是一次有趣的对话,虽然意见未臻统一,但毕竟各自都亮明了自己的观点。即使是从胡适上面的叙述中,也可以看到,北美十三州与英国的冲突,是因为税收导致的海外殖民地与英伦宗主国的冲突,而非这两个国家的制度性冲突。所以,我不妨坚持我的看法,在较为严谨的意义上,美国的独立,是为了摆脱英国统治的“独立战争”而非革除英国政治制度的“独立革命”。当然,问题全在于你对“革命”如何理解。
  那么,在波士顿游记中,胡适作为一个叙事者,他是如何理解的呢?
  接着金君的一番感慨之后,胡适在日记中写道:北美十三州的分裂之势已经形成,即使没有康拉德和列克星敦的枪声,“独立之师,终有起时。薪已具矣,油已添矣,待火而燃。康可与立克信墩幸而为燃薪之火,若谓独立之役遂起于是,不可也。正如吾国之大革命终有起日,武昌幸而为中国之立克信墩,而遂谓革命起于武昌,则非探本之论也。”(同上)
  胡适说的是关于历史必然性与偶然性的问题,独立终于要独立,这是必然,只是从哪里开始,这就是偶然了。此点不论。在胡适的语境中,他虽然声口“独立之役”,但还是把它当做革命来看待的,这从他旁证以中国的辛亥革命可以看出。然而,细审之下,中国的辛亥之役和美国的独立之役,虽然都诉诸武装起义,但两者并不同质。在以上的网络讨论中,我的革命是政治意义上的,因为语境就是讨论胡适和鲁迅对20世纪中国(政治)革命的态度。由于中国的辛亥革命是为了推翻满清的皇权,从而以共和体制取代专制体制,这样的斗争我认同为政治制度意义上的革命。至于“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即推翻满清统治,恢复汉人主权,它肯定不是政治意义上的革命,至多可以说它是民族革命。而北美十三殖民地的抗争,如果说革命,顶多也只具有民族革命的意味,因为它要独立,它要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但,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却没有推翻原来宗主国的制度,反而在它的基础上补苴罅漏、发扬光大,那么,我可以说这是制度创新,却不能说带有颠覆性的革命。我的意见不过如此。鉴于胡适在其一生中,对“革命”多有论述,我们不妨从这里开始。而在这开始的阶段,可以看到,胡适毕竟年轻,对“革命”显然还只是在一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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