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一点被如此率真地说出来的时候,传统的学说使我们感到有点紧张:它似乎极端地缺少对动物的关心,毕竟,它们中有很多都是聪明而敏感的动物。然而,只需要有一点反思,就可以看到,我们有多少行为竟然被这一学说所引导。我们吃动物,在实验室里将它们作为实验的对象,用它们的皮做衣服,用它们的头做饰品,在动物园或牛仔的表演中将它们用于娱乐,把追捕并且杀了它们当作运动。
如果有人对这些实践的神学上的“正当理由”感到不舒服,西方哲学家已经提供了足够多的世俗的“正当理由”。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比如,动物是非理性的,所以它们没有能力“说话”, 或者它们不是人——所有这些都是作为它们的利益在道德关怀范围之外的理由提出来的。
然而,功利主义者没有这类观点。根据他们的观点,重要的不是一个个体是否有灵魂、是不是理性的,或者其他的什么。全部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否有能力感受幸福或不幸、快乐或痛苦。如果一个个体能够感受痛苦,我们就有责任在我们决定如何做的时候考虑它,即使这个个体是正在讨论中的动物。事实上,边沁认为,这个个体是人还是动物,和他是白人还是黑人一样。他写道:
这一天可能会到来,那时人以外的动物可以得到除非*之手使然否则就决不可不给予它们的权利。法国人已经发现,皮肤的黑色不是把一个人不加任何救济地扔给善变的虐待者的理由。这一天会到来,认识到腿的数量、皮肤上的绒毛,或者骶骨的终端同样不是把敏感的存在抛弃给同样命运的充分理由。什么是应当谨守的不能跨越的界线?它是理性的能力,或者也许是交谈的能力?但是一匹发育完全的马或者一条狗,还有更易交流的动物,是超越这种比对的,它们比一天或者一周甚至一个月大的婴儿更具理性。但是假设事情不是这样,又有什么用呢?问题并不在于它们是否有理性,也不在于它们会不会说话,仅仅在于他们能否感受痛苦。
因为人和动物都能感受痛苦,所以我们有同样的理由对两者都不虐待。为什么虐待一个人是不对的?因为这个人会遭受痛
苦。与此相类似,如果一个动物被虐待,它也会遭受痛苦,所以这同样也是错的。对边沁和穆勒来说,这种推理思路是决定性的。人和非人有同等的资格得到道德关心。
然而,这个观点像传统的不给动物任何道德地位的观点一样,似乎在相反的方向上有些极端。难道动物真的要被视为和人类同等吗?在某种程度上,边沁和穆勒确实是这样认为的,但他们谨慎地指出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总是(always)要以同样的方式对待动物和人。人和动物之间有事实上的不同,而这种不同经常证明了对两者加以区别对待是有正当理由的。例如,因为人有理智能力而动物缺少理智能力,所以人能够在有些事物中得到乐趣,而动物则不能享受这些乐趣,比如人能做数学题、欣赏艺术,等等。并且,与此相类似,人的高级能力使人有感受挫折和失望的能力,而其他动物则没有这种体验。因此,我们促进幸福的责任产生了为人促进那些特殊享受的责任,也产生了阻止因为他们的弱点而感到任何特殊不幸的责任。然而,与此同时,在其他动物被我们的行为所影响的范围内,我们有严格的道德责任为它们考虑,并且把它们遭受的痛苦看作与人所体验的相似痛苦是同等的。
第6章 功利主义进路(5)
一些现代的功利主义者已经拒绝了这方面的古典观点,这也不奇怪。我们杀死动物、在它们身上做实验或者其他以我们愿意的方式利用动物的“权利”似乎如此明显,以至于难以相信,我们的行为真的像边沁和穆勒所认为的那样恶劣。然而,其他当代功利主义者已经提出了边沁和穆勒是对的的强有力的论证。彼得?辛格(Peter Singer )在《动物的自由》(Animal Liberation) 一书中讨论了我们对待动物的行为是十分令人厌恶的。辛格问道:我们怎么可能证明像这样的实验是有正当理由的?
1953年,哈佛大学的实验员R。所罗门()、L。开米()和L.温()把40只狗放在一个叫做“穿梭箱”的装置中,它是由一个用格栅分成两个间隔的箱体构成的。最初,这个格栅和狗的背的高度一样,数百次强电击从格栅的底板传导到狗的脚上。起先,狗如果学会跳过格栅,到另一个隔间去就能逃离电击。为试验狗跳跃的“勇气”,
那些实验员在狗跳到另一个隔间后,给那个隔间的底板也加上传到狗的脚上的电击,就这样,强迫狗跳了100 次。他们说,狗跳的时候,它发出“尖锐的、预料中的‘汪汪’ 的叫声,而当它落到通了电的格栅底板上时,狗叫的声音变成了‘狺狺’的狂吠”。然后,他们用一张厚玻璃板关闭了两个隔间之间的通道,又去进行试验。狗“往前跳,被玻璃撞破了头”。狗开始表现出了类似“排便、撒尿、汪汪叫、尖叫、颤
抖、攻击装置”等行为,但在10 天或者12 天对狗的试验之后,
被阻止逃脱电击的狗停止了反抗。这几个实验员报告说,他
们自己对此“印象深刻”,并且得出结论说,厚玻璃板格栅和
脚部电击在消除狗的跳跃方面“非常有效”。
功利主义的论证非常简单。我们判断一个行为的对错依赖于它们是否引起了更大的幸福或者不幸福。很明显,实验中的狗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它在其他什么地方能赢得对幸福的补偿,以证明这样做有正当理由吗?或者有其他动物或人的更大的不幸福被阻止了吗?如果没有,这个实验在道德上就是不可接受的。
我们可能注意到,这种论证并不是简单地认为所有这样的实验都是不道德的——它认为要根据这些实验本身的功过来分别地判断每一个实验。例如,用狗实验,是研究“习得性无助”的一部分,这个课题心理学家认为非常重要。心理学家说,搞清楚习得性无助将对治疗精神疾病带来长期的效果。功利主义原则自身不会告诉我们特定实验的真相,但是,它支持伤害其他动物要有正当的理由。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因为它们不是人,所以就什么都能做。
但是,批评这样的实验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太简单了。因为我们不做这样的研究,我们可能觉得自己高高在上,自以为有道德。然而,辛格指出,在这个领域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脱指责。我们全部卷入了残忍地对待动物的行动,像在任何实验里犯下的罪过一样严重,因为我们都(或者至少是绝大多数)吃肉。有关肉产品的事实至少像动物实验的事实一样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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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模模糊糊地相信,屠宰场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地方,而被当作食物饲养的动物以别的方式得到很好的优待。但是,辛格指出,这远不是真相。比如,小牛降生后,在围栏里度过一生,围栏小得难以转身,甚至难以舒适地躺下——但是,从生产商的观点看,这是有益的,因为运动使肌肉变得坚韧,这会降低肉的
“品质”;除此之外,允许动物有足够活动空间的成本很高。在这些围栏中,因为没有空间让小牛能转过头来,所以它们不可能做一些像舔舔自己这样的基本行为,虽然它们很自然地想这样做。小牛显然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它们也像人类的婴儿一样,渴望有个什么东西能够吮吸——人们看见它们徒劳地吮吸着它们的厩的边墙。为了保持它们的肉色淡而味美,它们被喂食一种缺少铁和粗饲料的液体食物。自然,它们的成长渴求这些东西。小牛对铁的渴求如此强烈,如果允许它们转过身来,它们会舔自己的尿,虽然小牛很正常地发现它是令人恶心的。因为厩小得阻止它们转身,所以解决了这个“问题”。对粗饲料的渴求也特别强烈,因为没有它,小牛不可能形成对反刍食物的咀嚼。它们不可能睡在草上,因为动物会去吃草,从而影响肉质。所以,对这些动物来说,屠宰场并不是一个通往极乐世界的令人讨厌的终点。这必定像屠宰过程一样恐怖,对它们来说,这竟然是一种仁慈的解脱。
根据这些事实,功利主义的论证还是很简单的。肉类生产体系导致了动物的巨大痛苦。因为我们不必吃肉,素食同样美味且有营养,吃肉所产生的善——作为平衡——并没有超过它产生的恶,因此,吃肉是错的。辛格得出结论说,我们应当吃素。
在所有这些思想中,最具革命性的是这样的思想:动物的利益要计算进去。我们通常假定,就像主流社会的传统教给我们的那样,唯独人在道德思考时值得考虑。功利主义挑战了这种基本的假定,并且坚持道德社会一定要扩展到包括所有我们的行为影响到的动物,适当的道德一定会承认这一点。但是,在这个很多族类居住的星球上,我们是唯一的人类,道德也必须承认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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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关于功利主义的争论(1)
功利主义学说是这样的学说,它认为幸福是值得欲求的,并且是唯一作为目的值得欲求的,所有其他事物都是作为这个目的手段而值得欲求的。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功利主义》(1861)
人们并不努力奋斗以追求幸福,只有英国人才是那样的。
——弗里德里希?尼采:《偶像的黄昏》(1889)
理论的古典版本
古典功利主义者(即边沁和穆勒)的理论可以被概括为以下三个观点:(a)判断行为对错只根据其结果,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b) 在评价结果时,唯一相关的是行为所产生的幸福或不幸的总量,其他一切均不相关;(c) 每个人的幸福的计量是相同的。正如穆勒所说:
构成功利主义行为正确与否的标准的幸福,不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