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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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全本-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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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好吗?”
  “我不太好,所以会站在这里哭,但我会好起来的。”我冲警官又笑了一下,以此强调我没事。
  “你会好起来的!大家都有伤心事,只要想着你能好起来,就能好的。早些回家吧。”他走了。
  我该回家了。家是个很简单的概念,那有我的床的地方就是我的家。或许还有海伦娜和乔治的留言吧?他们都是对我好的人,如此简单。人生如此简单,就如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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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作品发表于《十月》2007年06期 '小说新干线' 栏目    已被阅读 418 次 责编:晓枫
 
 
小兰仙

 
□ 邵丹 


 
  那几排白墙红砖的单层公房建于60年代初,明显的苏联风格,确切地说,前苏联的风格。公房拉了自来水管,在这几千年来枕河而居的小城便成了发达的象征,但自来水管在几十年的时间里一直是空摆设,原因复杂,可演绎一部长篇小说,索性省略。
  小兰仙家是最早分到公房的那一批。60年代初的中国,分房子不讲究贿赂,公房住进清洁工人老师商店零售员医生等,真仿佛人人平等,绝无挂碍。小兰仙的父亲刚从大城市里返回故乡,老房子早归了别人,居委会就分了他们家一套新公房。安居没几年,小兰仙的父亲便去世了,原因不详。这不详仅对我而言,因为事件发生时,我还太小,对邻里议论半懂不懂,更不感兴趣,等我长大了,偶尔有了兴趣,人们已不耐烦回忆。回忆是相当具有时效性的,很多人意识不到。再说了,人生人死是自然现象。如果生是书本的第一页,令人激动难耐呼之欲出,死则是故事的终结,一本书就此合上,何必多提。小兰仙父亲的去世由此很快成为客观事实,客观到不需分析,不需谈论,延绵不绝的话题则是小兰仙在父亲去世那阵落下了病根。
  小兰仙的病在口语里是“傻了”,在医学术语里是“轻度智障”。她外表与常人无异,甚至可以独立生活,也就是说,涉及本能的,她都能应付,或许还有过人之处,比如说,她很会打扮,靠了一份原始的对美的热爱。她的毛病主要在社会关系领域,拿捏不准社会上的是是非非,做一些让世人评为“傻”的事情。小城里颇有几个傻子,而小兰仙最出名,傻都一样,但小兰仙漂亮。漂亮也有不同,小兰仙不算绝色,却因傻而更漂亮。一来因了观者的同情心,二来也因了小兰仙心思一变,气质也变了。自从小兰仙变傻之后,心思单纯,神情光滑,眼神很浅,浅到世人探索的目光刚落进去,便被溅出来,想重新进入小兰仙的眼神,又发现太浅进不去,由此而生神秘感,由此而生美感。最重要的还是小兰仙爱笑,尤其在人前。傻子成为世人焦点容易困惑,小兰仙则不,越是人多,笑得越美,越超脱。
  作为与众不同的美丽傻子,小兰仙格外招人疼,念完中学,母亲就把她留在家里。小兰仙家原本全靠父亲一人收入,父亲一过世,经济一落千丈,好在母亲善经营,自己每天外出打零工,大多时间帮人看孩子洗衣服,偶尔会挑河泥,这是一份不到最后关头没人愿做的苦工。哥哥勇也偶尔帮忙挑OCTOBER河泥,虽然成绩一向很好,“文革”期间原本也不可惜,中学一毕业就托关系在粮站找了份工作。“文革”后期,家中勉强衣有新装,食有荤腥,夏天乘凉时,勇还喝点小酒,与邻居李叔下棋。李叔的棋艺在小城属传奇级别,勇哥小时观棋学棋,现在有机会切磋,很快棋艺飞涨,每次对弈都吸引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好事者。小兰仙也爱观棋,她看不懂棋,但她喜欢人多,她骨子里喜欢热闹的人生,总觉得每天独自做家务有些凄清。
  换句话说,小兰仙虽傻,但也有淡淡的欢喜与忧伤,渴望着友情。我就这样结识了她。我当年还没到上小学的年纪,也最好热闹,住得近,饭后就观棋,虽然看不太懂。观棋者中男多女少,我一般站在小兰仙身边。小兰仙每次都自带凳子,而我宁愿站得双腿发麻,也不想麻烦地带凳子,再说真累了,就蹭小兰仙的凳子。小兰仙有时还会站起来,说她反正坐累了,正好由我来坐。一旦我坐定,小兰仙就忘了自己是凳子的合法主人,站累了也想不到可以让我重新让出凳子来。我这样占了几次便宜,良心不安,主动与她多聊几句。我是出了名的淘气假小子,小兰仙一侧头,打量我的脸部轮廓,说我应该留长发,扎两个小辫一定很可爱。我说不喜欢扎辫子,麻烦,小兰仙说她可以帮我。于是我注意到她的辫子,一丝不苟地伏在她肩上,像两串熟透的黑葡萄,亮而富有生命的汁液。要到二十年后,我才明白何为豆蔻年华,而小兰仙的黑辫子是豆蔻年华最美的花边。我到底也为自己满头稀疏的黄毛苦恼,最嫉恨别人笑话自己黄毛丫头,真心地羡慕起小兰仙来。小兰仙说,洗头时稍稍加些醋就好。我一回家之后就跟母亲复述,我的母亲笑道:“小兰仙家从祖辈就学医,当然知道些小伎俩。”我的母亲并不乐意我时常提到一个傻子小兰仙,她对我有远大的期望。我说她看不出小兰仙傻,我的母亲更笑了:“你也成傻人了!”我当晚悲愤交加,想不通自己傻在哪里小兰仙又傻在哪里为什么自己不明白傻与不傻的区别。睡还是睡了,但第二天一早脸色黑沉,追问母亲自己傻不傻,我的母亲又心疼又好笑,给了我两粒糖,许诺道,只要我听她的话就不会傻而且我将来一定会明白为什么自己不傻而小兰仙傻。我放心地补睡了几个小时。那天晚上,我没有去看棋,以后也很少去,再不久,我就明白了小兰仙是真傻。
  小兰仙成了小城里第一个烫发的人,在不应该的年代。“文革”后期,大家都已心理疲惫,偶尔有激进的人小心翼翼地试探,比如穿得花哨点,把前刘海微微卷一下,并不会被批判。小兰仙某日下午路过秦阿姨家,当时我也在场,或许正好在附近闲逛吧——记忆中总有这种莫名其妙的巧合,以至我常常在想,人生果真就是巧合的总和吗?但巧合还算不算巧合,是否该说是命运?但这命运因其太轻巧的巧合,是否又太沉重了?话说回来,那天下午,小兰仙跟我虽然好久不说话了,却巧合地一起凑到了秦阿姨家的窗口。秦阿姨可能没想到寂静的午后会有偷窥者,窗帘潦草地拉了一半,所以我们才能看到她正对着橱上的小圆镜摆姿势。她漂亮的头左一侧,右一侧,再左一侧,右一侧,很有韵律,却突兀地变出烧红了的银铁梳子,插入额前刘海,小心向里卷,松开,再向里卷,松开,她的刘海便是卷的了,如老上海的电影明星。这形容来自很多年后,海外很流行旧上海老画报的美女像,那卷起的前刘海让我一下子联想起了秦阿姨。当时我们不懂任何辞藻,只知道这是令人欢喜的美丽。秦阿姨烫完刘海,侧身拿起床上的纱巾,戴上再对镜子照,露齿笑。秦阿姨微微向窗户转过头,我拉着小兰仙触电般缩了身子,潜过窗沿,一溜烟跑开。我已经懂得偷窥这一社会概念,而小兰仙甩开我的手,不满道:“干吗这么跑?”
  小兰仙说她也会做。我没能抵制住诱惑,就跟小兰仙回了家。小兰仙一回家先做家务,烧水,这是她的责任,她知道,她记得。然后她四处找铁梳子,翻出一把断了齿的,就着厨房的小火炉,对着镜子卷刘海。她手脚麻利,神色自信,我却吓得紧闭双眼,再睁眼,小兰仙的刘海已隐隐有了卷意。这刘海卷上去好比轻轻揭开一层纱,她的眼神清亮许多,不用顾盼,也是多情。她学着秦阿姨对镜自怜,左一侧,右一侧,然后问我要不要也卷一下。我很想,但已懂得了拒绝。为什么拒绝,我并不清楚。或许只是一种本能,社会的本能,怯懦的本能,一种小兰仙已不具备的本能。小兰仙并不坚持,她太爱自己的美,很快再去烫刘海,加强力度。她不小心烫了前额,渗出红红几粒珍珠,又正好被刘海遮住。小兰仙对镜一照,笑得更甜美,她再对镜左一侧,右一侧。她眼神一亮,我看到又一个新主意的诞生。在打扮方面,小兰仙有很多主意。她手脚飞快,把发脚烫了一圈,呼应刘海。“是不是更好看?”她问。这两卷就如同点睛之笔,简单,却把平淡稀松化为丰富委婉。我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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