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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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光运动-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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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笔为舌的直接原因?但也不尽然。在二十一世纪初,我接受过日本三大报纸的共同采访。在那次采访会上,我系统地叙述了我的文学观,流利地轮番回答了每一个记者的提问。我顺着自己的逻辑说下去,一下子就变得滔滔不绝起来,记者们都受到了感染。这里头确实有些神秘的东西,同每个人的语言系统有关。
  我的身体并不是天生不协调。比如跑步,这种从幼儿时代就以最自然的方式发展起来的运动,我能够做得最好,不但跑得很快,姿势也很好。而游泳就不同了,我十一二岁才开始学,一直到二十七八岁还每年都去游,很认真地学,但我的最远纪录是两百多米,速度为半小时两百米。我终于放弃了对游泳的学习,但直至今日,我快五十三岁了,我仍然每天跑步。也许我的身体的性能就是对于我的社会属性的一种形象描绘:我极难适应外界的活动,到任何“单位”都觉得别扭,却在三十岁时自立门户,干起了个体裁缝; 我极为厌恶官话套话,打死我也说不来,却能够在自己的文学领域里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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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逾越的障碍(2)
文革期间我放弃了上中学,就是对于那种我没法模仿的语言的恐惧。那时天天搞大批判,每天都要发言,我一想到这事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实际上,不上学使我找到了学习语言的正确的模仿途径——阅读文学书籍。这样,我不知不觉地学会了模仿,同时也保留了不模仿的权利。那时,为了从熟人那里借到一本小说,我可以在一天里头跑30多里路。上午借来,匆匆地看,饭也不吃,晚上还得去还书。一本好书反复地读啊,抄写啊,甚至连插画都要用透明纸蒙着描下来。强大的动力将模仿变成了最快乐的事。
  青少年时代,我读过哲学书,历史书和文学书。到头来,只有读文学书的那种模仿是永不厌倦的,那就如我童年时代的奔跑一样自然。的确,文学几乎就是我的肢体的语言,这种语言的选择性极强,但一旦学会,就有无穷的表演前景。我常想,我会要等到自己衰老不堪,连句子都记不起了的时候才会停止写作。在那个不要文化的时代,一本好书可以使我连续一个月生活在白日梦当中,那种梦就如同电视连续剧的回放,就连角色对话的语气之精微都能全盘保留,当然也被浓浓的自我的色彩所浸透。还有谁比我更乐意这种模仿呢?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也许我从一开始就是那种广义的“本色演员”。我的本色不是某一类的角色,而干脆就是文学艺术的本质。确实,我一辈子都坚信有一种这样的本质,她深深地嵌在世俗的事物当中,而我的使命就是将它表演出来。这种表演需要的不是那种表层的模仿技巧,而是一种深奥的灵魂复制的能力。我感到老天已经将这种能力赋予了我,我决不能将它白白浪费掉。我要将我内部黑暗混沌的处所所发生的一切复制出来,我认定只有这,才是我所乐意的那种模仿。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在我的青少年时代,为什么除了读文学书,其他方面的模仿对于我来说都是如此的艰难,或者根本就做不到;为什么我的肢体的活动常给人一种不协调的、难受的感觉;为什么我连人之常情都学不会。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内部的那个幽灵在保护着我的才能啊。如果我终于学会了那些事,如果我变得协调了,看起来顺眼了,我生活中的重心也就转移了。所有的心的渴望,都是向着愉悦展开的。一颗自由的心,就是一颗以最合理的方式发挥能量的心。我认为自己在漫长的写作年头里不断地获得过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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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重的包袱(1)
一早起来,我就在忐忑不安。班主任老师规定,这个星期里头每个人至少要做一件“好事”。而今天已经是最后期限——星期六了。如果再不抓到机会做好事,下个星期我就有可能挨批评。对我来说,当着全班人的面挨批评可是要命的事。我拿了两个馒头就匆匆往学校赶。前几天,因为去学校不够早,扫帚和撮箕都被人拿走了,我只好眼巴巴地看着同学们“做好事”,自己插不上手。啊,当时我真像热锅上的蚂蚁。如果我不吃饭就来到学校,也许可以拿到扫帚。但我又害怕那时同学们还没来,只有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扫操场。要知道过一会儿他们都来了的话,我在他们面前会多么害羞啊。就好像我是特意做表现,做给他们看的。我想来想去得出了结论:我必须既不早也不迟,要选在刚好是那些经常做好事的同学到校的时间到校,然后混在他们当中去抢一把扫帚,这样就没人注意我了。最近经常做好事的同学有班干部也有“要求进步”的学生,有不少人呢。
  我跨进校门之际,很快就发现自己到早了,到处静悄悄的。那么,扫帚拿还是不拿?拿的话,万一现在来了同学和老师,看见我一个人这么早在扫操场,他们会怎么想,我又会是多么的难为情!如果不拿,等下同学们来了,还不知抢不抢得到呢。今天可是最后一天了,再也没机会了,要是被老师骂一顿,那才是更可怕的事。我选了一把好扫帚握在手中。糟糕,对面有个人来了。待他走到面前才看清是个工友,于是松了一口气。我一直走到操场尽头,靠食堂的拐弯处,这样别人就都看不见我了。我就在那个弯弯里面慢吞吞地扫着落叶。过了好一会才听见喧闹声,是他们来了,他们在我对面一字儿排开,扫过来。我连忙跳出来,对着他们扫过去,同他们汇合。“咦,她也在这里!”有人吃惊地说。我很得意,在心里欢快地反复对自己说:“我做了好事了!我做了好事了!”那一天晚上,我在日记上写道:“我今天做了好事,做好事并不难……”
  母亲反复强调说:“要学好,要做好学生。”我知道她的言外之意。并不等于我搞好了学习成绩就是好学生了,我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的。但我的品行鉴定上总是写着:“要关心集体,多参加集体活动。”母亲就是因为这个对我不满。
  有人每天下课后不去玩,留在教室里将弄乱了的课桌一张张摆整齐,我应不应该和她一块干呢?可她是班干部,老师面前的红人,我什么也不是,我要去做的话,别人一定笑话我。我只有在大家都一齐做好事的时候才敢掺乎在里头去做。比如从家里带一块抹布来擦玻璃,倒一倒垃圾。可是这种时候老师没注意到我,所以她对我的印象还是维持原样。大概她认为我是个阴沉的、不爱说话的孩子,对争当好学生没有兴趣。其实,我多么羡慕那些好学生啊。但我也知道我是当不成好学生的。我同那些好学生太不一样了,要让我变成他们那样,简直是要让太阳从西边出来。
  好几年里头,我一直被“做好事”的沉重的包袱压得伸不起腰来,因为老师每个星期都要总结班里头的好人好事。有几次,班上几乎每个人都得到了表扬,可就是没有我的名字。实际上,我每个星期至少做了一件好事,比如倒垃圾啦,比如捡干净地下的字纸啦。可是她没看见,班干部也没有向她汇报,我太不显眼了,做好事的时候又太爱害羞了,就像做贼一样。与此同时,很多人都喜欢当着老师的面为集体干活,老师一走,马上就把手里的活一丢。
  老师反复在讲台上说:“班级是个大家庭。”我听了非常害怕。因为这对我来说意味着每天都要做好事,还要去关心同学的困难。班上谁有困难?我不知道,因为我只同两三个同学有来往。我怎样才能担负起家庭成员的职责呢?在老师的授意之下,有一个成绩很差的同学主动来找我了。这个同学把我带到她的家里,是很破旧的木板楼,处在城市贫民窟里头。我兴奋得要命,那摇摇晃晃的楼梯,那又黑又小的房间,对于我具有多么大的诱惑力!我们坐在黑房间里聊天,快活极了。聊完天才开电灯,匆匆将作业写完了。当然我也给了我的朋友应有的帮助。但是我和我的朋友都不知道这种事情要向老师汇报,我们都懵懵懂懂的。我对这个同学的“帮助”持续了半个学期,我们一块玩了很多好玩的地方。我们的老师似乎忘记了这回事,也可能是我做好事的效果不显著,反正后来没有表扬我。到了下个学期,教师就不再要我帮助同学搞学习了。期末时我得到的评语仍然是:“要多关心集体,关心同学……”我把我的学年记录藏起来,但家里人还是看到了。我感到我是一个有致命缺陷的人,时常心事重重的。所幸的是童年时的诱惑太多了,那些游戏常常可以使我忘掉自卑,重又同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沉重的包袱(2)
我对作为大家庭的班级一点好感都没有,唯一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同一个一个同学的交往。我最喜欢同某个女孩去她家。一般她们住在贫民窟里,属于“早当家”的孩子。她们一回家就要做家务,生火啦,淘米啦,做饭啦,洗衣啦。她们做起活来一举一动都那么优美,我简直看呆了!我由此知道,被我所厌恶的家务劳动(因为耽误了我玩的时间)还有这么大的乐趣。手工劳动那种宁静的、聚精会神的优雅铭刻在了我的记忆里。至今我仍然感叹:她们是多么美丽的女孩子!
  何等的有才能!
  做不了好学生,又羞于同老师接近,所以也出不了头。现在看起来这真是很好的事。孤独感锻炼了我的意志力,还有独当一面的能力。更主要的是,孤独让我养成意识到自身的存在的习惯,并得以将这习惯保持下去,使自己能在人生的重大关口做出正确的选择。在我那个时代,“不合群”是一个小孩最大的缺点,必须要加以克服才能走进社会。这种情形今天已经有所改变了。我时常鼓励家庭里的下一辈做不合群的事,希望他们能在某种程度上保持孤独。据我亲身体验,我接触到的某些小学老师是多么的糟糕啊,同四五十年以前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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