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议坛哀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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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议坛哀思录-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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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局长石民:为了“国家”安全,希望大师您手上的资料不要随便发表。
  李委员敖:我不敢!免得被你们咬一口,说是泄漏“国家”机密,但这是海外有人送给我的,我没有理由不要啊!而且我到现在也没有公布。不过也不需本席公布,请你看下一期的《亚洲周刊》,他们会刊载,你们应该要调查的是:是谁泄漏给海外的?你们自己内部的贪污、腐败、黑暗、A钱、搞地下钱庄、利益输送给李登辉、帮着蔡英文逃税等都不追查,教我们怎么相信你们?本席希望今天是我们双方的好的开始,一起合作,交换情报,接受监督。谢谢!
  薛局长石民:谢谢!
  

“国安局”礼遇“强奸犯”李登辉

  14天后,3月28日,我再次质询,记录如下:
  主席:请李委员敖质询。
  李委员敖:主席、各位列席官员、各位同仁。我刚坐在这里愈坐愈冷,这个房间好像停尸间一样,为什么有这个感觉,真的,搞不好什么时候来个炸弹、导弹,我们就同归于尽。
  首先,我要向主席抗议,为什么请局长来?请他来,等于给他一个现场羞辱我们的机会,他处处保密、防谍,处处都是机密,什么都吐不出来。局长,我一点都没有羞辱你的意思,我今天看到你,像看到个大泥鳅,怎么抓都抓不到,滑滑的,你懂我的意思。看到你像看到唐朝的门神尉迟恭,他有个本领,就是可以空手骑在马上,用枪怎么扎他都扎不到,你有这个唐朝将军的本领,怎么样问你,你都能够躲开。所以今天我不问你细节,我们要重新规范一些法律,要“立法院”重新定义,什么是机密、什么是藐视“国会”、什么是质询答复的规则,定义定好以后,再请你来,这样我们不会觉得让你占便宜,所以你不要见怪。
  为了不使你虚问虚答,给你一次机会实问实答。上次我问你,关于李登辉的“台综院”,拿了我们790万美金的事情,790万美金按1∶40折合新台币,等于亿,外加利息,当时你已经同意处理。我念当时我们的对话,李敖问,有没有进行,如何要,这也是机密吗?薛局长石民答,这不是机密,我们在要,依法律程序进行。我必须请问局长,据我所掌握的情报,到今天为止,你们的律师都没有出来,太慢了。
  主席:请“国安局”薛局长答复。
  薛局长石民:主席、各位委员。跟大师报告,您上次问过我之后,我们又再次跟“台综院”谈,的确,这个进度是很难推的。
  李委员敖:对不起,局长,我打断你的话。一个女的被一个男的强奸,现在不是要问这个强奸犯,你有什么意见,你要怎么处理。你问“台综院”干什么,他是A你们安全局790万美金的人,你现在去要回来。告诉你怎么要,我都替你做好了。
  刑事部分,从《贪污治罪条例》告李登辉:依《贪污治罪条例》第四条第一款,侵占公有财物罪;第二款,藉势强占财物罪;第六条第四款,对于主管或监督之事务,明知违背法令,直接或间接图利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获得利益者之图利罪,你们“国安局”的790万美金,不是做研究报告,是帮“台综院”、帮李登辉买了房地产,这是李登辉典型的贪污。所以请你依刑事去告,如果你们不告,3天以内,我请律师写好状子送给你们,请你们递状子。
  另外,民事部分,你们要申请假扣押“台综院”,我刚算过,它一共侵占了亿元,利息不算,假扣押需要亿元,请问你们局里能不能筹到这笔钱?
  薛局长石民:筹不到。
  李委员敖:我愿意公开募捐,送给你们,你接不接受?
  薛局长石民:报告委员,因为我们已经找了“台综院”,近期之内会跟我们核对财产列表,研究报告的部分已经没有办法追,只有不动产的部分我们要清点,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因为这件案子已经在审理中,所以我们不能作任何评论。
  李委员敖:对不起,局长,我没有要你评论,我要你采取法律行动,刑事由“安全局”出面告李登辉贪污。
  薛局长石民:他已经在审理中。
  李委员敖:没有,我的意思是由“安全局”出面,当时的案件是由“调查局”追查到“安全局”,那是“调查局”的事情。今天被害人是“安全局”,当然要由“安全局”出面告李登辉,并做民事上的追索,若在这之前,“台综院”把财产变卖处理怎么办,所以要假扣押,需要亿元,我愿意替你募捐,若你不接受募捐,这个月(4月)12号,我会在“院会”质询谢院长,请他动用第二预备金给你们,如果第二预备金拨过来,你们要不要假扣押,yes or no,假扣押李登辉侵占我们的亿元,要或不要?
  薛局长石民:报告大师,我们回去和律师研究以后再决定。
  李委员敖:下次我们还是要见面的,你不要研究这么久。
  薛局长石民:我们也要找律师,我不能在这里跟你说要或不要。
  李委员敖:因为你说得很清楚,你说,这不是机密,我们在要,依法律程序进行。可是你没有依法律程序进行。
  薛局长石民:不是,因为案件在审理中。
  李委员敖:什么在审理中,3天以内,我把整理好的状子送给你,很简易,假扣押,先用保全程序,保全好,案子不动,然后再打官司,你不可以躲避。同样的,告他贪污,我写得很清楚,根据证据,你请前两任的局长出面,是李登辉下条子把钱给他自己的。所以我为了要表达你的依法律程序进行,我今天就跟你谈法律,非常具体的法律和方法。
  薛局长石民:我要跟我们的律师研究,看怎么样来处理。
  李委员敖:你们的律师还没找到,你们的律师也是机密吗?台湾3000个律师,你抓都可以抓来,还需要那么麻烦吗?
  薛局长石民:我们不能随便抓人。
  

“阴门阵”与“屁股阵”

  李委员敖:好的,局长。最后一段话,我现在告诉你,今天我穿这衣服,好像是“007”,一般人以为“国安局”办的事情是搞“007”、搞情报的,这是不对的。真正搞情报的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历史学家汤因比,他在分析情报;可是汤因比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对日本人讲了一段话:“你们日本人不要整天制造仇恨,你们仇恨中国,以4亿5000万人(当时中国有4亿5000万人口)做敌人,整天制造仇恨,从长远看,对你们日本人没有好处。”
  你身为“安全局”局长,今天我们看了你这份报告,局长,我必须说,太简单了,太敷衍了。
  请问局长,你记不记得?在1900年八国联军包围外国大使馆,即东交民巷,外国人用炮打过来的时候,义和团用什么方法来对付外国人的炮?他们找来妓女,脱了裤子,用阴部对准炮,这叫“阴门阵”。而今天用的是“屁股阵”、“小屁阵”。这种无聊的事情,我认为以你的位阶,以你的立场,以你的身份,以你优秀的视野,应该站出来跟大家讲,这种花拳绣腿,不要再搞了;制造两岸仇恨的事,也不要再做了。即使为此丢官,也都值得。可是,局长你不肯讲一句真话,还在队伍里面,戴着太阳眼镜,这样好吗?一个导弹打过来,你死掉了,谁来负责“国家”安全?你根本不该出席的,结果你都出席。
  局长,我在这里再讲一遍,也算是苦口婆心地告诉你,有更大的视野,由你来处理,你不要这样子嘛!我认为你应该要很勇敢,像个将军一样讲真话。你太客气了,太不讲真话了。谢谢。
  薛局长石民:谢谢###。
  

副局长要毒死谁?(1)

  2005年5月4日,我在“国防委员会”,质询“国家安全局”副局长王进旺,记录如下:
  主席:现在继续开会。请李委员敖质询。
  李委员敖:主席、各位列席官员、各位同仁。副局长,本席先讲个笑话,前几天我们8位委员到“国安局”,与你们聚会。中午吃便当时,局长坐在我旁边,我要求和局长交换便当吃,因为我怕被你们毒死,结果吃完便当,当天下午我的肚子开始疼。我才知道,原来局长的便当是副局长设计给他吃的。
  主席:请“国安局”王副局长答复。
  王副局长进旺:主席、各位委员。绝对没有。
  李委员敖:你们这个局成立至今刚好50年又65天,对不对?
  王副局长进旺:对,今年刚好满50周年。
  李委员敖:这个神秘机构的预算,过去一直都是藏起来,你知道藏在哪个部里吗?
  王副局长进旺:知道。
  李委员敖:可是人家现在不太接受,要把你们赶出来,所以,现在你们的预算成了问题,而且掐在我们“立法委员”的手里。本席先问你一个很火暴的问题,如果你和薛局长在此说谎,两人说的谎话兜不拢时,谁负责?以谁的谎话为准?
  王副局长进旺:我们当然会说切实的话。如果个别有不同的话,当然个别负责。最后当然还是局长负责。
  李委员敖:对我们而言,你们应该只有一个答案。我们在追“国安”密账、向李登辉“台综院”追钱时,你方才两度说两周内要请律师,是吗?
  王副局长进旺:对。
  李委员敖:可是,薛局长答复本席的是已经请律师了。到底请不请?
  王副局长进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李委员敖:依你所言,表示局长当时在此骗了本席?
  王副局长进旺:没有。最近“台综院”同意委请律师、会计师共同进行经费的核算,至于律师的委任,我们目前正在办理,预计两周内可以完成。
  李委员敖:3月28日本席和薛局长的对谈当中,薛局长说:“我们要和我们的律师研究。”那个律师何在?如果没有请律师,如何与律师研究?
  王副局长进旺:我们有法律顾问。
  李委员敖:可是薛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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