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豆蔻年华(上部 下部 所有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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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豆蔻年华(上部 下部 所有番外)- 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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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是为自己之前对父亲无耻的猜测而感觉到羞愧,苏夏继而微微睁大了眼睛,看着母亲笑道:“施叔叔……去医院看姥姥了么?”
 
 沈素梅被吓了一跳,她惊疑不定的看着女儿,问道:“你怎么知道?难道……你姥姥跟你说什么了?”
 
 见到苏夏摇头否认,沈素梅才长出一口气,继而有些紧张,她看着苏夏,问:“你都明白了?”
 
 苏夏点点头,很自然的笑道:“其实上次就明白了。只是那时候妈妈和我都对施叔叔的朋友没好感,所以我以为没什么希望了。但是现在看来,施叔叔的未来还是很光明的嘛。”
 
 沈素梅紧张的看着苏夏,真心道:“妈不管别人,妈只在乎你的看法。夏夏,妈问你一句话,你,你想让妈再婚么?”
 
 苏夏微微一笑,说:“妈,你先回答我。再婚的事,是施叔叔提出来的么?什么时候,在哪里?姥姥知道这件事么?”
 
 沈素梅说:“他半个月前来医院看过你姥姥一次,然后我们一起出去吃过两次晚饭。你姥姥,跟他交谈的还算愉快。再婚的事……他没有明说,不过大概也是那个意思,他说我们俩年纪都不小了,如果在一起,就是踏踏实实的过日子,他说希望以后他主外我主内,他回家能有口热饭吃,我呢,在外面能有个男人做后盾……”
 
 嘴上不说,苏夏也看得到,母亲的眼中其实是心存向往的。想想也是如此,母亲年少时候就嫁给了父亲,如果不是因为种种变故,父母终于离了婚,那么她一辈子也就只能经历这么一次婚姻了——还是畸形的不平等的婚姻。在这个婚姻中,母亲一点幸福都享受不到,现在解脱了,又遇见施兴中这样风度翩翩温文有礼的男子,对真正的琴瑟和鸣的婚姻生活产生向往,也不是不能不应该的事。
 
 母亲再婚,她是不反对的,每个人都有各自追求幸福的权利。但是,施兴中这个人……虽然相处起来确实得体的很,风度好,学问高,人品看起来也不错,但是,谁知道他本质上是不是如此的一个人呢?毕竟,他不是A市人,正常的社交圈子不在这里,苏夏她们就是想打听也打听不到。
 
 古往今来,人们之所以追求婚姻中的门当户对观念,一个是生活习性和环境差不多相通,夫妻之间不易有矛盾。二也是因为生活阶层相通,容易打听婚姻中另一方的人品性格,看看是不是好相处的那种类型。
 
 算起来,施兴中和母亲认识不过几个月而已,见面不超过十次……怎么就定下了要结婚的心思了?不是苏夏爱多想,实在是因为这件事关系到母亲,让她忍不住不多想。
 
 于是她问:“那妈妈呢,你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姥姥又怎么说?”
 
 沈素梅说:“我当时只说要再考虑考虑,还要听听你的意见,只要你不希望妈再婚,妈就不会结婚。他说一切都先等我回复再说,还说……还说如果夏夏你反对,他就希望能请你出来吃顿饭,再聊聊。”
 
 苏夏挑眉,果然是好聪明的一个人!
 
 “至于你姥姥,她说,呃……”沈素梅望了苏夏一眼,才说:“她只是说施兴中人不错,条件也好。能,能对我们母女好。”
 
 苏夏松了一口气。姥姥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应该多少是有点看人的眼力的——起码比他们厉害。而且姥姥确实是一个聪明睿智的老人,她能够说这个男人不错,那应该就是真的不错了。想了想,苏夏还有一件事放不下:“那,施叔叔有没有提过,如果你们结婚了,要定居在哪个城市?”
 
 沈素梅开始脸红了,她手足无措的看了女儿一眼,却发现女儿眼中慢慢的都是关切和认真思考的神色,并没有挪揄自己一分半点,于是也安心了点,说:“他没说这个,只是说在Z省的这期工程完了,就要回北京了。”
 
 苏夏思考道:“那么,就是定居在北京了?那咱们的网吧怎么办?A市正是在建设的时候,商机无限,难道真要我们母女俩跟施叔叔一起去北京,靠他养活么?这可不行!女人怎么能没有一份稳当的收入!”
 
 沈素梅想想也是,皱起了眉头:“那咱们不去了,就留在A市吧。”
 
 苏夏笑了,拿眼瞅着母亲,打趣道:“那你的意思,是让施叔叔来A市投奔我们?听说施叔叔还有一个女儿呢,那这他能答应?”
 
 沈素梅觉得脑袋快要乱死了,她忙摆手道:“连个头绪还没呢,夏夏你想的也太多了。咱们不说了不说了,等时候到了再谈吧。”
 
 苏夏闻言笑了笑,心里却想着,最近这几天,她得见一见这个施叔叔才是。母亲脸皮薄,有好些问题她都问不出口,比如说俩人结婚后定居在哪儿,怎么安置她们母女,A市的产业怎么办,以及母亲的工作她的学业……这些,她都可以仗着自己脸皮厚,一个个的问个明白。
 
 只是没想到,还没等苏夏见施兴中一面呢,她的父亲,苏建国就已经为了她,找到了学校来。




51
 时隔几个月再见到苏建国,苏夏简直不能认出他来。
 
 下午放了学,和几个同学一边交谈着一边走出校门,田蕊笑嘻嘻的描述着今天上课时候发生的趣事,苏夏听的认真,突然听到田蕊紧张兮兮的吸了口气,对着苏夏说道:“马路对面怎么有一个穿的脏兮兮的大叔一直盯着你?不会是,不会是坏人吧!”
 
 几个女生跟着田蕊的目光看过去,也跟着倒吸了口气:“好脏的衣服——苏夏!那人冲着你走过来了!你认识么?”
 
 苏夏回过头去看向马路对面,目光在接触到那人的时候,瞬间就定住了。
 
 以前的苏建国,虽然不能说是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但总是衣装整洁,仪容干净的。沈素梅从不让他穿同一件衣服超过三天,换下来的衣服如果脏了,也总是在第一时间洗好熨好,如果苏建国的头发该洗了,沈素梅也总会督促他进浴室洗澡,还会将浴液洗发水放在最顺手的地方——因为母亲的辛勤忙碌,所以从小到大,苏建国在苏夏的眼睛里,总是那么一副干净的形象,从不像现在一样,看起来那么的……邋遢。
 
 对,是邋遢。头发有些油腻打结,看起来像是几天没洗的样子。胡子看起来也几天没刮了,腮帮子上都是青青的胡茬。衣服的款式面料虽然都不错,但是却有些皱,袖口和衣角都脏了,灰灰的。而且衣服上有吸烟后飘上去的烟灰,因为没有弹下去,灰白的小点粘在深色的衣服上面,看起来别提多碍眼了。仪容的不干净还是其次,关键是神情——疲倦,劳累,辛苦,好似一夜之间老了十几岁。
 
 苏建国的这幅样子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一个有着正当职业的国企员工,反倒像是进城来打工的农民工,干了一天繁重的活还没休息的样子。
 
 苏夏的神色变得无比复杂,她看着苏建国迟疑着,一步步的走近自己。
 
 “夏夏,刚放学吧。”苏建国抬起手想要摸苏夏的头,但是却在半空中停住了,随即放下了手,有些局促的笑着:“爸爸想请你吃顿晚饭,你,你去么?”
 
 苏夏神色复杂的点点头,心中长叹了一口气。
 
 “什么?!这是你爸!”田蕊几人不约而同惊讶的大叫道,随即她们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失礼,低着头,羞红了脸蛋,但是眼睛仍然不住的瞄着两人,眼中时不时的划过怀疑的神色。
 
 也是,现在的苏夏和苏建国站在一起,确实不像是亲生的父女。本来苏夏的长相就比较似母亲,而不是父亲。现在苏建国又有些弓着背,胡子拉碴,形容邋遢。而苏夏本来还不太注重自己的穿衣打扮,但是沈素梅却喜欢给她买衣服,苏夏衣柜里的衣服全是当季童装品牌中最贵最好的,苏夏穿上这些衣服,看起来确实是像富裕家庭出身。
 
 所以这几个不了解苏夏家里背景的同学,只看苏建国和苏夏两人的打扮姿态,就觉得苏夏是眼前这个邋遢男人的女儿这个事实,实在是显得很诡异。这两个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一家人啊!
 
 “是,他是我爸。”苏夏不想瞒着这几个同学,编造出一幅自己父母和睦家庭幸福的样子。有些事,已经摆在那里了,遮掩都没用。于是她看着田蕊几人躲闪的目光,淡淡道:“我父母半年前离婚了,我现在跟妈妈过。”
 
 田蕊几人对视了一眼,满脸都是不好意思的神色,大概是觉得自己刚刚问的太唐突了。田蕊比较聪明点,立刻对着苏建国笑了笑,问好道:“叔叔好。我是苏夏的同学,叫田蕊。”剩下的女生也连忙跟着问好。
 
 “好,好。你们好。”苏建国反而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不想再立在校门口当装饰物了——已经有不少认识苏夏的学生,在向这边张望了。苏夏对田蕊几人说:“我跟我爸走了,你们回家吧。”
 
 几个女生掩饰住满眼的好奇,点了点头,跟苏夏道了再见。
 
 苏夏转身就走,苏建国跟在她身后,问她:“夏夏,晚上想吃什么?”
 
 苏夏停在了一家公话亭前面,跟老板说了一声,走到外面拿起电话,淡淡回了苏建国一句“我先跟妈妈说一声”,然后拨通了沈素梅的手机。因为沈素梅现在生意比较忙碌,认识的人很多,经常有人找她谈生意,所以在前阵子也配了一只手机,带上选号码,足足花费了七八千大洋。
 
 这时候二哥大也渐渐开始退出江湖,时下流行的是比二哥大更小一点的手机,有个时尚的称呼叫“掌中宝”。机子是摩托罗拉的,这个牌子几乎是这时候的人们所知道的唯一一个手机品牌。后世流行的诺基亚现在知名度特别低,而三星……它妈妈还在天上飘着呢。手机是米黄色和白色掺加的,看起来还比较漂亮,长的有点像后世的无绳电话。
 
 沈素梅第一次将手机拿回家的时候,几乎是引起了整个家属院好事之人的围观,这时候A市的手里有闲钱的人,大多用的都是BP机,有的连BP机都没有,普通家庭家里装个电话都是很稀奇的事情了。沈素梅当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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