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里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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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里的那些事-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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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竟成了一个固定格式,卷首有批序、题词、读法、问答、图说、论赞等,每回有回前回后批的眉批、夹批、批注等。 

  最早学金圣叹评点《红楼梦》的是脂砚斋、畸忽叟等。从道光年间到光绪末年,评点派大为活跃,书商大量出版经过“批评”“批点”“新评”的百二十回《红楼梦》,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有护花主人、明斋主人、大某山民的批评,太平闲人的“读法”,读花人的“论赞”和“回答”。 

  脂砚斋是《石头记》最早的评论家,他写下大量评点式评语,因而使《石头记》获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一专有名称。脂砚斋的批语随《红楼梦》抄本的正文保留下来。 作为早期的评点派,虽然他们也在研究《红楼梦》的写作思想,但基本上来说,他们还是站在文学角度来研究《红楼梦》,来研究《红楼梦》的社会影响和研究《红楼梦》中人物形态的。可以说,除了脂批中的某些文学艺术评论外,评点派为系统全面的《红楼梦》文学艺术研究开了先河。

  我们不妨摘录评点派的一些评点文字。

  明斋主人在点评中写道:

  书中无一正笔,无一呆笔,无一复笔,无一闲笔,皆在旁面、反面、前面、后面渲染出来。中有点缀,有剪裁,有安放。或后回之事先为提挈,或前回之事闲中补点。笔臻灵妙,使人莫测。总须领其笔外之神情,言时之景状。

  作者无所不知,上自诗词文赋、琴理书趣,下至医卜星相、弹棋唱曲、叶戏陆博诸杂技,言来悉中肯綮。想八斗之才,又被曹家独得。

  全部一百二十回书,吾以三字概之:曰真,曰新,曰文。

  (见1986年上海古籍版“合评本”评论第17页)

  护花主人王希廉在总评中写道:

  书中多有说话冲口而出,或几句说话止说一二句,或一句说话止说两三字,便咽住不说。其中或有忌讳,不忍出口;或有隐情,不便明说,故用缩句法咽住,最是描神之笔。

  (见同书15页)

  太平闲人张新之评写道:

  今日之小说,闲人止取其二:一《聊斋志异》,一《石头记》。《聊斋》以简见长,《石头记》以烦见长。《聊斋》是散段,百学之或可肖其一;《石头记》是整段,则无从学步。千百年后,人或有能学之者,然已为千百年后人之书,非今日之《石头记》矣。或两不相掩未可知,而在此书自足千古。故闲人特为著佛头粪。其他续而又续,及种种效颦部头,一概不敢闻教。

  (见第3页)

  这些评论皆不失为一种中肯的文学批评,一种高度的概括。当然各人的看法不同,观点有异,那是另一回事了。评点派能够把一部《红楼梦》当作一部文学作品来研究是值得称道的,无论他们的看法如何,无论他们研究的结果如何,但这种“批评”无疑为《红楼梦》的传播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第三节  两个大人物的战斗
第三节  两个大人物的战斗

  五四运动前后至建国前的红学。五四运动前后,一方面由于思想管制的松懈,另一方面由于新的思想、新的学术研究方法的引起,可以说是大家辈出,足以与战国时期文化思想的繁荣相媲美。红学的这一个高潮与这个大背景有密切的关系。清朝完蛋了,所以蔡元培可以说《红楼梦》是反清的;胡博士搭上庚子赔款这班车,去了美国,师从实验主义大师杜威,所以有他的《红楼梦考证》。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著名红学家刘梦溪先生在其2005年6月出版的学术专著《红楼梦与百年中国》一书中提出,中国现代学术是以《红楼梦》研究为开端的,现代中国思想文化舞台上许多第一流的人物都程度不同地卷入红学,如王国维、蔡元培、胡适、鲁迅、陈独秀、顾颉刚、俞平伯、吴宓、陈寅恪、沈从文、郭沫若、王力、巴金、茅盾、冰心、张爱玲和林语堂等;此外,百年红学又是学者们“打架打得最多的领域。

  概括来说,这一时期的红学家们的争论主要是围绕这部小说的作者是谁、以哪家为背景和原型、后四十回的真伪这三个问题来展开的。蔡元培、胡适是其中的主要人物。蔡元培是当时北大的校长,胡适是留美归来的北大教授,新文化动的旗手,所以这场论争可以说是两个大人物间的战斗。1915年,蔡元培发表《石头记索隐》,认为这部小说是满清政治小说,“红”,朱也,整部小说是叹大明帝国之亡,讽满清帝国之罪,同时根据“品性相类”“轶事有征”“姓名相关”三个方法对《红楼梦》的一些重要人物的原型作出推测。不久,胡适发表了《红楼梦考证》,该文开宗明义,矛头直指蔡元培,他说:

  “《红楼梦》的考证 是不容易做的,一来因为材料太少,二来因为向来研究这部书的人都走错了道路。他们怎样走错了道路呢?他们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的《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却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他们并不曾 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 ”   

  “我现在要忠告诸位爱读《红楼梦》的人:我们若想真正了解《红楼梦》,必须先打破这种种牵强附会的《红楼梦》谜学。其实做《红楼梦》考证,尽可以不用那种附会的法子。我们只需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写这书的著者究竟是谁,著书的年代,这书曾有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这些问题乃《红楼梦》考证的正当范围。”

  胡适的结论是: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曹雪芹,也是写曹家事,《红楼梦》的前八十回是曹雪芹作的,后四十回是程伟元、高鄂添加上去的。

  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发表后,蔡元培在他的《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里,对胡适对他的批评进行了反批评。这场两个大人物的“战斗”,虽然裁判,但最后应该胡适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

  除蔡、胡二个外,上述这些学者中,有的分属于这两个阵营,但也有不少人是从艺术和人物分析的角度进行红学研究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王国维。王国维(1877…1927),字静安,早年深受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叔本华的影响,著有《红楼梦评论》。王国维是最早从哲学与美学的观点来批评《红楼梦》之艺术价值的红学家。他从人生哲学、美学的角度对《红楼梦》进行解析。他说:“生活之本质何?欲而已矣。欲之被偿者一,而不偿者什九。欲之不可得,苦痛随之。生活之性质,不外乎苦痛。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解脱之道,在于绝生活之欲。以生活为炉、苦痛为炭,铸解脱之鼎。美术(艺术)的作用,就在于描写人生的苦痛与其解脱之道,使我们在现实世界中,远离生活之欲之争斗,得暂时的平和。《红楼梦》中写宝玉的痛苦,已伏下了解脱的种子。”他认为,《 红楼梦》的伦理学价值是一个人生价值观的问题。像宝玉那样撒手尘世,绝父子、弃人伦、托身空门,不是人生的最高理想。一方面,人生要免除苦痛,必须放下一切,另一方面,如果人人都解脱,那么宇宙、社会还有什么呢?王国维认为,如果从通常的道德观来看,解脱无疑是不可取的。他还对考证、索隐派提出了批评,他说,如果真的是象考证派认为的那样,像《红楼梦》这样一本书,非作者亲见亲闻而不可能著,非局中人不能道。这样推论下去,《水浒传》的作者必为大盗,《三国演义》的作者必为兵家。作者之姓名与其著书的年月,是唯一应当考证的题目。至于贾宝玉是谁,则不必追究。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四节  两个小青年对权威的挑战
第四节  两个小青年对权威的挑战

  。对建国后的红学来说,首先要提的是1954年。这一年,当时还是二十多岁小青年的李希凡和蓝翎在当时山东大学校刊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的文章,批评对象直指俞平伯在“新建设”杂志一九五四年三月号发表的“红楼梦简论”,他们认为,不能用考证的办法来研究小说,“只有从现实主义创作的角度上来探讨古典作家的倾向性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俞平伯先生离开了现实主义的批评原则,离开了明确的阶级观点,从抽象的艺术观点出发,本末倒置的把水浒贬为一部过火的“怒书”,且对他所谓的红楼梦的“怨而不怒”的风格大肆赞扬,实际上是企图减低红楼梦反封建的现实意义。”实事求是地说,这篇文章即使以当时的标准来衡量,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所以李、蓝首先把文章投到当时权威刊物的〈文艺报〉,没有被采用。后来辗转找关系拿到他们的母校山东大学才发表在〈文史哲〉上。江青两次到〈人民日报〉交涉要求转载,也被拒绝。然而就是这样一篇文章却引起了毛泽东的注意,并于1954年月10月16 日;他亲笔写下了《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对李、蓝两位“小人物”大加赞扬,对〈文艺报〉〈人民日报〉对“小人物”的冷漠、对“大人物”的保护严加斥责。信中写道:

  “这是三十多年以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一次认真的开火。作者是两个青年团员。他们起初写信给《文艺报》,请问可不可以批评俞平伯,被置之不理。他们不得已写信给他们的母校——山东大学的老师,获得了支持,并在该校刊物《文史哲》上登出了他们的文章驳《红楼梦简论》。问题又回到北京,有人要将此文在《人民日报》上转载,以期引起争论,展开批评,又被某些人以种种理由(主要是“小人物的文章”,“党报不是自由辩论的场所”)给以反对,不能实现;结果成立妥协,被允许在《文艺报》转载此文。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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