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里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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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里的那些事-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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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倪鸿《桐阴清话》引《樗散轩丛谈》:“其书一百二十回。第原书仅止八十回,余所目击,后四十回不知何人所续。”

  (8)蒋瑞藻《小说考证》引《续阅微草堂笔记》:“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后,皆不与念同。”

  (9)嘉庆四年《红楼后梦》凡例:“前书八十回后,立意甚谬。”par(10)嘉庆六年张问陶《船山诗草》:“《红楼梦》八十回后,皆兰墅所补。”

  (11)嘉庆、道光年间裕瑞《枣窗闲笔》:“诸家所藏钞本八十回书。”

  从后来发现的脂本系统的实物来看,这些抄本都在前八十回范围内,没有超出前八十回的。以此来看,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只有前八十回,应该是没有疑义的。

  (二)从文本看后四十回是别人所续

  从现在流行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看,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有不少明显的矛盾。这可以反证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不是同一作者。有哪些矛盾呢?著名红学家俞平伯在他的《红楼梦辨》中列举了数条,他还列举了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的矛盾之处:

  (1)第一回:风尘碌碌,一事无成,一技无成,半生潦倒,自己无才,不得入选

  第一百九十回:宝玉中乡魁

  (2)第三回:贫穷难耐凄凉

  第一百零七回:复世职政老沐天恩

  (3)第五回:运终数尽,不可挽回

  第七十四回:自杀自灭,一败涂地

  第一百十九回:沐皇恩贾家延世泽

  (4)第五回: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香菱判词)

  第一百零三回:施毒计金桂*身。。

  以上只是明显矛盾之处,还有不少地方俞平伯认为是“大毛病”。这些“大毛病”主要有:

  (一) 四下宝玉修举业,中第七名举人。在后四十回中,写宝玉中举的竟有六回(第八十一、八十二、八十四、一百十八、一百十九回)。俞 平伯批评说,(1)宝玉向来骂这些谈经济文章的人是“禄蠹”,怎么会自己学着去做禄蠹,又怎么可能以极短之时期,成就举业,高魁乡榜呢?(2)宝玉高发了,使我们觉得他终于做了举人老爷,有这样一个肠肥腹满的主人翁,有何风趣?(3)雪芹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风尘碌碌”“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等语,怎么会平白地中了举人呢?

  (二) 四下宝玉仙去,封文妙真人(第一百二十回)。高鄂写宝玉出家:“(贾政)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了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却是宝玉。。。。只见船头来了一僧一道,夹住宝玉,飘然登岸而去。”后来贾政还朝陛见,奏对宝玉之事,皇上赏了个文妙真人的号。俞平伯批评说,这样写法,实不在情理之中。曹雪芹写甄士隐,虽随双真而去,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宝玉被他这样一写,简直是肉身成圣了,岂不是奇谈?想要带顾一僧一道,与第二十五回相呼应,但呼应之法甚多,何必定作此呆笨之笔?所以依事实论,是不近情理;依风裁论,是画蛇添足。至于受封真人之号,又是一种名利思想的体现。高鄂一方面羡慕白日飞升,一方面又羡慕金章紫绶,这真是中国人的代表心理。

  (三) 贾政袭荣府世职,后来孙辈兰桂齐芳,贾珍仍袭宁府三等世职,所抄的家产全发还,贾赦遇赦而归(第一百零七、一百一十九、一百二十回)。俞平伯批评说,这也是高鄂利禄薰心的表示。贾赦贾珍无恶不作,岂能仍旧安富尊荣?贾氏自盛而衰,何得家产无恙?《红楼梦》又名《风月宝鉴》,宜从反面看,当曲终奏雅,使人猛省作回头想,怎么能写富贵荣华绵绵不绝?

  (四) 后四十回中“倏尔神鬼乱出,忽又妖魔毕露”,令人不能卒读。如第九十四回,怡红院海棠忽在冬天开花,通灵玉不见了;第一百零一回,凤姐夜到大观园,见可卿之魂;第一百零三回,贾雨村再遇甄士隐,茅庵烧了,士隐不见;第一百零八回,宝玉到潇湘馆听见鬼哭;第一百一十一回,鸳鸯上吊时,又见秦可卿之魂;第一百一十二回,赵姨娘临死时,鬼附上身,死赴阴司受罪;第一百一十四回,凤姐临死时,要船要轿,说要上金陵归入册子去;第一百一十五、一百一十六回,宝玉魂跟着和尚到了“真如福地”,重阅册子,又去参见了潇湘妃子,碰着多少多少的鬼,幸亏和尚拿了镜子,奉了元妃娘娘的旨意把他救出;第一百二十回,宝玉跟着僧道成仙而去。俞平伯批评说,前八十回的笔墨何等洁净。即如第一回、第五回、第二十五回,偶写神仙梦幻,也只略点虚说而止,决不像高鄂这样活见鬼。第十二回,写跛足道人与“风月宝鉴”,是有寓意的。第十六回,写秦钟临死前的的都判小鬼,是一节滑稽文字,这些都不是高鄂所能藉口的。

  (五) 宝钗以手段笼络宝玉,始成夫妇之好(第一百零九回)。俞平伯批评说,以平日宝钗之端凝,此事更为情理所必无。曹雪芹原意要使闺阁昭传,像他这样写法,简直是污蔑闺阁了。大观园中,人死在八十回中的都是大有福分的。如晴雯临死时,写得何等凄怆缠绵,令人掩卷不能卒读;秦氏死得何等闪烁,令人疑虑猜详;尤二姐之死惨;尤三姐之死烈;金钏之死,惨且烈。这些结局,真是圆满啊。在八十回后死之人,便大大倒霉了。即如黛玉之死,也是不脱窠臼,一味肉麻而已。宝钗嫁后,也成为一个庸劣的中国妇人。   

  (六) 黛玉赞美八股文字,以为学举业取功名是清贵的事情(第八十二回)。此回写道:“黛玉道‘内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远的,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俞平伯批评说,黛玉为什么平白无故地势欲薰心起来,以宝黛二人的知心恩爱,怎么会说这种话?

  (七)黛玉的心事,写得太显露过火了,一点也不含蓄深厚,使人只觉得肉麻讨厌,没有悲恻怜悯的情怀(第八十二、八十三、八十九、九十、九十五、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回)。如第八十二回写黛玉:“看宝玉的光景,心里虽没有别人,但是老太太、舅母,又不见半点的意思;深恨父母在时,何不早定了这头婚姻。又转念一想道,倘若父母在别处定了婚姻,怎能够依宝玉这般人才心地?不如此时尚有可图。”

  (八) 后来贾氏诸人对于黛玉,似大嫌冷酷,尤以贾母为甚(第八十二、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回)。

  (九) 巧姐的年龄,忽大忽小(第八十四、八十八、九十二、一百零一、一百一十七回)。俞平伯说:“这也是在全四十回中,高作最奇谬的一段文字,不但在情理之外,且几乎在想象之外。试看他的论证:

  第八十四回:“*抱着巧姐儿,用桃红绫子小绵被儿裹着,脸皮发青,眉梢鼻翅微有动意。”这是婴儿将抽筋的光景,此时巧姐至多不过两三岁。

  第八十八回:“那巧姐儿在凤姐身边学舌,见了贾芸,便哑的一声哭了。”这也是两三岁的光景。

  第九十二回:“巧姐跟着李妈认了几年字,已有三千多字,且念了一本《孝女经》,又上了《列女传》。宝玉对她讲说,引了许多古人,如文王后妃,姜后,无盐,曹大家,班婕妤,蔡文姬。。。。等。”这时巧姐至少有七八岁,但离八十八回只有四回,已经过了四五年了,似乎太快了。这一段的荒谬之处还在于,宝玉从来不肯作这类迂谈的,在这儿却平空讲了这么多他最瞧不起的人,完全是一副凡夫俗子的腔调,让人不可思议。  

  第一百零一回:“巧姐儿哭了,李妈很命的拍了几下,向孩子身上拧了一把。那孩子哇地一声,大哭起来了。”此时离第九十二回已过去了九回,巧姐又似乎变成了挨了打不会说话只会哭的婴儿了。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五节   谁续狗尾
第五节  谁续狗尾?

  高鄂的妻兄张问陶《船山诗草》中一首《赠高兰墅同年》诗的注里有一句话:“《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这个兰墅,正是高鄂的字。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理解这个“补”字。程伟元、高鄂在程乙本序中说:“书中后四十回第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这样说,在程高补书之前,已经存在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程高二人只是做了“细加厘剔,截长补短”的工作,虽然不免增删取舍,但他们还是尽量保存其本来面目,“未改臆改”。  

  据高鄂的序言所述,他是在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春天接受程伟元的邀请的,在当年的冬至后五日就完成了,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从这一情况来看,高鄂是在一个稿子的基础上整理加工的说法是可信的。但是,这个稿子是不是曹雪芹的稿子,到底是谁所补,已经不得而知了。

  俞平伯的学生和助手王佩璋说:“我认为后四十回绝大部分都不是高鄂作的。所以不能因为高鄂之中举人、进士,做御史而菲薄整个后四十回;但后四十回买来的稿子很乱,经过高鄂整理的,在这整理的过程中,他可能加进去了一些东西。……与他的功名利禄思想相称的。这些东西与买来的稿子混在一起,给红楼梦后四十回带来了芜累。我颇疑宝玉中举,贾家复兴的一些文字是高鄂后加的,因为从第九十六回至一百十七回并没写宝玉上学,也没有暗示宝玉中举的文字,而这一段正是宝黛的悲剧,宁荣破败的一连串事变的紧张场面。

  王佩璋通过程甲本、程乙本的对比还得出了一个结论,高鄂对后四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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