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从哲学意义上讲,物质世界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世界永远不可能“欺骗”人,而只能以“真诚”的面目示人;而爱情作为人类精神生活的一部分却是常常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虚伪”的恰恰是人类所看重的爱情。大凡年轻人,不能从理性上认识这样一个道理,所以年轻人总是容易被爱情伤害,又总是归罪于不相干的物质世界。于是,我们看到年轻的普希金说“假如世界欺骗了你”;年轻的北岛说“我不相信”。
很显然,作为文学大师的奥维德明晰这样的道理,所以他敢于用自己的笔撕下爱情的虚伪面具。他真诚地告诉了我们许多我们不愿意相信的事实。他这样说:“美是容易消残的东西:它跟着岁月一年一年地消灭下去;它不停地一年一年地坏下去。紫罗兰和百合不是永远开放着花的;而蔷薇一朝凋谢后,它的空枝上只剩下刺了。你也是这样的,美丽的青年人,你的头发不久也会变白的,你的脸上也会起皱纹。现在且培养你的智慧,它是经久的,而且可以做你美的依赖:它是伴你到坟头的唯一的瑰宝。”奥维德也明白无误地宣称:“我不是为有钱的人来教爱术的;那出钱的人是用不到我的功课的。他们是用不到智慧的,当他要的时候,他只要说‘收了这个吧’就够了……我这篇诗是给穷人制的,因为我自己是穷人的时候,我曾恋爱过。当我不能送礼物的时候,我便把美丽的语言送给我的情妇。” 奥维德甚至以忠告的口吻告诉年轻的姑娘们:“怕委身于一个规矩男人的女人,总是可耻地坠入一个浪子的怀抱中。”
联系到我们今天更加繁荣更加进步的社会,我知道仍然有许许多多的人们,对于世界抱着怀疑的目光,对于爱情则抱着天真理想的目光。我想如果他们有机会看一看奥维德大师的这本著作,将有可能减少他们遇到或有可能遇到的情感创伤的机会。或许天生有人喜欢遭受爱情打击,并且视为幸福人生的一部分呢,那就另当别论了。
(200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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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喜欢的事
由于自己是念法律出身,所以常常被人问起“为什么没有做律师?”我深知,现如今,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已经把“律师”与“富豪”等同起来了,而我没有做律师(本可以做的)显然就意味着自己主动让财富从身边跑掉了。于是,许多朋友甚至包括我的家人都曾经为我惋惜过。
我自己当然一点也不感到惋惜,而且心底为自己远离了律师职业,从事了编辑出版工作而高兴和自豪。之所以如此,首先是我不喜欢律师工作。毕业实习的时候,我曾经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实习律师。虽然前后不过4个月的时间,但几乎每天都会碰上令人心酸的人和事,特别是每当面对那些遭受欺侮和*的人们,自己的心往往不能够平静下来,明明知道无法帮助他们,却还要依规定从他们贫穷而可怜的手中收取咨询费和诉讼代理费,这令我感到痛心疾首。记得自己曾经接待过一个从河北乡下来的老农,他刚一踏入我们的接待室便老泪纵横、泣不成声。只因为村支书家里丢了一只羊,书记便怀疑老农放羊的小儿子偷了羊,于是警察以“盗窃罪”的名义将小儿子关到了乡派出所。三天之后,老农年仅16岁的小儿子在派出所竟然被活活打死。老农为了给死去的儿子讨说法先后几十次到县里、地区、省里公检法部门上访。几年下来,仍然不了了之。后来他听人说可以请律师帮他打官司,于是便跑到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当年称为法律顾问处)来求助。我听了老农的哭诉,几乎怒发冲冠了,年轻气盛的我马上找到主任和副主任等顾问处领导,请求他们来帮助老农。领导们都十分热心,立刻开会想办法,得出的结论却是依照现行法律没有办法来告派出所和公安部门,只能告诉老农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老农最后自然是哭着离开我们接待室的。我们也破例没有收他的咨询费。这件让自己一辈子刻骨铭心的事情,就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从那时起,我便不打算做律师了。尽管自己知道,许多时候律师还是可以为伸张正义做些工作的,而且现实生活中也不乏冤狱经律师之手而昭雪天下的例子;但是自己更知道在许多情况下,面对正义遭受邪恶欺凌,律师是无能为力的;上世纪80年代不能,今天恐怕也未必能。
毕业的时候,我选择了做教师。教师是我喜欢的职业,“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虽然不能够如律师那样替人伸张正义,却可以教人明事理、辨是非;教师虽然不可能如律师那样获取更多的财富,却有时间读自己喜欢的书,做自己喜欢的事。
直到从事了编辑出版工作,才自认为找到了终生的理想职业。编辑出版职业既不像律师职业那样入世、那样随时可能面临发财的机会;同时也不像教师职业那样两袖清风,风光无限;编辑出版职业更像是一个手艺人,凭手艺吃饭,靠劳动生活。特别是编辑出版职业中最核心的内容是阅读,阅读各种各样的文字,阅读文字中的世间冷暖,阅读文字中的理想或现实,阅读智慧,阅读人生,这是一件多么令自己神往的工作。每当一本本有思想有价值的作品,通过自己的工作,由书房、案头走到万千读者手中,就会令我生出创造的幸福感。当然,这一职业也保证我和家人过上了有尊严和体面的生活,虽然没有大富大贵,“小资”的品位还是触手可及的。更何况,前者并不是我所喜欢和追求的。
我由此想到,一个人的理想职业未必就和金钱、地位画等号;喜欢乃至热爱最重要,做喜欢的事远比做挣钱的事快乐和幸福。当然如果你视金钱为最高人生追求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2005年4月29日)
有尊严的死(1)
公元2000年,曾经有一位与我同龄的上海男人,感动了无数的人。这个上海男人是个商人——时任上海某房地产展销中心副总经理,而且在此之前他还曾经在上海之外的珠海、广州等地经商;另外,他还是个丈夫和父亲,他有一个与之同学的妻子和一个10岁的女儿;当然他更是个病人,可怕的癌症已经到了晚期,即将吞噬掉他36岁的生命;同时这个上海男人也是个如我辈一样的文人,他接受过良好的中文专业教育,知道且擅长用笔(电脑)讲述自己的痛苦与幸福,表达他对于生活与亲人的热爱。这个男人的名字,我想今天许多人已经渐渐忘记了,特别是那些沉浸于欢乐幸福之中的年轻人,他们没有理由把一个人,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人的痛苦始终铭记在心头。而我自己确是永远也无法忘记的,他的名字叫陆幼青,他在临去世之前头脑清醒的时候写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生命的留言——死亡日记》(以下简称《死亡日记》)。
我之所以不能忘记陆幼青与他的《死亡日记》,原因说明如下:首先是我与他为同龄人,尽管我们的生活背景不同,但相同的方面实在太多太多,特别是我们生活的经验与人生信念是那么的相似和相同;其次是他的不幸命运让我万分同情以至心碎,这种心碎的感觉甚至不亚于自己的亲友去世;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的书打动了我,他的精神打动了我,我们知道中国自古便有一句很富哲理的话,叫做“精神不死”,我以为这句话用在陆幼青先生身上是很合适的。尽管他并不是个伟人、英雄,他只是个普通的商人、普通的丈夫和父亲、普通的文人、普通得如我们兄弟一样的普通人,但是他值得我们尊重,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无法忘记。
我记得陆幼青先生的《死亡日记》首先是在网上传播的,“榕树下”网站正因为登载了陆幼青先生的《死亡日记》而从此名声大振。我还记得中央电视台的“实话实说”栏目,专门为陆幼青制作了一期节目,让陆先生本人和他的妻子、女儿与电视观众见面。当然更记得我是在陆先生去世前读到了由华艺出版社出版的,由他和他妻子亲自进行封面设计的《死亡日记》。当然作为陆先生自己,他能够在去世前看到自己用心血凝成的文字获得出版,也应该是一件极欣慰的事。
众所周知,最令我们人类痛苦的一件事便是,我们无法挽留自己的生命,或者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事实上,我们从自己出生的那一刻起,便开始了与死亡的搏斗。当然,每个人的生命历程又是不一样的,有的人长命百岁,有的人青春夭折;有的人虽然拥有漫长的生命,可是无所作为,庸庸碌碌,浑浑噩噩;而有的人,虽然生命短促,却是有所作为,甚至光辉灿烂。所以这样就有了每个人生命意义的不同,生命价值的不同。同样我们并不认为,人的一生非要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事业,毕竟那样的人在我们人类的整体中,总是属于少数的佼佼者,而且这也与整个社会时代和环境有关;我们相信,绝大部分人是要度过自己平凡一生的,可能既不光辉,也不耀眼,甚至是痛苦多于幸福。因此,我们有理由为平凡的人生歌唱,正像我们有理由为英雄的人生歌唱一样。而且,如果就平凡的人生与英雄的人生进行选择,我更愿意选择平凡的人生,这样的人生更有生活情趣,更真实,更让我流连忘返。
有尊严的死(2)
很显然,陆幼青36岁的人生是平凡的一生,他的经商、他的家庭、他的生活、他的所思所想,甚至他的病痛,都是极普通极平凡的。这一点,他的《死亡日记》都做了详细的交代。在书中他写道,由于不满足于教师清贫的生活,下海经商,他从事过多种职业,并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和劳动,使自己和家庭过上了有品位的幸福生活;他像我们所有平凡人一样,有着世俗的功名心,所以学中文的他,始终把当作家看做是自己的一个理想。值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