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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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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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不同之处。
  当我身边坐着一位妩媚动人的女性,而且显然与我有情侣关系的时候,不会有人费心来称赞我的猫。可是这次辛迪不在。因此,诺顿忽然成了引起话题的最佳借口。
  我有点吃惊。我从来不曾把自己想成是一整个厢型车的女人垂涎的目标,也绝对不曾把诺顿当成钓鱼的诱饵。难道世界这么低落,人们只会为了某些目的,才愿意开口跟别人说话?比如说找个人生伴侣?真是不可思议。真是……
  就在此时,仿佛得到暗示一般,一只手从我面前袭来,从保丽龙盒里抓起一只蛤蜊——我的蛤蜊。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10)
我抬头看到一个颇有姿色的女人,二十多接近三十岁,手指间夹着蛤蜊。她穿着——别忘了,这可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一件《闪舞》(Flashdance)样式的T恤。那个夏天,我将会不停看见这种打扮(因为火岛很靠近曼哈顿,这个懒洋洋的地方最令人惊讶之处,在于流行的事物是如何地影响全岛。我个人最爱的流行是一种叫做“卡迪玛”的游戏。这个游戏也可称为“史上所发明过最愚蠢的游戏”。玩这个游戏,每个人只需要一个木制球拍——通常两到三个人一起玩——还有一个黑色的硬塑料球。游戏的目的是在海滩上站得像只猩猩一样,最好是在特别拥挤的地方,这样你就可以把那些自得其乐、享受美好时光的人给烦死。玩游戏时,由其中一个人把球传给另一个人,但不能让球掉在沙滩上。这个游戏不用网子,不算出界,不计分,除了上述规则之外,没有其他规定。游戏进行时,多的是球弹到球拍上很吵、很惹人厌的噪音,听起来很好玩,不是吗?相信我,那年夏天,卡迪玛是可以在海边玩上好几个钟头的娱乐活动)。
  总之,回到偷蛤蜊的贼。她的T恤故意在领口处撕开,露出晒黑的肩膀(该晒的部位很庞大),上面有个小刺青。我感到一种没来由的恐惧,害怕若是太靠近那个刺青,会看到上面以很小的字体写着:“人生如海滩”。因此我撇开眼睛,至少把注意力集中在那颗蛤蜊上。
  “我知道会养这么可爱的猫的人,”她开始说:“一定不介意与人分享食物。我快饿死了。”
  她秀给我看我这辈子见过最友善的笑容,还有她所有的牙齿。倘若她的牙龈没有从她的额头延伸到她的膝盖,那个笑容可能会更有说服力。
  “请把我的蛤蜊还我好吗?”我很有礼貌地问她。
  她的牙齿再度闪亮,不过这回她把那个炸蛤蜊塞进两排牙齿之间。
  “这是什么猫?”
  我没有回答。我正忙着看她咀嚼。
  “它的耳朵怎么这样?它是在害怕吗?”
  我摇摇头。她咽下。我看着她喉头出现一个小小的隆起,从上往下然后消失无踪。
  “你给它吃镇静剂吗?不然它怎么能坐成那样?”
  然后她动了一下:她那戴了珠宝、晒黑的手指又伸向我的盘子。这次我出手抓住她的手。我们的手指瞬间交缠,她吓了一跳。但是她又秀出那灿烂的笑容,只是在听到我说“再拿一个蛤蜊你就死定了”时,笑容变得稍微黯淡了一些。
  我相当肯定她以为我是在开玩笑,因为她试着挣脱,再度对我的晚餐进攻。
  “我不想失礼,”我尽可能地冷静:“但是我的肚子非常饿。我买这些蛤蜊,是为了可以吃掉所有的蛤蜊,除了我喂给猫吃的那些以外。我不介意它伸手来拿一个,因为我认识它。但我不认识你。所以,如果你再敢伸手,恐怕我只好查出你的住址,半夜溜进你家,折断你的大拇指。”
  除了说“你皮在痒吗,混蛋?”之外,我几乎什么都做了。这招似乎奏效。
  她慢慢转过头去——显然,她*的对象恰巧是这艘渡轮上的泰德?邦迪④——并消失在人群中。
  我低头看着覆盖在我肩膀上的猫。它回望我,喵了一声。
  “我知道你的意思,老兄,”我告诉它:“我想我们还没准备好面对单身生活。”
  隔天早晨就是行动日⑤。诺顿即将出发前往海边。
  它也知道。不要问我它是怎么知道的,但它就是知道。我预期它会知道。当某件大事即将发生在我们身上,它似乎总是知道:例如我即将出远门,它即将出远门,或是发生了某件特别悲伤的事情,或是某件特别欢乐的事情即将发生;要不是我很了解它,我会发誓它在公寓里藏了一本行事历;因为,随着它愈来愈习惯周末前往海边,它竟然也改变了早晨的例行公事。周一到周四,早上是例行的起床亲热,然后我慢吞吞地起床,诺顿冲到厨房、跳上料理台,焦急地等待我喂它。周五,它也冲过同样的路线——下床、越过卧房的门、转个九十度的弯、穿过客厅、经过前门、到厨房——不过它会在前门猛然煞住,热切地等待;到了周五,它连早餐都不在意了,只想赶快上路。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11)
在它第一次独立出门探险的那天早晨,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这家伙已经下床了,在火岛小屋的前门等着,不断回头看到底为什么我这么慢。
  我揉揉惺忪的睡眼,穿上一条短裤,从阁楼走下来,在门口碰到它。我有一点犹豫。有那么忧郁的一瞬间,我想象诺顿站在一条没有尽头的公路旁,伸出大拇指,准备到远方追求名与利;我定定神,想到它根本没有大拇指,便把纱门推开了。诺顿毫不犹豫地飞奔而去。我还来不及眨眼,它已经离开了,全速冲过庭院再冲回来,如闪电般消失在木板下面。
  我知道我有两个选择。我可以像个大白痴一样尾随它到外面,试着跟踪它走过的每一条路,看它在做什么;或者当个理性、明智的人:放松心情,泡一壶浓浓的法式烘焙咖啡,加一点点肉桂,然后拿起报纸,看看今日的有趣新闻事件,再出发做健康晨泳,精神百倍。选择似乎非常明显。
  我决定跟着诺顿。
  它这辈子从没这么快活过。它嬉闹着,追逐鸟儿与松鼠——不是追捕,只是追逐——肚子贴地匍匐前进,咀嚼花朵,大体而言,享受着它丛林野兽的新角色。
  过了半个钟头左右,我确认它安然无恙,完全有能力独自面对户外的生活,因此便回到屋里干些与人类有关的活儿,例如试着写一本书,好赚到足够的钱来支付诺顿的度假小屋房租。
  我从来没有真的担心过。我知道它会待在附近,至少,不会远到找不到回家的路。我定期走到前门或是后窗前,叫它的名字,检查一下。我会听到一声清脆的喵声作为响应,让我知道一切都很好,然后我再回头继续工作。
  午餐时间到,我决定到市场去(我已经原谅了他们向辛迪告密)。这一趟我走得太习惯,甚至没留意诺顿在做什么。我想在我离开的这二十分钟内,它应该不会过分思念我,所以何必去打扰它呢?我不希望它觉得我是个过度保护的父亲。我内心骄傲无比,仿佛我的儿子刚刚拿到驾照、第一次开车出去约会……于是我列了一张购物清单便出门了。
  当我第一次听见声音时,正走在通往市场第一个路口的四分之三处;一声微弱但咆哮的喵声,事实上有点像在抱怨。我再走两步,又听见了。喵……
  我停下来,转过头。诺顿站在人行道中间,大约离我二十尺。它想要跟上,可是我走得太快了。
  “你在做什么?”我问它:“回家去。”
  我继续朝着商店前进,跨出两步后又听到更坚定的一个喵声。当我转过身,诺顿又跑又跳地向我靠过来几寸。
  “那就来吧,”我叫它:“走吧。”
  让我惊讶的是,它会在距离我大约五尺的地方停下来。“来啊,”我跟它说:“我会走慢一点。”但它始终不肯再靠近一点。
  我再走了几步,往后瞄。它还是跟在我后头——但我一停下来它就停下来。我再往前走几步,又往后看一眼。它跟上我的步伐。
  我走完到市场的剩下三个街口,诺顿跟着,总是在我身后五尺远的地方,每走几尺就喵一声让我知道它还在后面。几个费尔港的当地人经过我们身边,都惊讶地停下来看;我则假装全天下最可爱的小猫,跟它最喜欢的人类一起在午餐时间出来散步,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
  有那么两次,当骑脚踏车的人接近诺顿身边时,它会停住不动。但它完全不会惊慌失措。一旦他们离开了,我只需要向它保证一切都没问题,脚踏车只是真实世界里偶然出现的危险,然后它便会继续它忠贞的步伐,接受我的解释,相信我会照顾它的福祉。
  几分钟之后,我们到了市场的入口,那里的人大概是诺顿这辈子见过的十倍。小孩子跑来跑去玩红绿灯,脚踏车与滑板来来去去,几个身穿“人生如海滩”T恤的人试着让其他穿闪舞T恤的人留下好印象。连诺顿都有点受不了。
  我们快要进市场了,我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它愿不愿意跟我进去逛超市呢?把它抱起来,带着它?或是在我购物的时候拜托别人看着它——当十分钟的猫保姆?
  诺顿终结我的左思右想,自己做了决定。衡量过这个情形之后,它跑过市场的门口,朝着码头那边冲刺了约十尺左右,然后消失在一排树丛里。我有个预感,那天下午我会花很多时间把它从那片绿色植物下面哄出来。过了二十分钟左右,我觉得我什么都没办法做。我看得见它,而且它显然不会跑到别的地方去,因此我想可以把它安全地留在那边,自己进去购物。我走进市场,买了美味午餐的必需品——两根多汁的德国蒜肠、一些德国马铃薯色拉、一瓶海尼根黑啤酒、一罐“九命”牌火鸡内脏罐头——然后回到外面评估这个猫状况。
  状况就是:猫不见了。
  我站在它躲藏的树丛前面喊它的名字。一点回应也没有。没有任何声音或任何动静。我趴在地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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