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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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师爷的儿媳妇-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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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毓敏秀从人群中走出来,她穿了一件黄白斜条纹的羊毛衫和一件蓝色外套——我猜那是她能找到的最隆重的衣服了。她的头发整整齐齐的扎起来,盘成一个髻。出门前,她还洗了一个冷水澡,在下着小雨的初冬下午。
  丁永昌说:“拜师之前先拜过我们的祖师爷。”
  歌仔戏的祖师爷是田都元帅。相传田都元帅是唐时的一位乐师,受宠于唐玄宗。后来在安史之乱中忠贞不渝而殉国,后被追封为田都元帅。因幼时与母亲在田间走失,为毛蟹濡沫以养而生,故所有尊田都元帅为祖师爷的剧团人员均不食毛蟹。我刚被丁永昌收留的时候见到的那座祖师爷的雕像,跟着我们辗转每一个地方。后来在梧桐镇落下脚来,就在大堂前安排了一个专门的供桌,像前放置了一个香炉。日日擦拭像身上香酬拜原来是王玉桂的必修功课。
  毓敏秀点点头,明叔将点好的香交到她手上,她捻着三炷香诚诚恳恳的拜了三拜才插进香炉里,又从明叔手里接过茶盘,举过头顶,头谦卑的低着,在丁永昌面前跪下来叫了声师傅,但丁永昌没有接过。他半闭的眼睛紧紧地盯着茶盘的中间,就好像那里是毓敏秀的眼睛一样。他说:“既拜了师就要守师门的规矩。”
  “请师父教诲。”
  “业精勤荒嬉,行成思毁随。艺技的精湛要看个人的天分与努力,我不要求你有多大的成就。但是歌仔戏既尊的是田都元帅的道,田都元帅的忠孝仁义我们就得守。戏品如人品,看戏看人生,绝不能台上演绎忠孝仁义,台下却阳奉阴违。”
  “弟子谨遵师父教诲。”
  他深深地朗了一口气,这才将手从那张陈旧的羊毛毯下面拿出来,端起茶杯浅呷了一口,说道:“起来吧。”
  没有人提出异议,大家竟肃穆又庄严地见证了这场拜师仪式,就像祖国的国旗正冉冉升起,每个人都肃然起敬一样,只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形式。她站起来,将茶盘交还给明叔。大家都对她说恭喜。她一一笑着应着,半躬着腰很谦卑。这样的谦卑却让我深深的嫉妒起来。从我进班至今,戏班还没有如此正式且隆重地收过徒弟,因为我们只是可有可无的虾兵蟹将而已,我那曾经暂时押后的拜师仪式,一押就押后了一辈子,终我一生都没有拜过祖师爷。
  “今天召集大家,还有第二件事。”丁永昌虚弱的声音穿透了人群,抚平了浮夸的热闹。
  “我从小就跟着师傅学习歌仔戏,走过很多地方,吃过很多苦,也经历过战乱,终于在二十五岁的时候创立了这个歌仔戏班,到如今也有二十多年了。”他停了下来,一方面因为回首往事感慨悲怆,一方面是虚弱的身体已经不足以支撑他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了。王玉桂将滑落的毛毯重新拉到他的胸部。
  “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戏班这些年换过很多地方,早些年在台南,这几年在台北,但一直在漂泊,一直都没能完完全全的停下来了。”他叹了一口气,“如今,我也走不动了。这戏班能不能在这里扎根下来,或者搬到更好的地方去,我已经无能为力了。现在,我就把这戏班交给阿秀打理。戏班往后如何全由她做主,绝不容许旁人插一句半句嘴。”最后一句他说得掷地有声,但也因此令他孱弱枯瘦的身体咳得前后摇晃起来,瘦骨嶙峋的胸部剧烈地起伏着。
  徐红小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但丁永昌羸弱的目光就像一只有力的手突然捂到她的嘴上。死亡,就因为愧疚和不忍成了一件无形的武器,让周围的空气变得凝重起来,好像丁永昌大口大口地粗重地呼吸,把所有的空气都吸完了。
  没有人说话。人们退出了这个突然狭窄的空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戏班谁做主都无大所谓,有个人领导着有演出有分红有饭吃就够了,至于究竟是演传统的歌仔戏还是眼下时兴的莺歌燕舞,又有何差别。他们只是一些来自贫下阶级的福薄之人,没有几个人能识得一箩筐的大字,在传统的忠君思想与新兴的时代大潮的冲击中,又有几个人说得清文化的坚守与掠夺之间的差别。
  毓敏秀走出大堂,在门口站了许久。神情就像从丁永昌的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一模一样。她脸色凝重,一语不发。最后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一个人出了大院,没让我跟着。天空下起灰蒙蒙的细雨,天色渐暗。
  那天夜里丁永昌睡去之后就再也没醒来了,安静而安详,就像只是睡着了一样。由此可见,死亡真的是一种睡眠,一种休息,一种眷顾。临走之前他还叫王玉桂湿了他的头发,把它们整齐的往后梳。用热水擦了身。那条受伤的腿被很好的包在裤腿里面,没有看出受伤的痕迹。他把自己收拾得干净整洁,以完整的姿态维护他死亡的尊严。
  王玉桂一边抹着泪,絮絮叨叨的说着这些和其他一些事情,但我没有听清,因为眼泪淹没了她的声音。毓敏秀把她扶到旁边坐下,不停地安慰她。
  那时候的乡下没有墓园没有火化场,大多数人死了会在郊外随便找一处墓穴土葬了。镇上有专门帮忙料理丧事的人家。丁建军去张罗着。丁建业去镇上的便利店打电话通知丁建国。徐红和班里几个女旦在整理丁永昌遗物。明叔张罗着将灵堂设起来,一切分工有序,仿佛我们已经在心里演练了很多遍。
  丁建国赶回来见过他最后一面之后就匆匆下葬了,四个穿着旧衣服的男人用套绳抬着他。在镇外西面翠屏山的山脚下,他们把棺材抬起来,慢慢地放进墓穴里,抽出绳子。他们把泥土一铲一铲地铲进他的墓穴里,潮湿的泥土落在棺盖上发出砰砰的响声,最后堆成了一个土丘。没有墓碑,也没有墓志铭,只是一个光秃秃的土丘。他孤零零地躺在那里。天仍下着纷纷细雨,刮着风,地上有污泥。送葬的人们在墓穴前面参差地围成半个圆。我在里面,毓敏秀也在里面,她擦拭着眼角。丁建国温柔地抱住她的肩膀。然后,送葬的人们陆续离去。
  我想起那天他们还满怀希望的眼睛熠熠的对他说,他一定能战胜病魔。如今他们一脸漠然地转身离开,害怕地上的泥土弄脏他们的鞋子。但是很快,我们也都会离去。从今以后,就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这里,他的身体会变成成千上万种蛆虫的食物。一年之后,他会变成一堆白骨。这世上再也没有这个人了,再也看不到他的笑,他匆忙的身影,还有他不遗余力的弥留了。我想起初见他的那天,夕阳的余晖映照着苍凉的舞台,他在上面翻滚、甩发、逃命,在铿锵的紧锣密鼓中,奔走匆忙。他的充满了紧凑、匆忙、艰难又抗争的一辈子,从今以后,就变成了非真实非物质的无限的虚无了。也许事情不是那样的,那只是一个不幸的意外。他意外地消失了。我的悲伤簌簌地落下来。
  一九八二年的初冬,下着雨的那个夜晚,丁永昌永远地离开了。

☆、第 34 章

  戏班停演了一个星期,然后死者已矣,生活继续。丁建国只停留了那七天,之后又匆匆奔赴他的事业了。毓敏秀也有了她的事业——民乐社歌仔戏班。来去匆忙,又是多事之秋,他们没有很多的独处时间,除了晚上她不再回我们的小房间过夜。七天之后,徐红提出了分家的要求。其实分家不过是个噱头罢了,实际上她只是不满丁永昌把戏班交给毓敏秀管理而已,不然她也不会把我和明叔等这些不是丁家人的人都叫去了。
  她这样对王玉桂讲:“阿母,你知道我现在怀孕了。怀胎十月,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我知道我不能再为戏班做更多的事了。戏班现在很困难,我也不想白吃白喝,所以有些话晚说不如早说。”她停下来,扫视了我们一圈,以她那种独有的漠视一切的眼神。我们都等着她把话说完。
  “我知道阿爸辛辛苦苦维持这个家不容易,在这时候提出分家的话……”
  “分家?”她的话说还没说完,丁建业就咋咋呼呼地站起来了,“大嫂,我没有听错吧?你说分家?”
  徐红点点头,确认道:“我知道,在这时候提出分家确实不合时宜,但这纯粹是为了大家好。既然道不同,勉强绑在一起也只是耽误大家的前程嘛。”
  “阿爸尸骨未寒你就说这样的话,你还有没有点良心啊?这个家姓丁,阿爸在的时候是一个家,阿爸不在了,它还是一个家,一个完整的整体。你想分家?我绝对不同意。”丁建业义愤填膺地说道。
  “我哪儿没有良心了?”徐红也急得差点站起来,丁建军责备地拉了她一下,没逃过我们的眼睛。他接过话:“阿红这样说也有她的考虑,毕竟她现在怀了身孕,想让孩子有一个更好更宽裕的成长环境也无可厚非。”他说话是一贯的温温吞吞,他抬眼看了一眼王玉桂,又心虚地低下了头。
  徐红重新坐好,平整了呼吸,“戏班什么状况大家都心知肚明,歌仔戏是阿爸的事业,他苦点累点觉得没有关系,难道要丁家的子子孙孙都跟着受累吗?”
  是啊,她怀孕了,怀的还是丁家的长孙,这要是在古代得多母凭子贵啊!要是在皇宫里,还可能因此当上皇太后也说不定,更何况她只是想另起炉灶罢了。如果不答应,那她就会说他们丁家看不起丁建军这个养子,几十年的收养之情转眼间不仅没落得个好,还变成了丁家人薄情寡义的有利证据。多么锐利的武器啊!丁建业除了无奈又不甘地低喊一声大哥之外,再说不出更多的话了。
  相比之下,王玉桂这个当家主母就要稳重许多。毕竟多吃了几十年的盐,她虽不忿徐红的做法,却还是心平气和的说道:“阿红,建军是我们家的一份子,这么多年他也姓丁,建业也叫他一声大哥,你腹中的孩子就是我们丁家的长孙。我很疼爱他,但是戏班目前的状况你是知道的,你现在说分家,岂不是要大家拆伙吗?”
  “阿母,要志同道合才能说是拆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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