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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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师爷的儿媳妇-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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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三年我几乎忘了两个人的存在——丁建国和丁建业。丁建国的建材公司最终破产了,欠了很多外债。我偶尔从毓敏秀口中听说,他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找到了一个经营服装公司的合伙人,准备东山再起。他还是很忙,很少回戏班。偶尔团聚的时候,毓敏秀因为害怕他看到满身的瘀伤,没有和他过夜。她在那些夜里向我倾诉他不理解她的淡淡愁思,但都只是蜻蜓点水一笔带过,不复当年记事本上的浓厚炽烈。这多少算是我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就好像她无意中吐露了他们夫妻生活并不和谐的真相,证实了我曾无数次想象过她在他身下婉转承欢的场面不过是无数次自寻苦恼的想象罢了。性这回事,大概是起于没有快感的兴奋,终于没有兴奋的快感吧。所有重复的东西都会缓慢而不可避免地失去第一次的美好和求而不得的期待,就像倘若我们日复一日地重复“我爱你”,它最终就会变成无关痛痒的“早上好”三个字。丁建业算是彻彻底底的子承父业了。他骑着丁永昌那辆残旧的摩托车走南闯北地找戏,时不时给我带回一些附近城镇的特色小吃和稀奇玩意。他可能还说过一些让我多忍耐一段时间或者委屈我的话,但那时候我满腹心思地想着和毓敏秀分享那些吃食,大多都成了过耳旁风,最终连同那些稀奇玩意沉睡在时光的箱底。
  毓敏秀一场不落地参加了所有演出,尝试了所有的角色,从没有生命的到有生命的,从一棵树到一只老虎一头牛。后来她的闽南语发音稍微标准一些了,可以开口说几句话了,就开始演个强盗头子、婢女、乞丐婆。她把“婆婆”说成“分不到”,把“薛金莲”说成“刷金炼”的时候,我就哈哈大笑。我一步一步看着她成长,一步一步陪着她由一个无辜又茫然的小婢女变成一个目光坚定足挑大梁的当家小生。
  第三年末,也就是一九八六年年关,戏班搬到了歌仔戏的故乡——宜兰。戏班由野台歌仔戏班正式转化为内台歌仔戏班,我们将长居此地。这是毓敏秀做的决定。三年的冻结时间,戏班总算稳中有升,各方面都有改善,最重要的是毓敏秀想通了戏班的路。民乐社的老招牌虽然不响,但它是丁永昌一辈子的心血,毓敏秀决定留下它,但戏班也必须推陈出新,创立新的招牌。丁永昌的民乐社一直不温不火是因为没有打响名声,没有让观众一见不忘的东西,所以一直是人找戏而不是戏找人。唯有一鸣惊人,才能声名远扬。唯有品牌,才能恒远。她作为戏班磨了三年的宝剑,就有责任和义务把这块活字招牌变成金漆招牌,所以她决定以新晋百变小生的名号打响第一炮。另外,她还把企业的经营理念带到戏班的管理中,按部门分类,职责具体分到每个人头上,由每个人直接向她负责。这不仅避免了很多冗繁的过程和推脱责任的现象,也断绝了戏班里某些人插科打诨混日子的念头。
  戏班改头换面,经过三年的沉淀,终于以全新的姿态厚积薄发。

☆、第 38 章

  毓敏秀的第一场演出准备了一个月,势在一炮走红。整整半个月,戏班都在全力宣传新晋百变小生的名号和剧目《界牌关传说》。《界牌关传说》是在传统歌仔戏《罗通扫北》的基础之上作出更改和粉饰而成。除了踩街以外,戏班还印制了宣传单。宣传单上印画着她的头像,英俊帅气且新鲜的男人,浓墨重彩又跌宕起伏的剧情,以及前三场免费观看的优惠,都只是为了吸引更多的眼球。时近年关,人们辛苦一年之余,正是口袋充实的时候,有大把的时间和心情听戏消遣——这也是毓敏秀的策略。
  丁建国回来过两天,带走了一沓宣传单,说为戏班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这沓传单最后变成了命运的传票,改变了戏班、我和毓敏秀的命运,因为它带来了一个人。
  演出的第一天,观众并没有料想中那么多——事实上,我们所租的戏院观众席只稀稀疏疏的坐了前三排,光景异常萧条。当一个小演员把从帘幕后面偷看到的这场景告诉大家时,演员的失落就像一块大石头挂在他们的脖子上,他们垂头丧气,士气低沉。
  这情有可原,毓敏秀深知不能在这个时候给他们更大的压力,她嘴角露出浅浅的笑,像安慰一个被宠坏的小孩子一样,说道:“这已经很好了,毕竟大家也不知道我们是谁,能来三排我已经非常满意了。”
  命运人回应她,大家的情绪还是非常低落,就好像脖子上那块石头同时压住了他们的喉咙。
  “今天只有三排观众不是我们的失败,但是明天,如果还是只有三排观众,那就真的是我们的失败了。”她的目光一一扫过我们,“成败在此一举。戏班的存亡也在此一举。所以,大家必须全力以赴!必须收起你们的悲伤,使出你们的浑身解数,知道吗?”她几乎是喊起来。但依然只有稀稀落落的声音回应她。大家准备得太久了,希冀太高了,以至于面对失败的时候跌得太重了。
  “我去叫乐师准备开始。”我说。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能以怎样的方式回应她。紧锣密鼓很快敲了起来。熟悉的鼓点锣声,似曾相识的故事,几度辗转的心情,全部涌到了心头。我第一次看这出戏的时候,是丁永昌在扮演罗通。时过境迁,故事还是故事,故事里的人还在原地被我们反复诵唱,不停变换的只是身边的人。
  毓敏秀扮演的罗通穿着一身月色长衫,袖都镶绣着银丝边流云纹的滚边,乌黑的头发束起来戴着顶嵌玉小银冠,一派风流倜傥。他与番邦的屠卢公主一见钟情,由原来的对立变成了如胶似漆的恋人。为了给这份爱立下了一份永远不会违背的保障,他承诺若为誓言甘愿死在九十九岁的人手上。但机缘错会是上天最爱玩的把戏,屠卢公主被骗婚了,勇猛的罗通被骗离开了戍守的界牌关。阴谋得逞,界牌关告急。唐皇束手无策,只得逼罗通再上战场。最后他向慈母辞别的时候,为了强化内心矛盾的剧烈、不甘与无奈,她在场上跪走了两圈。膝盖直直地重重地地“走”在地上,在哀婉凄绝的音乐声中,一个女人擦着眼角在人群中站了起来。
  她穿着一件毛皮大衣,毛茸茸的披肩跨在修长的手臂上,手里提着一个小巧精致的皮包。身边站着一个衣着朴素的小婢女。她忘情地擦着眼泪,略微低着头,轻轻地擦拭,那优雅凄美的模样让我有一瞬间的恍惚,以为见到了当年的江采薇。记忆再一次现出了它的不可捉摸的不可抗拒的力量。
  罗通终于战死,落日的夕阳照耀着苍凉的舞台,帷幕缓缓落下。女人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走进了后台。毓敏秀脸上厚重的油彩还没来得及卸去,女人站在她的身后,叫了一声“妹妹”。
  这突如其来的宠爱让毓敏秀不知所措。她嘴巴张着,好看的眉毛蹙着,却没能叫出她的名字。
  女人嗔怪道:“妹妹真是贵人多忘事,我还参加过你的婚礼呢。喏,这是丁建国给我的宣传单,我正好也闲得发慌,就过来给你捧捧场。”她从小包里拿出一张纸递给毓敏秀,正是我们《界牌关传说》的宣传单。纸面上演出的时间被人用原子笔画了两个圈。
  毓敏秀又仔细看了她一阵,女人调皮地眨着狐媚的丹凤眼,眼角微微上吊着,微微一笑很是勾魂。她的双手交叉放在身前,显得很婀娜。毓敏秀这才幡然醒悟,悔恨得直拍手,“是马夫人啊!瞧我这眼神,”她眯着眼,“肯定是新排的戏,太紧张了,你别介意啊。司令近来可好?”
  马夫人?我努力地在脑海里搜寻关于这三个字的蛛丝马迹,婚礼?司令?是那个大腹便便满脸油光在婚礼上致辞的司令?难怪我有些眼熟。我一定错过了很多事,在那场盛大的婚礼里迷失在我失恋的阴影里。
  “他好着呢,能吃能睡,龙精虎壮的,你不用惦记他。”马夫人笑说,把包交给身旁的婢女,握住毓敏秀的手,“我这次就是专程过来看你的。当时我一听丁建国说你在演歌仔戏,我真是震惊得……”她顿了一下,似乎一时间没找到合适的词,啧了一下嘴,“你演得太好了,这出戏我几乎是从小看到大的,没想到改编之后的罗通更有血有肉有情有义了,更惹人喜爱。”
  “你过奖了。”毓敏秀谦卑地回道。
  “不管怎么说,我这次不仅不虚此行,还大有斩获。我已经很久没看过这样的好戏了。”她说着,又从婢女手里拿过小包,从里面捻出几张千元面额的纸币递给毓敏秀,“这样的好戏,该赏!”
  传统戏曲的表演自古以来都有打赏的惯例,打赏是在原本的酬劳上多余的赏赐,其实也就是小费。包银的收入由班主按照一定的比例分给大家,但打赏就可以归入自己囊中了。当时一张歌仔戏的门票不过几十块钱,出手这么阔绰的看客,我出道以来也是第一次遇见。但毓敏秀将钱推了回去,“这太多了,我们不能接受。”
  马夫人按住她的手,“是你的戏好,值得这么多。你知道刚才我看你跪在台上,跪走那么多步,我的心……”她的心痛得好像眼泪一说就要落下来了,“你演得真的太好了,我不是那种无知的只会乱花钱的女人。不然你就是侮辱我,也是侮辱你的戏。”
  毓敏秀尴尬地笑了笑,“你误会我了。我从来没有那个意思。但是这个,我真的不能收,太多了。”
  “那就当我给你看病的,你的膝盖,你一定要好好保重,我以后可还想多看几遍呢。”蛮横不成,女人开始撒起娇来。毓敏秀一直陪着笑,自然而然地宠溺着。她们之间涌动的那种亲密熟稔突然让我深深地嫉妒起这个女人。
  毓敏秀从那叠上万元的纸币中抽出一张,将剩下的不容拒绝地还给马夫人,“这样吧,我就收一张,你的心意我就算收下了。”
  马夫人撅着嘴,似乎在思量是否接受这个建议。自古做戏人只会嫌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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