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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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师爷的儿媳妇-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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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拜佛,靠祖师爷赏饭的,都要随身携带祖师爷的雕塑。这,估计就是歌仔戏的祖师爷了吧。
  戏台上燃起几根蜡烛,发出橘黄色的亮光,远远看去,像跳跃在暗夜里的鬼火。空中忽闪忽闪着三三两两的星星,凉风吹过,烛光摇曳,仿佛置身在荒郊野外,心旷神怡又不免有些凉意。原本空空荡荡的戏台,此刻变成了饭桌,空气中飘着浓浓的饭香。众人敲打着碗筷准备填饱辘辘饥肠。掌勺的女人,正是班主的老婆。她的戏份少,早在戏还在紧锣密鼓的演出时,她就已经在后台紧锣密鼓的张罗做饭。原来在戏班一个女人,穿上戏服,可以是出得厅堂的千金小姐,脱下戏服,可以是下得厨房的家庭妇女。
  她塞给我一副碗筷,仍是一脸温和,拉着我在一圈人群中蹲下来,“赶紧坐下吃饭吧,他们是不会跟你客气的。”
  我讷讷地蹲下,望着她的侧脸。卸了妆的侧脸很好看,英挺的鼻梁,红润的唇,脸上肉肉的,带着这个年纪的女人该有的丰腴。
  一只瘸腿的黄毛小狗一直跟在她身后,耷拉着一条腿走得极为缓慢,走几步就颠一下脚,姿势看上去很别扭。它很瘦,粗糙的毛发下面能看见肚腹上清晰可见的一条条肋骨。伸长的舌头似乎还在滴涎,每每欲靠近一些祈求食物,都被那些人伸腿一脚踢开了。它看上去真是一只名副其实的流浪狗。它绕了饭桌一圈,最后我和班主老婆中间。许是脚上的伤不轻,它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就地躺下了,将受伤的前掌小心翼翼地收在肚腹下,周身都散发着一种怪异的味道。
  许是因着同样寄人篱下的沦落感,我心里竟有丝丝的动容,将碗里的饭倒了一半在旁边的地上给它。有一瞬间,我觉得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事看着我,好像我做了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然后那女人阴阳怪气的声音就响起来了:“哟,阿爸这回捡回来的查某还真是跟他一个脾性诶,都这么有爱心,看看,小黄跟着我们这么久,你们谁有喂过它一餐一顿。”
  她轻蔑地扫一眼,又冷哼嘟囔:“自己都饿得有上顿没下顿了,还有闲心关心一条狗。”
  我才知道原来这条狗不是流浪狗,但是它看上去连流浪狗都不如。我抬头望向男人,他只是很轻淡地扫了一眼,便又继续吃饭了。
  班主的老婆嗔怪地瞪了女人一眼,安慰我,“吃饭吧,你别听她胡说。”
  我应许地点点头,然而这饭,我却是无论如何都吃不下了。剩下的饭我再一次倒给了小黄。班主的老婆看了我一眼,没再说话。
  小黄吃得很高兴,没有语言的生物永远不懂人类冷嘲热讽的威力,它只是一面吃一面看着我,饭后一瘸一拐地跟着我,又不敢跟得太近,似乎还不能断定我就是好人。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突然生出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悲壮,想着反正滥好人的恶名已经当定,索性我就救狗救到底了。我握起它的前脚掌查看才知道原来它掌心的肉球被划伤了,被细菌感染的地方已经开始腐烂,散发着一种污浊的腐肉气味。
  它很乖巧,我拿着石片为它刮去烂肉的时候都只是偶尔的哼哼,哼哧哼哧的喘着粗气。或许是因为天生具有孕育新生命的能力和使命,我一直都觉得雌性动物比雄性具有更强的忍耐力和忍痛力。我拿着掏碎的艾草敷在掌心为它止血的时候,它痛得紧紧蜷缩着脚掌,终于忍不住叫出声,在那静谧的夜里,传出好远好远,满含压抑的狗吠,听来像来自一个遥远而朦胧的梦。

☆、第 11 章

  那是我到戏班的第一天,我知道这出惹我痛哭的戏叫《罗通扫北》,这剧种叫歌仔戏。那天之后,我知道戏班的名字叫民乐社,是班主丁永昌一手创办。他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从一个戏班的丫丫学徒,到今日这个有数十演员戏班的班主,其中艰辛,绝非三言两语所能说得清道得明。他的老婆王玉桂是他的结发妻子,一路跟着他闯荡,风雨相随。
  后来我又渐渐听说了班主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丁建军是班主年轻时候走野台演出,在台南一个村庄收养的,父母双亡,唯一一个亲戚将他托付给了班主,便随了班主的姓,按年纪排行老大。早前一直跟着戏班走南闯北,为戏班的发展流下了汗马功劳,与班主不是亲生胜似亲生。几年前他娶了戏班里的花旦徐红,也就是演屠炉公主的那个女人,成立了小家庭,目前仍无所出。夫妻俩现今是戏班的顶梁柱,一个是当家小生,一个是当家花旦。
  二儿子丁建国,据说是班主最为倚重的儿子,只是男人的感情大多深沉内敛,不轻易出口,两人感情深厚相处却不甚愉快。班主一心想把戏班交托给丁建国,奈何丁建国志不在此,更道戏班乃落后迂腐之道,在台南服完兵役之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事业还在起步阶段,无暇常回戏班探望。
  三儿子丁建业,自小聪明顽劣,不喜束缚,更不爱校园繁冗沉闷的生活,兼之表演能力很强,班主也就随了他的愿,国中毕业之后演起了歌仔戏。据说小时候是个很出色的娃娃生,现在是戏班的二线小生,偶尔客串丑角。
  当我从那些年轻的花旦口中了解到这些的时候,戏班已经拔营转寨,再次穿乡过镇了。丁永昌问过我的家庭和那晚发生的事,我只道自己是个孤儿,随便撒了个谎搪塞过去了。当然那谎话一点都不高明,骗不住丁永昌,他锐利的眼睛像一只鹰隼,但他没有拆穿我,也没有暗示我离开的意思,我就这样在戏班生活了下来。
  戏班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很短,如果没有收到特殊邀请的话,一般不会超过半个月。节目安排得很满,第一天挂旗宣传之后,第二天就开始了连续演出,基本上一天两出戏,有时候会重复演出。若是剧目演完了,班主还没有找到下一个演出乡镇的话,就会耽搁几天,但总体而言,戏班不会在一个地方待过超过一个月,所以戏班的一切设备都很简便简陋。曾有人戏说,我们是“卡车上的游牧民族”。
  一辆大卡车带着我们穿乡走镇,承载我们所有的悲喜。繁华的城镇,主办方会租好演出的剧院,条件好,地方宽敞,包银丰厚,演出完之后还可以在镇上逗留一两日。这叫做我们的“happy hour”。有家室的人可以把攒下来的钱寄回家,以尽孝道,没家室的可以找到地方买上一两件漂亮的衣服,慰劳自己。若是到偏僻的乡镇演出,我们自然也会全力以赴。多数情况下都是在镇上的庙门口搭起简易的舞台,演出完了之后拆掉木板当床。夫妻关系的,就会在偏远的地方用几块木板围成一个箱子,隔音隔视。班里的查某戏称那是“夫妻档的私密空间”。单身的查某郎查埔郎或簇拥一团,或独独分开,全凭喜好,前提是有多余木板的情况下。
  戏班的生活很艰苦,从分得的包银中能看出演出并不景气。奇怪的是,人们依然说说笑笑,抱着十二分的热忱演好每一天的演出,有时候我甚至觉得那热忱里满含浓浓的绝望与悲壮,因为谁也不知道明天在哪里,下一站到哪,不知道明天是否还有机会继续唱下去,但没有更好的办法,就像太阳始终会落山,而我们能做的时候,只是在夕阳下尽情的欢唱绝歌。
  丁永昌总是很忙,那天之后我几乎很少再见到他。他总是骑着那辆破旧的摩托车穿乡走镇,寻找演出。运气好的时候,可能临镇就会收到邀请,甚至有人慕名而来;运气不好的时候,可能要从一直从台北找到台南,也不一定会被邀请。那天,他正是出门找戏才在路边救的我。
  眼角的伤加上手心的割伤让我流失很多血,整个人看上去瘦弱不堪,我休息了好长时间身体才稍微缓过来,开始帮手打理戏班的杂物。眼角的线因为没有及时找到医院,后来我便动手自己拆了,但彼时肉芽已经和线长在一起,拆线之后伤疤逶迤丑陋,成为我脸上永久的伤。
  我在戏班的工作都是一些很简单的劳力活,比如整理道具和服装,在厨房打打下手。戏班的师傅收弟子的要求很高,要年纪小,要身段好,要有可塑性,有悟性,有表演天分。彼时我已经将近十六岁,对于拜师学艺来说,已经算高龄了,加上胸口平平,面黄肌瘦,实在不能称之为可塑之躯。也好,我也很安于这样的生活,无忧无虑,无拘无束,无欲无求,三餐温饱,轻松度日。过去的一切仿佛就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彻底地终结在黑暗那头了。
  只是有时候我躺个在那小小的隔间里,望着满目繁星,闻着淡淡的清苦的艾草味,偶尔会想起母亲,想起她面色苍白满眼空洞地望着我,颤抖的双唇失去血色像两片薄薄的浆纸。不知道她是否像我一样时常受噩梦的困扰,不知道她是否会经常想起那晚的事,会不会一面失魂落魄地找我一面像那些女人一样破口大骂我大逆不道,会不会担心我客死异乡而食不下咽。还有江采薇,以及我那段不知道算不算初恋的初恋,不知道她最后有没有和那个小白脸在一起。想着想着就会不由傻笑起来,所有快乐的不快乐的往事,就在那个以为永远都过不去的夏天里,无声无息地过去了。
  那时候小黄总是很安静地坐在我的床边,不吭一声。后来我又找了块破布帮它把伤口包扎起来,只是毕竟是被剜去一块肉,它又一路跟着我们颠簸,到后来伤口逐渐好了之后它走路的姿势仍有些别扭。它的毛发被我清洗过后干燥蓬松,看上去没那么瘦了,身上也没有了怪异的臭味,戏班的人对它倒是好了很多,有时候还会逗它一逗。不过狗是最懂得感恩的生物,就算别人对它再好,每晚它还是栖在我的床脚。
  若说这样的生活还有何不尽人意的地方,估计就是浴室了。戏班的浴室是在空地上随便竖起几块木板就成了,基本算是露天开放式。这本不算什么,从没有人奢望过多豪华的设备,也没有人觉得辛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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