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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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日子-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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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生是好读书又情感丰富之人,且爱诗歌同写作,人又俊白内向,引不少女同学倾心,然他有端端正正的人品,如电视里的唐僧。我们到湘西沅陵搞工作队睡一个地铺,别人皆青春笑闹,唯见他在一红壳笔记本上每日里静静记些什么。我就来好奇,一回趁他不在偷偷翻开来看,却是日记同短诗。那诗写得真是好,使我一下惊呆,仿若武陵人捕鱼误入桃花源,为眼前世外风景所撼动,手脚不晓得要如何安排。湘生爱诗爱到骨子里,也长日偷偷地写,但只是当做练手,从那时到以后,并不投稿发表,这是奇怪的事,好比一个人爱一个女子爱到要发疯,却从不跟她说我爱你。但湘生对诗歌的热爱迅速传染了我,使我于懵里懵懂间一下子有了人生的一个方向。我于是见贤思齐,也拿过小本子来偷偷涂鸦。我后来走上职业文字客的人生路,现在想起来应是偷看湘生的诗歌开始的。同窗好友的一种私心爱好传染给另一个人,并不惊天动地,但一个树蔸却改变了一块石头从人生山上滚落时的运动方向。我或许有诸种人生的可能,然这一瞬决定了诸种可能中的一种,我也就顺着它往前走了,一直走到如今也不悔。
  湘生读书甚多,而我那时还是贪玩不用功的人,我听他讲这讲那皆是我不知,引得我就去寻这寻那寻些书来看,不觉得这又是一种深深的影响,像蔡琴唱的歌:“而你却不露痕迹。”
  学校后头山坡上,是国民党七十三军抗日将士公墓,荒草萋萋,阴风瑟瑟,少有人迹,我却同了湘生常坐在绿苔茸茸的石级上聊天到夜深。山高月小,水落石出,这人生风景只青春年少时有,今后则不会再有。
  顺久是另一类型的好友,世面见得多,阅人阅世广,看人看事常看到骨子里。然他世故却不圆滑,有辩才却口不损德,他倒是像司马太史公《滑稽列传》中的人物,生趣盎然,谈笑风生,又大方慷慨,有极强烈亲和力跟接人待物能力。这样的人物你跟他日日相处,开心之外料必要受到潜移默化的人格影响,我如今爱同朋友笑闹相处,料必亦有他的人性影子。这些影响皆大于书本的影响,也大于学校师长的影响。年轻时结交了什么样的朋友,你有可能从此就成了什么样的人格,有了什么样的人性色彩。
  顺久那时爱上了一个在出版社搞校对的女子,他带我从河西走到河东去看她,脚都走到抽筋,然见到她却是一身都清爽,是几多明丽的一个女子。那一时我只觉得人生在世只要遇到这样的人,我就什么皆不要了。
  他们说话我只是听,我佩服顺久口才好。那女子也是读了许多欧洲的文学名著,但她有她的心得,并不说人人皆晓得说的话。我这时才明白所谓红颜知己,原要这样你来我往,有说也说不完的话。那笑意里的默契,眼神中的交流,是人世最奢侈的享受。
  想那时节黄昏后我同湘生顺久又常到湘江河堤上散步,风吹来头发飞扬衣襟摆动,灯火又在对岸长沙城里睁开了亮眼。秋冬间河水退了露出黄白的沙滩,我们便从堤上下去,在沙滩上赛跑,或者摔跤,笑声叫声盖过河上波浪声同轮船汽笛声,几多快活。这快活也只年轻时节有,今后必不会再有。想一想那快活几多透明,几多水晶,青春的友谊是没有渣滓的。
  大学毕业后湘生留校教书,后读研,后做了学校负责人,再后又做了教育厅负责人。他还爱诗写诗么?我遇到他,胖了,但依稀也有青春时的内向同诗人气质,面善的人终归还是面善。顺久先到电台工作,后去了深圳,如今退休了,在深圳的关外盖了别墅,据说每日里在家做木匠,把别墅弄得日日新,月月新。他是谢绝了年轻时节他最喜欢的人世往来把酒啸聚么?
  我呢,不必说了,我只觉得麓山依然在,湘水依然流,我的母校每年进进出出的皆是新人。
  但新人也会老去,老到同我一样,每年再看青山碧水,看世界总有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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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当时已惘然
从回忆的角度来说,三十年前,是我们五十年代出生的一代人的兴奋的年头,因为当时我们正年轻,对一切充满好奇;因为当时我们的国家改革开放刚刚肇始,一切百废待兴;因为当时各种外国文艺作品大量翻译出版,让我们这些文学青年眼界大开——迎来了我们一生中最美好的读书时光。
  长沙五一路新华书店,是三十年前长沙最大的书店,那时我每个星期都要去买书。因为不断地有国内外文学经典名著出版发行。文学柜是人气最旺的柜台,买书都要排成长队。年轻人在那个时代突然感到了知识的饥渴和对个人生活之外的世界的强烈好奇。只能通过阅读,一本接一本地阅读,才能喂饱自己的渴望。
  我那时在郊外的工厂子弟中学教书,周六的黄昏骑着辆破单车哐哐哐哐地进到城里的灯火中。第二天一醒来,吃罢早饭必又哐哐哐哐地去到五一路新华书店。书店里四处蹲着立着手捧新书迫不及待开始阅读的人们——那时的书店没有开放式书架,你必须付了钱,才能把你想要的书拿到手中翻阅。我从书店出来,单车后架上必定夹了一大包牛皮纸包着的新书。然后周一的早晨,这包新书就哐哐哐哐地跟随我来到八公里外的郊外学校我那乱得一塌糊涂充满鞋臭味的单身宿舍里。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那些书籍和星光将伴随我的每一个夜晚。
  那时的书现在看来真是便宜。我记得《鲁迅全集》才六十多元一套。但在那个年头,六十多元一套的书是奢侈而昂贵的。我记得我是退掉一个刚买的电动剃须刀才凑足了数把它买下的。精装的书,黄白的硬壳,翻开来一股纸香和油墨香扑鼻而来,让人兴奋不已。我把手洗干净,才开始翻动它。那时候谁都知道,读书是一门虔敬的事。
  许多人成立了读书会,互相借阅,互相交流。有规律地聚会,有规律地热血奔涌和激扬文字。读书的空气是一生中最浓郁的时期。无数的世界名著几乎都是在这样的时期完成了初始的阅读,积累了文学史的知识和审美的经验。
  还有那时的期刊,也大量译介外国文学。尤其是我喜欢的《世界文学》、《外国文艺》以及《译林》杂志。书店的出版物主要是十九世纪的文学经典,而期刊则侧重介绍当代的作品。我就是从上述杂志上最早接触到了川端康成、玛格丽特·杜拉斯、福克纳、茨威格和卡夫卡的。我还记得我最早读到的川端的作品是《温泉旅馆》。现在回想起来脑子里还有湿湿的水声和艺伎们心地单纯的笑声。我也记得最早读到的杜拉斯的作品是《琴声如诉》,现在也能忆起单调的钢琴练习曲和沙滩上徘徊的身影,忆起男女之间那种灯影中的暧昧和白皙的握住杯子的手,杯子里有仿佛永远喝不完的咖啡。那是多么美好的阅读记忆。一种声音,一种温度,一种手势,镌在了你心上,在不经意间总会约隐约显地浮起,构成人的灵魂里一个一个像云母片一样闪着幽光的瞬间。
  在不断的阅读中所产生的是不断的写作的冲动。是的,那些美好的文学激发了我的回忆和联想,还有飞在空中的想象和伏在暗夜里的梦。我觉得我有了强烈的倾诉感。我想在稿纸上发出我青春的声音来。
  那时候还有一种非公开的、以手抄本的形式出现在朋友中辗转流传的文学。我从一个朋友的灰蓝色笔记本上抄下了北岛、顾城、江河和芒克们的诗。青春的诗、苦闷的诗、呐喊的诗、带着伤口的刺痛的诗,让我迷醉不已。我不觉得这只是他们的声音,我觉得这也是我的声音。于是我开始了秘密的诗歌写作。我暂时还没有发表的欲望,我只有写作的亢奋。
  阅读、写作,成了那个时代许许多多像我这样的文学青年的日常生活。这种生活于我终身受益,并永远难忘。它也决定了我一生中最确定的人生方向。
  那时我每个星期都要去五一路新华书店。在那个地方我总是遇到许多后来成了文友诗友的同道。我们手里捧着一大包牛皮纸包着的书,站在书店门外的五一路的法国梧桐树下海聊。抽烟、笑,意气飞扬。如果有摄影家把我们那时的身影拍下来,会多么感人。那时候青春的心灵一切都是真诚的,并且温暖和充满希望。
  现在,五一路新华书店没有了。当年的梧桐树也没有了。梧桐树下的那些身影呢?当然,也很难看到了。
  这就是历史。这就是昨天。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几时饭菜几时人
我父亲家亲戚多,我少年时不喜到其他亲戚家走动,只喜去我姑妈家,为的就是想去吃她老人家做的红烧肉。我姑妈是家庭妇女,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做得一手好菜,尤其是红烧肉,肥而不腻,样子又好看,四四方方一坨坨,筷子夹着颤颤的,落口消融,而一股兼有八角茴香同桂皮的烂烂肉香遂氤氲于齿颊间让你眉张眼闭,仿若那一时是做了神仙。星期天,知我们要来,我姑妈一清早起来即备饭菜,红烧肉一烧就烧一个上午。文火,陶钵,细细地煨,须将五花肉的油从里煨出来,酱油则是一调羹一调羹慢慢添下去,真要耐得烦。哪里像如今的做法,拿高压锅把肉先焖烂了,再去“烧”,省略时间同过程。我姑妈烧红烧肉亦间有变化,四时里又煨入不同的瓜蔬,如莴苣、角瓜、芥头、板栗、冬笋等物,各是各的色香味,无不馋人心魂。
  我外婆的菜亦是做得好,只红烧肉烧不过我姑妈。但我外婆拿手的是做扣肉,把肉皮煎炸得起皱,故称“虎皮扣肉”。下锅之前,且在肉皮上抹上酒和糖,这样的扣肉,肉皮最是入味好吃。扣肉亦要是五花的,一层精,一层肥,样子也是好看。肉煎炸好了,放到蒸钵里,再敷上一层农家干菜,置到篾笼里细火蒸,放学回来,我外婆把篾笼罩揭开,一股香气冲了一屋,我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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