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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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秋-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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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吧,我很好。”我用眼神告诉她。

  她循着孩子的叫声跑去。忽然停下,望望我,然后又走了。前院传来孩子嬉闹的笑声,含笑花开得很盛,很香,满院都是。路比才三个月大,见人就抱腿。日后虽不擅长拿偷捕雀,但的确惹人爱怜。

  “多陪我一些时日吧。”

  父亲说,她是只弃犬。他在路过的时候不忍听她的哭泣,就把她抱回了家。她很安静,夜里也不哭闹着想家,像个精灵。名字,是我见她的第一眼,脱口而出的。

  她,告诉了我。

  后记:还在伤心中。只为了忘却的纪念(先生见猫儿心诚,套用一下题目不为过吧?)这,成了一段往事。如今,路比也在成长中,家中的袋子鞋子扫把都处在一级战备状态。这个小家伙,一个劲儿地跳上跳下,咬着自己的尾巴,也会在游戏时对不小心踩到它的脚的我抱以谅解。我知道,这个有雨的冬季,至少不再寂寞。

  故事,往往结束于一个谜语:当我亲眼见到逝去的时光一一闪现,我第一次流下了眼泪:我明白,我已经打开了一扇大门,那是属于永恒的生命之河。我明白,我找到了它,我的故乡。尽管,昆德拉曾经描绘过它的静默和永恒,可是他并没有找到归宿,而我呢?我想我找到了。我欣喜的笑着,说,哦上帝,我找到了自己,而上帝则用如水的月光将我包围,我明白,一切生命的背后,都将通向永恒的彼岸,而只有一无所有的人,才能真正超越生于死,亲眼目睹,生命尊严所散发出来的无尽光辉。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天堂,尽管在现实中,这看起来,永远成为了一个神话。

  不过,谁说,这个世界不需要神话呢?

  也许,我要称她为我的母亲,因为是她,用生命之河养育了我。

  而我与狗儿的故事,结束于我和饕餮(敖滥)精彩对白:

  “说,你要什么?不然,我吃了你。”

  “吃能满足你么,年?”

  “不能。可我还是要吃。”

  “越吃越饿只是一种罪过,更何况你生了三张大嘴。”

  “可是,我不吃,就睡不着觉。”

  “我有一样东西,可以让你睡着。”

  “什么东西?”

  “是梦。”

  “梦是什么,可以吃么?”

  “试试?”

  于是奇迹出现了。饕餮浑身是血的身体上开出了漂亮的

  莲花,而它想起了自己的过去,不再是地狱的守护者,而有了属于自己真实的名字,他的名字叫做敖滥,原本,是一只单纯善良的狼,因为无意间伤害了他的种群,而被驱逐地盘,流浪到了冥界,成了哈地斯的走狗。他被金钱和权利束缚了自由,开始吞噬人类的心灵,而他自己,也永远堕入地狱的最底层,不停的在哀号着。

  现在,他好好的睡着,在自由的奔跑,还梦见自己有一天可以变成一只狗儿,是日本狼犬黑色的鼻子上有一块莲花样的白色斑纹,他要寻找真正的主人,带着他回家。谁说这个梦不能实现呢。只要所有的人,相信时间。

  
  出行记

  也许是自己仍然在心底充满对外面世界的渴望,使我非常喜欢出去溜达。是的,毫无目的的游荡。我去过的地方不多,但是却喜欢飘的日子。所以更多的时候,仰望天空,心却早已不知飞到了哪里。或许是去一个有山有水充满阳光的地方,风轻云淡,自由自在。不过那差不多是在梦里。当然如果碰见难得的机会,自己一定不会错过。

  记得最难忘的旅行是一个人去西湖。身边没有地图,只有我的车和一瓶水,以及在脑子里对于西湖仅存的大致方位——杭州城西。还好,杭州的大小道路也算是四通八达,单车也没有堵车的烦恼,于是就由庆春路向西向西再向西,就这样窜到了那个大湖边。

  风景很美。但真正令我倾倒的,不是湖边的杨柳和四处闲逛的游人,而是北山路上50多年的老树所探出的浓绿的影。于是决定单车登山。那条路以前走过,一次暴走二十公里的徒步之旅足以让当时年幼的我刻骨铭心。而这次,依稀记得大致方向,就这样沿着山路进发,上坡,下坡。遮天蔽日的树冠让我记得什么是岁月,记得我十九岁的夏天和树上蝉鸣。那种只属于永恒的声响,不禁让人羡慕不已。

  在一个大转弯处,我经历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车祸,吓得那位给我指路的交警叔叔惊出一身冷汗。接下去的遭遇,就有点冒险的味道。当我骑车晃进了一条小路,看到太阳不在我的左手边(南边),就开始发现不对劲,后来看到了从未见过的指路牌,只好承认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我迷路了。不想原路返回,所以继续向前。

  不经意间,自己骑过了杨公堤和新西湖六桥,只觉得上坡太陡,自己使出全力蹬车才爬上桥顶。下桥的时候一阵尖叫,刺激得很。飞翔,应该就是这种感觉吧,这种冲力,怪不得酒后驾车的司机会一不小心掉进湖里泡个澡。

  再往前,是花圃。初中时候七歪八拐地找不到方位,这次竟然逛到到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

  后来,我又骑着骑着,骑到了军区养老院。我想想这儿的确是块洞天福地,于是就在院前士兵旁停下。湖边风很大,游船摇啊摇的,一只白鹭懒懒地飞过。正赶上士兵交班,就认真地看完。然后傻傻地对着他们笑:我可不是特务。一位班长示意我离开,虽然那儿是非军事重地。

  我看看天快黑了,肚子也唱起了空城计,所以对着他们说再见。“还是原路返回,不然可就回不去了。”终于记起自己是迷着路过来的了。不过这样更好,他乡自有风景处,何苦身为迷途人?

  到家的时候还是免不了被外婆臭骂了一顿,说要高考了还在外头野。我只是狼吞虎咽地吃饭,然后决定不要告诉她车祸和迷路的事。

  呵,那的确难忘。当然不是那些沿途的风景,而是一种漂泊的心情,一种流浪的感觉,还有最幸福的事:自己可以回家。

  后记:再一次游湖的时候,一切似乎都踏上了归途。当初的傲慢,也被一汪湖水荡涤了心灵,在无数次挣扎和困惑中间,我明白了时间。也许,将来我还是会一次次的出发。可是我的心已然和整个自然融合在了一起。是啊,哪里都是家,只要心里有家。

  
  
  
  
  
  
  
  车子的故事

  骑上单车,距离渐渐不再成为遥远前方的障碍。

  冬日明媚的午后,阳光射在锃亮的车轮上,耀眼的闪光。一袭红色的风衣,配上略微梅红的车身,带点嚣张,带点潇洒,如风疾驰,掠过路人,只剩一个红色模糊的影。

  喜欢黝黑的柏油路,摩擦力良好,平稳而没有灰尘。喜欢聆听加速时车轮的“嗡嗡”声,头顶大片大片的法国梧桐正在肆意的发芽,发出“沙沙”的响——生命的力量。

  ANGLE——四年的时光,生命中的一部分。

  影影斑驳——阳光,总会洒下来,喜欢。SUNNY,自那时起,成为了我的代名词。

  那年的那一天,我跑遍了两家店去找寻我的爱车。

  第一眼,是老爸看到的。他很高兴能用这辆车作为我上高中的礼物。

  它被从众车中推了出来。我看着它装好了车篮,打足气,然后替我配把好锁,打上钢印。其实是在我的心里打上钢印呵,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离开过它。

  它的车篮,装过两大捆书,以致于现在还是有些摇晃。不管怎样,读书,都是一件辛苦的事;它也装过我最爱的晓麟奶茶,看它在篮中翻滚,透明的杯子洋溢着粉红的泡沫,幸福的味道;还收留过和猫妈妈走散的猫咪,第二天猫儿离开,留下静静躺在篮儿里的带鱼头。那一夜,风雨交加,那个梦,对猫儿来说,应该是令人难忘的吧。

  粉红色软软的羊毛衫配浅蓝的牛仔裤,粉红的发卡,粉红的MP3,粉红的车身白色的球鞋,灰色的车座、车篮,头上是狂飞的云和蓝色的天。

  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

  路,不再是穿越城市的喧嚣,和熟悉的红绿灯,不再是新华路上的驰骋,不再是体育场路上堵车时灵巧的穿梭。

  一座桥,另一个城市。一座桥,上坡,下坡。陌生而又熟悉的地方。小小的城市,孤独的霓虹灯。不算华丽的夜晚。

  风起来的时候,有种忧愁。“安琪儿,只有你还在身边,或许那还不叫流浪吧。”

  难忘那场透雨,彻底浇灭了勇气。“闪开!”绝望地嘶吼,光着脚丫单手撑伞夺路狂飚,有了泪,但已经无法分清谁在哭。或许不仅仅是因为寂寞,只想回到那个暂时的窝,至于明天怎样,它不会知道。

  后来,再后来的日子,基本上不再是一辆车一个人到处乱窜了。渐渐习惯结伴出行,渐渐有了依赖。

  “我不想一个人。”

  “我还在这里,不是么?我是你的朋友啊。”

  有了可以让自己变成孩子的朋友。当然更多的时候,是一种保护,一种照顾。

  “我回来了。”

  “欢迎回来。”

  停好车,回到“家”。最喜欢的一句话。也会静静等待室友的归来。清楚自己也是人群中的一分子,也就少了一分孤傲。

  人总是会长大的。不过四年过去,车也老了。谁也挡不住时间。仍然会在阳光下拎一桶清水,擦去灰尘,擦亮车架车轮,但擦不掉斑斑锈迹。换过三个车篮,换过四次车胎,换掉六个铃铛。小修小补十多次,还好,它依然可以轻松地带我出去溜达。可是,剩下的日子,可以数得出来。

  你也许还在回味故乡的路吧。我不敢承诺。在此之前,还有长的路要走。

  行色匆匆 

  哼着自己也不懂歌 

  像只猫一般到处乱窜 

  却不知归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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