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家事与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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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家事与情事-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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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s  1885——1971)。她长胡适6岁,但却视他为师长。
  韦莲司——胡适,深情50年,而且延续到胡适身后!
  韦莲司小姐是位知识女性,画家,至死未嫁人的老姑娘。她1885年4月17日生于纽约州的绮色佳(按,现通译伊萨卡),是该镇的老居民(只有12年随家迁居新港)。她的父母、兄、姊都是新英格兰人。她父亲是耶鲁博士,是耶鲁、康奈尔大学的地质学、古生物学教授。她的母亲是位善于交际的家庭主妇。这个家庭乐于接待中国留学生,胡适是经久的客人,韦莲司夫人对他很亲切。韦莲司小姐并未受过高等教育,曾在新港和纽约就读艺术学校,心智上的训练主要得益于父亲的身教、言教,此外她长期旅行美国各地和欧洲各国,增长见识。她和胡适交往的第一年(1914年)正是她创作的旺盛期,她乐于尝试各种新样式,但后来证明,她并没有太多的艺术创作天才,于是她放弃了绘画。1920年她父、姊逝世后,受聘为康奈尔大学图书馆馆员,至1946年退休,已经61岁了。晚年,她迁居加勒比海上的巴贝多岛,除了向康奈尔大学档案馆整理、提供他家庭文献外,还向中国台湾“中央研究院”捐赠了胡适写给她的100多件书信、电报。她说,“我是一个害羞的人,而实际上又没有任何重要性”,“我无非只是一个幸运的胡博士书信的接受者”。
  不尽然也。她是胡适各个时期的异性知己人。
  留美
  四百里的赫贞江,
  从容的流下纽约湾,
  恰像我的少年岁月,
  一去永不回还。
  这江上曾有我的诗,
  我的梦,我的工作,我的爱。
  毁灭了的似绿水长流,
  留住了的似青山还在。
  (胡适《从纽约省会回纽约市》)
  这首抒情诗是胡适1938年出任驻美大使后,途径纽约州的赫贞江(按,现通译哈得逊河),太多的旧事感怀激活“烟士披里纯”,而写下的。“旧事”的核心,就是江畔海文路92号的那幢公寓:韦莲司在纽约学艺术时住过这里;后来胡适求学哥伦比亚大学时与同学合租的宿舍也在这里;1915年1月22日,他俩以一个下午时间“纵谈极欢”,在这里;1916年8月23日,两只黄蝴蝶,一只飞下去,一只独自飞,也在这里的窗口……这里既演绎他“文学革命”的始梦,也拉开了他扑朔迷离跨国恋的帷幕。那么韦莲司到底是怎样一位白种美人儿呢?
  不,她并不怎么鲜美。韦莲司描绘自己:“胸部扁平而又不善于持家”,“头脑不清而又不得体”,“是个又丑又无风韵的女人”,“是个很卑微的人”。但是她呼出了:“胡适,我爱你!”“我崇拜你超过所有的男人。。。。。。”(均摘自韦莲司致胡适信中语)
  胡适呢,韦莲司是他初入美国社会时的一道阳光。“美国大学学生大多数皆不读书,不能文,谈吐鄙陋,而思想固隘”。而韦莲司“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其待人也,开诚相示,倾心相信,未尝疑人,人亦不敢疑也;未尝轻人,人亦不敢轻之”(摘自胡适日记中语)。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胡适对中国妇女解放问题多有建树,而首先得到启发的还是美国韦莲司。“吾自识吾友韦女士以来,生平对于女子之见解为之大变,对于男女交际之关系亦为之大变……惟昔所注意,乃在为国人造贤妻良母以为家庭教育之预备,今始知女子教育之最上目的乃在造成一种能自由能独立之女子”(摘自胡适留学日记)。总之,留学时代的胡适认为,在与韦莲司交往中,自己“一直是一个受益者”,韦的谈话总是“启发”他去“认真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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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莲司情恋:差一点上床(2)
一起出游比书信更便于交换思想与情感。人在画中行,岂不营造感情?胡适在日记多有这样的记录。
  ——“星期六日与韦莲司女士出游,循湖滨行,风日绝佳。道尽乃折而东,行数里至厄特娜村,始折回,经林家村而归。天雨数日,今日始晴明,落叶遮径,落日在山,凉风拂人;秋意深矣。是日共行三小时之久,以且行且谈,故不觉日之晚也。。。。。。余等回至女士家已六时,即在彼晚餐。晚餐后,围炉坐谈,至九时始归。”(1914年10月20日,绮色佳)
  胡适在这则日记中,还对韦莲司的“狂狷”(Eccentricity)有所描绘,说她虽然生活在富裕的家庭,却不注重服饰,有一天她自己剪去头发,仅留2、3寸。她母亲与姊虽然非议,也毫无办法。胡适称赞她狂,“是美德,不是缺点。”韦莲司回答,“若有意为狂,其狂亦不足取。”
  ——“韦女士与余行月光中,因告余以印度神话‘月中兔影’。其言甚艳,记之。。。。。。”(兔献身作天帝食,天帝拔山作墨汁,画兔形于月中的故事)(1914年11月3日,绮色佳)
  就在这一天,胡适还与韦莲司讨论人伦中“容忍迁就”问题。
  ——“此间殊不多垂柳,平日所见,大都粗枝肥叶,无飘洒摇曳之致。一日与女士过大学街,见垂柳一株,迎风而舞,为徘徊其下者久之。此诸图皆垂柳也(按:韦女士在纽约寓所窗前所摄,赠胡适)。余一日语女士吾国古代有‘折柳赠别’之俗,故诗人咏柳恒有别意,女士今将去适纽约,故以垂柳图为别云。”(1914年11月13日,绮色佳)
  在这则日记中,还记有胡适昔年在上海所作《秋柳》一诗送韦莲司:
  已见萧飕万木摧,尚余垂柳拂人来。
  凭君漫说柔条弱,也向西风舞一回。
  ——(按:1915年2月14日胡适代表康奈尔大学赴纽约参加“各大学非兵主义大同盟”会议)“一时往访韦女士于其居(按:海文路92号公寓),女士为具馔同餐。谈二时许,与同出,循赫贞河滨行。是日天气晴和,斜日未落,河滨一带,为纽约无上风景,行久之,几忘身在纽约尘嚣中矣。行一时许,复返至女士之居,坐谈至六时始别。”(1915年2月14日,纽约)
  胡适与江冬秀结婚后,恐怕没有这样抒情的画面吧?小脚夫人既不耐行,也没有如此嘤嘤细语的能耐。问题是胡适与韦莲司独处久了,感情是否会“升华”呢?
  1915年1月22——23日纽约海文路公寓韦宅的故事是耐人寻味的。是月18日,胡适应波士顿卜朗吟学会之邀(因1914年获英国卜朗吟文学奖)由绮色佳前往波士顿,参加该会###并发表《儒教与卜朗吟哲学》演讲,讲了40分钟,自我感觉和与会反响很好。20日到康桥访哈佛大学,会“澄衷”同学竺可桢。21日由波士顿赴纽约,行前打电话给韦莲司,相约会面。22日到纽约,韦莲司陪他参观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两人心领神会地欣赏馆藏“尤物”,“女士最喜一北魏造像之佛头,其慈祥之气,出尘之神,一一可见。女士言,‘久对此像,能令人投地膜拜’。”胡适在这天日记中如此细笔记下韦女士的声音,但对“午后至女士寓午餐”直到下午四时离去乘火车,则一笔带过了。他俩在室内独处,谈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隐略了。第二天,23日,胡适复归纽约,“下午,访韦莲司女士于其寓,纵谈极欢。女士室临赫贞江,是日大雾,对岸景物掩映雾中,风景极佳。以电话招张彭春君会于此间。五时许,与女士同往餐于中西楼。”(1915年1月23日,纽约)
  这是一个雾茫茫,情恰恰的“纵谈极欢”的下午。他俩是怎样度过这个下午的?
  首先,电话招张彭春。此君没有来,不然5时去吃晚餐时,怎会“与女士同往餐于中西楼”。
  要紧的是“纵谈极欢”。纵谈,指胡适谈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已转变观念,告韦“已决心主张不争主义,决心投身世界和平诸团体”。“女士大悦”,“且勉余力持此志勿懈”,因为去年“夏与女士谈及此问题时,余犹持两端”。和平主义观念两人发生共鸣,胡适由衷钦佩“女士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惟一人耳!”在两相情悦的氛围中——日记又隐匿了,这当然可以理解。、但是事后胡适写给韦莲司的两封长信(1月25日、2月1日)中留下了痕迹,特别是后者。从“2?1”函中的片言只语,不妨试析(因为这种事只能写得隐晦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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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莲司情恋:差一点上床(3)
——老太太韦夫人首先作出反应了,因为母亲最了解女儿。当(胡适去绮色佳她家时)她得知女儿与胡在周末下午单独相处那事后,就说:“啊,这个,胡先生,要是这里的人知道了这件事,他们可要大不以为然了!”胡适以电话招张彭春来喝茶作搪塞。上世纪初,美国中产阶级社会的严格家教比当时中国半封建社会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当然老太太想的更深远些,因为她知道胡适已有未婚妻,而且决心娶那个中国女子的。
  ——因为事实上张彭春没有来,“因为我们那时是两人独处”烹茶,“对你来说,这样鄙夷世俗的规矩是完全正当的,因为你是超越这种世俗规矩的”。胡适在信中坦言,“跟你在一块儿,与你谈话,共同思考问题。(你知道我是乐在其中的!)”。于是乎,你有了‘略显无礼’的举止。
  ——这一“‘略显无礼’的举止”,或“‘略嫌无礼’的举止或动作”(均胡适信中语),是否把这位东方青年吓懵了?胡适“指天发誓”地剖白自己“我在上海不曾跟一个女人说过超过十个字以上的话”(胡适信中语)。当然这里是在说鬼话了。他花天酒地在堂子里叫局三个月,何止一个女人。于是我们可以侧面理解,是否胡适婉辞了她的“略显无礼”?
  ——有本写胡适的书中写道:“两人相对而坐,品诗论文,谈得情投意合。残冬天气,室外寒风飕飕,寒气袭人;室内却温暖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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