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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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策-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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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在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时有可能会引发某种早熟性的高福利化现象。对此,应引起人们的足够警惕。
  2。 既要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状态,又要维护其基本的权利
  社会政策的重要目标在于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状态,保证社会成员在一个社会当中所应当具有的生存底线,促进社会整体福利的不断增进。但是,对于社会政策目标的理解还不能仅限于此。
  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同样应当成为社会政策的重要目标。应当看到,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状况,既反映出社会成员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具体处境(结果)如何,也是造成社会成员未来生存和发展状况的一种十分重要的条件(原因)。第一,拥有基本权利是社会成员平等融入社会的最起码条件。只有在基本权利得到有效维护的条件下,社会成员才谈得上平等地融入社会,进行平等的社会互动,关注、参与社会事务,才谈得上消除社会隔离,消除某些社会群体的边缘化现象,实现社会融合。比如,如果没有自由迁徙权,如果城乡居民之间在基本权利方面处在一种不对称的状态之中,那么就必然会形成城乡之间的社会隔离,就必然会造成区域之间的隔离,就必然会形成利益不平等的城乡两大社会群体。第二,拥有基本权利也是社会成员形成基本的生存和发展能力的必要前提。就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基本生存和发展能力的潜质而言,其差别并不很大。只要社会能为之提供起码的义务教育和基本的职业培训,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会具有基本的文化素质和职业能力,能够具备基本的谋生和发展能力。而基本的生存和发展能力的具备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可以保证社会成员最为基本的生活和发展状态,而且可以使机会平等以及按照贡献进行分配的公正规则得以充分兑现。社会政策是公正理念的具体化,公正的基本含义是“给每个社会成员所应得”。这里所说的“应得”不只是社会成员指望社会的无偿赠与,更为重要的是,社会成员应当通过自己对于社会的实际贡献而取得的一种收入。因此,从社会一方来说,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具有起码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就显得更加重要了。如是做法,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冲淡社会上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的界限,并减少弱势群体成员的总数。
  吴忠民,*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本文选自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大国策》丛书。
  

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1)
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
  吴 忠 民
  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要群体的基本状况获得了大幅度的改善和明显的进步。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绝对生活水准大幅度提高。从纵向比较的角度来看,同改革开放之前相比,中国社会的主要群体就其基本生活状况的变化而言,用“翻天覆地”一词来概括并不为过。比如,1978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纯收入分别为元、元;2003年,分别增至2 元、8 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分别增加了倍和倍。1978年,农村居民家庭和城镇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分别为和,到2003年则分别下降至和。
  第二,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大幅度提高。比如,通过改革,中国社会改变了过去国家包就业、企业包工人的办法,普遍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工人阶层改变了此前长期形成的诸如平均主义、“大锅饭”、“单位制”等弊端,而越来越具有竞争的意识和竞争的能力,越来越充满活力。
  第三,以往的“虚高”成分已经消退,以职业分工为阶层定位基本依据的趋向越来越明显。在改革开放以前的20年,由于中国的时代中心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经济结构相对简单,所以当时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往往是以政治成分而不是以职业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地位,其经济与社会的境遇存在着某种明显的“虚高”成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于“以阶级斗争为纲”时代中心的替代,随着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的职业化分工越来越明晰化,职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在城市,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随着新兴经济部门的出现,工人的行业分工越来越明显;随着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知识技术含量的增加,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以脑力劳动为主的白领工人的人数迅速增加,而且这种情形有不断加大的趋势。在农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最明显的变化之一,就是农民出现了全面的职业分化现象,从农民当中分化出了一系列的职业群体。除了原有的农业劳动者之外,出现了大量的职业群体,这主要包括:农民工;农业经营大户;农村知识分子;乡镇企业里的雇工;私有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乡村干部,等等。在这样的情形下,从某种意义上讲,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的经济与社会境遇获得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常态发育”和“正常回归”。
  第四,人员构成比重发生了正向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流动人为阻碍因素的大幅度消除,农民阶层的人数呈明显的下降趋势,第二产业中的工人人数始初呈增长的态势、继之呈下降趋势,第三产业中的工人则呈现出一种明显的增长趋势。三次产业就业人员结构的变化轨迹大致可以印证这种情况。1978年,第一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第二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第三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1997年,第一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第二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第三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2003年,第一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第二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第三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2)
不能否认的是,中国这些年的社会发展尽管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与经济发展相比,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社会上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形成了许多社会问题。其中,从基础阶层层面或者说是从民众层面上来看,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问题成为中国社会当中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分层本身的存在,就意味着在社会当中存在着拥有不平等财富和权力的群体。在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过程中,弱势群体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当中一个日益凸显的重要问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弱势群体通常是指那些不能给予广泛赞同或者容易受到影响的个人,一般包括儿童、罪犯、怀孕的妇女、身体残疾或精神失常的人、经济地位低下或者缺乏教育的人。在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一般都存在着弱势群体。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社会现阶段弱势群体问题的不同之处在于,中国不仅仅存在着一般意义上的、数量十分巨大的弱势群体成员,而且更为严重的是,中国社会的一些主要群体如工人阶层(包括身份依然是“农民”的工人)和农民阶层中的许多成员呈现出一种弱势化的趋向。这里所说的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是指:主要群体中的许多成员的生活状态没有能够同社会经济的发展保持一种同步的关系,而呈现出某种程度的边缘化状态;他们的竞争能力表现出某种弱化和退化的状态;他们的基本权利有时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他们对于社会的影响力开始减小等。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社会主要群体的弱势化问题只是一种“趋向”,还没有“定型”。之所以说只是一种“趋向”,其理由在于:其一,这一现象只是涉及到主要群体当中的一些成员,而不是所有成员。其二,在现阶段的中国,与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相适应的社会阶层结构的发育和成长过程尚未完成,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利益格局尚未完全明朗化。其三,中国与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制度和政策安排尚未形成,对于社会阶层利益结构所进行的必要的政策调整尚未大面积地予以实施,所以,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问题还没有“固化”和“定型化”。
  中国社会主要群体的弱势化趋向问题,是中国社会在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重要社会现象。这一现象几乎对中国社会的各个重要层面均产生了十分复杂和广泛的影响,对中国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这一问题理应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但是,目前学术界尚没有明确地将此问题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课题来进行研究,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
  中国为什么会出现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现象
  中国现阶段之所以会出现主要群体弱势化这一现象,其原因多种多样,涉及到社会的多个方面。其中,有两个十分突出却容易被人们忽视的背景原因,一是“自由相对有余而平等相对不足”的时代条件,二是中国渐进型改革中的失误所引致的问题。
  (一)“自由相对有余而平等相对不足”
  现阶段的中国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大的环境和政策层面上呈现出某种“自由有余而平等不足”的状况。这是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现象。
  平等意味着对社会成员基本尊严和基本权利的肯定和保护,“平等要求更应当是从人的这种共同特性中,从人就他们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引申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自由则意味着对社会成员的个体差异包括有所差异的个人自主选择、个人秉赋、个人能力和贡献等的尊重和保护。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社会,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取向,平等和自由体现在社会基本制度的安排方面。一个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建设过程,必定意味着这个社会的平等和自由的程度在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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