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传》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富兰克林传- 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陶笑虹

富兰克林生平
    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年)是18世纪美国的实业家、科学家、社会活动家、思想家和外交家。

    他出身寒微,10岁便辍学回家做工,12岁起在印刷所当学徒、帮工。但他刻苦好学,在掌握印刷技术之余,还广泛阅读文学、历史、哲学方面的著作,自学数学和4门外语,潜心练习写作,所有这一切为他在一生中取得多方面的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自立于当时的社会,他几经周折,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印刷所。由于吃苦耐劳,讲求信誉,注意经营管理,他不仅在印刷界激烈的竞争中站住了脚,并且把业务扩大到邻近几个州以及西印度群岛,成为北美洲印刷出版行业中的佼佼者。

    他注意观察自然现象,研究科学问题。他从实践出发,从事科学实验和观察,在电学上解答了“电为何物”的问题,将不同状态下的电称为“正电”和“负电”出版。全书正文65节,其中第1—18节是对黑格尔以前的旧,提出了电学中的“一流论”,在大气电学方面揭示了雷电现象的本质,被誉为“第二个普罗米修斯”。这些电学上划时代的研究成果使他成为蜚声世界的第一流的科学家。他在光学、热学、声学、数学、海洋学、植物学等方面也有研究,并有新式火炉、避雷针、电轮、三轮钟、双焦距眼镜、自动烤肉机、玻璃乐器、高架取书器、新式路灯等一系列发明创造。因而,他以仅读过两年小学的学历,被美国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爱丁堡大学、圣安德鲁大学等六七所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富兰克林成名以后在北美殖民地的文化传播和社会福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先后组织建立了“共读社”、“美洲哲学学会”、“北美科学促进会”、报社、图书馆、书店、医院、大学、消防队、地方民兵组织等学术、文化、医疗卫生、消防、治安组织和机构;他还改革了北美殖民地的邮政制度,建立起北美殖民地统一的邮政系统。他是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成为北美殖民地有影响的人物。

    他不仅善于解决自然科学里的专门问题和社会政治活动中的实际问题,还常常探索许多哲学问题和社会问题。他是自然神论者,认为精神依附于物质;他认为社会贫困的原因是劳动者必须养活寄生者;他酷爱自由和平,反对战争,痛恨种族歧视和奴隶制度,主张维护黑人和印第安人的利益。他是当时最渊博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家之一。

    富兰克林生活的时代正值美国从殖民地向独立的资产阶级国家迈进的重大转折时期,他积极投身革命运动,对独立战争的胜利和美国国家制度的初期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在1754年北美各殖民地领导人物出席的奥尔巴尼会议上,他提出著名的“奥尔巴尼联盟”的计划,被会议通过,成为最早将美利坚合众国的大联合这种思想灌输到殖民地人民头脑中去的人。

    在宾夕法尼亚,他始终同殖民地人民一道同业主①集团的横行不法作斗争。1757年,他代表州议会赴伦敦向英王请愿,要求业主交纳税款,取得成功;1764年,他第二次赴伦敦,要求英王保护殖民地利益,没有结果。其后,英国政府加强对北美殖民地的镇压,激发了殖民地人民更强烈的反抗斗争。富兰克林的立场彻底转到革命方面——

    ①宾夕法尼亚原为业主殖民地,是1681年英王查理二世赐与威廉·宾的土地。后来,威廉·宾的两个儿子继承产业。业主在其领有的殖民地享有委派包括州长在内的官吏、否决议会议案、免交捐税等特权。

    1775年5月,他回到美洲,立即投入到革命斗争中去。他担任宾州治安委员会主席,主持地方军委,并和潘恩共同起草了州宪法;他作为宾州代表出席第二次大陆会议,成为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他担任美国邮政部长,组织战争期间的邮政,成绩显著;在美军作战屡次受挫的情况下,他作为三人委员会成员同华盛顿会商,决定实行北美13州的总动员,使得独立战争得以坚持6年之久。

    在英强美弱的局势下,殖民地人民必须争取外援。富兰克林奉大陆会议之命出使法国,争取美法结盟,共同对英作战。在当时复杂而不利于美国的外交环境中,他以美国必胜的信念、坚韧不拔的耐心,巧妙灵活的外交手腕,利用欧洲国家之间的矛盾,抓住有利时机,缔结了美法同盟盟约,争取了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大量外援,确保了独立战争的胜利。在战争后期,他参加并一度主持美英议和谈判,签订了有利于美国的英美和平条约,胜利地完成了艰巨的战时外交使命。战后,他成为新生的美国第一任驻法特命全权大使留法工作,直到1885年归国。

    回国以后,他连续4年当选宾夕法尼亚州长。在美国宪法会议上,他是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他为了调解会议代表的意见分歧而提出的议会的两院制,成为美国的基本国家制度之一。

    1788年后,他不再担任公职,但仍发表政论文章,以供政府采择,并致力于促进废除奴隶制的活动。

    1790年4月17日,富兰克林与世长辞。在他出殡的那一天,为他送葬的人数多达两万,充分表达了美国人民对他的痛悼之情。同时,不仅美国国会决定为他服丧一个月,法国国民议会也决议为他哀悼,表明了他不仅属于美国,也属于全世界
一、空手闯天下
    ★踏上人生之旅

    “富兰克林”这个姓氏,原是英国十四五世纪非贵族的小土地所有者或自由农阶层的名称。富兰克林家在用此为姓时,就已经生息在英格兰诺桑普敦郡的爱克顿教区了。那以后,这个家族便和所有的英国人一道,经历了英伦三岛社会宗教、政治变革中的风风雨雨。

    在宗教改革的年代里,这个家族笃信新教。1553年,天主教徒玛丽女王登基,血腥迫害新教徒,火刑柱遍立于英格兰大地。富兰克林家族不顾家破人亡的危险,坚持反对天主教会制度。他们得到了一部英文《圣经》,便把它打开,用带子绑在一只折凳的凳面底下。每当祈祷的时候,一家之长将折凳翻搁在自己的膝上,向全家人诵读经文,就在带子下面翻动节页。这时,家中的一个孩子守在门口,只要看到教会法庭的官吏走来,便回家报告。于是,折凳被翻转过去放正,《圣经》也就藏在凳面底下了。就这样,一直到查理二世统治的末期,全家人都一致信奉英国国教。那以后,个别的家族成员改信了新教中更为激烈的非国教。

    富兰克林家族保有三十英亩的自由领地,另以打铁为副业,由每一代的长子继承。有籍可考的一代长子汤麦斯出生于1598年。继承了富兰克林家在爱克顿的祖宅,也继承了铁匠这一营生。他在晚年将祖业交给长子,自己到了次子那里度过余生。

    汤麦斯膝下共有4子,长子也叫汤麦斯。小汤麦斯虽然身为铁匠,但天资聪颖,在本教区的大绅士帕莫先生的鼓励下,努力求学上进,获得了充当书记官的资格,成为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发起过从镇上到郡中的许多公益事业,在教区中受到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赞助。汤麦斯死于1702年旧历1月6日,他的独生女儿继承了田宅,后来又将产业卖给了一位伊斯德先生。

    老汤麦斯的次子约翰是牛津郡班布雷村的一名呢绒染匠,第三和第四个儿子名叫本杰明和约赛亚。本杰明在伦敦学染丝绸,约赛亚则跟约翰当过学徒。四弟兄中,本杰明和约赛业感情特别亲密,他们改宗了非国教,并且终生不变。

    约赛亚早年结婚,大约在1682年带着妻子和3个孩子飘洋过海,迁居到新英格兰的波士顿城①,以摆脱非国教信徒在英格兰的非法地位。在波士顿,妻子又给他生了4个孩子后去世了。约赛亚又娶了阿拜亚·福格尔为继室,又生了10个子女。阿拜亚·福格尔的父亲彼得·福格尔是新英格兰最早的移民之一,《美洲宗教史》的作者科顿·马太在他的书中说他是“一位虔诚而饱学的英国人”。彼得曾写短诗拥护信仰自由,声援受迫害的新教各派,认为印第安人战争和其他灾祸是上帝对于宗教迫害罪行的惩罚。其中一首曾经付印,流传到他的子孙手中——

    ①新英格兰是英国殖民者在北美洲大西洋东岸先后建立的13个殖民地北部地区的总称。它包括现在美国东北部的佛蒙特、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罗德艾兰、康涅狄格、缅因等六个州。波士顿是麻萨诸塞州的首府。

    约赛亚中等身材,体格健壮,天资颖悟。来到北美殖民地后,他发现自己的染色业生意清淡,难以维持,家人的生计,便改行制作皂烛出售。除了本行以外,他称得上是多才多艺,即使使用其他行业的工具来也一看便会,还善画能歌。在一天的辛苦劳作之后的傍晚,他常常拿起提琴自拉自唱赞美歌,嘹亮的嗓音伴着悠扬的琴声,十分动听。然而他最大的长处是深明事理和判断果决,因之,尽管他由于店务缠身,未曾任过地方上的公职,家中却常有当地领袖人物登门征询他对于镇上和所属教会事务的见解,一些在个人事务上遭遇困难的人也愿意倾听他的意见和忠告,他还常常被选为争执双方的仲裁人。在家中,他时常邀请几位明智通达的朋友或邻人共谈,有意地就一些有益的话题展开辩论。通过这些,使他的孩子们的智力得到增长,并将注意力转到处世为人之善良、正直上来。波士顿富兰克林家的人,往往不经意餐桌上食物的优劣、滋味好坏,而对公益事务、为人之道备加关注。

    1706年1月17日,当约赛亚喜闻妻子为他生下第15个孩子、也是最后一个儿子时,并不知道他的这个孩子会成为享誉世界、流芳百世的伟人,他只是用他最爱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