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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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彩虹-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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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就出去;一行四人各怀心事地在街上逛。萍儿最活跃;但她的好朋友我却似乎不太合作;总是不开口;不过态度很好;随便;去哪儿都行。我们就来到一家娱乐厅;贺成和大民打台球;我和萍儿旁观。说实话;论外表和穿着打扮;贺成略胜一筹;但却很慌张的样子;不象大民那样稳定。这大概是两个人当时的心理不同;反正几桌下来;贺成输得一塌糊涂。然后大家又来到街上;分成两组;大民和萍儿在前面;故意让我和贺成单独在一起。贺成抓住机会;说雨欣交个朋友吧。我说这不就是朋友吗。这回答让贺成不知所措;嗫嚅着不知再说什么才好。我听萍儿说过贺成还是第一次追女孩子;不太信;这会儿也信了。那天晚上又去舞厅坐了一会儿;然后去江边;但总的来说是没什么感觉的;贺成买的零食我一口也没动;全让萍儿吃掉了。我想我从一开始就对贺成有防范之心;况且这种没有颜色的相识的方式也太简单明了;爱究竟从何而生呢?  

  接下来几天几乎天天出去,都是四个人。萍儿也不好好上班了,专职谈恋爱,外加当红娘。我也渐渐放松了一点点,但仍有些别扭。萍儿就总是瞪我,或大声说我一顿。这时大民就说:我怎么感觉你们两个不对劲呢?萍儿问怎么不对。大民说:她对你太温柔了,太迁就了,是不是有什么把柄在你手里?不然就是你们两个都不太正常。萍儿哈哈在笑,说就是不正常呀,不然她怎么会是你情敌呢?大民只是笑,不置可否。    

  但大民显然是对我和贺成之间的发展颇不耐烦。萍儿说你别急呀,他们两个都是第一次谈恋爱呢!我心想这算是恋爱吗?见鬼。却知道前几天萍儿说我从来没有过男朋友,但似乎没有人相信。因为四个人中我年龄最大了,比大民大一岁,比萍儿和贺成大两岁。一个二十二岁的女孩不曾有过一个男朋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似乎已经很稀奇了。这时大民似乎信了。信了,仍不耐烦。有时候我和萍儿走在前面,就听到他和贺成在后小声说着什么,显然在面授机宜。    

  总的来说贺成还是胆怯而羞涩的,这大概是因为他第一次和女孩子这么近的缘故,不管以前他是否喜欢过别的女孩,采取“行动”这都是第一次。我也如此。也许他并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确切地说,我这时对他是一点儿感觉也没有的,但这却是我和男孩子第一次这么正儿八经地跟恋爱似的接触,总是放不开。    

  于是这晚,在去江边散步的路上,大民不再和萍儿走在我和贺成前面或后面了,而是并排,拉开很小的距离。开始两个人与我和贺成一样,是并肩而行的,走了一段路后,大民一下子挽住萍儿的手臂,并立刻向贺成挑衅:嗨!你敢吗?--这有什么不敢?贺成边说边看了看我,轻轻把手搭在我肩上。这时大民忽然搂紧萍儿,在她脸上狠狠地亲了一下,问贺成:敢吗?贺成犹豫地笑着,看看我,我瞪了他一眼,趁机躲开他。大民在旁边笑,真笨啊你。萍儿也嘻嘻地笑,说大民你真坏呀,明明想对付雨欣,却拿我当示范。大民说真奇怪,现在居然有人谈恋爱也要人教。 。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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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随着一天天过去,我和贺成也熟悉起来,都不那么拘束,而且彼此挺象那么回事了。这情形有点儿奇怪,至少对我来说有点儿奇怪。很多个晚上我们四人一起出去,打台球,去舞厅,或吃烧烤,当然除了偶尔我请一两次客,都是贺成出钱。有时候也去别人家打麻将,贺成和大民大概技术不精,老是输,输的都是贺成的钱。其实贺成也没什么正式职业,只是做点儿小生意,挣的钱勉强够他在朋友们面前大方的。但如果他认识的都是大民这样的朋友,一定也吃不消。

  萍儿已经不去舞厅打工,于是在休息的时候,我就去她家看她。这天萍儿显然心绪不佳,郁郁寡欢黯然神伤的样子。我问怎么了你。她不答。但终究忍不住,过了一会儿还是说了。萍儿说我感觉贺成对你是真的,但大民,似乎是为了你们才勉强和我在一起。我说不会吧,在大民开始追你时,我和贺成还不认识呢!萍儿摇头。我看出她的意思是大民开始是对她有感情的,但现在已经没有了。我就无话了--我从来不会劝别人,不知道怎么劝才好。

  我的朋友朱晴来看我了。她有一段时间没来了,她的轰轰烈烈的初恋已经随着男友的婚礼彻底结束,现在正在和第二个男朋友交往。朱晴与我和萍儿不同,她的爱情是绝对认真而现实的,是要有结果的。这倒不是说我们不认真,但是我们更注重过程,和过程中的感觉。朱晴说听说你最近过得很愉快啊。我问听谁说的。朱晴说大民。原来大民的姑姑是朱晴家的邻居,父亲是朱晴的同事,而朱晴的初恋,还是大民的一个朋友。最重要的,是大民晚上常领女孩子去朱晴单位的值班室住,朱晴的同事几乎没有不认识他的。朱晴说大民不停地夸你,说你是他少见的好女孩。然后她面色一沉,很郑重地说告诉刘若萍,如果她还和大民在一起,她还得上当受骗。朱晴是因为我认识的萍儿,萍儿上次失恋时还和我一起寻找过不知去哪儿的萍儿,所以用了“还得”二字。最后朱晴告诉我这些话是大民说的,让她转告我,再让我劝萍儿放弃。

  等贺成再来接我下班时我的态度就不够好,我说你行啊,认识了一个那么够意思讲义气的朋友。贺成第一次对我的话反应得很快,说:这事怪我!--他说其实大民早想和萍儿分手了,是他求他帮忙的,所以大民才坚持到今天。话还没说完,大民和萍儿来了,看不出两人的真实想法,但走到街上,萍儿忽然对贺成说先别送雨欣回家了,我们去吃饭吧我想喝酒。

  待菜上得差不多了我才知道,这是萍儿和大民商量定的“最后的晚餐”,当然请客的依然是贺成。东北的初冬已经很冷,萍儿一口气灌了三瓶啤酒,接着就哗哗地吐起来。我看她那样子就生气,也不管她,一甩手跑到大厅里,站在窗前看外面的飘雪。一会儿萍儿出来了,从背后抱住我,说雨欣别生气,我没事的。我挣开她,问:你还喝吗?她不语。我推开她向门口走去,说你去喝吧我回家。这时贺成和大民都跑出来,贺成拉住我说别走,等会儿一块儿吧。我说别管我。他还不放手,我就火了,大叫滚开你滚听见没有?贺成眼光一闪,我猜他一定又在心里怀疑我和萍儿的关系不正常了,也懒得解释。所有不正常的想象都无所谓,而我是真的为萍儿难过的。

  但我并没有回家,我在街上闲逛了十几分钟就又回酒店了。萍儿还在喝酒,看见我她笑了,说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你不会扔下我不管。然后他们三个开始喝酒,都面目平淡,并都不停地夹菜给我,好象都觉得此刻需要人安慰的人是我似的。快结束的时候,大民开口了。他说若萍我们事先已经说好了,你可以喝酒,但不能喝醉,否则我们以后就当做从没认识过,你自己说,你今晚算不算喝醉了?萍儿犹豫了一下,然后吐出了两个字“不算”。好--大民说--那我们以后还是朋友,你叫我民哥吧。回家的路上,萍儿说雨欣别生气了,不管我今晚怎么样都没关系,明天一早起来,天还是天,刘若萍还是刘若萍。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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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后萍儿偶尔还是会和大民一起陪贺成来接我下班,但大多数是大民一个人,有时和贺成一起来,有时比贺成晚一点儿。看到我和贺成很融洽,大民会说一句:真羡慕你们。而大多数时候,他是贺成的“军师”。因为我常常会和贺成闹别扭,为些小理由,或根本没有理由。我只是总觉得我和贺成的所谓爱情故事有点儿不对,不象我想象的,也非我全心全意想要的。我和贺成有矛盾时贺成总是找大民,大民会给他出一系列的主意,有时还来劝我。由于我知道自己是故意找别扭,所以每次冷静下来心里就略有歉意。而这段时间大民很平静,没听说再找女朋友,萍儿也一样,没听说又有了新的男朋友,这两个人之间象还没有真正结束似的。

  
  有一天大民照例陪贺成来接我,在路上,大民忽然问雨欣你觉得我这个人坏不坏。不坏。我冲口而出。想了一下又说,不过你记住我一句话,那个喊“狼来了”骗人的孩子,等狼真的来了再喊时就没有人相信了。大民沉默了几分钟,说你的意思我懂了,而且我会永远记住这句话。

  
  第二天一早贺成就来找我,那神色与往常不太一样,很为难似的。我说有什么事尽管说。贺成就说大民看上雨凌了。我说不会吧;大民才见过雨凌几次?根本就等于只见过照片。贺成说反正大民是这么说的,还想请你帮忙,今晚他想去雨凌单位找她,怎么样行吗?我想了想说好吧。见贺成放下心来的样子,我有点儿想笑。

  
  雨凌是我的妹妹,性格和我完全不同,她是那种直来直去的人,对于爱情,是要么“零”要么“一百”的。而且雨凌是不好接触的,如果她对人第一次见面就产生反感,以后是连理也不会理的。我的一个朋友曾说过,如果说我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冷”,雨凌给人的最初的印象就是“傲”。但她却比我爱得早些,而且一往情深,无奈父母强烈反对,为此不知发生过多少次家庭战争,雨凌最后只得和男友分手。分手了,却对父母心有余蒂,便搬到单位宿舍去住了,只是星期天偶尔回家一次。大民除了请我帮忙,的确没别的办法。

  
  当晚我们来到雨凌宿舍,和与她同住的两位同事打过招呼后,我便附在她耳边直截了当地说了句大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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