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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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之谜-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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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虚拟经济与西方国家的差异的角度,认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房地产虚拟经济总量不足,房地产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失调,金融支持还远远不能满足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限制了居民的有效购买需求,造成居民住房需求强烈与商品房空置严重并存。房地产虚拟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已经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形成制约。

中国房地产市场泡沫之争(2)
3、政府主管部门。代表人物是建设部长汪光焘、建设部总经济师兼住宅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前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李启明。他们认为,房地产业基本处于平稳、理性的发展态势,但部分城市有过热现象。2003年1月初,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汪光焘部长提出,要全面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主管房地产工作的刘志峰副部长也直言:“目前部分地区投资增幅过大、土地供应过量、价格上涨过快,商品房空置量增加,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过热’、‘虚热’和结构性问题,存在较严重的市场风险”,“少数地区经济存在对房地产开发的依赖性风险”;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说,今年上半年建设部将选择5~6个城市进行房地产市场预警体系的试运行,年底前推广到全国35个大中城市。
  最终,关于房地产泡沫的论争以政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而谢幕。2002年8月27日,建设部等6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10月中旬,建设部作出了“全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上保持健康、快速发展态势,但部分地区存在投资增幅过大、土地供应过量、价格上涨过快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个别地区问题还较严重”的基本判断,并向国务院上报了《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该报告在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前以参阅文件的形式印发各地。继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两次提出要防止(警惕)房地产泡沫的信号后,12月初,央行宣布对全国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03年6月5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21号),对房地产信贷进行了风险提示,对开发商贷款、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人多套住房贷款等提出了比较原则性的审慎性调控措施。随后“收紧银根”和“收紧地根”的政策连续出台,拉开了持续多年的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大幕。
  到2007年底,近四年来,中央政府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等各种方式,台了几十项调控政策,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覆盖了土地、投资、规划、建设、交易、物业管理等所有环节,但全国主要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却保持了较快持续上涨的总体趋势,表现为:在同一地区房价的上涨从不同类型房屋的结构性上涨发展到整体市场的全面上涨,在全国范围内,房价上涨则从一线大城市向中小城市蔓延,由东部发达地区向全国延伸。
  事实上,房价的高低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因此出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也是不一样的。从政府来看,扮演着两难的角色,一方面政府想稳定房地产市场,平抑房价;另一方面高房价也能给政府创造更高的土地收入和税费收入。而开发商既希望保持高房价提升利润,同时也不会把房价过高的“罪名”安到自己的头上,也大都抱怨过高的地价,让他们不得不提高房价。而广大民众的心理则十分矛盾和复杂,抱怨房价过高,自然是想能够便宜的买到房子,但是另一方面呢,他们又希望自己的房子能够保值、升值,持币观望中希望房价下降,购买后又希望房价上涨。
  而到2008年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住宅市场出现了“价跌量减”的现象。2008年11月份以来,尽管政府各项刺激房市政策密集出台,但并没有出现全行业的降价放量促销局面。进入09年一季度,关于房价走势的判断更是众说纷纭。包括北京、上海等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都公开坦言房价过高,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领导在主流媒体上公开呼吁开发商“以合理价格促进消费”,但开发商更热衷于政府更多的刺激政策出台,比如:购房入户等。而包括北京市社科院的 专家等预测房价还将大幅下跌。
  关于房价与房地产泡沫的讨论还将继续,而房价似乎总是个谜,总是那么扑朔迷离!
  

地价上涨决定房价上涨吗(1)
2002年5月国土资源部签发11号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叫停了已沿用多年的土地协议出让方式,要求从7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这标志着新一轮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开始。
  2003年可谓“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出《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8月,国务院责成国土资源部与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建设部、审计署五部委联合组成十个督查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土地市场进行督查。11月,国务院又发出《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提出要通过治理整顿,使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得到清理和规范,乱占滥用耕地和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得到依法查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全面推行和落实,土地市场秩序和土地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03年,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在全国全面铺开。据统计,全国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土地占有偿用地总面积的33%,比2002年一举高出18个百分点。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也得到重大改革,即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行了垂直管理。至12月底,全国共撤销各类开发区2426个,整合294个,开发区的“圈地”之风有了很大改善。
  进入2004年,中央政府继续保持了土地、信贷双重调控的方针。3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为协议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规定了最后期限,即2004年8月31日后,所有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一律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通称“大限”。为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10月国土资源部颁发《关于印发〈关于基本农田保护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的通知》,11月又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伴随着收紧地根的一系列宏观调控,以及土地“招拍挂”制度的不断深化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地价的飙升和房价的快速上涨。
  2003年12月8日上午,北京大兴区黄村卫星城北区1号地拍卖会经过激烈竞拍,天津市顺驰房地产公司以亿元竞得。本次拍卖会是土地供应制度改革以来,北京市首次大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来自北京、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的十余家房地产开发商参加了竞拍。本次拍卖的1号地,建设用地面积万平方米,规划建设面积万平方米,起价亿元,成交价超过底价2倍以上,折合楼面地价约2200元/平方米,而同期该地区的普通住宅售价约在2800元/平方米左右。这只是开了一个头,随后,全国范围内“地王”频频出现。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地价上涨决定房价上涨吗(2)
据统计,2005年全国共出让土地面积万公顷,出让价款亿元,超过了全国财政税收总额的1/6。其中招拍挂出让面积和出让价款分别为万公顷和亿元,分别占出让总面积和总价款的和。土地“招拍挂”的价格高于土地协议出让的平均价格的4—6倍,同时根据多宗挂牌或拍卖的土地成交价和起始价的价差一般在倍以上。很显然采用“招拍挂”方式后地价出现了明显上涨。与此同时,2004年全国平均销售价格同比增长%。尤其是上海、杭州等东南沿海城市房价涨幅更大。
  随着单幅土地的拍卖价格记录不断刷新,随着拍卖成交价与基准地价的价差记录不断刷新,业内人士开始担忧,疯狂的竞价会不会带来土地市场的泡沫,进而抬高房价?成交动则十数亿的土地拍卖是否会成为开发商的资金困境,进而演变成资金断裂后的惨痛,和大规模的延期交房、毁约和对购房人一辈子期盼的伤害?
  于是一场关于“地价与房价”的论争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展开。争论的焦点:一是要不要实行“招拍挂”制度,如何完善“招拍挂”制度?二是究竟是不是地价上涨导致房价上涨?而比较典型的观点包括:
  1、开发商代表,普遍认为地价决定房价,地价的上涨是房价上涨的“罪魁祸首”。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认为,土地若不按“招拍挂”出让,房价将下降20% 。任认为政府是“招拍挂”的最大受益者,土地的超出起拍价的增值收益则只来源于垄断的“招拍挂”管理方式,与投资、知识和智力无关,政府在靠制度发财。2006年10月10日任志强在其博客上发表题为《公平交易》的文章;话题直指土地“招拍挂”中的不规范条款。任志强表示“制度可能是好制度”的同时,例举了三条:一、借“招拍挂”收取大量保证金,无偿占用企业资金及保证金利息;二、借“招拍挂”要求竞标单位支付全部中标价款,但并不向中标人交付标的物。对未中标人又只退中标价款,甚至白占全款利息;三、在“招拍挂”中设计强制性霸王条款,借公开交易之名行黑箱操作之实。任表示土地“招拍挂”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加入不合理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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