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口述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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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口述自传-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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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里总认为作协不像文艺单位,不是在帮助工农作者。我对此耿耿于怀,“文革”中还就此写文章在《光明日报》发表,影响很不好。
  我哪里知道,邓力群的夫人叫罗丽韵,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编辑部副主任。没有这层关系,邓力群是不会批评我的。
  最终,稿子还是给了人民文学出版社。但我要求调到北京作协,他们早想要我。邓力群不同意,他说《红旗》养得起专业作家,让我安心写作,有什么困难都帮我解决。但我执意要走,他便同意了。
  《艳阳天》出版后,反响很大。我心中非常得意,觉得自己三十而立了!
  读者喜欢我,每天都收到好多来信。单纯谈文学的很少,都是从政治上谈。有些人说我还写马立本这种人的感情生活没必要。我自己不这么看。现在回头想想,自己坚持的都对了,如果把这些所谓不符合形势的部分都去掉,《艳阳天》肯定要大大逊色了。不过当时正闹“革命”嘛,读者怎么说都可以理解。还有人说我写的中间人物,比如“弯弯绕”什么的,写得生动。读者自有道理,但作者也有自己的偏爱。我当然最喜欢萧长春,他符合我的理想。
  后来我从文联下去“四清”,同去的还有汪曾祺。他是那种很文人化的人,我和他没有共同语言,但面子上过得去。他提出将《艳阳天》改成现代京剧,我当然愿意,并自认为《艳阳天》的戏剧基础很好。可惜弄了一半,“文革”开始了,我们都去“闹革命”,这事就撂下了。
  北京人艺还把《艳阳天》改编成了话剧。蓝天野把剧本写好,之后就彩排了。我看了彩排很好,但后来没有公演,我也没问过原因。
  

《金光大道》这条路(1)
从1966年到1970年底,这五年间,我跟全国所有的作家一样,是在斗批改、下放农村接受再教育中度过的,完全放下了笔。1971年,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重新返回了北京。大兴县大白楼村已故队长王国福被树立为典型,我被选中给他写一部传记。虽然没有和他本人接触,但了解了王国福的故事后,我深受感动。我自幼是生活中的弱者,对那些肯于帮助别人,真心解救他人于困境中的人总感到非常亲切。于是奋笔疾书写了一篇《王国福的故事》。应当说写这篇东西,我是有创作冲动的,当然也想通过它改变当时的处境。这一点,任何一个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都应当能理解。
  据说是江青下的指示,要我写王国福,但也只是传说,没有确凿的证据,而我当时也并不知道这个说法。后来写完了交上去,可能是姚文元审的,认为可以通过,于是我又被传为中央重视的人物。
  然而《人民日报》上又发表文章说不准写真人真事。市委书记吴德怕惹事,不让发表。我当然觉得非常可惜,但转念一想,没关系,自己不是一直想再写一部长篇吗,手里积累的这些新素材可以用进去。
  于是在顺义箭杆河边南彩卫生院闷头开始写我的第二部长篇。之所以选在这儿是因为这里离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和萧永顺住的焦庄户都比较近。临去之前,市委书记吴德说,你把去向告诉我们,必须保证随时能找到你。
  我一头扎进书里,每天吃饭在供销社,睡在卫生院,很少出去。当时《艳阳天》在农村家喻户晓,为了不受打扰,我还化了一个名字。有一天,有人跑来告诉我村头的大喇叭里在喊浩然的名字,看来人们早知道我是谁,但没有来打扰我。不情愿地,我接了电话,知道市委正在找我。
  《艳阳天》是从合作社开始写起的。我一直想把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完整地记录下来,所以这一部要从合作组开始写起。已经有了《艳阳天》的基础,从写作手法上我觉得驾轻就熟了,而且写得更顺畅。《艳阳天》中我还在主线之外,穿插些小故事似的枝蔓,而且有点磕磕绊绊,总像不能完全驾驭似的。
  在所有的作品中,我最偏爱这部《金光大道》,不是从艺术技巧上,而是从个人感情上。因为从人物故事到所蕴含的思想都符合我的口味。和《艳阳天》一样,当时读者就认为我写二林、彩凤这样的中间人写得好,但我不喜欢他们。今天,经历了这么多人世纠纷,对这种有点自私,但无害人之心的人是否比较理解了?但不,我还是不喜欢自私的人。我永远偏爱萧长春、高大泉这样一心为公,心里装着他人的人,他们符合我的理想。我觉得做人就该像他们这样。至今我重看《金光大道》的电影,看到高大泉帮助走投无路的人们时还会落泪。
  后来有文章说,高大泉就是高、大、全,我觉得很有道理,把我的作品深化了。至于“文革”中把“高大泉”作为写作样板,让大家都这么去写,说实话,我觉得没有一个人能超过我。这个路子是我出来的,最合我的脾气,对别人就不那么合适了。而且今天看来,这样做抹杀了生活和创作的多样性。
  吕瑞芳的模特儿是昌乐东村队长田敬芳的老伴儿,她是一个既能干又贤惠的女人。丈夫在外主持村里工作,家里全由她撑着。对这样的农村妇女,我也由衷喜欢。
  尽管我对《金光大道》寄予很大希望,但从人们的反映来看,更喜欢《艳阳天》。我多少有点失望,那时觉得《金光大道》比《艳阳天》要成熟多了。但现在想来,读者是有道理的,当时受观念和水平的限制,过于强化了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这点我是二十年后才认识到的。但历史就是历史,已经这样了,我不会去改动它。有人问我如果现在再写,会不会不一样?当然会。但这种假设没什么意思。
  我开始懂事时,正是农村开始实行互助组的时候,它对我的一生都有影响。但进入60年代,互助组发展成合作社之后搞得太左了。从合作社一定要发展成人民公社,一定要搞成大跃进吗?我想答案是否定的。其实对于单干,我心里一直是矛盾的。无疑单干有利于发挥个人积极性,但对那些缺乏劳动力、家里有病人、又没有生产工具和牲口的农户来说,互助组、合作社是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力量。在这一两年关于我的争议中,有人指责我在八十年代的作品中依然留恋互助组。对此,我不想辩驳。
  

《金光大道》这条路(2)
在我写《金光大道》时,我内心的矛盾一点也没有流露出来。事实上,我毫不犹豫地站到了互助组一边。今天有人问我,当时社会生活也是有许多阴暗面的,为什么你在作品中没有一点反映?那你的作品能算真实的吗?
  这要看如何理解“真实”二字了。对我来说,积极的、光明的一面永远是生活的主流。我的作品当然要写这些。至于单干,当时的确只有那些被认为落后的人才希望;和我要好的、谈得来的都反对单干,这是现实。
  其实写《金光大道》时,互助组已过去十多年了。60年代,我在城里住的时间长了,对农村了解少了。而70年代初,农村已走得太快了,太左了,我已经接受不了了。所以我只能返回头来写50年代。
  人们喜欢《艳阳天》也许还因为它的手法更像中国古典小说,人物更生活化、个性化。但在《金光大道》中我没有顺着这条路走下去,现在想来有点可惜。
  还有,在《艳阳天》和《金光大道》中我非常突出血统论。今天我当然不这么看了。时间会使人改变很多,我也不例外。
  《艳阳天》的稿费是千字十元,我全部交了党费。虽然那时家境不富裕,一家人只有我挣工资,但从没想过要留下给自己或家人买点什么,毫不犹豫就交了。现在可能有人不理解,但当时就是这样,无须任何人动员。《金光大道》出版时,稿费已取消了。
   。。

文革:内中滋味难以道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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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66年到1976年这十年,我不能上天入地,只能跟着风浪颠簸,所以这一段的历史脚步是复杂险峻的,而且表面上丰富多彩,内涵却有着各种滋味,非是几页稿纸所能说清道明的。写完《艳阳天》,“文革”开始了。
  后来“三家村”被揪出来,我不明底细,在县城给写作者作报告,回答提问时涉及“三家村”,被人打了小报告说成为“三家村”开脱。6月2日调回到北京市文联。管桦说我:你发什么疯,被人揭发!文联领导让我准备检查。没想到,以军宣队为主的工作组看了我的档案,认为我出身好,长期在农村写作,群众反映不错,便把我推到市文联革委会副主任的实权位置,由此开始毁誉不一的几个月造反日子。
  1966年8月中旬,北京大学中文系应届毕业生侯文正,只身一人闯进市文联串联、造反。他说市文联是一潭死水,在文联大门上贴了一副对联:“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
  这时,被保护在医院里的老舍从医院打来电话,要求出院参加群众运动。我劝他先养病,但他执意要来。
  8月23日的下午,我正在办公室整理一份报告材料,忽听院子里一片喧哗。打字员小丁慌忙跑来告诉我,说是那个姓侯的给一个中学打了电话,勾来了一汽车红卫兵,到文联造反来了!我赶紧跑出房门,只见一辆卡车停在门前,一车身穿绿军装的女学生,正一个接一个地从车上往下跳。侯文正和文联内的少数造反派串通一气,要挟文联的全体人员到院子里集合。接着,就按照已经列好的名单,点一个,揪一个,揪一个就斗一个,一会儿工夫,竟揪出了一片。不少人挨了皮带抽打,所有被揪的人都戴上了写着“黑帮”、“反动权威”等字样的木牌子。我一眼瞧见了老舍正站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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