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准则:易中天文集 第四卷·破门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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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准则:易中天文集 第四卷·破门而入-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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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康德实际上已经把美、审美和艺术的秘密都揭开了。所以,我在读完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后,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中国美学界还要讨论“美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这样小儿科的问题。如果说康德那里还有什么不足的话,我看唯一成问题的也就是他那个“共通感”还来历不明。关于这一点,我将在最后一讲给大家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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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康德给我们的启迪(1)
在鉴赏判断里假设的普遍赞同的必然性是一种主观的必然性,它在共通感的前提下作为客观的东西被表象着,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论断。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到很多启迪,并引出一系列的结论。
  让我们从头说起。
  康德认为,鉴赏判断,或者说,审美判断,和其他判断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其他判断都是对客体的判断,审美判断却是对主体的判断。康德说,如果我们要说一个对象是美的,并且以此来证明我有品位,有鉴赏力,那么,关键在什么呢?关键在于我们自己心里,在于我们能从这个表象里看出什么来,在于我们怎样评价这个表象,而不在于这个事物本身的存在。为什么呢?因为美归根结底是“以客观形式表现出来的主观的东西”。既然归根结底是主观的,审美判断就不可能是联系于客体,而只能是联系于主体。
  审美判断既然只能是联系于主体的,那么,看一个判断是不是审美判断,看一个对象是不是审美对象,也就只看主体的态度是不是审美态度,和对象没有关系。比如一棵松树,一个科学家看见了,说这是马尾松,乔木,种子植物属。这就是科学的态度。这棵松树对于他,也就是一个认识对象。一个木匠看见了,说这树长得挺大挺粗挺直的,砍下来,可以打一口上好的棺材(笑)。这就是实用的态度。这棵松树对于他,也就是一个实用的对象。一个画家看见了,说这棵树长得多美呀,你看它多好的绿,多好的肌理呀!这就是审美的态度。这棵松树对于他,也就是一个审美对象。
  这个例子朱光潜先生讲过,讲的就是审美与非审美,只与主体的态度有关,不与对象的性质相干。你用逻辑的态度去看待对象,哪怕这个对象是形象的、情感的,你的判断也是逻辑的。比如艺术批评就常常是这样。艺术品,在大家看来,当然是审美对象。但在批评家眼里,却常常会变成认识对象。因为批评家总是忍不住用所谓“行家”也就是理性的态度去看它,这个结构太松散,那一笔又是败笔等等。结果批评家和一般欣赏者相比,往往反倒不那么容易得到审美享受。所以我总是主张,批评家在看待艺术品的时候,最好先把批评家的架子放下来,先以普通欣赏者的身份去看,看自己能不能被感动,然后再去说你的“内行话”。
  当然也有相反的情况。一些审美倾向特别强的人,他即便面对一个非审美的对象,也能以审美的态度去看待,并从中看出美来。这时,这个对象哪怕是逻辑的、理性的,他的判断也是审美的。比方说看一个化学方程式,他根本看不懂,只觉得好看,你看它多整齐呀,多对称呀,这个化学方程式就变成审美对象了。徐迟先生写《哥德巴赫猜想》,把陈景润的那些数学方程式都列在上面,就是这个道理。所以,老外也可以欣赏中国书法。因为他根本用不着认识那些字。他只要从中看出气势、情趣、张力,看出美就行了。这是第一点,──由于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因此,审美与非审美的区别,仅在于主体的态度。
  第二,由于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因此,它表面上是审物(判断一个对象的美丑),实际上是审人(判断内心世界的美丑)。心中无美,则世间无美。大自然对每个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它给予每个人的机会也都是均等的。就算你身居荒漠,身居野岭,也一样。“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难道不是美?“欲投人处宿,隔水问樵夫”,难道不是美?只要有一颗审美的心灵,那就随所住处恒安乐,一丘一壑也风流。比如柳宗元《永州八记》里面写过的小石潭,现在据说也是旅游点了。据说看过的人都说不怎么样。我相信也不会怎么样,因为它原本就不怎么样(笑)。它本来就只不过是个小石潭么!《小石潭记》的美,是小石潭的,也是柳宗元的,而且主要是柳宗元的。如果不是柳宗元,一个名不见经传满不起眼的小石潭,怎么会变成旅游点(大笑)?。 最好的txt下载网

五 康德给我们的启迪(2)
第三,由于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因此,美必须由主体的审美感受来确证。也就是说,你觉得美,就是美的;不觉得美,就不美。用学术语言来表述,就是:只有在主体感受到美的时候,对象对于这个主体来说才是审美对象,也才是美的。如果一个对象从来就不曾让任何人感到美,那它就不是审美对象,是不美的。不过,“不美”不等于丑,而是“非审美”。非审美和丑是两个概念。美和丑都是审美的,美的问题和丑的问题也都是美学问题,正如真与伪都是逻辑学问题,善与恶都是伦理学问题。所以世界上只有美学,没什么“丑学”。“丑学”云云其实是哗众取宠,甚至不学无术!非审美却是无所谓美丑。世界上有很多东西都是无所谓美丑的。比如数学题,你就不好说它美不美。你不能对数学老师说,老师,你怎么出这么道题,太丑了(大笑)!不能这么说吧?当然,如果你从这道题里居然看出了美,那我们也只能算你有本事。这个时候,这道题对于你来说,就是审美对象了。
  第四,由于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因此,如果它和对象有什么关系的话,也只和对象的形式有关,和对象的实存无关。说得白一点,就是它只管对象是个什么样子,不管它是个什么东西。哪怕它不是东西,只要长得漂亮,就行(笑)!有一次,列宾,──列宾这个人大家知道啦,是俄国著名的现实主义画家。是现实主义的,不是现代派,应该说比较靠得住(笑)。有一次,列宾和他的一个朋友在院子里散步。大雪之后,一片银白,很是好看。可是,路边却有一泡狗尿,颇有些煞风景。朋友便用靴尖挑起雪来把它盖住。谁知列宾却当真生气了。他说,几天来他一直在欣赏这片美丽的琥珀色(笑)!其实,说穿了,所谓“艺术品”,也不过是些涂了颜料的布和纸,一些堆积起来的泥土石头和破铜烂铁。对于艺术品来说,也是只能问它是个什么样子,不能问它是个什么东西的。艺术品的价值主要在于它的特殊的形式,不在或基本不在它的材料。
  第五,由于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因此,它不是认识,不是发现,而是期待。也就是说,审美判断,与其说是审视对象是否美,判断对象是否美,不如说是希望其美,证实其美。如果不能实现这一期待,就会失望,就会因失望而愤怒,而反感,而沮丧,甚至骂娘。这在艺术欣赏中表现得特别明显。比方说我们去看一个画展,一部影片,或者去听一场音乐会,我们总是希望它很好,是不是?如果这个画展,这部影片,这场音乐会并不能印证我们的期待,我们就会愤怒地说,什么玩意!还艺术品呢(笑)!的确,一件艺术品如果不美,那它就什么都不是;一次审美如果不能感觉到美,那它也什么都不是。这就和法院审案不同。法庭经过审理,宣判被告无罪,这是很正常的。这时,法官不能说,什么?审了半天,原来你没罪,那我岂不是白审了(笑)?法官不能这么说,也不会这么说。因为不管被告有罪无罪,都没白审。可是,如果对象不美,那就不是什么白审不白审的问题,而是你根本就不能算是进行了一次审美活动。审美和审案,虽然都有一个“审”字,但此“审”非彼“审”,它们两个根本不一样的。(同学举手)什么问题?(同学问,如果审美判断的结果是丑,算不算审美?)问得好!这个问题,康德好像没说(笑),我到最后一讲来说吧!不过可以透露一点,那就是:即便审美判断的结果是丑,也是审美。因为美和丑都是审美问题,也都是审美结果。但要讲清楚这一点,必须先讲清楚什么是美,所以只好“再说”(笑)。
  从上面这些推论我们又可以得出一个什么结论呢?──审美必然具有普遍性。为什么呢?因为,你想啊,审美判断不联系于客体,只联系于主体,是不是?就算联系于客体吧,也只和它的形式有关,是不是?这就等于说,对象,客体,是帮不了我们什么忙了,对不对?岂止是帮不了忙,它是不是审美对象,也还得靠我们的美感来证明。那么,请问,我们的美感是不是美感,又靠什么来证明呢?也只有一个办法,就是靠他人的同感他人的共鸣来证明。所以,审美判断必须先验地假设一个前提,那就是“一切人对于一个判断的赞同的必然性”,也就是康德所说的“共通感”。正是它,像概念一样普遍有效地规定着什么使人愉快,什么使人不愉快。正是它,使我们能够理直气壮地说某个对象美某个对象不美。正是它,使我们在理直气壮地说某个对象美的时候,总是期待和要求着他人的同意。也正是它,使美这个原本是主观的东西被客观地表象着。美的秘密,是不是都说清了?
  而且,正因为美被客观地表象着,所以,美学史的第一个历史环节就必然是客观美学。但是,美又毕竟原本是主观的东西,因此,它又总是不可避免地要走向主观美学。美学史的秘密,是不是也说清楚了?事实上,康德以后,西方美学在整体上已由客观论转向主观论,从模仿论转向表现论,从美的哲学转向审美心理学。就连黑格尔这位最后的客观论者,也实际上放弃了“美是什么”这个问题和美的哲学,而代之以“艺术是什么”和艺术哲学。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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