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中的青春》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烈火中的青春- 第1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二姐说:家里穷就非要跟他呀。算了吧,我不同意,穷死也不同意。
  二姐就这么有骨气。小时候给她送去的那家,生活很好,二姐却不稀罕。
  放暑假,她领着我上山割草。矿上有个奶牛场,收购草,3分钱一斤干草。记得有一次割了半天,挣个几毛钱,姐姐买了一斤豆皮。我很想吃,她不让吃,非要等父母回来一块吃。
  我和二姐差6岁,中间还有两个姐姐送了人。但我敬佩二姐,我成了二姐的小尾巴。
  二姐走的时候,在照相馆里照了一张一寸头像。是她一辈子唯一的一张相片,花了一毛四分钱。那时候,猪肉最便宜的五毛五一斤。一毛四分钱可以买点肉馅,全家吃顿饺子了。
  二姐照相时穿着那件格格衣服是新的。她离家的那天是1971年7月20日晚8点,从古冶上的火车。
  到了那儿后,隔长不短来信。
  家里每次给她去信,都要寄去几张信纸和一张邮票,让她回信时用。
  二姐跟力丁是一个班的。力丁是我姐姐最好的朋友。二姐每次来信,都夸力丁总帮助她,让家里给力丁写信,向她表示感谢。
  我妈曾花20块钱给二姐买了个旧手表,因为她来信说要站岗,要掌握时间。到出事前这段时间,她每个月5元钱,还往家寄了20元钱。给我邮过一个军帽、一双白塑料底布鞋。
  出事后,头一次是我和父母一起去的。死后遗物有个军大衣。当我扫墓时,特意给力丁烧了纸,因为她对我二姐特别好。
  第二次去,在林西买了两份纸,给力丁也买了一份。
  可以说,我们这个家庭的幸福,所有人的幸福,都离不开我二姐。我们家原来很穷,父母都没正式工作,9口人住一间小破屋。 缺衣少穿,没炕席,用几张装水泥的牛皮纸当炕席,铺在炕上。三个人盖一床棉被,枕砖头。
  二姐牺牲后,给了180元,给爸爸和我安排了正式工,街道二十多个老娘们儿给我家缝了好几床棉被。兵团的干部住在唐山,直接督促地方政府给我家落实各种优抚措施,说我们家是全唐山最困难的了。因此政府给我们解决了房子问题。最起码刮风下雨,不用担心漏了。我们全家感觉很不错。
  原来穷,人们瞧不起我们。二姐牺牲,成了烈士,政府给我们家两个人安排了工作,经济情况改变,别人看我们的眼神立马儿就不一样了。这是二姐用生命换来的呀!我每年都要给二姐烧两次纸。
  二姐本来完全可以不走。她走的时候说:我要不走,这个家永远翻不过身来。只有我走了,才有希望翻过来——当时的政策是老大下乡,老二上班,走一个能换一个上班的。
  二姐是我们老陈家的光荣。你这本书出来后,我会买下来,让我闺女看。二姐用生命为全家赢来了尊严,换来了全家的翻身。
  谁都可以骗,死人不能骗。真的,这些年,我一直给姐姐烧纸,没断过一回。真的,任何人都可以骗,但不能骗死人。每年10月1日,鬼穿衣烧一次。清明一次,一年两次。看电视,“感动中国”节目,有个人陪着金训华的墓几十年,我感动不了中国,我感动得了唐山。三十多年我一直给姐姐烧纸。
  说实在的,北大荒咋死人也没死这么些人?这是事实,这是一个历史事件。
  我记得很清楚,1971年7月20日,在车站上二姐对我说:“我走了,你就是家里头大的了,父母都上班,你多关照点。要爱护兄弟姐妹像爱护眼睛一样。”分手时,她送给我一杆钢笔说:“有啥事,有啥想不通的,给姐来信。”
  火车开动时,全家都流泪了。
  1973年我去烈士陵园,还写了一篇悼念姐姐的文章,留在了陈列室。
  用生命换来全家翻身
  陈玉玲人小脾气大,送给别人后以哭闹为武器,硬是达到了目的,又回到了父母身边。为改变全家的穷苦生活,让弟弟留在唐山,她决心自己去兵团,大喊:“我不走,这个家翻不过身来!”
  在兵团有点二百五,咋咋呼呼。夜晚黑灯瞎火,她曾在走廊里跟别人面对面相撞,疼得又喊又叫,受到过排长批评。
  领导命令救火,她拔腿就跑,拿出了追小流氓的鲁劲儿!
  她兑现了诺言。果然用她年轻的生命,换来了全家的彻底翻身。
  父亲和弟弟都安排了正式工作,母亲看病费用全部报了销,房子问题也给解决,全家生活大变样。过去家里穷,屋里光秃秃,炕上连片破席也没有,只铺着几张水泥袋,没人把他们当回事儿。现在生活好了,街坊邻居见了他们客客气气,尊尊敬敬。
  弟弟含着眼泪说:“这个家每个人的幸福,都离不开二姐。这个家每个人的好日子都是二姐用自己的命换来。每当我们吃喝玩乐,尽情享受生活之余,就想起了孤零零躺在草原的二姐。每当我们过节团圆聚会的时候,就想起了孤零零躺在草原的二姐。”
  

李玉香 唐山姑娘李玉香
李玉香(1951—1972)
  1951年生于唐山市赵各庄煤矿,汉族,原籍河北滦县,赵各庄矿第一小学毕业,唐山市向阳中学高中毕业。1971年7月28日参加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三团,任四连战士,1971年5月5日为扑灭草原大火牺牲,享年21岁,被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授予三等功,追认为共青团员。
  ★采访记录
  李玉香的弟弟李洪祥:
  我们家一共6个孩子,3男3女,李玉香是老大。她身高中等偏下,1米58左右,不算瘦,比较内向,不是很活泼。
  现在父母均已去世。
  姐姐作为老大,吃苦在先,有东西总先让弟弟吃。姐姐和我在一个学校,一个班。有一年3月20日唐山下大雪,给我们学生冻坏了,冷得直哭。我姐姐总想法子让我吃饱一点,穿暖和一点。
  她学习挺好,在班里是干部,中队长。
  当时的政策是两个孩子,有一个下乡的,可以有一个分配工作。兵团来招兵的说兵团好,连队干部都是现役军人,过集体生活,不用自己做饭,全都机械化作业,飞机喷洒农药。当时我们家庭困难,就父亲一个人在井下工作,拿四十几块钱,身体还有病,养活着全家人。
  为了让我能留在唐山,姐姐主动报名去了兵团。父母不同意,她自己偷着把户口本拿了。我因此没有去,10月份就给分到了赵各庄矿,下井工作。
  姐姐走时是我送的,当时难受极了,非常依依不舍。走后她给家里来过信,但不很多。因为父母不愿意让她去,她也不好意思说那里多艰苦。曾托战友来找过我,让我帮助找旧钢丝绳,说连里要用。结果钢丝绳还没找着,她就死了。
  母亲非常难过,过了很多年,还忘不了她。有一次,我母亲烧火做饭时,灶膛里飞出一个火星掉在手背上,她马上就想到了姐姐,自言自语说:“我手背上落个火星子都这么疼,女儿活活给烧死了,该多疼呀!”
  1974年,她死后第三年,我们哥儿仨个去过西乌旗扫墓一次。
  为了我不下乡,她积极报名,让我留在唐山分配工作。可以说,她为了我,才选择了这条路,通向了自己的死亡。
  兵团一撤就完了,我们也没人管了。我很想向有关部门反映,组织我们去扫扫墓。
  唐山姑娘李玉香
  从相片上看,这丫头单纯朴实,聪明灵秀,温和柔善。不由得深深叹息。小小年纪就到了另外的世界,那不是她这样的女孩该去的地方。
  这位唐山姑娘满怀希望,远离故乡,来到宝日格斯台草原。正是花季少女,青春年华,灿若朝霞,对未来的生活充满种种幻想。
  为机务排找钢丝绳,她四处打听,托亲告友帮忙。总想为连队干点实事,给咱们唐山人脸上添点光彩。
  春风呼啸,浓烟蔽日,一场大火扑将来。青春凋落,少女命丧,徒剩空魂陪荒草。无言以对啊!万古惆怅!西乌珠穆沁草原东南的一片青山绿地,永远飘荡着她的年轻魂灵,玉一样的沉默,香一样的芳馨。
  纪念碑上刻着“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八个大字,仅仅是活着的人的善良心愿。事实上,这些年轻人的躯体早已朽掉。生前他们的名字就不为外人所知,死后更是默默无闻。连几十年前的邻居、同学、同事、战友们也渐渐模糊了对他们的记忆。
  李玉香在烈士陵园里一躺就36年,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她坦坦然然地任人遗忘,任人疏远,任人冷落——我们大多数芸芸众生,亿亿万万的生命均要如此。人走茶凉,无论多么叱咤风云、出类拔萃的重要人物,百年过后都将被岁月的灰尘渐渐掩埋,淡出社会的视野,为大多数人忘却。
  所以几百年后,我们这些当年的兵团战士们都将统统销声匿迹。不管当了多大的官儿,出了多大的名儿,都不再为世人所知。但几百年后,这座宝日格斯台烈士陵园犹在,它将比我们任何人的生命都更长久。那时候交通便利,人们可以很方便地前来观瞻,也可以很容易地发现,第二排东数第7个墓碑下埋葬着这位唐山姑娘——李玉香。
  

任凤彩 “五类分子”的女儿任凤彩
任凤彩(1954—1972)
  1954年生于唐山东矿区,汉族,原籍河北省大名县。开滦赵各庄第一小学毕业,唐山市向阳红中学初中毕业。1971年7月28日参加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三团,任四连战士,1972年5月5日为扑灭草原大火牺牲,享年18岁,被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授予三等功,追认为共青团员。
  ★采访记录
  任凤彩的姐姐任凤琴:
  她身高中等,不胖不瘦。爱干净,特老实,就是倔,毕业证没下来,就去了兵团,个性强。现在父母均不在世。父亲是矿上的工人。
  “*”中,村干部硬说我父母是富农,把他们揪回了农村监督改造。原来爷爷曾当过村干部,得罪了人。等恨他的人当上干部,就整我们。“*”开始后,村干部说不能让他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