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企图关掉门去外面和小小说个明白,小小却一闪身钻进了屋内,我顿时傻了眼。
两个女人一台戏,况且还有一个女人和我刚做完爱,全身上下不着一块布条。
小小瞪着邹兰,那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的眼神连我哦也感到可怕。
本来邹兰开始还挺恐慌,怕门外站的是个男人,在门后藏了起来,不过发现小小是女的,于是走出来,说:还以为是男的,既然是个女的,那就不碍!
傻虫是花丛老手,曾经告诉我说,俩女人见面特别是情敌一类的,比的就是姿色,一般不会像男人一样打架,难不成邹兰故意不穿衣服,为的就是这个?
小小一言不发,不过眼泪一刻也没有停过,这时她缓缓走向邹兰,样子颇像冷酷无情的杀手。
我生怕小小会有什么过激的行为——比如她突然掏出一把刀或者什么的向邹兰杀去,于是赶紧拦住小小,说怎么了?别这样!
小小抬头看了我一眼,看的我的心嘭嘭直跳,然后她挣脱我双手,继续走向邹兰。
小小走到邹兰跟前,“啪”地一下,给了邹兰一个响亮的耳光,邹兰捂着被打的半边脸,立即展开反攻。我在旁边给这“啪”的一声给吓愣了,回过神来发现俩人已经扭在一起。邹兰身上由于没有一片遮羞的东西,所以小小屡次得手。这时我心里感叹,想做女人真不容易,尤其是胸口那两块,相当容易受到攻击。
最后我看两女人打的有点累了,吼道:都给我住手!靠!两女人,瞧你们都什么德行了?小小,你,看你衣服!内衣都给撕出来了,呆会儿怎么上大街?有什么事不能好好商量?学什么打架?你,邹兰!偏什么头?说的就是你!你看你这副模样,身上不着一叶,还他妈好意思跟人打架?看什么看?事实就是这样!要喜欢?好啊!你们继续打,我他妈就在这里,决不插手!随你们喜欢!
此时两个女人都望向了我,邹兰听完,苦笑了笑,理了理头发,慢慢穿上衣服。
而小小一言不发,突然“哇”一声大哭起来,大骂道:付水哲,你混蛋!然后飞也似的打开门跑了。
我忙叫道:小小,等等,听我说——
其实那时我的真实想法是想将正在穿衣服的邹兰再操一次!
我叹了口气,说,这下好,这下对大家都够坦白了!
小小跑出宾馆后,以约十迈的速度向滨河路跑去,我在后面以约十一迈的速度边追边喊,路上不明所以的行人还以为是一流氓非礼良家妇女而连追三条街呢!
我追上小小,拉住她衣服,说别跑了,跑什么啊,大家好好说说话。
小小不依,哭着说道,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好谈的。
我说,好好好,没说的——可没说的你跑什么啊?
小小依然哭着,没有回答。
我理了理小小的衣服,说别哭了,衣服都破了,别人看见多不好。然后我将小小抱在怀里,说,小小,对不起。
小小挣开,大声骂道,依然是那一句:付水哲,你混蛋!
我站在原地,看着小小渐渐远去的身影,突然一时之间不知所措。
混蛋?
混蛋!
我在生活中找到一个道理,我,付水哲,生来就是他妈的混蛋!
傍晚,我失魂落魄地走向了叶子的家。
我抱着叶子,说,叶子,我受伤了,很疼。
叶子问,怎么拉?
此时我心里自相矛盾,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最后干脆说道,我觉得这个世界差不多快完蛋了。
叶子没有说话,只是紧紧地被我抱着。
当天晚上,我第N次彻夜无眠,只要一闭上眼睛,小小流泪的画面就会出现在我眼前。
我在黑夜中思考,其实很多事情都是不必要的,比如我和邹兰,如果不是那晚喝酒有了第一次,也就不会有后面的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更不会有今天的那种事情的发生,我也就不会因此而晕头转向昏天雾地。再比如我和小小,如果不是我放弃了那晚华姑娘似的坚持,我和小小同样也不会发生第一次,小小就不会怀上了我的种,我也就不会因此而彻夜无眠睁眼到天明。
不幸的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只是如果!就算那晚没有喝酒,以后同样也会有条件让我和邹兰上床的,这正如小小始终也会和我上床一样。我不想说“这不是我的意愿只是男人的本性”之类的话,因为这些话在事情发生后总会显得他妈的无聊虚伪多余。 。。
第一卷(48)
分析来分析去,我最后发现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这个事情令我郁闷了许多天,使我彻夜无眠变成了数夜不眠,这件事情就是:操丫的!我他妈到底犯了什么错?
42
怀着这个十分郁闷的心情,我开始像刘童一样流浪在C城的各个角落。我决定不再回邹兰处工作,同时开始四处寻找小小的下落。
我选择的流浪方式是写些散稿,寄向C城的各个出版社,以为数不多的稿费来维持我的中南海,维持我的二锅头。
这个时候我又想起了保尔柯察金,不同于上次的是我这次却怎么也提不起对生活的兴趣,因为保尔所处的那个年代是个令人十分舒坦的社会,而我现在蜗居的这个社会,却让人伤心不已。
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时时刻刻都感到自己被这个社会强奸着。
其实每个人都在被社会和生活强奸,不同之处在于很多人如妓女一样开始忍受而后享受,而只有极少数人能一始而终抗奸到底。
可偏偏就是这类人常常被社会所唾弃!
春天来的很快,去得也很快,在我们以为是春天真正来到时,天气预报说已经进入夏季了。
我和叶子双双躺在床上,彼此无语,心里却在想,春天为什么这么早就过去了?春天到底是什么样的?
我想C城的春的气息,只能从小学教材里去感受了。
我打了多次小小的电话,得到的答案只有一个:关机。我在网吧里等了多次小小,依然看不到小小的身影,小小的QQ和游戏依然没有上过线。在我寻找小小的一个多月期间,邹兰也在四处搜寻我的身影。
当我再一次在街上看到可口可乐的“抓住这感觉”时,我发现自己这时居然没有任何感觉想去抓。
傻虫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呆在家里一步也没有离开过,因为学校放假,他老妈觉得有必要让儿子好好休息,顺便帮看一下家,自己去外面搓牌,因此傻虫的每天便如刚做完爱,浑身乏力,意志消沉。在消沉至极的时候,傻虫突然爆发,犹如服了伟哥,觉得自己非得出去看看不可,否则非得给憋成阳痿。
傻虫的志向是当个有钱人,因为那样有用不完的钱和享受不完的姑娘。不过可惜的是,当他被锁在家里不得外出时,傻虫的这些理想立马烟消云散。傻虫的情况让我联想到了迟志强,联想到他犯下的罪行,联想到他唱的那首《铁窗泪》。
我最常想的一个问题就是,傻虫恐怕得和“啥是B呀”说再见了。
而我的生活依然反复是那样,每天抱着叶子醒来,起床,刷牙,吃饭,吃饭吃到一半时去厕所的大个便,然后心情平淡地回来继续吃饭——这时候感觉自己像只苍蝇,在吃屎。吃完饭后心情复杂地让叶子挽着手去街上溜达,溜达一上午回来吃午饭,然后怀着郁闷的心情将叶子留在家里,自己一个人出门奔波于滨河路,公园,各个网吧,寻找小小的踪迹。
这种情况维持了将近一个多月,从小小失踪开始。
找不到小小,让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首先是胡子长了起来,而自己却不知道去刮,刷牙刷到一半的时候就开始漱口,拉屎需要一本《名家散文诗集》才能拉得畅快,而且经常忘记便完洗手,和叶子做爱的时候往往容易爆发,能力远胜于平常,致使叶子一度认为我服了伟哥。
等等等等。
我和小小在秋天见面,却在夏天分开,我们见面的时候这个城市有很多清炖羊肉汤,而我们分开的时候这个城市的烧烤摊才开始兴旺起来。
其实这些远远不能代表什么,它仅仅能显示的,是我与小小相处的时间。
43
看着大街上衣服越穿越少由长袖T恤高领毛衣变成迷你超短吊带露肩站在街边能看见粉嘟嘟的大腿蹲在街旁能看见深幽幽的乳沟的姑娘们,我开始感到不再伤感,因为或许小小也正像这些姑娘们,正花枝招展地生活着。
于是我开始让自己尽量快乐起来,比如和傻虫彼得潘刘童一起蹲在路边观察着过来过往的姑娘们苗条的身躯丰满的三围五颜六色的内衣内裤,碰到有中意的,各自在脑海中意淫一翻,然后迅速丢弃,寻找下一个目标。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这时都成了思想上的强奸犯,因为很可能在我们的脑海里已经把我们中意的女孩按倒在地脱光衣服做着各种獠人的姿势,任我行!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思想真的十分肮脏不堪,龌龊不堪,卑鄙下贱,可是谁他妈都知道,见着漂亮性感的女人,能有几个人不像我们这样?当然,女人除外。其中有些道貌岸然的家伙,一个二个装的比教书先生还守礼,可是是男人都知道,这都是装的!其实这些人根本就是人面兽心,他们中大多数比我们还滥情卑鄙龌龊空虚虚伪下流无聊无耻好色,却还要装出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
实在他妈的令人恶心!
在我们欣赏够意淫够路上的这些美女时,我的电话响了,是老火打来的。于是我拦了辆车,急急奔向老火约定的地点。
刚到达约定地点时,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这个身影令我差点把尿撒在裤子里,因为这个身影实在出乎我的意料,好比唐僧见到了他当年放走的那个鱼一样。
此女正是楚佳,一个让我感到世界末日提前来到的女人。
在读书的时候楚佳还是我的一个梦,属于比较离谱加意外的那种梦,并且我常常在梦中见到她。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我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