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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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心-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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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过它,希望它放过我。我说,我不要梦想了,不要爱情了,不要别人的认可了;我只想我的病快点好起来,我只想活下来。可是,他就像一个冤魂喋喋不休的缠着我。

  X是我幻想之作的主人公。当初促使我离校并夸下海口要写出传世之作的,是一本叫《傻瓜吉姆佩尔》的书。当时正在上课,我打着瞌睡,于百无聊赖中随意打开这本失去了主人的书。我看完这篇小说时,教室里已经空无一人,而麻木已久的我居然泪流满面。在回来的车上,我一边想着怎样说服父母,让他们既答应我退学又不为此伤心,一边为自己的未来之作想入非非……

  我的工作是在书店卖书。我现在才明白,书店之所以用我,既不是因为栖凤能说,也不是因为我能干,而是因为我残废的手。长久以来,书店的生意都不景气,经理为此绞尽脑汁,但无济于事。那天我去应聘,经理头脑一热,居然想到用一个能胜任工作同时又是残废而且看上去又老实又可怜的员工来唤起顾客的同情心。

  我向上帝发誓,我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这分工作。我记忆中的人与物都已逝无踪影,唯有这些书依旧如故。它们是我唯一的亲人。

  但是,经理说我很让他失望。我晚上睡不好,白天强撑着不打瞌睡,也总是满脸倦容。经理说,你就不能不要老是愁眉苦脸吗?你就不知道微笑是最好的广告吗?我每隔一两个小时就要躲进厕所擦药。经理说,你就有那么多要拉的吗?我不敢和同事说话,因为他们总是误会我的意思,要和我争个高低。经理说,团结就是力量,你就不能好好和他们沟通吗?

  今天,经理又训了我一顿,说我目无上司,玩世不恭,因为我考试不认真,还在卷子上题诗一首:

  书店一入似深海,从此萧郎是路人。

  醉卧现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会。

  我,一个流离失所的孤儿,凭什么目无上司,玩世不恭。我向上帝发誓,我的初衷并不是这样的。只是他们让我考试,使我的不堪往事接踵而来,使我想起了离开市三中时,怀着悲痛的心在寝室的墙壁上留下的那首名为《我没偷》诀别诗:

  学门一入似深海,从此萧郎是路人。

  醉卧考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会。

2、X说
我,即是被我的主人主人翁称之为主人公的X,但我并非像他所说的那样天天纠缠着他。他误会了我,或者说他所说的X并非完全是我。如果我还能让他听到我说话的话,我也不会逼着他写什么,我只会给他说一些美丽的故事。

  我不是作家,但我喜欢说故事。我说故事的地方既不是豪华公寓,也非贫民陋室。温情的月光躺在冷漠的大地上,狠毒的夜风把树枝弄得神魂颠倒又无声离去,偶尔有几个人来这荒野孤冢滴几滴泪又投身现实生活,偶尔有几只乌鸦选错了路从这里飞过——我坐在他的坟头说故事。当然,这是很多年后的事了。这时,他已经死亡,他已经不在船上。他躺在我的屁股下面,从此做到彻底的与世无争。

  我是和他一起来到这条船上的,那时我们特别相像,心心相应,从不分离。后来,他与他的情人弄上了,越来越水深火热,直到把我抛在脑后。但是我从来没有真正离开过他,我知道有很多事除了等待一切毫无办法。我陪着他一天天长大,我看着他被他的情人*,可怜的人,直到他被弄得神经衰弱,他才发现他已经不可挽回的失去了我。

  我说着一些生与死之间的徘徊,爱与恨之间的惘然,执著与放弃之间的无奈,欢乐与忧愁之间的纠缠、、、、、、而这一切,仅仅是为了等待。

  末了,我不想说得太多。很多的故事永远只属于自己,我不想把应该用于收藏的东西拿来拍卖。很多的信任无需在现实中寻找证据,我并不害怕末日的审判。他说,他无心记叙那些凡间俗事,而我呢,我又何尝不是。那么,接下来的事,就交给他的情人吧。其实,无论是我,还是他,都只是虚幻的人物,那个我们共同的情人,才是真正的作者。 。 想看书来

3、情人说
看在把我当这一切的作者的份上,我先声明一句:这个故事的开头只是我对结尾的一个假设,马忠他完全可以不落入那样惨的下场,比如,可以假设他在大学的醉生梦死中暗然自亡;可以假设他在一次天灾或人祸中陪同千万个同类呜呼哀哉;可以假设他吃下的乱七八糟的药相互反应,让他变成了绿巨人或蜘蛛侠之类,也就是说和她开始了新的浪漫的故事;可以假设他应了她所开的那个玩笑最终沦为杀手并且为救她而死、、、、、、

  我有自己的名字,但我还不至于傻到现在就告诉你我是谁,因为我在成就了很多人的同时也毁掉了很多人,在这里起死回生,在那里却杀人如麻,在大发慈悲的同时也卑鄙下流残酷。我有太多的功绩,也有太多的罪。

  我是他的情人,他,是指马忠,或者就指X,其实指什么都可以。我是一个*,可以成为任何人的情人。只要是我喜欢的人,不管他愿不愿意,不管他意志有多么坚定,我总是有办法把他勾引上床,如果他不愿意与我私通,我就*他——女人们,别得意,我是双性恋者;同时,管好你们的孩子和老人,我是老少通吃。

  我是和X一样,同马忠一起来到这船上的,最起码对于他来说是这样——我和我的每一个情人一起上船。

  那时他还在他妈的肚子里,我就已在他妈的肚子外等待,等待他赶快出生,好成为我的情人。我明显感到,作为情人,他将不赖。

  他的出生没有什么成为大人物的预兆,他妈既不是梦龙而孕,也不是梦鹰而孕,也没有看到有祥云飞入怀中,也没有什么伟人的祭日是他的生日,他也没有生而戴宝,也不是生而能言,也不是双手过膝,也不是天庭饱满。贾宝玉生来喜欢女人味,而马忠生而喜欢的味道是汽车一驶而过留下的汽油味。事实上,直到十岁了他说话都还分不“哭”与“扑”、“五”与“母”,他叫“婆婆”是“活活”。后来,还是我让他明白了自己是谁。他说:“原来我一生没有奇迹。”

  我第一眼看到他,看到他那一身嫩嫩的肉,我死死盯着的就是他的那小东西。我看得垂涎欲滴,很想在那一刻就*他,但我毕竟还是等了几年。

  好吧,现在费话已经说完,结局已经定出,让我先对米城说上几句,然后有兴趣的,再跟我进入那冗长而毫无意义的过程。

  米城曾经是叫“煤都”,后来煤碳被挖空了,人们叫着有点不好意思,于是改为“凉都”;再后来,凉都再也凉不起来了,因为在全球气温剧增的时候,人们争抢凉爽的地方比饿狗抢屎还卖命,结果人丛如蛆,每人放一个屁就可以使气温升高1℃;人们不好意思叫“凉都”后,看中了那几株可怜的树,于是改着“林城”;一场雪灾折断了那几株打广告的树后,人们正面临着无法取名的尴尬,于是一场百年孤独雨拯救了他们,他们改其名为“水城”、、、、、、最后,“米城”一名便被确定下来,因为只要它还是城就一定有很多人,而城里人最流行的一句话就是“我请你吃饭”,所以大米就像受磁铁吸引一样涌向这个城市,所以人们叫它“米城”。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4、童子
一栋木房,后面是一个林子,前面是一条学生路。学生们消失了一个多月又汇集在同一条路上。农民们种植,收获,种植,收获,永无休止。

  那男孩正专心致致地工作。上学的苦恼,种植的繁忙,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在林子中的空地上用树枝达成“房子”,在“房子”里用泥土捏成小猪小牛小鸡小马。他用一个瓜切成两半做成“磨”,用一个树杈做成“犁”,用一根竹竿做成“碓”,用几块断砖做成“炉”。

  林子中不远的地方,几个孩子正在完游戏。一个小女孩不知何故哭了起来,这时马忠放下手中的小泥猪走向他们。他们一个个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连那女孩也不哭了。然后他们一个个走开了,跟往次一样,跟任何一次一样。

  “你们回来吧”马忠说“我不会打你们的”但是他们已经走远了,于是他努力着嘴自言自语:“老子又不会吃人!”

  这一天早晨马忠起得很晚,阳光从木墙缝里照进来,呈点呈道。他睡眼朦胧地,*地往外走。他经常这样先出去小便再回来穿衣服,除非天气太冷。他一边尿尿一边擦着眼睛,突然收住尿向“房子”跑去。他倒在地上遍地打滚,好久才哭出声音。那“房子”已经成了“废墟”。是一头真猪毁了这些假猪,是现实毁了梦想。他的悲愤和伤心有如诗人目睹国破家亡——这实在太夸张了。

  他的歇斯底里的哭声传到母亲叶英的耳里,那时他的光身子上全是泥土,尿液和伤口。莫明其妙的她把儿子抱到床上,发现自己的手上有好几处新鲜的牙印和抓痕。儿子的这股犟劲她早就领教过了。这种时候,谁也不想让他停下来。她任他在床上哭,自己到另一间屋子里干活去了。他不在打滚,仰面躺在床上,两只小脚却一起一伏地撞着床。一阵阵灰尘一扑而起,在阳光里尤其分明。

  母亲听见儿子不哭了。她觉得应该是儿子跳下床,来到自己身边喊妈妈的时候了。过一会不见马忠来,她放心不下,就去床上看他。那里马忠已经一动不动,唯有两只闭着的眼睛里不断地涌出泪珠。她喊了两声,儿子没有反应。她忙把他抱在怀里,儿子软绵绵地像是睡着了。她把手凑近儿子的鼻孔,心中平静了很多,因为儿子呼吸均匀。她又喊起来:“儿啊,你别吓妈妈,你到底怎能么啦。”这时她的男人不知从哪里钻出来,他抱着儿子往兄弟家跑去,因为马忠的大叔是个乡村医生。

  大叔不慌不忙地用食指按住马忠的人中,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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