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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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暗-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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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情变,男方哭了,不到二十四小时,两人由分手而复合、由复合而结婚,全城哗闹,宛若电影《摘星奇缘》里的离离合合。传媒炒作造就了一段欢喜姻缘,以悲剧始,以喜剧终,极富曲折张力。
  男人的眼泪,尤其为女人公开而哭时所流的眼泪,不可谓不威力强大。
  一个男人,一辈子会对女人哭几次?
  很难说,因人而异,但民间智慧既然说“男儿有泪不轻弹”,相信次数一定少于女人对男人哭泣。可是难说归难说,屈指算算,有这样的几次总难免俗:第一次是从娘胎里滚出来面对人间,呱呱落地,如果不哭个痛快以吐出口内肺内的积水,恐怕早已活不下来了。如同余光中在《母难日》诗内所写,“快乐的世界啊,当初我们见面,你迎我以微笑,而我答你以大哭,惊天,动地”,一段母子长情由此展开,情始于泪,女人是男人的第一个哭声听众。
  第二次是小学时被老师责备而哭,有的,读了六年小学,你一定曾经遇过可恶无理的女老师,或因月经失调,或因跟丈夫吵架,总之是基于私人理由压抑了满肚子怒火,回到学校,遂拿学生出气,你这个倒楣鬼被抓住了。因小事被她在所有同学面前羞侮一番,脸皮再厚,你亦忍不住黯然落泪。
  第三次是跟情敌抢女朋友,有了危机,不得不使出眼泪的杀手鐧,半夜喝醉敲门,把泪水化为激光,射熔她的门窗房禁。李宗盛的歌词早已说了,“那一夜我喝了酒带着醉意而来,朦胧中的你不知道该不该将门打开,我仿佛看出你的犹豫轻轻哭泣起来,然后隔着纱门对你诉说我的悲哀。”bingo,以后的便是历史了。
  第四次、第五次,或为挽救婚姻而哭,或为离婚伤感而嚎,皆是常见之事。但另一次对女人流眼泪,嗯,又要再提余光中了,那是在母亲离世之日,仿佛历史重演,你再次对她痛泪流涕,“悲哀的世界啊,最后我们分手,我送你以大哭,而你答我以无言,关天,闭地。矛盾的世界啊,不论初见或永别,我总是对你以大哭,哭世界始于你一笑,而幸福终于你闭目”。
  如同女人,男人的眼泪流不尽,断肠时,可以哭出一个全新的世界。
  

谁欺负了梅兰芳
黎明演《梅兰芳》,总会述及香港的战时岁月吧?
  如同在李安的《色.戒》里能够窥见香港的旧时月亮,我们应有理由相信,在陈凯歌的新片中,香港的利舞台、娱乐戏院、皇后戏院、这条马路和那幢楼房或会光辉重现,因为梅兰芳毕竟曾以此城为寄。他在此地,有过纷乱足迹。
  有不少文章记录过梅兰芳的香港时光,其中有日本人写的,或因隔了一层也因曾是敌对关系,如今读来反而特别可信和具亲切感。
  例如和久田幸助,这位日本鬼子是战时派驻香港的“广东语专家”,责任之一是对文艺界做工作。一九三八年某个午后,据其晚年自述,第一次在香港见到梅兰芳。地点是早已不存在的告罗士打酒店。他与朋友喝下午茶谈政事,看见邻桌坐了一位眉清目秀的男子,戴着白手套,举止文雅,一看即知身份独特。不愧是情报人员,日本鬼子觉得男子可疑,对之注视良久,其后打听始知,他就是梅兰芳。一位懂得京戏的中国人对日本鬼子说:“因为梅兰芳是男青衣,对于手掌和皮肤必须妥为保护。”恨生太早,那时候没有各式护肤乳液,梅兰芳唯有加倍小心,替双手“*”,用人工方法保持肤纹嫩滑。
  梅兰芳在香港一住四年,日本人对他虎视眈眈,屡次或诱或逼他出山演戏或表态,但皆遭拒绝。和久田幸助即曾负责游说工作,梅兰芳是这样回应他的:“我来香港,正是为了避开政治漩涡。现在中国分成两个,蒋先生的中国和汪先生的中国,……对于任何一方,我都不愿过于接近。我只想过平静的生活,请不要让我为难。”和久田幸助的确没有为难他,他不算是一个太坏的日本鬼子,必须公平地说,战时他更曾因“偏袒中国人”的罪名遭日本宪兵队拘捕下狱。梅兰芳于一九四一年重返上海,亦是和久田幸助帮的忙。两人在上海重遇,梅兰芳还亲笔画了一幅梅花扇面送他,握手道别,即成永诀。
  战争剥夺人性,可是人性的厚度许多时候远比想像中的深和实,所以才留下了这许多动人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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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容颜
经常有女艺人更衣被*,因是杂志记者所为,照片也被刊登于杂志之上,社会上的激烈争议难免一面倒地将之框限为一桩“狗仔传媒事件”。其实,若把此事放置于“性别影像文化”的广阔脉络下检视,或更有助于我们了解现代社会的吊诡趋势。
  这次争议,大抵沿两条主轴展开:首先是“自由Vs。监管”的制度运作问题,各界争相探究政府到底应否立法管制媒体采访,以及私隐保护的界线应该被划在哪里;其次是“媒体Vs。市场”的责任归属问题,各界热衷争辩到底是传媒“教坏”了社会,抑或是因为有如此或如彼的消费者才会出现如彼或如此的报刊。从传媒批判角度看,这两组问题皆甚重要。然而,类似女艺人被*并公布照片现象在网上早已无日无之,纵使政府成功立法,受到有效保护的也只会是极少数的知名艺人和公众人物,其余绝大多数无名无姓的普罗女性终究仍在不知情、非自愿的情形下惨尝被*之苦,在虚拟世界里,她们的身体被任意践踏。
  为什么被*是“苦”?只因我们失去了对身体影像的控制权,没法保有自己想隐藏的私密,个中无助,足令我们感受到焦虑与愤怒。
  现代社会的摄录科技早已足让人手一机,每个人都可轻易拥有一个随身镜头,随时随地拍下别人的身体影像,再予以切割(别忘了泛滥成风的合成*照片)、诠释(照片于流通时通常被配上侮辱性语句)、传送(按一下键即可让照片传遍地球);在这个意义上,每个人都可以扮演“影像猎人”的主动角色,却又必然有机会成为别人的“影像猎物”。艺术家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曾有名言说,“每个人都有属于他的15分钟”,到了影像时代,这“15分钟”或应被重新定义,它不仅指成名的15分钟,更指被*的15分钟。善男善女,如果你尚未被*过,别急,总有一天轮到你。
  但两性身体被*、被重复*的几率和境况毕竟大有差别。在现代消费社会的主流文明里,女体向来被形塑成被观看的目标,当*的镜头在街头巷尾到处漂流,女人不可能不感受到强烈的威胁。值得注意的是,威胁感根源并不在于女性的身体不见得光或不应见光(也即不是像阿娇所说“你叫我以后如何面对fans和小朋友”),而是在于女性被严重剥夺了“身体影像”的自主权,也因此被严重局限了“身体行动”的自主权。因为你被迫随时随地要保持所谓“端庄仪态”,以免不小心被*了*镜头,再在网上遭扭曲嘲笑。这样的社会,也即如日本人所说的“视奸社会”,很明显是一个对女性不友善的社会,虚拟空间里的意淫玩笑足以在现实世界中把女性牢牢困住,无论*所得的照片是三级或二级半或什么什么级,只要有一个神秘的镜头在瞄准你,身体便不再为你所有,你,已经不再是自己身体的主人。
  怎么办?欧美世界的女性主义者也正在思考良计,并在且战且走,努力在“视奸社会”里建立另一套对女性比较公平的游戏规则。其策略之一,是重演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妇女解放游击战,通过抗议行动要求政府立法严管网络上的*行为。三十年前,纽约、芝加哥等大城市性侵犯罪案率极高,令女性居民不敢于夜间出门,美国妇运界特地举行一连串“夺回黑夜”示威行动,提醒警方加强保护女性人身安全,自此,沿袭此俗,许多城市每年一度皆仍有此*,算是对于女性国民的“觉醒教育”。三十年后,有多个妇运组织把这活动搬到虚拟空间,名之曰“夺回网络”(Take Back the Web),呼吁女性网民对有辱女体的*网站予以检举、投诉,甚至进行黑客攻击,无所不用其极,务求减低网络世界对于女体的“影像剥削”程度。她们相信,网络上的父权敌意跟现实里的父权宰制相辅相成,彼此之间,绝无“真假”之分,故应一并消灭。
  欧美女性主义者尚有一项听来有趣的文化抗争策略:索性*。她们当然不是为了满足男性视奸欲望而鼓吹女人自己*衣服大拍特拍。在其眼中,摄影镜头既像一把军刀,可供男人像猎人般用之宰割女体以烹煮尝食,但也像一把手术刀,可供女人像医生一样用之解剖自体以探索自我。这就是“女性主义摄影”(feminist photography),目的在于从女性的躯体、欲望和想像出发,深入探视女性经验与社会制约之间的关系。
  在这脉络下拍出来的照片,往往刻意把女人从一般所谓“美态”(也即男人所渴望见到的美态)中解放出来,呈现不同女性在不同生命时刻下的真实影像,例如美国艺术家汉娜.威尔克把自己和母亲的癌症病发过程拍下,让世人在女体的腐朽影像里思考女性的价值。在亚洲,日本艺术家笠原美智子更在《招摇》一书里鼓励年轻女性**,用镜头“面向未知的自我”,用镜头说出属于自己的隐秘故事。
  而回到香港,如果妇权人士或学校里的女老师只懂得把更衣*看待成“狗仔传媒事件”,恐怕流于狭窄而不够“通识思考”,那些躲在黑暗里的*眼睛可能也会忍不住偷笑呢。
  

又见天水围
三个月前香港电影节开幕时我写过一段文字,如今重读不禁脸红。自问性格乖张,自大的时候多,脸红的时候少,但这次,真的红了。
  脸红的理由是看见《天水围的夜与雾》的海报而猜错了情节。该片当时被选为开幕电影,海报上,红男绿女,各露了半只手臂半只小腿,气氛有点诡异却又有点*,所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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