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汝昌再品红楼:红楼别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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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再品红楼:红楼别样红-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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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可以意会:东坡中秋词“转朱阁,低绮户”者,亦即红楼绣房之意,不必拘看“死”讲,庶得真谛。也是说过多次了,唐人蔡京咏杜鹃诗,有一联云:“滴残紫塞风前泪,惊破红楼梦里心”,可能即是雪芹书名取义远思的来由,过去我不敢肯定,今思雪芹在书中也有“滴残玉烛风里泪”之句,会是巧合吗?遣词铸句太相像了,这应该就是雪芹读过蔡诗的证迹吧?
  友人邓遂夫见示,他从《全唐诗》中查辑“红楼”一词,竟有六十二例之多。可见为人所喜,确有其代表性。至于“梦”,如依蔡诗原意而言,那是怀人念远的相思萦结之梦,正如“犹是春闺梦里人”是也。于是,我们又要思忖:雪芹采用了这个字,是否与蔡意一同呢?这就不是片言可定。因为“历过一番梦幻”,先出梦字。“浮生着甚苦奔忙……古今一梦尽荒唐”等句,又明明是“浮生若梦”之意了。脂砚也说,作者自言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等等。那么,此“梦”即与蔡诗并非一回事了。此其二。
  还有,“梦”有“梦想”,“做(美)梦”一义,同样十分通俗普遍,“你做梦呢!”此语可见之《红楼》书中。文学家们又说,雪芹作此《梦》书,是受明代大剧作家汤显祖“临川四梦”的影响。这话不虚,可是“四梦”本身又不一样:有幻灭的人生迷梦,有少女寻求爱慕之旅的美梦,差别显然,那么雪芹所“受”,又是汤公的哪种“梦”之影响呢?
  这个答案我们不宜立刻下一“死句”,留待异日共同细致探讨。从严肃的人文科学上讲,我们还应该多从“小学”下点儿基本功,放得谦虚一些,这于人于己,都有好处——我这些话,也包括了如何用外语介绍“红楼梦”而言——请你思索一下,问题不是不存在的。所以需要的不是“争胜”,是共同努力治学。
   。。

《红楼梦》的伟大——“拿证据来”
《红楼梦》(专指曹雪芹原著,与伪续书无涉。后同)是一部伟大的著作,这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本是无须重复的常言了。但若问:此书何以伟大?伟大的理据何在?是否一向名气大了,就形成了大家不明所以的随声附和?能够说得清吗?
  若要真够得上一个“清”字,我自愧无此能力,为此写一部几十万言的专著,也未必就“清”得起来,何况一篇如是的小文,又济何事?可是我还是想说上一说——说的全是一己之见,没多大意义意味,可以取证于前贤,借重于先哲。我觉得这个办法非但不只是“不失于”一种解疑之方,倒正是最好的书证文证,人证言证。
  先说清代人。他们不会用“现代汉语”来正面下个“评判”“鉴定”,但其实质可以推求,“译”成今言。黄遵宪向东瀛友人介绍《红楼梦》,推之为“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奇书”!
  这不就是“伟大”得再无更伟更大了吗?他是诗家。如谓诗人话语不免“艺术夸张”,那么另请一位学者兼政治家:饮冰室主梁公启超。他是清代三百年学术的总括之大家,他不是讲“文艺”,而他的评断是:一代说部(说部,小说类著作),唯《红楼梦》是“立千古”。(注意:“”不能简化为“只”,否则就只能限于一千个“古”,到“一千零一古”,它就“倒”了。一笑。)
  能千古而永远独占文坛之魁首并无与匹敌——这还不就是真“伟大”,又是什么?毛泽东是政治家、革命伟人,一生读万卷书。及至谈到中国可以骄傲于世界的,除了地大物博之类而外,却“只有”一部《红楼梦》!你看,这实际上是何止“伟大”,简直是无以名之的最高评价——因为古今汉文中并没有留下更恰当的词语。真是不可拟议,令人震撼惊奇!陈独秀,有过专文极赞《红楼梦》,理论甚为高明。同时就有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作出学术性的定位之鸿论了——先生对《红楼梦》的评价,不是用一个“形容词”来表达的。他的思想穿透力和艺术鉴审力是兼胜而又俱高的,所以在《史略》里对《红楼梦》及其作者的评述是带着浓厚的感情而落墨,胜义不竭,隽语时出,迥异于一般习见的语调词风。述说完了各个特点之后,总括了一句,是“此所以雪芹之不可及也”!
  谁若能得先生的这句话,就不必再用“伟大”二字方能显其伟大了——是为真伟哉大哉矣。顺便一提:鲁迅明明知道“曹”是其本名,学术著作例书本名,而不同于随笔杂记可以表字、别号代之;今先生乃不拘“文各有体”之常例,径称“雪芹”,亲切佩服、爱重之至矣,何待写上一个“伟大”方显其心情态度乎。
  我以为,如有人欲索“证据”以证明《红楼梦》之伟大,以上粗举数例,皆证而有据,岂是哪个人一家之私言,或编造之假“证书”哉。也有一二评者说雪芹的坏话,今不拟引来大煞风景。至于胡适、俞平伯两位先生,都曾说《红楼梦》并非一流作品云云,在此叙及,可以耐人寻味,信乎眼光不同,另有其“标准”,非我等所知了。
  诗曰:
  伟大何须字写清,心明眼亮句通灵。
  泰山亦有不能见,总是崇洋一派情。
  

《红楼》与“十三”
人人皆知《红楼》与“十二”关系密切,一部书里有各式各样的“十二”这、“十二”那。十二者,偶数而非奇数也。可是人们很少言及这书和“十三”的关系。如今就来“发凡提要”,看看有其义理否。
  早在中学,就听说西洋人忌讳“十三”,视为不祥的数字,但未遇给讲解其文化原因者。在中国,没有这一观念,“大旱不过五月十三”,据说那天是“老爷磨刀日”(老爷,民间专指关公关帝也)。其来历是什么?我也没听人讲清楚。这都是民间之事。说到文人,只知清代一位名士,本来手笔很高,科考却落了第,只因作诗时用的是“十三元”的韵,不慎一个字押错,出了韵,竟尔蹉跎了半世,气得他发狠大骂“该死十三元”!给人留了个谈资话柄。
  这“十三元”为何那么独它讨人嫌?因为这韵里的字不像别的韵全都“顺口合辙”,却分成两半——应说是按古音原是全谐的,而后世则念起来是两个韵“拼”成的:一半韵母是—uan,一半是—uen,所以一个记不准,就弄错了。
  然而,《红楼梦》里,偏偏爱用这个“十三元”。
  初起海棠社,丫鬟拈的韵就是此韵的门、盆、魂、痕、昏,属——uēn类。到后来中秋联句,黛、湘数栏杆多少个以为韵部之数,恰好十三根,“又是十三元了”!真巧!
  这夜的大联句,韵多,就不只“—uen”类了。如元、繁、轩、暄、媛……属“—uan”了;而坤、吞、孙、痕、魂、根……,则属于“—uen”类。(作诗的,仍愿守律;作词的宋人,已将它们分押入两韵了,一半入“真、文”,一半入“寒、删”等等)。
  回到本题,雪芹为何单单“爱”这个“十三元”?恐怕内中奥秘很多,后人难晓。依我一知半解而妄揣之,就不止一层微妙缘由了。“十三”对雪芹是个难忘的数目。例如,害得他幼时眼见家破人亡、六亲遭罪的那位“圣上”是十三年“驾崩”的。例如,他长到十三岁时,得蒙新皇“宽免”,家道小小“中兴”,他又能重享公子哥儿的福分了。这可非同小可——然而,就在同时,他就被家里嫉妒的人害得差点儿丧了性命——在书中是马道婆、赵姨娘的勾结谋算,而救命的和尚清楚地念诵的是“青埂峰一别,转眼十三载矣”!你看,何等惊心动魄!
  在“书背”(书的背面或底层)即历史事实上,这是乾隆改元的大事。再到了乾隆十三年,就又一番光景了——那年,雪芹年方二十五岁,大约正在内务府当差,由“笔帖式”做到“堂主事”。这无疑是在大表兄平郡王福彭的庇荫之下,境况是“过得去”的。谁想,这年冬十一月,福彭忽然病逝,年方四十一岁。福彭既殁,曹家再无可予支援救济的至亲了,估量雪芹真正地告别亲友,走上更为艰辛的生涯之路,当从这个“十三年”开始。
  再看看国是朝局的大势吧。这年,江苏民闹事,因米价太高;山东民抢劫,因岁凶灾荒。朝廷上大臣获谴。皇家内部,大阿哥、三阿哥不孝,气得乾隆要杀了这种亲生子,说的话竟明明白白指出了他们兄弟将会自封自号,争位残杀——(恰如雍正当年兄弟相残一样,只不便这么比照罢了)。乾隆甚至说:与其他们日后互斗相杀,不如我杀了你们!
  这些事态,勾动了雪芹的多么大的震动、惊奇、沉思和叹慨!又是“大阿哥”,这不就太像太子胤那时候的故事再度显现了吗?
  啊,这个是福是祸、是生是死的“十三元”又来了。刻骨铭心,作诗也忘不了这个“元”。让它永志在笔花墨彩中吧。
  诗曰:
  年华长记十三时,天壤风光梦自知。
  才欲吟诗拈好韵,十三元总最相宜。
  海棠启社兴犹浓,月满中秋续未终。
  溪馆栏杆关气数,十三常与命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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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与朱门
“红楼梦”,不但“梦”是饰词,即“红楼”也是假名。
  何以言此?理由简单清楚,无甚纠缠之处。因为宝玉入梦,是宁国府(即东府)的府主贾珍之子媳秦氏的卧室,这都是大四合院平房建筑,没有什么楼阁亭榭——那是后花园的格局,二者无相混之例。
  那么为何又叫“红楼”之梦?
  我于拙著中多次引来唐诗佳句,用以说“红楼”乃唐宋诗词中的特别雅名,专指富家妇女的精美住所,其词义相当于“琼闺绣户”而已,“红楼”不过是富家的妆楼、绣户,即妇女闺房的一个代词,可以是楼,也可以非楼而以“楼”称之而已。可是我又强调说这个“楼”不能译、无法译为英文,因为“红楼”这个整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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