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骠骑行,霍去病》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骠骑行,霍去病- 第2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一排少年站在尘的面前,皆白衣飘飘。这是尘喜欢的颜色。我们看起来都有十六七岁的样子了。

“城。”

“多谢管事老爷。”

“平。”

“多谢管事老爷。”

……

起名字的人是齐,尘斜靠在他那张白色皮椅上,半眯着眼睛看着我们。银色的狐裘将他的脸颊线条衬托得毫无瑕疵。数年过去了,他的风采更盛当年,也许,是那些死去的孩子们的血,滋润了他这具银色的躯体。

“……弯。”

“多谢管事老爷。”

“啪!”脆生生一个响指,一枚又长又白的手指向我勾出一个弧度,“小可爱,过来。”

我走过去单膝跪下,白衣拂地,毕恭毕敬:“管事老爷有什么吩咐?”

“说说看,你觉得齐为什么给你起这个名字?”

“因为弯无论对于管事老爷还是前辈枭翼,都是弯腰行礼,恭敬无比。”我道。

“哈哈哈哈!”尘笑起来很好看,头上的发丝飞扬成美丽的角度,银狐裘抖动出漂亮的造型,“说话真是乖巧。”

“谢管事老爷夸奖。”

“很好,可以出去了。”

我从训练大厅里走出来,走上百米高的楼顶。

细小的雪花在楼顶上飘下来,空气里充满了安静与冷清。

风生袂起,不用看我就知道谁来了。齐踩着雪花从下面飘上来:“小弯!”

我笑着拉起他的手:“我说过我一定会有名字的。”现在,他的冰凉再也不会把我冻着了。我跟他一样都是没有体温的枭翼,我们不知道什么叫寒冷。

“我知道你做得到的。”他点头,“所以才早早给你起好名字。”

我当然会有名字,由于尘对我的特殊照拂,我通常都接受着双倍训练,这让我的能力很快就飙升到了仅次于齐的位置。

“为什么叫弯?这个名字真的太怪了。”我们曾经私底下争执过,我希望他给我起一些有气势的名字,如:刃、锐、锋什么的。

“因为……”齐看着我,“你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睫毛弯弯。”他拉着我的手转个方向并肩站好:“你是第一个,从雪穴里爬出来,还能笑得那么纯洁的人。”

这有什么困难的?生命就是最好的奖励。我得到了最好的奖励,我有足够的理由感到快乐,纯粹的快乐就会带来纯洁的笑容。

“你不知道,尘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有多无奈。”齐齐淡淡地有了一点笑意,“我好久没看到,他这么有失败感。”自从抱过我之后,他常常在我的面前露出笑容。

我握紧他的手。

“看见小弯的笑容,就觉得,即使是尘,也不是那么可怕的。”四年过去了,他的眼睛依然是那种纯正的颜色,站在那里如同宁折不弯的标杆。他也握紧了我的手:“我觉得,我不会变成尘那种人的。小弯,你认为呢?”

当然。尘没有朋友。

可是,齐有,我也有。

我们跟尘,很不一样。

至少,站在齐身边的我是这样想的——

“感觉怎么样?”尘的声音很有撩拨感,尽管他真心想撩拨的人不是我。

发丝湿透地沾在裸露的肩膀上,我依然保持着行礼的姿势:“管事老爷觉得很好吗?”

“我在问你的感觉。”他用皎白的手托起我的下颚,“以前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孩子,现在呢?你还是什么也不懂吗?”

“以前是个不懂事的孩子。”我看着他的眼睛,“现在,是个努力让您满意的工具。”

“你说说看,如果齐看见你现在的样子他会怎么想?”

“等到他坐上您的位置,我才会关心他怎么想。”

“哈哈哈哈哈!”笑完以后,尘低下眉眼,“小可爱,你总是让我很开心。”

“这是弯的荣幸。”我已经十六岁了,他还这么称呼我,他说话总是这样反着来。

“想不想知道我在主人面前给你的评语?”尘微微笑着,仿佛有馨香的花瓣飘落在这张银色的大床上。

“您给的评语自然是最贴切的。”

“我告诉他们,你很听话,使用起来很顺手。明白了吗?”

这是一条非常好的评语,我可以凭借这条评语获得一个不错的位置。

“今天到此为止,晚上再来。”尘慵懒地拉过一幅白纱。

“遵命。”

白色的丝衣下,满身的血痕。尘也是个怪物,他能够给我的,除了这些什么也不会有。这对我来说没什么问题,药人的好处就是有极强的自愈能力。一道道血痕很快就会愈合,连疤也不会留下。一切都会像没有发生过那样,恢复到正常的样子。

尘对我当然不必留情,他在意的人并不是我。

他在意过两个人:二十年前的清,还有二十年后的齐。前一个说他太敏感,与他在一起会让他受到伤害;二十年后,他足够强大了,齐却不屑地告诉他,他太过邪恶了。

也许,他本身并不邪恶,谁又是天生邪恶的呢?

他只是希望从我们这些孩子的身上看到痛苦、哀伤、孤独、恐惧……他要把他自己经历过的东西加倍地传达给别人。当他传达出去却无法看到预期的结果时,他便会疯狂。

我从来没有想过让他疯狂,自从我明白了他的心思,我经常表现出很痛苦很哀伤很孤独很恐惧的样子,可能我的演技不到家,他更疯狂了。

我对此感到很抱歉,我只不过是想活下去而已。

满是凹凸鎏银西番莲花纹的大门在我身后关上,清晨的阳光照射在我的额头。

“弯。”

沐浴在阳光中的我回过头,尘靠在银色的门边上,门框为他绝世的姿容增添了几许阴暗的色彩:“后天你就要离开这里了,想要什么礼物?”

“嗯……”我假装思考了一下,“什么都喜欢。”尘喜欢别人认真思考他的话。

“那就……”他也微笑着假装思考了一下,“一个月以后给你。”

我什么都不要。

我又活过了一天,我会继续活下去。这不就是最好的礼物吗?我的生命是我用鲜血、良知与尊严一点点换来的,它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枭翼职业规范的第一条,拥有生命才能拥有一切。

这是我自己订出来的,也是我唯一的原则。按照那些职业规范作事情,即使错了,即使丑恶,也都是这些职业规范的过错,弯永远清白无辜,与罪恶无关。我可以继续心安理得地享受我的太平人生。

两天后,我离开了训练基地。一个月的人间适应期,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很新奇的。这个世界是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比我原先那个雪白的世界有趣多了。我的手中,倒下的生命终于不再是同伴,而是陌生人了。

一个月过去了,这一天,我收到了一张暗红色的纸笺——绝地追杀令。

目标:齐。

这就是尘送给我的成人礼物。跟尘自己二十年前得到的成人礼物一模一样。

从实力上来讲,除了尘,没有人可以杀掉齐;从心理上来讲,尘确实完全不必亲自动手。

看过太多憎恨、恐惧和死亡的齐,把我当成了他的纯洁天使。他却不知道,能够在那样的地方展开天使笑容的人,很有可能才是一个真正的怪物。

齐在技击技术方面的日臻完美,并不等于其他方面的成熟。

齐没有看明白的事情,尘却看得很透彻。



正文 第三十四章 鬓容绿影心惘失

毒蛇在我的体内游走,钻入心脏钻入肺腑,最后钻到我的脸上,钻入眼睛……

“不要!”我叫着醒过来,身边是一团漆黑。

我呆坐很久,才分辨出眼前的群星,身边的深草,还有默默坐着的晏小姐。

“小姐,我醒了。”我告诉她我的状况,准备接受她的继续挑衅。

“你再睡一会儿,我把你的真气打散了,明天你会没有力气赶路的。”小姐头也不回。

“你想救我?”我清楚真气打散的意思,摇头道:“没用的。”

“我要回去,我需要你的眼睛。”小姐把披风盖好在我的身上。

明白了。我躺倒睡好,再也没有声音了。

天亮的时候,我浑身酸痛地从地面上爬起来。

遏血咒是枭翼用自身的功力为代价,冲击受害者奇经八脉的一种缓慢杀人手法。受害人本身的内力会促发这种力量的加速,小姐打散我的功力,就是为了将这种损害降低到最慢的速度。

齐要杀小姐,干什么要用这么麻烦的手法?虽说可以隐瞒他下手的事实,可是,这是连我都猜得出来的答案,他怎么那么笨?

我猜不透他的心思。我与他四年没有见面了,在人间游荡了四年,齐一定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他了。

在我昏迷的时候,小姐又用自己的功力为我守护心脉,把遏血咒对于心脉的伤害暂时克制住了。伤害无处发泄,都显示到了我的皮肤上,我如今脸上身上布满了血蛇般的伤疤,薄纱也无法遮挡住这丑不堪言的肌肤。连小姐也不愿意看到我,拿出一块很厚的布,让我把自己遮起来。

“回去了,尘自然有办法破解齐的遏血咒,他是个处处留一手的人,你们没人斗得过他。”小姐看着我把自己严严实实扎起来,“所以,在这半年里你给我听话一点。你乖乖配合,我就不动那个霍去病。”

威胁我?大不了鱼死网破。

我现在把主人得罪成这样,回去了也会被你们活拆了的。不过,算她走运,本人没有自杀的忧郁倾向。

我站起来,爬上多多的马背。缺乏真气的身体软得像棉花,反正也不是第一有这种落差的感觉了,当初跟小姐交换身体的时候,落差感比现在还大,不是也适应了吗?

我拉起缰绳,跟在小姐骑的咪咪后面又开始了新一天的路程。

我们穿梭在大汉朝的中土大地上,平均半个月挖一座大坟,小姐每天晚上看着星空,在地上,天干地支的点点画画计算着什么。我则悠闲地帮她煮点吃的,洗洗衣服什么的。她不大吃东西,我烧好了就自己享用。她比较爱干净,洗衣服是我每天要干的事情。

我现在跟一个女佣没什么两样了,等到回到现代,我可以去做一个家政服务员。

天气渐渐暖和起来,我们在小溪边过夜,在农人家过夜,小姐所到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