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楚国史--血泣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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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楚国史--血泣楚天-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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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子曰:“非尔所知也。夫文,止戈为武。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求定。’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使子孙无忘其章。今我使二国暴骨,暴矣;观兵以威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犹有晋在,焉得定功?所违民欲犹多,民何安焉?无德而强争诸侯,何以和众?利人之几,而安人之乱,以为己荣,何以丰财?武有七德,我无一焉,何以示子孙?其为先君宫,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鲸鲵而封之,以为大戮,于是乎有京观,以惩淫慝。今罪无所,而民皆尽忠以死君命,又可以为京观乎?”。 最好的txt下载网

五、河上败晋(2…5…4)
五、河上败晋(2…5…4)

  大意是,潘党建议楚庄王收集晋人尸体筑为武军(集尸体以土封固之),表木以书之,以示武功于后代。就是整一个功德碑,只不过这碑下面的尸体由敌人组成。楚庄王认为,武本来是止戈的意思,在于,禁暴、戢(藏也)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而这次晋楚之战,死伤众多,暴虐甚,陈兵以威摄诸侯,兵不藏。这样,既暴虐又不能让兵器收藏起来,就谈不上保大。而晋仍然在,怎么能定功,让人民疲劳奔命,更谈不上安民,自个不有德行而又想让诸侯和顺,当然也称不上和众了。而趁人之危,以为己荣,如何能丰财?庄王自认为自个没达到武的这七项要求,何况,古时京观是诛大恶而封之,而现在晋人并没有过分的罪过,而人民又能以忠死国事,因而没必要还要筑武军对为京观来昭武功于后代。

  从这里可以看出,楚庄王是谦逊的,又是仁慈的,很有自知之明,并不好大喜功,对敌作战很有节制,与伐陈复封陈、伐郑复免郑、闻晋军而欲退、临晋师而欲盟的及明年围宋复退的处置方式,是一脉相承的,是一个难得的儒君。

  最后,楚庄王只是在河边祭祀了河神,作了楚先君的庙,告诉这件事后就退军了。

  这场战役,楚熊负羁俘虏晋知庄子(荀首)的儿子知罃,晋也俘虏了楚庄王的儿子公子公子谷臣,射杀了夏姬的第三任丈夫连尹襄老。后来,双方交换了战俘,这是后话,不表。

  还要提一下,《说苑·复恩》里面记载一件事,“楚庄王赐群臣酒,日暮酒酣,灯烛灭,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绝其冠缨,告王曰:“今者烛灭,有引妾衣者,妾援得其冠缨持之,趣火来上,视绝缨者。”王曰:“赐人酒,使醉失礼,奈何欲显妇人之节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今日与寡人饮,不绝冠缨者不欢。”群臣百有余人皆绝去其冠缨而上火,卒尽欢而罢。居三年,晋与楚战,有一臣常在前,五合五奋,首却敌,卒得胜之,庄王怪而问曰:“寡人德薄,又未尝异子,子何故出死不疑如是?”对曰:“臣当死,往者醉失礼,王隐忍不加诛也;臣终不敢以荫蔽之德而不显报王也,常愿肝脑涂地,用颈血湔敌久矣,臣乃夜绝缨者。”遂败晋军,楚得以强,此有阴德者必有阳报也。”

  这就是楚庄王“绝缨之宴”的典故。那个被美人绝缨的大臣就是在次战役中拼命作战以回报楚庄王的。

  关于此次邲的时间,《春秋经》载:“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左传》载:“(六月)丙辰,楚重至于邲。”丙辰是乙卯的第二天。今人杨柏峻据历推算,六月无乙卯、丙辰,此两日当在七月十三、十四。未知孰是,立此存疑。

  这年秋,晋败军回到晋国,荀林父(桓子)请死,晋景公(名据)欲答应。士贞子(随会)为之求请,以为,如果杀了主帅的话,就像当初晋文公城濮胜楚时,楚返杀子玉。会让楚再次取胜。而且荀林父进思尽忠,退思补过,是国家的忠诚将领。于是晋君没有惩罚荀林父,仍复其执政与中军帅之位。

  回头看郑国,这次楚师前来围郑,郑石制(子服)是内奸,于楚有功,于郑有罪,在楚服郑后,就打算立公子鱼臣(仆叔)为君以邀宠,且分郑之一半予楚,楚师退后,郑人就杀了鱼臣与石制。

  邲之战,晋楚主将都不欲战,这与城濮之战(…632)晋欲战楚不欲战有些差别。晋军失败在于诸将不合,特别是先谷不听从主将荀林父的命令。这与城濮之战楚将子玉违令求战有些类似。楚胜利在于,一是令尹孙叔敖在楚庄王不在的情况下,果断决策,先发制人,二是伍参对敌我判断明确,坚决主战。当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楚庄王援振作后,任贤用能,励精图治,革除了其父楚穆王后期的弊政,使国力有所提升,军政有所明达,得到了人民和军队的拥护。不过,这次战争的发生,有一定的偶然性,当然,晋楚争霸的整体态势,也让这种战场上的偶然变成了必然。

  这次战役是晋楚争霸的一个转折点,从此以后,到楚共王十六年(…575)鄢陵之战复败为止,二十余年时间里,楚在晋楚争霸中稍稍占据了上风。是楚国历史最强的一段时期之一。但是正如城濮之战一样,河上之战也没有伤晋的元气,后来依然与楚进行中原诸侯的争夺,只是经此一败,盟主地位有些动摇了而已。到后来的宋向戎弥兵,晋楚终于暂时停止了争霸,较和平地共处了几十年。不过自那以后,春秋争霸战争重心转移到东南,吴楚之间与吴越之间了。待后详述。

六、贤相叔敖(2…6…1)
六、贤相叔敖(2…6…1)

  孙君,姓蒍,讳饶,字叔敖,初为江陵人(今湖北省荆州沙市人),后为期思人(今河南固始人)。祖父蒍吕臣曾官拜楚成王令尹。父亲蒍贾,任楚国司马。就是那个年幼讥子玉,年长被子越椒所杀的那个人。大盖是他父亲被杀之后,就随族人逃难到了期思,成为一般的流落贵族了。

  孙叔敖长大后,大概在期思做了一段时间的地方官,因为《淮南子·人间训》载:决期思之水(今河南固始县境的史河),而灌云雩之野”,这是他作令尹之前在治水方面的政绩。

  楚庄王在位二十三年,先后有六人做了令尹,子孔、子扬、子越、虞丘、孙叔敖和子佩。其中孙叔敖最有令名。他如何当上令尹,众说纷纭。

  一说为沈尹茎。

  《吕氏春秋,不苛,赞能》载:“孙叔敖、沈尹茎相与友。叔敖游於郢三年,声问不知,修行不闻。沈尹茎谓孙叔敖曰:“说义以听,方术信行,能令人主上至於王,下至於霸,我不若子也。耦世接俗,说义调均,以适主心,子不若我也。子何以不归耕乎?吾将为子游。”沈尹茎游於郢五年,荆王欲以为令尹,沈尹茎辞曰:“期思之鄙人有孙叔敖者,圣人也。王必用之,臣不若也。”荆王於是使人以王舆迎叔敖,以为令尹,十二年而庄王霸。此沈尹茎之力也。功无大乎进贤。”

  一说为虞丘子。

  司马迁《史记·循吏列传》:虞丘相进之於楚庄王,以自代也。

  刘向《新序·杂事》载:“樊姬,楚国之夫人也。楚庄王罢朝而晏,问其故,庄王曰:‘今旦与贤相语,不知日之晏也。’樊姬曰:‘贤相为谁?’王曰:‘为虞丘子。’樊姬掩口而笑。王问其故,曰:‘妾幸得执巾栉以侍王,非不欲专贵擅爱也,以为伤王之义,故所进与妾同位者数人矣。今虞丘子为相数十年,未尝进一贤。知而不进,是不忠也;不知,是不知也。安得为贤?’明日朝,王以樊姬之言告虞丘子。虞丘子稽首曰:‘如樊姬之言。’于是辞位而进孙叔敖。孙叔敖相楚,庄王卒以霸,樊姬与有力焉。”

  刘向《说苑·至公》另载:“楚令尹虞丘子复于庄王曰:‘……臣窃选国俊下里之士,曰孙叔敖,秀赢多能,其性无欲。君举而授之政,则国可使治,而士民可使附。’庄王曰:‘子辅寡人,寡人得以长于中国,令行于绝域,遂霸诸侯,非子而何?’虞丘子曰:‘久固禄位者,贪也;不进贤达者,诬也;不让以位者,不廉也。不能三者,不忠也。为人臣不忠君王,又何以为臣?愿固辞。’庄王从之。赐虞丘子采地三百,号曰国老。以孙叔敖为令尹。”

  孙叔敖治楚,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一是“施教导民,上下和合。”这是儒家德主刑辅的治国模式,注重教化,注重修身,注重垂,。《说苑》所记载可以为证::“孙叔敖为令尹,一国吏民皆来贺。有一老父衣粗衣,冠白冠,後来,吊曰:‘有身贵而骄人者,民亡之;位已高而擅权者,君恶之;禄已厚而不知足者,患处之。’叔敖再拜,敬受命,原闻馀教。父曰:‘位已高而意益下,官益大而心益小,禄已厚而慎不取。君谨守此三者,足以治楚。’”

  二是“奉职循理,恤人体国。”《史记》将孙叔敖列为“循吏列传”之首,在其首,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循吏列传·索隐述赞》:“奉职循理,为政之先;恤人体国,良史述焉!”这说明,这是司马迁所认定的循吏治国。这在《左传·宣公十二年》随武子(士会)言:“蒍敖为宰,择楚国之令典,军行,右辕,左追蓐,前茅虑无,中权,后劲,百官象物而动,军政不戒而备,能用典矣。”何谓循吏?就是循法之吏。按现在的话说,就是以法治国,但这个法,不是法家那种重刑罚,轻德教的治国模式,而是健全国家的典章制度,法令规矩,治民治军,治农治商治吏皆有其法。简单说来,就是健全法制,稳定执行,吏司其职,民知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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