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楚国史--血泣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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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楚国史--血泣楚天-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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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庚辰,吴军就进入郢都,古代历史上罕见的一场奸淫俘掠行为便开始了。吴军在楚宫殿里,依据位次不同居处楚宫,“君居其君之寝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寝而妻其大夫之妻,”(《谷梁传》)《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载:“阖闾妻昭王夫人,伍胥、孙武、白喜亦妻司马城之妻,以辱楚之君臣也。” 。 想看书来

四、子胥鞭尸(4…4…2)
《左传》没有记载子胥掘墓鞭尸之事,而《淮南子》、《吴越春秋》、《史记》皆记之,然有鞭尸说与鞭墓说,兹录于下

  一、鞭尸说:

  《伍子胥列传》:“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後已。” (《史记·吴世家》)“子胥、伯嚭鞭平王之尸,以报父雠。”

  西汉扬雄《法言·重黎》:“ 鞭尸籍棺,皆不由德”。

  东汉赵哗《吴越春秋·阖庐内传》,除记有“掘墓鞭尸”的情节外,更增加了“左足践腹,右手扶其目,诮之曰‘谁使汝用谗谀之口,杀我父兄,岂不冤哉。”

  二、鞭墓说:

  《吕氏春秋·首时》“(伍子胥)亲射王宫,鞭荆平之坟三百。”

  《谷梁传·定四年》“挞平王之墓。”

  《淮南子·泰族训》和《越绝书·荆平王内传》也都说伍子胥鞭坟。

  也有人持否定说,以为,当孔子之时,若有鞭尸之事,春秋必记之,屈原赞誉伍子胥,《公羊传·定公四年》,也美子胥:伍子胥复曰:“诸侯不为匹夫兴师;且臣闻之;事君犹事父也;亏君之义;复父之仇;臣不为也。”若有鞭尸之事,必不得此美誉。

  笔者以为,否定说的几条理由,虽有其合理性,但臆测甚多,都不能推翻现成的文献记载。至于说是鞭尸还是鞭墓,应当相信司马迁的史德,既然在两处明确记载鞭尸之事,至少在司马迁看来,是真实的,应当另有所据,不然不会犯史家的大不讳,去改动以前文献都不曾记载的事实。 

  这次楚国亡国,楚昭出逃,实际上是,承受着灵、平二王侈汰、昏庸统治的后果,再加上,楚昭王年幼,统治权基本集中在令尹囊瓦手中,而囊瓦,私德败坏,才能平庸,又常怀私心,拒谏不纳。当然,吴国方面强大,团队的通力合作也是不争的事实,但如果没有楚国内部的衰败,吴想攻入郢都是很难的。很难想象一个横亘大半个南中国的曾与强晋争夺中原诸侯后的强楚,一朝被偏隅的吴所攻破,几至灭亡。有国有家者不得不鉴之。

  虽说父仇不共戴天,但如果分不清国仇与家仇,以小失大,则非君子之德。伍子胥叛楚可原,助吴报私仇,至于发泄怨毒,何可嘉哉!相较于斗辛,同负杀父之仇,一以德报怨,一以怨报怨,高下立判。就拿自晋奔楚的伯州犁相较,鄢陵之战时,伯州犁虽在楚共王身边,但不设一谋,而雍子却为晋悼公设谋卒败楚。伯氏尚存故国,而雍氏心已死故国也。楚国人才被他们任用的很多,如,王孫启、析公、申公、雍子等,这些都被历史钉在了楚国的耻辱柱上,因为他们都对楚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而伍子胥却一直获得历史的同情,一些史家避而不载,一些史家在评论时论持两端。就对楚的伤害而言,伍子胥超过了上述楚材,在父兄被杀后,他的一切都围绕着复仇。史迁说他“弃小义、雪大耻”(《史记·伍子胥列传》,只是其一,就家仇与国仇来说,实际上是,弃大义,存小义。无论有无鞭尸,都不重要,辅助敌国攻灭自己的母国,永远留在了楚人心灵痛处。这让我想起了李陵,李陵之家仇甚于伍子胥,虽也叛汉,心对汉对皇上也怀怨愤,但终其生,并没有助胡虏为汉造成灾难,更没有亲自带兵与大汉为敌。伍子胥的行为,与吴三桂有何区别?因私害公,其罪大矣!

  不过,史家对伍子胥多厚待,主要原因在于吴为姬姓诸侯,楚为蛮夷,夷夏之仇掩盖了君子之义罢了。孔子避而不载,不载而载,圣人微言盖为此乎? 。。

五、包胥哭秦(4…5)
(4…5)包胥哭秦

  申包胥(姓公孙,封于申,故号申包胥)是伍子胥的好朋友,伍子胥离楚奔宋,曾对前来相送的申包胥说,他要颠覆楚国,申包胥当即就回答,他要保存楚国。吴军攻占郢都,申包胥逃亡山中,听闻伍子胥掘墓鞭尸,心里对伍子胥失望之极,但不忘朋友之义,便派人劝诫伍子胥说,“子之报雠,其以甚乎!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於僇死人,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指责伍胥报仇太过,失君臣之义,虽一时得逞,但也会遭到上天的报应的。然而伍子胥,并没有听进去,还以复仇事为自己辩解:“吾日莫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倒行逆施”固来源于此,竟从伍子胥口中说出。

  申包胥见伍子胥无悔意,吴军也无回辙之意,遂入秦求救。

  为何选择秦而不是其它国家呢?在楚集中对付吴国之后,中原诸侯就以晋为盟主,而晋与吴同为姬姓之国,又与晋约为婚姻,吴又是当时晋联吴攻楚的与国,而楚向来是晋的战略竞争者,所以,晋是不可能的。在中原诸侯中,只有两个国家不大服晋,一是西边的秦,一个是东边的齐,两国与楚国一样,与晋互不相服,都与晋发生过大规模的战争,在晋楚中原争霸的时候,楚与秦、齐常结成联盟。齐当时的齐景公,而齐当时的外交政策是倾晋的,因为,当楚已无力与晋争霸时,晋在中原一极独大,齐也不敢违晋。这一年春,齐还参加了,周刘文公与晋主导的召陵之会,以谋伐楚。因而齐也排除在外了。剩下了,只有秦了。秦与楚接壤,也从来没有怎么畏惧过晋或吴,而且历史上曾与楚有过多次军事合作,如与巴人一起参与楚的灭庸之战,与楚一起,共同对晋国,也曾参与楚子反主持的蜀之会,前不久,秦楚两国还约为婚姻,秦哀公将秦女嫁与楚平王。因而,当时的秦楚关系是友好的。也力量救楚的。但秦救楚也将面临与晋为敌的政治风险和军事风险,如果,晋趁机袭秦救楚部队,秦将很难堪。因此,秦对救楚是犹疑的。秦当时国君是秦哀公,已在位三十一年了。而且秦在秦穆公之后,除了与晋发生几次战争外,基本上更加关注国内事务与西边事务,并无多大东向之志。所以,百来年的传统,也让秦不愿出兵。但申包胥非常诚恳,其在秦非常悲壮。最终感动秦君臣,同意出兵。

  文献记载如下:

  申包胥如秦乞师,曰:“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虐始於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无厌,若邻於君,疆埸之患也。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 《左传&;#8226;定公四年》

  申包胥对秦伯曰“寡君越在草莽,未获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於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

  其实申包胥所说的若吴亡楚之后的“疆埸之患”与秦救楚成功后的楚的“世以事君”都不足以让秦出兵,促使秦出兵,主要在于,申包胥哭秦,“七日不食,日夜哭泣”,连水也没有喝。有人怀疑,七日不喝水,就生理来说,渴也渴死。这可能有史载夸大成分,不过,当时值楚昭王十年的十二月或第二年一月,天气是很冷的,是有可能下雪的,这有可能解决了饮水问题。最后,秦君臣的心慢慢软了下来,秦哀公亲自作《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于是秦哀派子薄与子虎率五百乘救楚,第二年六月至楚,先让楚师与吴人作战,以观察吴军的战术,而秦军从稷(今河南桐柏县境)与楚师相会,于是就在沂(今河南正阳县境)打败了吴夫概所率领的吴军,夫概就回国了。这边,吴人又执获了楚大夫薳射于于柏举,他的儿子就率徒从跟随子西败吴师于军祥(当在随县西南)。秋七月,子期、子蒲随势灭唐(今湖北枣阳县东南唐县镇)。这年九月,先期回国的夫概,就自立为王。早在这年春,越趁吴王阖闾在楚,侵吴。于是吴王阖闾便“释楚而归”,与夫概战,夫概战败,奔楚,楚封之为堂溪氏。吴王阖闾从楚撤军后,楚昭王就回到了郢都,楚军与秦军继续与撤退的吴军作战。楚师见秦军来到,发动反击,给吴军败于雍澨,随后秦军来了,又把吴军给打败了。后来,秦楚联军又与吴军战于公婿(土旁)之溪(或云浊水,今湖北省襄樊市),大败吴军,吴王阖闾于是才回国。被吴国获捉的楚大夫闉舆罢也找机会逃回楚国,叶公沈渚梁的兄弟后臧本来跟从在吴国,也逃奔回来。就为此,叶公终生不正视其弟。

  楚昭王重新回到郢都后,先是重赏了复国之臣,斗辛、王孙由于、王孙圉、钟建、斗巢、申包胥、王孙贾、宋木、斗怀等。以子西为令尹,子西觉得,斗怀曾想杀楚王,建议楚王不要赏他,楚昭王以德报怨,还赏了斗怀。而申包胥却逃赏:“吾为君也,非为身也。君既定矣,又何求?且吾尤子旗,其又为诸?”楚昭王将其妹季羋嫁给了钟建,并以钟建为乐尹。

  楚昭王在随的时侯,子西临时用权,担心楚人溃散,于为王车服,在脾泄(楚邑)建政。后来知道楚昭王的去处后,就去车服跟从楚王。

  楚昭王十二年(…504),吴又伐楚,吴太子终累(夫差兄)败楚舟师(水军),执获了楚将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子西所率领的陵师(陆军),楚人很是害怕,于是就迁都于鄀(今湖北省宜城县东南九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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