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蒲草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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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蒲草的记忆- 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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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家长与陪祭视客人长幼,作揖相请。如年长,由家长与其作揖。如年幼,由陪祭与其作揖。

  客人全部坐好后,唱礼:“提壶,上酒!”男家长给首次席满酒后,慢慢退到棚口。总管唱道:“家长行礼,作三揖。”全体客人起立。然后孝子行礼,按辈份儿前孙后,三叩头。首席应下来搀扶孝子。

  这时,土工师傅手拿酒壶,来给首次及姑爷满酒,然后讨份赏钱。

  村里有这个习俗,男女孝子不得坐在席上吃饭。

  吃完饭后,总管宣布散席迁灵。陪祭点燃三柱香,交给主子家一名代表,敬香焚纸,与亡者最后告别。男孝子按顺序排列跪在灵前,女婿搀扶孝子。长男头顶烧纸盆,孙子拿引魂幡。

  之后起程上路。

  第二天完坟。

  村里还有这么一个讲究,就是孝子到人家借东西时,一定要将身上的孝服孝帽脱下来,否则认为无理。人亡后七日为一祭,村里称过七,也叫做七:一七称头七,三七称散七,五七称满七,七七称尽七,也称断七。

  逢二七,亡者子女要上坟。或在三岔路口焚烧呼唤,接引亡魂回家。三七四七,在灵位前设供,以香火纸烛水酒祭奠。五七为大七,村里人认为这日亡灵思乡念亲,要从另一个世界回来探望。因此,这日要供莲花与如意,俗语说:

  亡男送莲花,

  死女送如意。

  百样都和顺,

  先人升天去。

  七七为尽七,孝子及亲朋均要上坟祭奠。村里人还有此说,如亡者有主子,出殡日不得定在三七之内,否则有轻视亡者主子之意。

  遇七,村里人称犯七。就是指逢七之日,正巧碰上农历日为七和八的日子,称为犯七。村里人常说:倘若犯七,亡人不吉。这是说,亡人犯七,身逢大难,须生者帮助。就是将各色彩旗,裁成三角形状,粘成旗,如停灵在家,将此旗从灵棺插至坟地;如灵柩已葬,要从龙王庙或阎王庙插至坟地。

  村里人办红白事宴,有关坐席的话题还有一说,就是人们平常说的捉鳖席。听老年人说,所谓的捉鳖席,就是棚客正中摆二张桌子,靠左面那张桌子的右手为正席,靠右面那张桌子的左手为次席,这就是捉鳖席。把正席摆在次席的位置上,把次席又摆在正席的位置上,遇上明白人,人家就不坐,主家也没有办法,谁让你摆这种席位?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仔细想来,这些礼节虽然烦琐,但万变不离其宗。山高挡不住太阳,人多说不过一个“理”字。又比如说,如果坐席不分主次,辈份不分高低,异辈之间相互称兄道弟,那将会是怎样一个社会?讲理的同时,更要讲礼,对祖先,对自己,对子孙,都是一种尊重。

村民礼义:称呼
村民礼义:称呼

  
  礼义,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反映是很突出的,也是丰富多彩的。尤其是在称呼方面,那是极为严肃的一件事情。称呼得体,既可看出一个人的品德与修养,还可以从中折射出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家族的良好家风与威严的家教。反过来讲,异辈之间随意称呼,同辈之间不分大小,别人就会对你另眼看待。这里的另眼二字,也就是小看人或小瞧人的意思。

  先说口语。

  以前子称其父为“打”,或“打打”。有些文学作品里,则写“大”。这个“大”,村里人的读音有二个:一个取“小”的反义,读则“da”;另一个读音为“dei”;不知取义。前一个读音取义与现代无异,后一个读音为方言土语,意为父。

  解放后,村民称其父,大都如此。即使在如今这个年代,也有为数不少的村民,仍然沿用着这种古老的称呼。祖父在世时,父亲就是这样称呼他老人家的。也有一小部分村民称其父为“爹爹”。由此可见,从小培养起来的口语习惯,是很难改变的。就好比一个人的性格,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毛病”。

  记得我小时候刚会说话的时候,称父为“爸爸”。现在想起来,这是有历史原因的。父母都是从中专学校出来的文化人,接触的新生事物,自然要比村里人多些。因此,他们顺应社会发展,让我称父为“爸爸”,将这件事情列入“寺庄村之最”,我以为还是有充分理由的,也是十分有信心的。

  子称其母,口语读音为:bai。取同音字代替,应该是:波。近代著名诗人公刘先生,年青时曾在我村附近的庄磨村下乡锻炼,他老人家根据读音,创造出这样一个字来,就是女字过来一个白字,取意为母。 还有另外一种称呼,如母亲称外祖母为:背呀。取意同母,读音为:biaya。

  这是过去的事情。当然,现在村民也有这种习俗。但这种口语性的、习惯性的称呼,逐渐被全地球人所共认的“妈妈”取而代之。

  父母称其子女,文明的称呼为儿或闺女。口语一般是直呼其名,这里的名有二个含义:一可以是大名;二可以是小名。

  村民称其祖父,口语与现代无异。一般都是爷字复读。也有单称爷的,此为少数。

  村民称其祖母,口语与现代有异。读音为:nienie。取意同祖母。现在小孩,大多数还是与历史同步,只有少数人称其为“奶奶”。这里的少数,单指生活在城市里的村民。

  祖父祖母称孙或孙女,口语同父母称其子女一样,可直呼其大名,也可直呼其小名,以示疼爱与亲切。

  称其父之兄长,口语同现代无异,为伯字复读。北京人则称为:大大。

  称其父之嫂,口语为现代普通话“大”字复读。也有少数人称其为大妈或伯母。

  称其父之弟,口语同现代无异,为叔字复读。

  称其父之弟媳妇,口语同现代无异,为婶字复读。要不就是婶字后缀一个子字。

  称其父之姐妹,口语同现代无异,为姑字复读。

  称其父之姐妹之爱人,口语同现代无异,为姑夫。

  伯、叔、婶、姑,称晚辈为侄或侄儿。口语同父母称其子女一样,可直呼其名。

  称其母之母,口语同现代无异,为姥字复读。

  称其母之父,口语同现代无异,为姥爷。

  称其母之兄弟,口语同现代无异,为舅字复读。

  称其母之兄弟之女人,口语同现代无异,为妗字复读。

  称其母之姐妹,口语同现代无异,为姨字复读。

  称其母之姐妹之男人,口语同现代无异,为姨夫。

  称父母之舅舅、姨姨、姑姑及其爱人时,只在父母称呼前加一个老字,以示其尊。

  称同族长辈,只需在其名字后加“爷爷”、“伯伯”、“叔叔”即可。称呼这些长辈的女人时,则是随夫名后加“nienie”(取读音,意同奶奶)、“大大”、“婶婶”即可。

  同辈之间的称呼,不似异辈之间那么严肃,但也禁忌直呼其名,应依据双方年龄大小而定,否则被村民视为无礼。

  比自己年龄大的,称其哥哥或姐姐。其爱人应随哥哥或姐姐,称之为嫂嫂或姐夫,在此不分年龄大小。

  同族同辈的,只要比自己年龄大,都要在其名字后加哥哥或姐姐,以示区别有所指。

  比自己年龄小的,可直呼其名。对外人介绍时,可称其弟弟或妹妹。如:这是我妹妹。或:这是我本家妹妹。

  过去,村民受传统思想影响至深,表现在称呼上是很明显的。比如,公公称呼儿媳妇,或兄长称呼弟媳妇,等等,都有所禁忌。直呼其名,未必不可,但略有亲近之感,难免会给别人留下说闲话的余地。所以,只好以其夫名代之,后加一个家字。如:老三家来了没有?这里的家,实指老三的媳妇。也有这种称呼,以其子女名字代之,后加一个妈字。或加二字:他(或她)妈。如:强强妈吃饭了没有?或:叫强强他妈过来吃饭。

  在此,有二个称呼最具地方特色:一个是小婶子,一个是大伯子。前者为兄长称弟媳妇之用语,后者为弟媳妇称兄长之用语。因双方年龄与辈份,以及关系之异常特殊,所以,这二个称呼不能出自其口,只是向别人介绍时,或者是别人介绍时能说此话。如:瞧,某某大伯子从外面回来啦!或:某某小婶子去娘家啦!

  男人媳妇称其弟为小叔子。

  在此还有一说:村里人习惯是,如兄亡嫂在弟未娶,小叔子娶嫂嫂为正理,并由此留下这样一句歇后语:小叔子娶嫂嫂,都是自家人。言外之意有二:一是兄长的小孩不受罪,二是家产也不必担心让嫂嫂带走。这二个理由的基础是,相互熟悉了解。

  如弟亡媳在兄长未娶,兄长娶小婶子有异议,视为*。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谚语:乡村特有的语言(一)
谚语:乡村特有的语言(一)

  
  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我以为这就是“风俗”的来历:由句中最后一字组合而成。下面二句也可类推)。

  上所化为风,下所化为俗(上为天,下为地,这是我的理解。所字不知何意)。

  惊蛰闻雷米如泥,春风有雨病人稀。

  秋雨下得多,硬冻不行霜(硬在此有十分厉害之意)。

  立夏不起尘,起尘活埋人。

  天上钩钩云,地上雨淋淋。

  月亮背弓,必定刮风;月亮背圈,水到河滩。

  星星眨眼,离雨不远。

  云往东,天要晴;云往西,雨淋淋。

  云打架,雨下大。

  东虹忽雷西虹雨,南虹起来发大水,北虹起来克蔓菁。

  春冻圪梁秋冻洼。

  打罢春,消背影(背影二字为土语,意为太阳照不到的地方。多指南面)。

  榆钱收十分,五谷不用问。

  过了闰月年,走马就种豆。

  谷雨前后,安瓜点豆(安与点都为动词,意为种)。

  立夏茭子小满谷,芒种糜子急种谷(茭子为村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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