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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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狱-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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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雨林外面都是越共,即使出去……”

  John:“他妈的!混蛋!该死的雨林!该死的战争!我为什么会来到这?我本该在耶鲁大学读法学硕士!然后成为一名律师,那一直是我父亲的心愿,当然也是我的……”他的声音由强变弱,眼睛里闪着泪光。

  “什么?你是研究生?总统不是豁免了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学生了吗?你本可以不必入伍的”Mike惊异地问道,手里的扑克被捻成一打。

  “是的,你说的没错,可我参加了1967年经过五角大楼的反战*,所以约翰逊总统取消了我们研究生院应征入伍者的缓役规定”John的语气中透着无奈,仿佛这个世界已经背叛了他,他一切的一切,如今已化为乌有。

  John放下了手中那早已攥得变了形的牌,将后背紧紧的靠在了身旁的一棵树桩上,钢盔斜压着他嘴以上的半张脸,与此同时他握着机枪的右手也开始松弛下来,疲惫使他的肉体不断的遭受折磨,思想上的争斗更是使他感到希望的渺茫。他不明白为什么命运把他这么一个对战争恨之入骨的人卷了进来,不明白为什么要跨过大半个地球来到太平洋另一端的越南和这些素不相识的人作战,不明白自己和他们之间为什么会有如此深重的仇恨,不明白自己这样做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不明白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即使战争真的结束了自己又能否活到那天呢?然而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很多原本厌恶杀戮与血腥的人到了这儿后就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亲眼看过北越战士的头颅被自己的同伴活生生的割下来当球踢,亲眼看过四五个美国兵在光天化日之下轮歼了一个年仅十六,七岁的越南少女,亲眼看过一个年迈的越南老人绝望的望着面前的一片废墟发呆。

  有时侯他对自己说:“得了!别太儿女情长了!这是战争,是战争就一定会有很多人死,况且我身边的人也在时时减少呀!”但这这种安慰并不是万能的,有的时候他自己觉得这简直就是强词夺理!所以他时常会陷入一种极度的苦恼之中,有时也会失去理智甚至发狂!有一次,他用机枪杀死了12名已经举手投降了的越共战俘,原因是:当初和他一同入伍的老同学、老朋友菲尔得在那场与越共的遭遇战中失去了双腿,几分钟后就死在了他的怀里。从那以后,他时常会在梦中梦见他和菲尔得一起坐在故乡那翠绿的草地上,一面吃着他们最喜欢的甜麦圈,一面诵读着他们最喜欢的华兹华斯的一首诗《孤独的刈麦女》,他们俩最喜欢诗的最后两句“在我心头,那歌声依然在回荡,尽管我耳边早已没了声响。”那曾经是多么美好的生活啊!可如今的他又怎能奢望这一切再从头来过呢?此时此刻他的内心充满了怨恨和悲愤,他甚至恨自己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在战争爆发之前早早死掉!恨自己为何还要苟延残喘直到今日,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想到自己的母亲,一个慈祥的老人,她现在还好吗?正坐在壁炉旁和弟弟妹妹们交谈,还是在农场的小路上散步呢?她是否知道儿子正在远方思念她呢,如果知道,母亲也在思念自己吗?一想到这,他身体中的血液就开始迅速的流动,一个坚定的字眼就死死的扣在了他的心房“我要活!我要活!”不知有多少个夜晚,他就凭借着这一点点信念在恶劣的环境中入睡,在嘈杂的枪炮声中寻找一丝久违的宁静。今晚也不例外,他又一次凭借着这一点点信念睡着了,毫无疑问,这也许是他一天中嘴快乐的时刻了。

  Jack早已哼着小曲儿睡着了,他是三个人中最年轻的一个,今年只有21岁。同时也是这三个人中最想得开的一个。他自幼在一家修道院的孤儿院长大,从来没见过自己的父母,所以家庭这个概念在Jack的心中并不意味着什么。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放浪不羁的基因在他的身体里作怪,他在十岁那年再也无法忍受修道院中死气沉沉的生活,就独自逃了出来在市面上游荡。不久,他就加入了圣约克大街上,一个由青少年组成的流氓团伙。在当地人的眼中他们都是一些乌合之众,一群有人生没人教的流氓坯子。这个靠偷窃、抢劫、斗欧和向一些倒霉的过路人收取买路钱为生的组织有一个另他们自己引以自豪的名号“野小子兵团”。Jack由于上过几年教会学校,是他们圈子里的“知识分子”再加上头脑机灵、敢打敢拼,不久就被团伙中的老大看中,当了他的小跟班稳坐第二把交椅。18岁之前Jack的生活就是这样,没有理想,没有目标,也不想什么出人头地、光耀门楣之类的事。

  直到有一天,他在一家剧院的门口,发现了一个金发碧眼,身材高挑的少女。那姑娘实在太美了以至于Jack带着墨镜的双眼足足有三分钟一眨也没眨,就这样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了的Jack立刻掐断了叼在嘴角的烟卷,大步流星地走到了那个女孩儿面前,胡言乱语了一翻。少女被他弄得不知所措,就叫来了正在剧院门口巡逻的警察。就这样Jack被警察抓起来关了三天。出来后,Jack每天都在剧院的门口徘徊,希望再次遇到那个另他神魂颠倒的女孩儿。终于在一个多月后的一天,正当Jack坐在剧院对面的酒吧喝闷酒的时候,他偶然间发现剧院门口停住了一辆黑色的福特轿车,一个少女和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从车上下来径直向剧院的门口走去。虽然Jack只是看到了那少女的背影,但他却可以肯定那女孩儿就是她。于是,兴奋的Jack飞快的跑出了酒吧拦在那二人面前,女孩儿被这突如其来的场面下怀了,急忙躲到了老人的身后。但这并没能阻止Jack的又一次胡言乱语。终于老人也就是那个女孩儿的祖父被激怒了,用拐杖指着Jack的胸口喊道:“我的孙女出身高贵,受过良好的教育!要嫁也要嫁一个门当户对、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像你这样的小流氓就死了这条心,别痴心妄想了!哼!给我滚开!”说罢老人叫来了警察把Jack带走了。Jack这一走就没在回来,老人的话虽然刺耳却使他前所未有的清醒起来,他突然间开始考虑自己的未来,突然间想过一种不同于现在的安宁有序的生活,突然间觉得自己原来是那么无助与孤独,突然间决定自己要出人头地,可他除了能打会杀就没有什么别的本事了。碰巧四个月后机会来了,越战爆发,所以他应征入伍成了一名美国军人,他想在军队里混出个名堂,弄个少尉,中尉什么的当当,然后衣锦还乡,他想:也许到了那个时候,那个老家伙会上赶着把孙女儿嫁给我呢!可是一想到这个目前看来十分可笑的梦想,Jack也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选错了出路……

  篝火渐渐被雨林中湿漉漉的雾气所笼罩,一屡白烟从几圈余火的灰烬中垂直的升腾,如今,在这个如地狱般死寂与黑暗的地方,只有半截香烟的余烬还在一闪一闪的呼吸着这里污浊的空气。Mike 还没睡,他是个烟鬼,然而现在的这支烟是他的最后一支了,他抬起头想望望月亮,可惜雨林中层层叠叠、又浓又密的叶子遮住了璀璨的夜空,他仰着头对着黑色的夜呼出了一个烟圈,那是他的习惯动作也是他逗儿子开心的绝招。是的,他有一个可爱的儿子和一个贤惠的妻子,那就是Mike生活的全部。他们住在美国密歇根州的一片乡村农场上,战争爆发前Mike是一个小农场主,如今却不得不成为一名军人,尽管他八岁的儿子对此欣喜若狂、十分羡慕,但他并不感到这是一种光荣,他不想杀人,当然更不想被杀。每一次的浴血奋战并不是为了什么伟大的美利坚民族的高贵尊严,而仅仅是为了活下来,仅仅是想活着回到农场去看看自己的妻子和儿子。对于那些死在他手上的越南人,对此他并不想过多的予以辩解,也不像John一样时常因内疚而发狂。他知道自己和他们都是受害者,所以也就无所谓谁伤得谁更深了……

  夜的宁静把这里变得像一片荒凉的墓地,也许到了明天这里真的会成为一片名副其实的插满十字架的死亡血地……

  第二天清早,阳光像蝴蝶轻快的翅膀一样闪烁在雨林的最底层,时隐时现的光辉使他们获得了些许清醒,当他们的眼睛刚睁到一半的时候,离他们仅有七八米的地方响起了一阵嘈杂的脚步声,紧跟着是一阵响亮的枪声。Jack和Mike应声倒下,John刚刚站起一半的身体成了蜂窝。与此同时,五个头戴斗笠,脚穿草鞋的人围了过来。大约五分钟后,雨林潮湿的土地上躺着三具赤身*的死尸。这三具尸体与人们所熟知的死尸没有什么两样,全都是痛苦的表情,僵硬的身体不久也将散发出另人作呕的腐肉味儿。几个月后,他们就会被这座精致的自然体系所消化,不留一点痕迹,就如同他们从没来过这里。那天晚上下起了雨,雨水淅淅沥沥没完没了。

  就在他们死后的第三天,美军开始分批撤出了越南,战争真的结束了……

第八章 爱情日记
“喂,醒醒,醉了吗,一个人在喝酒……”这是一个女孩儿的声音。

  你睁开了模糊的眼睛,朦胧中眼前一个女孩的剪影越来越清晰,“哦,原来是班花啊,怎么这么晚了还来这里喝酒?”,你用手揉了揉眼睛,没精打采的说。仿佛仍然沉浸在战争的荒诞之中无法自拔。

  “是啊,你这个诗人,不也是一个人吗”她叹了口气说。

  为了使自己清醒起来,你喝了一口冰冷的啤酒,定了定神,让那些疯狂幻觉和画面渐渐褪色离你远去,大约过了两分多钟,你叹了口气调侃地说道:“呵呵,我一向是一个人,你可不同,身边能没有几个护花使者?呵呵……”

  “我男朋友和我分手了……”她轻轻地说。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窗外。

  “嗨,那怕什么,你不是经常换……”话说到一半,你觉得自己的言语有些不妥,便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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