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司马光连连上疏,决心以丢官和效死来竭力议争,王安石变法还是在神宗皇帝的支持下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司马光不得已沉默下来,主动申请离开京城, 担任西京留守御史台的闲差,退居洛阳,一呆就是十年余。
这是他政治上最失意的时期。他自幼成名,胸有大志,但宦海浮沉,而今已年过五旬,自觉一事无成,未免伤感叹息。《锦堂春》中,借抒发春光流逝之叹,来感叹自己的身世离愁,言词闲雅,哀伤含蓄,大概就作于此期:
红日迟迟,虚郎转影,槐阴迤逦西斜。
彩笔工夫,难状晚景烟霞。
蝶尚不知春去,谩绕幽砌寻花。
奈猛风过后,纵有残红,飞向谁家。
始知青鬓无价,叹飘零官路,荏苒年华。
今日笙歌丛里,特地咨嗟。
席上青衫湿透,算感旧、何止琵琶。
怎不教人易老,多少离愁,散在天涯。
政治上的失意,却成全了一个杰出的历史学者。司马光呕心励血编著的《资治通鉴》,是中 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被赞为“除《史记 》之外,几乎没有任何一部可媲美的史著”。他通过编纂史著,从历史的成败兴亡中,提取治国的借鉴,“使观者自责善恶得失”。他恳切地希望皇帝通过观览此书,能够“鉴前世之兴衰,考古今之得失,嘉善矜恶,取是舍非,是以懋稽古之盛德,跻无前之至治,俾四海群生,咸蒙其福”。果能如此,他也就“虽委骨九泉,志愿永毕了”!
然而,我想说的是,司马老先生的良苦用心,和孔老夫子欲以《论语》重建道德纲纪、鲁迅先生欲以《狂人日记》、《阿Q正传》来救中国的思路如出一辙。这些忧国忧民的大师们,总是天真可爱地以为,在历史进退的搏弈中,文人和文学作品的力量强悍得很,拼得过利益集团的尖刃!
去年春节,我给7岁的小外甥讲历史故事,特地讲了“7岁司马光砸缸”的故事,本想教育启发他,却反倒被他抢白了一顿:“嗨,姨妈,你懂不懂,这故事已经过时了!”
小外甥挥着胖手,学着好莱钨影星的口吻,给了我一个飞吻,笑着跑开,还大声说:“在现代都市,哪里还会有那么大的缸?即使有,谁会舍得砸掉自己家的宝贝大缸?”
我骇然顿悟,继而哑然失笑:是啊,在现代都市,哪里还会有那么大的缸?即使有缸,又哪里会有司马光?
滚滚长江东逝流,宋代衣冠成古丘!
小传:
司马光(1019…1086年),字君实,号迂夫,晚号迂叟,陕州夏县(今属山西)涑水乡人,世称涑水先生。卒后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其著作主要有《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另有《司马文正公集》、《涑水纪闻》等。词存三首。
王安石:千古凭高,漫嗟荣辱
王安石自幼非常聪明,尤喜读书,目睛如龙,过目不忘,口才出众,议论高奇,连对他颇多诽谤之词的《宋史》,也不得不承认:“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
可是,王安石一生的志向是政治改革和诗文创作,对作为“艳科”的词不甚用心,故而作词不多,《全宋词》仅存约二十余首,水平参差不齐。因此,李清照在《词论》中,毫不客气地批评他,道:“王介甫、曾子固,文章似西汉,若作一小歌词,则人必绝倒,不可读也。”
但是,王安石的词虽少,却也有不少佳作,且其“作品瘦削雅素,一洗五代旧习”(刘熙载《艺概。词曲概》)。最负盛名的,当是《桂枝香 金陵怀古》:
“登临送目,正故国晚秋,天气初肃。
千里澄江似练,翠峰如簇。
征帆去棹残阳里,背西风、酒旗斜矗。
彩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
念往昔,繁华竞逐。
叹门外楼头,悲恨相续。
千古凭高,对此漫嗟荣辱。
六朝旧事随流水,但寒烟、芳草凝绿。
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
此词大概写于王安石再次罢相、出知江宁府之后。他在“澄江、翠峰、残阳、西风、酒旗”的晚秋美景中登高怀古,感叹六朝“繁华竞逐”,皆见“门外楼头”而相继亡覆,刻下唯见秋草凄碧,还听见“《后庭》遗曲”,空余自己“悲恨相续”。风格深沉雄健,豪纵厚郁,被赞为“金陵咏古之词”的绝唱。《能改斋漫录》说:“金陵怀古,诸公寄调《桂枝香》者三十余家,惟王介甫为绝唱。”连苏东坡见了,也不由自主地赞叹,连声说:“此老乃野狐精也。”
类似怀古风格的,还有一首《南乡子》,我也非常喜欢。“日月之变迁流, 仕途之坎坷,家国之忧患,人生之酸苦”,都涌凝笔端,令人一咏三叹、回味无穷:
“自古帝王州,
郁郁葱葱佳气浮。
四百年来成一梦,
堪愁,晋代衣冠成古丘。
绕水恣行游,
上尽层楼更上楼。
往事悠悠君莫问,
回头,槛外长江空自流。”
王安石的个性,《宋史》的评价,大体属实:“安石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他的这种自信率直、执着独特个性,从几件小事可以窥见一二。
《邵氏闻见录》记载,当年包拯“包青天”担任开封群牧使时,司马光和王安石曾作下属,同为群牧司判官。有一天,群牧司里的牡丹盛开,美不胜收。一向严肃孤僻的包拯见此,竟也有了诗情雅兴,吩咐大家置酒赏花,并一一给下属们敬酒。领导亲自敬酒,下属们自然不敢“不给面子”,纷纷仰脖子一饮而尽,连素不喜酒的司马光,也勉力喝了几杯。但包拯敬到王安石时,王安石说自己从不喝酒,断然拒绝。同事们哪会饶过他?纷纷起哄:“介甫,我们都喝了,你也喝一杯吧!”“介甫,喝一杯吧,就喝一口也行!”然而,不管大家和包拯如何相劝,王安石却毫不心动,始终滴酒不沾。包拯也算得上是一执拗、倔强的“牛人”了,却拿王安石一点没有办法,大概只能在心里苦笑:“安石小子,你厉害!我不怕皇帝,我怕了你!你就只买皇帝的帐罢?”
包拯去世早了些,他没有看到,王安石倔强起来,有时连皇帝的帐也不买!
王安石在担任纠察汗京刑狱时,开封发生了一桩轰动的“鹌鹑杀人案”。一个少年养了一只勇猛善斗的鹌鹑,十分讨人喜爱;一个朋友向他讨要,少年不肯给。那朋友却趁其不备,抓了鹌鹑就跑。少年勃然大怒,举抢追赶,竟然将朋友打死。王安石听说开封府判了少年“死刑”时,自认为是错判:“根据律法,抢夺、偷窃他人财物均属‘盗取’。死者‘盗取’少年的财务,少年追抢,乃属‘捕盗自卫’;虽将人过失打死,也不应抵命论死。”立即把案子上告到审刑院、大理寺。但大理寺重新审判后,认为开封府“量刑得当”,再上报到皇帝赵祯那里,要追究王安石“错误的法制观念”。赵祯一向喜欢事息宁人,下诏支持大理寺的审判结果,也下诏免予追究王安石。御史台给王安石宣布圣旨时,王安石根本不认错,反而十分愤怒、强硬,道:“我没有错!”这帮人见他对皇帝的“宽赦”没有感激流涕,以示“皇恩浩荡”之类,马上又“打小报告”,要求“严厉处理王安石”。赵祯嫌烦,摆一摆手:“这事过去了,不要再提啦!”
这件“鹌鹑杀人”案,到底该不该判死刑?即使在今天,大概也是有争议的,如同“王安石变法”一样。
王安石和“王安石变法”,近百十年,引起了中外学者相当大的兴趣,大多数人执称赞态度。如梁启超撰《王荆公》,认为他是“理想的立宪派”,“其所设施之事功,适应于时代之要求而救其弊;其良法美意,往往传诸今日莫之能废”。著名学者黄仁宇说,王安石的“经济思想和我们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谓‘新法’,要不外将财政税收大规模的商业化。……这也是刻下现代国家理财者所共信的原则”。列宁赞王安石为“十一世纪中国的改革家”。还有人说,王安石的“青苗法”,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农业银行”。
从历史上看,“王安石变法”是“庆历新政”的延续,吸收了范仲淹改革的诸多内容,是北宋以来改革思想的集大成者,是一次极为宏伟的改革尝试。而王安石本人,也受了范仲淹的极大影响。
王安石比范仲淹小32岁,父亲王益与范仲淹是同一年的进士,但王益职位低,人微言轻,故与范仲淹没有过多交往。王安石中举之际,恰好范仲淹的声望是如日中天,因此,王安石对老范是仰慕之至。庆历八年,王安石任勤县县令,特地跑去杭州,登门拜访范仲淹,还写了《上范资政先状》、《上杭州范资政启》和《谢范资政启》,来纪念此事,文中有“粹玉之彩,开眉宇以照人;缛星之文,借谈端而饰物”等语,表达瞻慕之情,赞扬“偶像”的德高风采,对“偶像”的接见表示了感谢。而范仲淹也很欣赏年轻有为的王安石,多次在士人中赞赏他,《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九条说,范仲淹知青州,路过颖州,特向朝廷推荐吕公著、王安石和司马光三人。
皇佑四年五月(公元1052年),王安石正任舒州通判,突然得到范仲淹卒于徐州的噩耗,不禁嚎啕大哭,泪飞顿作倾盆雨。悲痛之后,他写了《祭范颖州仲淹文》,“遂参宰相,厘我典常,扶贤赞杰,乱冗除荒……神乎孰忍,使至于斯!盖公之才,犹不尽试。肆其经纶,功孰与计?”高度称赞范仲淹领导的“庆历新政”,为改革半途而废表示无限惋惜。我估计,王安石大概就在那时候,慷慨激昂,毅然立下“矫世变俗之志”,并在暗中发誓:“如我为相,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也一定要,――‘将改革进行到底’!”
熙宁二年(1069年),受神宗皇帝赵顼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