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脚步 之铁血少年行》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青春脚步 之铁血少年行- 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腰,没想到今天一遇见就领教了。江玉才赶紧站起身,与冯富贵不住地鞠躬,拉着吴六福一溜烟跑了。

  李芳文和李思贵象是做了一场梦。他们本来将来人看成从天而降的大救星,原来却是人们传颂了多时的红军。李芳文流着眼泪对来人说:

  “红军大叔,你救了我们的命啊。要不是你,今天他们真的会打死我们!”

  那汉子笑了笑:“小兄弟别把我当外人,也别把我叫大叔,我姓许,你们可以叫我许大哥。你们叫什么名字?”

  “我叫李芳文,他叫李思贵。”

  “这附近乡里的事情你知道吗?”

  “我们就是在这儿长大的,许大哥要知道周围的什么事,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只管问我就是了!”

  许大哥好象有些惊喜:“噢,这倒好了!我问了几个老乡,不是迷迷糊糊就是只会打哈欠!还不如你这小兄弟开口就说得明白!”

  李芳文说:“许大哥遇到的人一定是犯大烟瘾了!这里的男人大都要抽几口。上了瘾,要是没大烟抽,就会象你说的那样!”

  许大哥的眉毛一挑,脸色又变得严肃起来。但他转瞬就温和地对李芳文说:“那我就要问你了!我们先换个地方,那群家伙再来就有麻烦!”说完他抬起头笑道:“你别光看着,下来一起走吧!”

  李芳文和李思贵一抬头,不由得惊呆了。在路旁六尺多高的土坡上不知什么时间竟站着一位十六、七岁的姑娘。只见她瓜子脸,柳叶眉,丹凤眼,红衣蓝裤,脚上穿着一双黑布鞋。她听到许大哥叫她,也没有答应一声,只是微微地笑了笑,轻盈地纵身一跳,无声无息的已经到了他们面前。

  李芳文的第一印象就是这姑娘一定不是本地人。本地的乡下姑娘,见到外人躲都来不及。可这姑娘不但举止大方,更不同的是她那双眼睛,眼光清彻有神,竟象是能看透一切。只见她走到他们跟前,对李芳文和李思贵打招呼道:“两位小兄弟,你们的胆量不小呀!竟敢跟三个大人打架。”

  许大哥笑道:“两位小兄弟见过大姐吧!她的名字叫苏凤。”

  李芳文和李思贵这样的野孩子,在苏凤面前好象也讲究了一点礼数。两人竟同时恭敬地喊道:“苏凤大姐!”

  苏凤挺豪气地一摆手:“别客气了!我们找个地方说话吧,这位大哥跟别人把底都泄了,再不走要来麻烦。你倒是可以学兔子溜掉,可这两个小兄弟就惨了!”

  李芳文苦笑着说:“我们本来就挺惨,活过今天也不知能不能活过明天。反正也习惯了!大不了让人整死。”

  苏凤显得很诧异:“小兄弟,你小小年纪不要这样说话。我们红军就是要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可这事儿也不容易,我们等会儿再谈。现在我们快走吧!”

  李芳文说好了一处地方,让李思贵将猪赶到山坡上交给李芳武等人,然后去找他们汇合。李思贵答应着去了,走了几步,突然又跑回来,将死去的大狗和小猪拖到路边几丈远,放在了一个坑里,用一些野草盖好,然后将一些血痕和脚印很快抹掉,这才匆匆赶着猪群离去。许大哥和苏凤一直看着李思贵处理痕迹,等他走后,苏凤赞道:“许大哥,你看这孩子是个天生的侦察员呢!”李芳文一边说:“他跟他爹打过猎。”一边带着许大哥和苏凤走了另一条路,转到了后山坡。

  他们在一处山凹处停了下来,这里是李芳文和放猪娃们的秘密地点,周围被山坡和树木遮得挺严实,地上还有放猪娃们特别找来的一些较平的条石做凳子。他们在石头上坐了下来。

  许大哥凝聚了眉毛,显得严肃起来:“芳文,现在你告诉我,你们这周围是什么村?有多少人口?周围有没有军队?有多少民团?有什么大户人家?我要知道!”

  李芳文说:“这里是来龙乡,方圆有十几里,听说共有两千多户人家,有万把人口。我们这儿是李家村,有一百多户人家,有六百多口人。周围一直到巴中县城才有军队,但最近军队的大队人马都不在,我前些天去县城也只看到几十个留下的散兵。听说都到成都打仗去了。我们乡的民团就驻在吴老太爷家的大院子里,有三十多人,有二十多条枪。全乡最大的财主就是吴老太爷,还有几家就差得多了。”

  许大哥又问了乡间的道路、人口的分布等问题,李芳文一一做了回答。

  许大哥赞许地点了点头:“嗯!你说的和我们已经了解到的情况完全吻合,真是要谢谢你!你是不是读过书?”

  李芳文黯然地低下头:“我家里穷,只上过半年私塾!”

  许大哥说:“你能把事情说得这么清楚,真不简单。看来以后我们少不了要麻烦你!”

  李芳文瞪大了眼睛:“你们刚才救了我们的命,以后要用得着我们,我们求还求不到,还说什么麻烦!”

  正在这里,听到外面有动静。许大哥和苏凤都站了起来。李芳文听了一下说:“可能是思贵。”果然,一会儿思贵就来到了面前,却见他肩上还扛着那只死去的大狗,手里拎着那只被咬死的小猪。苏凤笑道:“你怎么还将大狗扛来了?”

  李思贵不说话,眼睛直直的,将大狗一下子摔在地上。李芳文已经明白了:“你是要请许大哥和苏大姐吃狗肉吗?”李思贵嗯了一声,就将杀猪刀拿了出来。只见他从狗的脖颈下手,用尖刀划开狗皮,很快将狗皮剥开摊在地上然后将四支狗腿卸了下来。李芳文已经准备好了一个用粗树棍搭好的烤架,将狗腿用青藤吊起来,下面生起火来。

第三章  我们是红军(4)
苏凤有些担心地对许大哥看了一眼,说:“在这儿生火,不会被人发现吗?”李芳文说:“我们经常在这里生火,秋天先是烤包谷,后是烤红薯。别人都知道,就是看到冒烟也会以为是放猪娃。”许大哥却微微一笑,悄悄对苏凤讲:“今天反正是要在这下手了,他们来找最好,他们真要不来,我们还得麻烦去找他们呢!翻过大巴山,几百里路没放枪手都要生了,今天恐怕是少不了用枪了。民团没有太大战斗力,只是你也要小心一些,别出岔子!”苏凤有些兴奋地说:“那没问题!”

  一会儿,狗肉的香味就飘散开来。李芳文先将一条烤熟的狗前腿递给了许大哥,却被苏凤一把抢去:“我来分!”说完,竟从身上也拔出一把尖刀,是一支军用的匕首,只见她将匕首一挥,就切下了一半边狗腿肉,用刀尖扎着先递给了李芳文,说:“你俩先分吃这块,我和你许大哥这些就吃不了了。”李芳文想推让,但他感到苏凤的语气几乎不能反驳,想了一下,接过狗肉,撕了一半给李思贵。大家一齐吃了起来。

  许大哥一口狗肉进嘴,立即赞不绝口。他说:“芳文,思贵:今天能吃到你们的狗肉,真是我们有口福。我们好多天都没能吃饱饭了,你要我们怎么谢你们。”李芳文说:“狗肉是吴家的,先吃了再说。你们今天救了我们,可明天他们还是会找麻烦。你们只有两个人,还是躲着点好!”

  许大哥说:“留两条熟狗腿,我们还有些弟兄呢!他们吃了你的狗肉,我们要一起为你们地方上除去吴守礼这个祸害!”李芳文有些惊喜:“你们真要去打吴家?”许大哥一边吃狗肉一边说:“告诉你小兄弟,我们是从陕南过来的红军侦查探路的先头部队,我们有一小队人在前面的山坡树林里隐蔽待命,我和你们苏大姐化装成老百姓出来探听一下消息。如果敌人力量不大,我们就在晚上搞掉他们,明天再向前走,这里交给后续部队。如果敌人很多,我们就会通知大部队,等他们上来再一起消灭敌人。我看你们对吴守礼吴老太爷都不共戴天,所以我相信你们,天下穷人是一家。你们帮不帮我们?”

  李芳文高兴地跳了起来:“早就听说红军是穷人的朋友!你们今晚就要去打吴老太爷——呸!——吴守礼这个老王八蛋,真是太好了!可是他们有好几十支枪呢,又有很高的院墙。”

  许大哥赞许地笑了笑:“不简单!你有军事头脑,一下子就能想到这些。我还是要请你帮忙,最好有个能让我们能混进吴家的主意,或是把民团调出来!”

  李思贵听到许大哥说要打吴家的消息,高兴得说不出话。突然他想起了什么,对李芳文说:“民团今天可能不会出来,我去坡上见到了李芳武,他说邓小牛家今天有麻烦了,吴老太爷传话来,今晚就要将小梅姐抬过去。晚上要大办喜筵,邓小牛已经回家了。”

  苏凤问:“谁是小梅姐?”李芳文说:“是我们一起放猪的邓小牛的姐姐。吴守礼这个老不死的,非要娶她做小,她这几天寻死觅活的!”

  苏凤一听,柳眉紧锁,怒目圆睁,咬响银牙恨恨地说:“走出了三千里,天下老鸦一般黑! 今天我要让这个老淫贼知道做恶的下场。”她转过身来,对着许大哥立正站立,竟一脸严肃:“许团长,你下命令吧!我们赶紧行动,今天晚上一定消灭这里的民团,让芳文和思贵他们不再受压迫,让邓小梅不落入火坑!”

  许团长名叫许为新,是红四方面军十二师二十一团团长。他奉命带领部队进入川北,为部队攻占通(江)、南(江)、巴(中)打前站。根据已经了解到的情况,本地军阀田颂尧的主力部队都去成都打仗了,这正是进军的好时机。为了尽可能晚地暴露红四方面军主力的作战意图,许为新进入川北后一直采用小股部队隐蔽进军的方式,先向前方侦查,了解到敌人武装的据点,然后一个点一个点地全歼敌人。大队跟在后面隐蔽前进,没有大股敌人就不投入作战。这样,进军的行动不会被很快被确认。今天到了来龙乡,也要采用这种方式歼灭民团。而苏凤是四方面军总政治部妇宣队队长,为了便于做侦查,被许为新借调过来配合行动。苏凤虽然是年青女孩子,但在鄂豫皖参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