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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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骄阳-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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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楚阳正忘情所以的时候,篷的一下碰在天韵身上。

  天韵是什么时候停下来的?他也搞不清了。但相碰的瞬间,天韵已经转过身来,红唇一张,即贴住了他的嘴唇。他的双手情不自禁就搂住了她。

  像听到美丽的呼唤似的,他的一只手就落到天韵的屁屁上。

  嗯,麦天韵的小屁屁正如他所望,是十分浑圆而坚实的,充满弹性。轻抚着,虽然是隔着一层布,两层吧,还有*哩。但他的掌心,却感到了屁屁的光滑,涂了橄榄油似的。天方地圆。先祖感受天地万物的时候,第一时间就先将天和地进行了定义。天是方的,代表着男性。方乃刚,乃直嘛,刚直不阿的才像男人嘛。地是圆的,代表着女性。圆乃润,圆乃滑,圆乃柔,圆乃水灵,圆圆润润,水水灵灵,方是真正的女性。

  他楚阳无法知道先祖为会这样划分,但觉得这种划分实在是太科学、太形象了。

  如果倒转来,女是天,男是地,会是什么样子?就像麦天韵的小屁屁不是圆的,而是长棱长角的,摸着就硌手、刺手,谁还会去摸?脸蛋长得再漂亮,也敬而远之吧?

  人们爱仰望星辰,无非也是因为星星是圆的,望着就顺眼、就舒服。

  麦天韵狂吻着他,将柔柔处女舌头伸入他的大嘴巴,轻搅轻舔,一下子就将他的口腔搅得花香四溢,香液津津。

  两人都没说话,也无暇说话了。

  苦苦思念了好久,好不容易才得到这点珍贵的时光,岂能让废话浪费了去?

  但不管是心里,还是相互的目光,都在不停地说着:想死你了,想死你了。

  麦天韵的手也没停着,她将手伸入楚阳后背的衣内,上下游动,上下抚摸。

  可惜我的肌肉太多了,厚厚的一层隔着骨头,只有肌肤之感,而没有切骨之觉。

  这是楚阳感到美中不足的。

  要被人爱,不但要爱人爱到自己的肌肤,还要让人爱到自己的骨头,这样的爱才够全面。

  长长的吻罢,麦天韵兴奋地喘息着,楚阳就说,“我要减肥。”

  麦天韵愣了一下,差点没“咯咯”地笑起来,但天韵小嘴仍然充满笑意地说,“减什么?你那不叫肥,你那是壮,我就喜欢你壮。”

  但肥——

  是迟钝。

  是饱食终日的猪。

  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是与潇洒无关、与英俊无关的。

  他想一口气说出肥的不是,但嘴一张,却道,“嗯,麦天韵,我听你的。”

  怎么会这样的啊?

  因为麦天韵望着自己是无限的柔情、无限的信任?

  嘿嘿,管他吧。有奶便是娘。呸呸呸,怎么能这样作贱自己呢?应该是能让人爱就行。

  人见人爱的人,是一万年才出一个的。我能够人见人爱一半,甚至有十分一的人爱,就足矣。那也是一千年才出一个的哦。

  麦天韵对他嫣然一笑,“这才是我的好老公嘛。”

  老公?

  楚阳心下一颤:我成了她老公了?

  这么简单就成了她麦天韵的老公了?

  这也太快了吧?她的思想也新潮了吧?

  楚阳觉得自己远远还没准备好。

  在他的概念里,要成为人家的老公,是需要很多程序的。比如先得去女方家提亲吧?提成亲了,得定亲,得请来亲朋好友,酒一番,肉一番,高高兴兴地隆重推出未来新娘,为未来新娘戴上定亲戒指。然后再择定好日子,八人大轿去接未来新娘。回到家拜天拜地拜爹娘,入洞房等等一连串的过种,才像做了夫妻,才能喊老公喊老婆的。

  不管了。

  她麦天韵是新派的人,也许讲的就是速度,讲的就是删繁就简。

  看看,虽然觉得快,但听着,心里却甜滋滋的啊。

  一声老公,两人之间所有的距离都消失了,顿然变成了零距离。多妙。

  像搂了一万年那么久,又像一万也不过是一瞬。

  当他将天韵送回学校,已经是下半夜了……

第三十四章  天韵如诗
想着天韵,楚阳的心里充满莫名的兴奋。每朝鬼子打出一颗子弹,都像是听到天韵的呼唤而打似的。射出的子弹便长了眼睛,不是钻入鬼子的脑门,就在在鬼子的胸口开花。

  是的,要不是鬼子猖狂至极,挑起这场淞沪大战,他已经把天韵接到身边。大学毕业回家,他第一时间就是叫家里人到天韵家去提亲。同是永州城的人,只不过他家在城东,她家在城南。

  择日定了亲不久,他即接到去美国留学的通知。本想成了亲才出国的,天韵却对他说,“男儿志在四方,岂在一朝一夕?”

  一句话将他说的脸红耳赤。

  但这一朝一夕也太长了,足足等了三年之后,他留学回来,才和天韵成了亲。第二年天韵就为他生下一个胖小子。

  每年探亲回家,他的种子都没落空,天韵接连为他生下了两儿两女。加起来刚好一巴掌的儿女。今年夏天,他升为团副,按规定,他可以接天韵和儿女到自己身边。天韵却叫他不要急,毕竟他才刚升上团副,不要那么张扬。他便打算过三四个月才接天韵他们。三个月还不到,这仗就打起来了。

  妈的小日本,连我和家人团聚的机会都拆掉了。

  想到这,楚阳心里就火。

  当他带着二营、三营出奇不意地杀向日军的第四大队,他就身先士卒,冲锋在前。二营长、三营长紧紧跟在他身边,好像随时要用自己的身体去为他挡子弹似的。他马上冲他们俩吼,“快回去指挥你们自己的部队去。”

  两人被他吼走,却留下三个神枪手在他身边。

  对于团里的神枪手,他楚阳都认识,还能叫出他们的名字。这三个神枪手,一个叫方刚,一个叫李福生,一个叫付勇强,都是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十分的机灵。他们既是神枪手,又是拼刺刀的高手。不管他走到哪,他们三人都呈品字形护卫着他。

  除了三个神枪手,还有几个传令兵不离他左右,随时传达他的指令。

  其实,他亦没有过多的指令要下达。从冲杀鬼子的第四大队之前,他已经制定了“三二一”的作战方案,即一为前锋,二为中锋,三为强大的后卫。但也并非一成不变,当遇敌虚弱的时候,作战的阵式又会调过来,后卫也就变成了前锋。两个营的六个连队,就形同六人足球一样,变化万千。

  不管怎么变,他都是冲在最前面。

  几个鬼子的狙击手都恨不得他脑袋开花,可方刚他们却提前将他们灭了。

  往前冲着,他楚阳就觉得自己在飞。

  仿佛随一朵云飞在空中,他楚阳灵魂的目光突然就盯着一片蓝色的云朵。蓝云在他前面若飘若舞,就像牵着他的魂魄似的,令他忘情地追了过去。

  追近了,仿佛被湛蓝的天湖一映,他楚阳忽地怦然心动——

  蓝云并非蓝云,而是身穿蓝色紧身马装的天韵。

  高高的红靴,仿若两团飘动的火苗,燃烧着他的目光。

  被马装紧裹着的身子,更将一种丰满凸现出来,富于青春的动感。晃一晃,都像晃出勃勃的生机、无限的激情。

  噢。楚阳心里情不自禁地“噢噢”着。

  一头飘扬的长发,就像风帆一样,呼呼有声地,要将他楚阳送到幸福的彼岸一样。

  天韵回头嫣然一笑,他楚阳差点没从白马上跌下来。

  自己怎么就骑上了一匹白马?

  他没去细想。也不会去多想。

  他所有的意识,都已经被天韵粘住了。

  糖粘豆了。

  “得得”奔驰到桃身边,他俯下身,手朝天韵一伸,天韵一把抓住他的手,就飞上了马。

  坐在他身后,天韵的双手抱着他的腰。

  是春天的青藤一样柔软。

  白马飞落一座小镇。

  白马从镇中心大街“得得”而过,镇上的人都羡慕地望着他俩。

  那羡慕的目光里头,他仿若白马王子,天韵仿若白雪公主。他开心极了。但开心之下,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如果自己是白马王子的话,那是十分英俊的,身材是相当健壮而不失匀称,一举手一抬足,都充满一股英气。然而,这些都与他的一身肌肉无关。他一举手,是堆肉;他一抬足,也是一堆肉。不管他是走着、躺着、动着、静着,都是满身肉肉的累赘,与英气无关。他开心,他感到自己也白马王子一样,全在于人家天韵像白雪公主,搂着他的腰,他身上的肥肉也就沸腾起来,显示出一种勃勃的生机,一种豪情万丈的力量。令他觉得自己不是王子,也胜似王子……

  王子和公主一起,自然就是和好事、喜事连在一起的。

  但是什么事呢?

  楚阳的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

  白马跑出小镇,到了郊外。

  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呼吸着大地的气息,楚阳不由心旷神怡。

  天韵的双手一紧,他楚阳就感到自己的粗腰,被注入一股春风。粗腰一挺,也就得意起来,春风起来。身上的每一条神经都变得十分敏感。当天韵的*贴着他的后背,随着白马奔腾的节奏,对他一弹一鼓的,他感到自己就像被弹动的欢乐的皮球,一种无比愉悦的感觉,顿然在背部弥漫。沁入脊梁骨,到达心脏。心便急促地跳着。

  跳着豪情。

  跳着激情。

  豪情和激情不分彼此地融为一体,身上的每个细胞,就像被注入了兴奋剂,即刻熊熊着一种激昂的亢奋。

  身如群马,要得得驰过辽阔的草原。

  身如鲲鹏,要哗哗拍动浩浩长天。

  白马仿佛知道他的心思一样,从路边一下跃入路旁的玉米地,往深处走去。

  天高云淡。

  玉米吐穗。

  在玉米地深处,白马突然得得着转起了圈,将玉米踏倒在地。

  “楚阳哥哦,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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