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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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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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这种奖励,虽象我后面指出的那样到底全是幻想,但由此至少可以推知英国立法当局,实有赞助农业的美意。而最重要的是英格兰法律对于国内农民曾竭尽所能使其安定独立而受人尊敬。所以,在长男承继法尚未消灭,什一税继续征收,与法律精神相反的永久所有权有时仍然有效的国家中,英格兰总算是最鼓励农业的国家了。但英格兰农业的情况,仍是如此。设使农业除了由于商业进步而间接得到鼓励以外,没得到法律的直接鼓励,政府袖手旁观,听任农民的处境停留于与欧洲其他各国相同的状态,那末,农业将呈现何种情况呢。伊丽莎白即位迄今已二百余年了。这悠长的期间,是人类繁荣阶段通常所能持续的最久期间。
在英格兰成为大商业国以前大约一百年,法兰西的对外贸易很可观。照当时人的设想,似在查理第八远征那不勒斯以前,法国的航海业就已很可观。但就全体说,法兰西土地的耕作与改良,逊于英格兰。法国法律从未给予农业以直接的奖励。
西班牙与葡萄牙对欧洲其他各国的国外贸易,虽多由外国船舶装运,但很可观。西班牙葡萄牙对他们殖民地的国外贸易,由本国船装运,这贸易因殖民地富饶广大,尤为巨大。然而,如此巨大的国外贸易,并不曾在这两国内引起任何重大的适于远地销售的制造业,甚至,这两国的土地亦尚有大部分未曾开垦。就国外贸易说,在欧洲各大国中,除意大利外,葡萄牙历史最久。
由于国外贸易及适于远地销售的制造业而使全国土地全部得到开发与改良的国家,在欧洲,似乎只有一个意大利。据古西亚迪尼说,在查理第八侵入以前,意大利不但最平坦最肥沃的农村已经耕种,而且最多山最荒芜的地区也同样已经耕种。这个国家所处的相当有利的地位,以及在这个国家里存在的大量独立小邦,对于上述土地的全面开垦或不无贡献。然而,这位贤明的近代历史家虽这样说,但那时意大利的土地垦作,不及今日的英格兰也不是不可能的。
可是,无论哪一个国家,通过工商业而获得的资本,除非其某一部分已在土地耕作与改良事业上得到保障和实现,总是极不确定的财产。说商人不一定是某一特定国家的公民,这句话真是不错。究竟在何处营业的问题,在他似乎没有多大意义;如果他们对甲国成到一种厌恶,那怕顶微小,亦可使他把资本从甲国迁到乙国。跟着资本的迁移,资本所维持的产业,亦必移动。在资本尚未散在地面上,成为建筑物,成为土地永久改良物以前,那资本决不能说属于某一国。据说汗萨同盟大部分都市都拥有大财富,这财富如今到哪里去了呀,除了在十三世纪、十四世纪模糊的历史中外,厦是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甚至它们中某些城市究竟坐落在什么地方,其中有些的拉丁文名称究竟属于欧洲的哪些都市,也不易确定。但是,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意大利所遭的灾祸,虽然使伦巴迪亚和托斯卡纳所属各城市的工商业大为衰落,但这些地方,至今仍为欧洲人口密度最大、土地耕作最良的地方。弗兰德在内战后又受西班牙的统治,这些虽然延去了安特卫普·根特、布鲁哲斯的大商业,但弗兰德至今仍为欧洲财富最多、人口最稠密耕作最进步的地方。战争与政治上的一般变革,可以容易地使以商业为唯一来源的富源趋于耗竭。通过比较可靠的农业改良而产生的富源就比较持久得多,除了由于敌对蛮族的侵凌而引起的持续一二百年之久的比较激烈的大变动,如罗马帝国崩溃前后西欧的大变动外,其他事件都破坏不了。

 序论

被看作政治家或立法家的一门科学的政治经济学,提出两个不同的目标:第一,给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或生计,或者更确切地说,使人民能给自己提供这样的收入或生计;第二,给国家或社会提供充分的收入,使公务得以进行。总之,其目的在于富国裕民。
不同时代不同国民的不同富裕程度,曾产生两种不同的关于富国裕民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其一,可称为重商主义;其二,可称为重农主义。关于这两个主义,我将尽我所能,作详细明了的说明,而且将从重商主义开始。这是近世的学说,在我国今日又最为人所理解。

 
   第一章  商业主义或重商主义的原理

财富由货币或金银构成这一通常流行的见解,是自然而然地因货币有两重作用而产生的。货币是交易的媒介,又是价值的尺度。因为它是交易的媒介,所以,我们用货币,比用任何其他商品,都更容易取得我们所需的物品。我们总是觉得,获取货币是一件要事。只要有货币,以后随便购买什么,都没有困难。因为它是价值的尺度,我们便用各种商品所能换得的货币量,来估计其他各种商品的价值。有很多货币的人,被称为富人;只有极少一点货币的人,被称为穷人。俭朴的或想发财的人,被说成是爱货币的人;不谨慎的、不吝啬的或奢侈的人,被说成是漠视货币的人。发财等于是有了货币。总之,按照通俗的说法,财富与货币,无论从哪一点看来,都是同义语。
象富人一样,富足的国家往往被认为拥有很多货币。在任何国家,贮积金银被认为是致富的捷径。美洲发现后,有一个时期,西班牙人每到一个生疏的海岸,第一个要问的问题,就是近处有无金银发现。他们就根据这种情报,判定那个地方有没有殖民的价值,乃至有没有征服的价值。以前,法兰西国王特遣僧人普拉诺·卡尔比诺去见有名的成吉思汗的一位王子。据这位大使说,鞑靼人所常常问到的,只是法兰西王国的牛羊多不多。他们的问题和西班牙人的问题有同样的目的。他们想要知道那个国家是否十分富足,值得他们去征服。鞑靼人和其他一切牧畜民族,大都不知道货币的用处;在他们中间,牲畜便是交易的媒介,便是价值的尺度。所以在他们看来,财富是由牲畜构成,正如在西班牙人看来,财富是由金银构成一样。在这两种看法中,鞑靼人的看法也许最接近于真理。
洛克先生曾指出货币与其他各种动产的区别。他说,其他各种动产是那么容易消耗,以致由这等动产构成的财富不太可靠;今年富有这等动产的国家,即使毫无输出,只要是奢侈浪费,明年就可能很缺少这等动产。反之,货币却是一个可靠的朋友,它虽然会由这个人转给那个人,但若能使它不流出国外,就很不容易浪费消耗。所以,在他看来,金银乃是一国动产中最坚固最可靠的部分;他认为,由于这个缘故,增加此等金属,应当是该国政治经济的大目标。
另一些人却以为,一国如能脱离全世界而存在,则国内流通的货币无论多少,都毫无关系。借这种货币而流通的可消费物品,只会换取或多或少的货币;他们认为,这样的国家实际上是富是贫,完全取决于此等可消费物品的丰饶或稀少。但对于那些同外国发生联系,而且有时不得不对外作战,因而有必要在远地维持海陆军的国家,他们的看法却又不同。他们说,除了送出货币来支付给养,否则就无法在远地维持海陆军,但要送出货币,又非先在国内有许多货币不可。所以,每个这样的国家都必须尽力在和平时期累积金银,一旦需要,才会有财力进行对外战争。
由于有这些通常流行的见解,欧洲各国都尽力研究在本国累积金银的一切可能的方法,虽然没有多大成效。西班牙和葡萄牙是以此等金属供给欧洲的主要矿山占有者,它们曾以最严厉的刑罚或苛重的关税禁止金银输出。往时,其他大多数欧洲国家似乎也都采用类似的禁止办法作为它们政策的一部分。在某些古代苏格兰议会法案里,我们会出乎意料地发现,亦曾以重刑禁止金银输出国外。法兰西和英格兰古时候也曾采用同样的政策。
当那些国家成为商业国时,商人们在许多场合总感到这种禁令非常不便。他们以金银为媒介,向外国购买他们所需要的物品,输入本国或运往别国,比用任何其他商品为媒介,往往都更为有利。因此他们反对这种禁令,认为它妨害贸易。
他们说,首先,为购买外国货物而输出金银,未必会减少国内的金银量。反之,还往往会增加那种数量;因为,如果外货消费额并不因此而在国内增加,那些货物就可再输出国外,以高利润在那里售出,所以,带回来的财宝也许会比原来为购买货物而输出的金银多得多。托马斯·孟把这种国外贸易的作用同农业的播种期和收获期相比较。他说:“如果我们只看见农夫在播种时期把很多优良谷物撒播到地里去的行为,我们一定会把他看做一个狂人而不是农夫。但如果我们再考察他在收获期间的劳动,我们就会发现,他的行为是既有价值又有很大的收获的。收获才是他努力的目的。”
第二,他们说,这种禁令并不能阻止金银输出,因为金银价值大体积小,极容易向外走私。他们以为,只有适当地注意所谓贸易差额,才能防止这种输出。当一国输出的价值大于输入的价值时,外国就欠它一个差额,那必然以金银偿还,从而增加国内的金银量。当输入的价值大于输出的价值时,它就欠外国一个差额,这必然也以金银偿还,从而减少国内的金银量。他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禁止金银输出,就不但不能阻止金银输出,而且将使金银输出加多一层危险,从而使金银输出加多一层费用。所以,在这种禁令下,汇兑将更不利于有逆差的国家;购买外国汇票的人,对于售卖外国汇票的银行,不仅要对运送货币的天然风险、周折与费用付出代价,而且要对由于禁止金银输出而产生的意外风险付出代价。汇兑愈是不利于一个国家,贸易差额亦必然愈是不利于这个国家。与贸易差额顺差的国家比较,贸易差额逆差的国家的货币价值必定相应地低得多。譬如,英、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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