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谁在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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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谁在不高兴-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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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爱国愤青的广泛存在,“民族荣誉”也会被奸商制造成商品来出售。不信吗?君不见民族荣誉天天在市场上出售,且价钱不菲。你看神舟载人飞船一升天,商家纷纷想方设法与神舟搭上关系,从而使商品笼罩上一层民族荣誉,使商品具备了民族荣誉效用,消费者在购买之时,可曾想到自己也在为这民族荣誉埋单?天上神五神六,地下人五人六,民族荣誉可以被各行各业所应用,当然也包括明星娱乐行业,明星娱乐经济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对这一工具的大肆运用。
  我们分三个层面来说这一问题。明星娱乐经济基于爱国愤青的经营,第一个层面是对娱乐明星的打造。这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把某些明星打造成专业化的爱国明星,例如张明敏、李小龙、早期的李连杰都是此类;另一类则是明星本身不是专门的爱国明星,但是在必要的时候通过某种方式让明星具备一定的“爱国效用”,例如让明星偶尔推出几首“爱国歌曲”。
  专门化的“爱国明星”的特征就是其大部分的产品都是与爱国有关。比如张明敏从唱爱国歌曲《中国心》开始,其推出的专辑几乎全是此类歌曲。经验事实证明,专门化的爱国歌星一般不能长红,张明敏被人所知的歌曲大概就那一首。但是专门化的影视“爱国明星”却一般能维持较长的走红时期,比如李小龙可以说一直红到了现在,早年拍摄《陈真》系列的甄子丹也一直红到了现在。这种差别或许是因为影视剧的感染力大大超过歌曲,并且新推出的爱国影视剧也不会让观众腻味。歌曲则不同,当张明敏推出第二首爱国歌曲的时候,听众可能就厌烦了,歌曲的边际效用递减要大于视觉产品。
  非专门化的“爱国明星”则往往在国家发生大事的时候推出若干爱国作品。当国家发生大灾难时,明星可以扮演爱国角色,推出爱国歌曲。比如汶川大地震时,香港的刘德华和成龙就分别牵头创作了《承诺》,明星们还大搞赈灾演出,无可否认这些明星都可能是出于真心,并且他们的行动的确对灾区和灾民带来了巨大的帮助,但是也不要忘了,这也是明星背后的经纪公司的一种经营策略。这些行动,可以大大增加明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爱国的光环也吸引了广大愤青的注意。相反,那些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稍有欠缺者,就会遭到愤青们的无情攻击。比如导演冯小刚就是因为只捐了十万元,愤青嫌太少,就在网络上旷日持久地进行声讨。在国家特大喜庆的日子,明星们也会打打爱国牌。比如,香港回归时刘德华推出了《中国人》这首红遍大江南北、红遍全球华人圈的爱国歌曲;又比如奥运之时,两岸三地的明星们创作了无数相关歌曲,其中《北京欢迎你》这首歌,参与录音的歌手多达一百名。明星们要借奥运抓住愤青们的心。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明星娱乐业是愤青身上的寄生虫(2)
明星娱乐经济瞄准爱国愤青的第二个层面就是推出“爱国娱乐产品”。分为歌曲、电影和电视剧。
  先来看歌曲。许多能激发民族荣誉感的歌曲都红遍了大江南北,甚至于,一首歌曲就让演唱者红得发紫,成为大牌歌星。张明敏一首《中国心》,感动无数国人,其本人也因此成名;一首《龙的传人》使得侯德健成为台湾四大音乐人之一(其他三个为李寿全、梁弘志、罗大佑);一首《中国人》使得处于低潮的刘德华再次掀起狂澜,高枫也是凭借一首《大中国》成名的,解小东也搞了个《中国娃》,还是红遍了整个中国。
  不过,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边际效用是递减的,一而再再而三地搞这些东西,总有一天也是会失灵的。例如谢霆锋近年搞出一首《黄种人》,知道的人没几个。谢霆锋这一着是臭棋,如果等到奥运会的时候推出这首歌可能会收到很好的效果。这一点,他应该好好向刘德华这个老江湖讨教讨教。《中国人》据说早已写好,刘德华及其公司就是沉得住气,到最合适的时候推出,老谋深算啊!香港回归那年,刘德华还翻唱了一首老歌《东方之珠》,这歌不仅让香港同胞听起来心潮澎湃,就是大陆的人们听起来也是感到一种莫名的自豪啊——东方之珠啊,回到我大中国的怀抱了!民族荣誉效用以流行歌曲为载体进行出售,得到的收益何止是天文数字。明星本人也因为演唱这种歌曲而笼罩上了一种民族精神的光环,明星的品牌联想大大丰富,品牌价值大大提高。
  再来看影视剧作。香港电影和电视剧(也包括到美国发展的香港艺人们的作品)曾经无比成功地利用了华人的民族荣誉感而获得巨大票房收入,捧红了无数明星。从李小龙说起。你们看,李小龙总是单枪匹马与洋鬼子恶斗,每回都是打得洋人落花流水,观众从中得到了什么满足?民族荣誉感、民族自尊心也。精神分析影视美学理论说的就是这么个道理,观众不经意间与片中角色产生共鸣,获得虚幻满足。近代以来洋人欺负中国人,现在我们便从电影中来泄愤。无独有偶,李连杰也是靠类似的电影红火起来的,李连杰的黄飞鸿系列电影无非就是讲一个广东人如何杀死洋人的事情,我们观众为之欢呼,大呼过瘾,我们从中得到什么满足?民族荣誉也。从经济角度看,这是商家以电影为载体出售民族荣誉,满足大众民族感情而已。在许多香港电影中,即便主题不是跟洋人有关系的,导演们也喜欢搞几个洋人配角来让中国人演的角色暴打一顿,这就是出于制造民族荣誉效用的考虑。
  香港的电视剧《霍元甲》、《陈真》之类,以无数的画面来展现中国人怎么暴打日本人,描述日本人侮辱中国人之后如何得到更大的报复,这些电视剧吸引了无数眼球,人们看得入迷,如痴如醉,满足了什么?无非是民族感情。电视剧也是经常利用民族荣誉效用来吸引观众、扩大经济效益的。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多留心观察现在各个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剧,肯定能从中找出不少例子来。
  奸商们利用爱国愤青经营明星娱乐产业的第三个层面,就是通过炒作明星“爱国”或者“卖国”事件来达到迅速扩大明星关注度的目的。明星卖国事件,最有名的当属赵薇被愤青泼粪事件。赵薇身着日本军旗装为《时装》杂志拍摄2001年第9期封面照,引起巨大社会反响,引发全国愤青群起攻击,赵薇关注度扶摇直上。2001年12月28日,赵薇应邀参加湖南经济电视台举办的6周年台庆《情深深新年演唱会》,在台上被一位男愤青泼粪。据说,从此“愤青”有了别名,叫做“粪青”。但是,可能由于这次炒作没有掌握好度,虽然事件在短期内效果明显,但后来对赵薇的事业反而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明星卖国的话题,炒作得好完全有百利无一害。台湾明星就经常利用这个来炒作,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某某台湾明星又散布了卖国言论,或者侮辱大陆人的言论,比如2007杨丞琳在某次节目中说“抗战才八年啊”,立刻被大陆广大愤青痛恨得咬牙切齿,还在网上发起了抵制杨丞琳的运动,可是结果呢?只是让杨丞琳越来越红而已,许多不知道她的人反而因为愤青的宣传而知道了,我看今天杨丞琳仍然红得发紫,愤青们功不可没。

明星娱乐业是愤青身上的寄生虫(3)
要说娱乐界奸商炒作明星爱国事件,那就更多了。一个娱乐圈的无名小卒黄子华因为在一次公开场合对日本人说了句“回去之后别忘了告诉日本人,钓鱼岛是中国的”,广受愤青们的追捧。在网络发达的时代,奸商们看到网络愤青为数众多,也开始利用网络来炒作明星爱国事件。在网络上炒作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匿名发帖,对头脑简单的愤青更具迷惑性和蛊惑性,许多虚构的情节也可以在网上成功炒作。这类网络炒作范例当属刘德华日本事件,从2006年开始,网络上广泛流传这样的一个帖子:
  6月5日,刘德华一行来到日本,举办了小型歌友会。歌友会一开始,歌迷欢呼。但是刘德华拒绝用日语向大家问好,接着又拒绝了主办方安排的日语歌曲,并把所有曲目都改为普通话,原定的粤语歌曲也全部取消。刘德华用普通话一字一句说道:“本来我是不想来日本的,但是因为合约在身,不得不来日本。但是你不要以为是一纸合约把我牵住的,如果我不来,没人可以把我怎么样。我只是觉得这样对我的歌迷不公平,因为歌迷是无辜的。我不想做的事,谁也无法逼我做,而且,你逼我,我也不会做。”刘德华接着说,“引用一句话,艺术是没有国界的,但是艺术家是有国界的。我想说,音乐是没有国界的,但是音乐家是有国界的。”他对着主办方说,“以后介绍我时,不要说我是香港歌手,因为我首先是一个中国人。”然后,他当着几百名日本歌迷的面,演唱了一首《中国人》。
  这个帖子几乎贴遍了所有知名的和不知名的中文论坛、贴吧,包括通过QQ持续不断地传播,并且在许多知名论坛都被推广到了首页,几乎到了无人不知的地步。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实力雄厚的组织在网络上进行推广,能达到如此效果?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样一条假新闻,爱国愤青们却如获至宝,把刘德华当成了第一爱国明星来追捧,殊不知,刘德华演唱过十多首日本名曲,早在1996年刘德华在日本举办演唱会时更是在现场演唱了日语名曲《再一次拥抱》。
  明星爱不爱国由不得他们自己,要听幕后奸商的安排,为了迎合或者激怒愤青,该爱国时就爱国,该做“汉奸”时就做“汉奸”,一切都是为了利润最大化。明星娱乐业,是当之无愧的爱国愤青身上的寄生虫。
  成龙不懂“愤青经济学”而吃大亏叶楚华
  成龙不懂“愤青
  经济学”而吃大亏
  据台湾TVBS报道,2009年4月18日,身为中国电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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