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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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逻辑-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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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点。一个大学,包括我们的本科生、博士生、研究生在内的教育,如果你的教师队伍不是一个由优秀的研究者组成的队伍,你就不要期望能培养出真正有创造力的学生来。我们现在讲中国有许多学生是高分低能,为什么是高分低能呢?不是教学方法问题而是老师的质量(qualification)问题。国外优秀的大学,就是研究型的大学,这些大学的老师绝大多数都在学科的前沿,都在做原创性的研究,所以他们在教授任何一门课的时候,都可以把本学科最新的信息带进来。比如说一个数学家,他教授微积分,也能传达新的信息,更不要说我们许多的社会科学了。因为他在不断地思考问题,总是有一种好奇心在不断地提出问题,挑战自己,也就培养出一批能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学生了。我们中国的大部分学校,因为老师不具备原创性研究的能力,只能照本宣科,所以我们非常重视教科书。好多老师对教科书非常的熟悉,倒背如流,但是那也只能教给学生简单的旧知识,怎能教给学生创造力呢?一个优秀的大学教授绝不能拘泥于用教科书来教学生。教科书和学科的前沿至少相差十年。一个教授只会照本宣科是没有办法培养学生的好奇心的,因为教科书基本把所有问题的漏洞都堵上了,没有什么创造性。一个学校,老师的研究工作直接关系到培养出来的学生的质量。如果老师不坚持不断地探索问题,不能站在学科前沿,就甭想培养出好的学生出来。
 
  像北大这样的学校,招老师一定首先是一个优秀的研究者,没有好的研究,你培养的学生就和人家教学型大学(teaching college)培养的学生一样了,一定不是未来其他大学的老师和在学科的最前沿做出原创性贡献的人,那还要你做什么!我们要达到自己的目标,我们的老师就必须是优秀的研究者。但是不能因为研究就贬低教学,我们承担的教学任务是如此重要,跟一般大学不一样,所以我们的老师必须是杰出的学者。我们不能用过去的那种观念来看待教学和研究的关系。现在好多大学包括北大都有这样一种避讳,不敢说自己是研究型大学,一说就是在贬低教学,这很遗憾,我们中国的大学从五十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是按照教学型大学去做的,而不是按照研究型大学去做的。我们过去招人叫“试讲”,讲什么课,挑出一章讲,口才不错、逻辑清楚,就可以留下来。我们从来都是一个教学型大学而不是一个研究型大学,所以现在要改变这个观念不太容易,会有很大的阻力。
 
  当然,由于时间上的替代性,为了平衡教学和科研,我们就要有一个很好的激励机制。一个老师完不成教学任务,你也没有资格提教授;但是不等于说教好了书,完成了教学任务你就有资格当教授。有人担心这样强调之后大部分人都不愿意教书了。不愿意教就只有走人了,这是一个管理问题。美国的优秀大学那么注意研究,为什么人家的教授的教学工作量比我们还大呢?就是管理严格。年轻的教员,在过去越年轻承担的杂务就越多,课程量也越大,这一点以后要彻底的改革。以后当了教授的人,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一定要比那些没当教授的没有拿到Tenure的教员要大,承担的社会服务工作也要多。这样可以使得年轻教员在最有创造力的年龄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研究性的工作。对研究做得特别好的教员,还可以适当减少他们的教学工作量,以作为对他们的奖励。
 
  北大的改革,谁是最大的受益者,有人说是教授,这是不对的。其实真正得到好处的是年轻教员。年轻教员过去一旦留校,就跟丫环一样爱怎么使唤就怎么使唤,有成就也是导师的,就是梯队里也是最下边的那部分。以后不是了。以后讲师、副教授、教授是同等地位的,包括申请研究基金以后更要偏向讲师和副教授。不是说你是教授你就一定能够得到钱,要按照研究能力而不是资历分配资源,同等情况下应该优先副教授和讲师。梯队这个概念完全是错误的,完全是家族化管理导致的,老大没有娶到媳妇老二绝对不能娶,如果这样去做,哪有学术平等呢!北大改革真正实行了,真正受益的是年轻人。在国外当一个大学教授,你要雇人给你干活,你要申请到钱,你没有本事申请不到钱就没有人给你干活,你的成就会越来越少。我们可不是这样,我当了教授的话我留我的人,学校出工资分房子,你就得帮我干活,这样多舒服。如果你七十岁了,你老师八十三,那你还得等着,他过世了你才能成为学术带头人。国外的教授你要研究,经费就得自己申请,讲师、副教授也是这样,你要申请到钱,然后雇用一些博士生、研究助理来给你干活,他们愿意,因为跟你干活得到训练,以后才能找到工作,所以说这样的改革对中国的教育是革命性的变化,但好多人看不到这一点。
 
  我们的教育,无论是初等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都有素质教育和知识教育两个方面。知识教育的成绩相对容易衡量,你考进大学来是一类是二类就大概知道了,素质教育就没有办法考核,所以教员往往就不重视素质教育。这是激励机制的扭曲。为了鼓励素质教育,就不能过分激励知识教育。 
 
1。8 校长治校 教授治学 
 
  校长治校教授治学
 
  接下来我们讲的问题也是大学治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教授治校还是校长治校。在学校中谁应该最有发言权,应该谁说了算?教授说了算行不行?我个人认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教授能不能说了算还要看这个教授是怎么当上的。在所有的组织当中谁说了算肯定是依赖于你是怎么选上来的,选择你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在我们现在这个体制之下绝对 
不能教授说了算,如果教授说了算我都怀疑有人会很快把这个学校卖了。教授治校的前提是教授做出的决策一定是符合大学理念的;而只有教授是以追求知识、追求创新为使命的人,他才会真正维护这个学校的名声,才会真正按照一个科学的标准去决策。蔡元培,大家都认为他实行的是教授治校,其实他上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换教授,如果没有换教授就不可能有教授治校,就不会有蔡元培的辉煌,不会有北大的辉煌了。陈独秀来了,李大钊来了,这些人来了才可以让教授治校。
 
  一句话,教授的权利有多大应该看这个教授是怎么当上的,教授队伍是如何组成的。即使在这个前提下,我想也不能把问题过分简单化。大学越来越复杂,涉及到大量行政性的事务和技术性的事务,比如资金的分配,学科的调整,究竟应该发展哪个学科不发展哪个学科,可能不应该教授说了算,校长要享有非常大的权力。这里,我给大家介绍一些国外有关的研究成果。
 
  全美大学教授联合会(AAUP)曾于1971年就美国大学中教授参与决策的情况作过一次调查,发现教授参与决策的程度在不同大学有很大的不同,对不同类型的决策参与度也不同。比如说,在584个被调查大学中,教授参与课程决策和教员管理决策的比例最高,分别占84。08%和74。25%;教授控制教员任命、职务提升和终身教职(APT)决策和个人绩效评估决策的比例居中,40。28%;而教授参与学校财务决策的比例最低,仅为15。03%(其中参与长期预算决策的比例仅为7。02%)。美国学者McCormick和Meiners根据这项调查所做的实证研究发现,平均而言,教授参与决策的程度越高,大学的业绩表现越差(这项研究发表于1989年的《法律经济学杂志》)。他们认为,只有在决策权相对集中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做出高质量的决策,教授可以为管理者提供有价值的帮助,但教授集体参与决策不利于做出有效的决策,因此,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要求教员的工作应局限于投入而不是控制决策。
 
  William Brown认为,教授对大学事务的最优参与度与决策类型有关。他把大学管理决策分两大类,一类是学术事务(academic performance),另一类是行政管理(organizational management);前者包括课程的设置、学位的设置、业绩的考核、教员的聘用等;后者包括资源的分配、新学科的建设、教员的编制、院长的任命等。他们发现,教授参与管理学术事务的程度越高,学校的业绩表现越好;而教授参与管理行政事务的程度越高,学校的业绩表现越糟糕。原因在于:在参与学术性事务方面,教授不仅有信息优势,而且其个人利益与组织的目标不冲突,所以是有效的;相反,在参与行政事务方面,教授不仅没有信息优势,而且其个人利益往往与组织的目标相冲突[这一研究发表于2001年的《经济行为与组织杂志》(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
 
  这些研究告诉我们,笼统地讲教授治校是不恰当的,特别是,如果教授的利益与大学的目标相冲突,让教授参与决策一定是没有效率的。一个显著的例子是学校的财务预算——如果教授说了算,教授可能集体同意把学校的资金用于他们个人的目的,如提供更大的个人办公室,降低教学工作量,提高每个人的工资水平等等,而这样做对整个大学的发展可能是非常有害的。在资金如何在不同院系之间分配的问题上存在着同样的问题。设想一下,学校从政府拿到了一笔钱,全体教授投票决定钱应该给谁。投票的结果当然是现有教授最多的那个院系最有可能会拿到钱,而事实上这个学科虽然原来比较重要但现在不重要了,不代表未来发展的方向,更不应该扩展。在这个问题上,如果教授治校,那我们的大学还怎么往前走?所以这时候,决策一定要校长来做,你人多我就不能让你投票,校长来判断哪个学科是代表未来的方向,来决定资源应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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