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温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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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温州人-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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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此时钱庄里没钱,而方培林仍微笑着应允下来。10∶05,他来到经营百货的老陈家,向他借1万元,对方面露难色:“不行,我下午两点要向外地汇2万元,手上这笔钱不能动。”方培林说:“我知道你下午要把钱汇出去,才上午来找你的。我只需要向你借4个小时,保证下午两点钟之前归还。”     
  10∶20,南北货老板贷到了他所需要的钱。百货老板4小时闲置资金也被方培林利用起来。40分钟后的11∶00,有人存进1万,方培林并不急于先还给老陈,而是又用这笔钱应付了另两位求贷者。下午1∶30,又有人存进了1万多元。这时,方培林才将1万元还给老陈。不到4个小时,方培林将这笔钱周转了3次,真可谓分秒必争,滴水不漏。     
  利率的浮动也灵活地体现了市场的需求和规律。当时银行、信用社的月息是:活期存款0。24%;5年长期存款为0。78%;贷款利率为1。5%。而民间高利贷高达3%~5%。方兴钱庄的活期存款月息1%,3个月以上为1。2%;贷款利率为2%。这“中间利率”对存、贷客户都充满吸引力。钱庄因此生意兴隆,在开张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存贷款2400多人次,资金周转总额达500多万元。     
  “温州有人开起钱庄了。”这条新闻在当时金融界引起的震动之大,是可以想见的。在它不长的生命里,几乎每时每刻都伴随着质疑和责难。     
  对钱庄的定性,在金融界也一直是个争论的话题,大多数金融界的权威人士认为这是不可取的。本该持有由金融管理机构签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才可经营的钱庄,在几年金融经营活动中却一直是无证运行。方兴钱庄的经营活动在当时是不合法的。应健雄曾于1985年10月以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分行副行长的身份带人对方培林的钱庄进行了调查。据他回忆,当时他们查阅了钱庄—年多的金融业务活动的账目,发现所做账本不规范。行里的两位同志用了一天多的时间,帮他重新整理。应健雄认为方培林对金融懂得不多,而整个金融的运作也不合常规,钱庄里甚至连个保险箱都没有,资金的周转主要靠手头十来个做买卖的人作为固定客户支撑着。     
  考虑到方兴钱庄在当地的影响,如以强制手段取缔,肯定会造成客户的损失而产生社会混乱,所以银行决定在钱库镇的银行和信用社也实行利率浮动,改变了以往的服务方式,成为由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在全国率先进行利率改革的试点地区,欲以此与方兴钱庄竞争,挤掉钱庄。     
  1989年,出于自身经营状况的原因,坚持了5年之久的、带有半地下色彩的方兴钱庄自行关闭。方兴钱庄由于业务发生额不大,且都是短期存贷,加上方培林对客户的认真负责,关闭后的扫尾工作做得相当出色,没留下任何令人不满意的纠纷。     
  温州“地下钱庄”的出现,凸显了“民间金融”或“草根金融”性质的非法性和存在的合理性之间的矛盾。它到底是钻国家金融制度空子的蛀虫,还是国家金融制度的有益补充,对当时的意义,值得进一步去探讨。当年方兴钱庄的设立,在客观上对温州试验区的金融体制改革起了推动作用,由此将中国千百年来就存在的民间借贷从地下引到地上,平抑了民间借贷的高利率,将民间资本在一定程度上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领域。2005年,温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意见》,加强对温州民间融资的管理。这是温州第一次用政府发文的形式“堵疏结合”规范民间资本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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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挡不住的商业旋风(7)       
  温州地区肥沃的私营经济土壤,从一开始就为民间金融的萌生提供了最好的养料。一种被称为“抬会”或“排会”的信贷交易方式长期存在。私营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信贷,为了解决一时的资金短缺,不得已便以这种民间的方式进行互援自救。它最初出现在几个人之间,各人都出一笔钱,形成一个互助性的“会”,用钱的人付给其他人高于银行的利息。有资料显示,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这种抬会的方式进行流通的民间资金已超过了3亿元,成为当地私营企业发展的最重要的资金动力。金乡徽章厂厂长陈加枢——也就是那位因给美国海军陆战队制造军徽而名气颇大的老温州回忆说:“当时工厂要发展,全靠地下渠道,最多一次可以借到1000万元。”     
  当时,方培林钱庄的尴尬处境,似乎给他的随行者提供了一个这样的信息:进入到规范化的金融行业的大门紧闭着,可任何大胆的尝试——哪怕得不到法律的认可——都将是被默许的。     
  于是,在方兴钱庄开张的一年后,1985年秋天到1987年冬天,在温州全境爆发了至今回忆起来仍让人不寒而的“金融抬会大灾难”。     
  抬会一开始只是一种民间的融资信贷,有些抬会会主原本也是想学方培林搞私人钱庄的。可是,常规的信贷效益毕竟太低了,马上有人想到了高息融资。先是小心的尝试,继而变成大胆的扩展,在滚滚而来的金钱与永远填不满的欲望之间,一种新的特定含义的疯狂的金钱游戏开幕了。     
  叶三凤是一个快40岁的很会算计的女人,在镇上开了家杂货店。在别人的怂恿下,她也办起了一个抬会。她的那一套规矩在当时是最流行的:一个会员入会交1。16万元,从第二个月开始,会主每月付给会员9000元,连续付12个月,计10。8万元;第13个月起,会员再付给会主3000元,连续付88个月,计26。4万元,会主则仍然每月付出9000元。如此循环滚动,一个会期为100个月。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最大的风险在第一年,会主要把1。16万元变成10。8万元。有人计算过,一个1。16万元的会员要维持下去,到第六个月必须发展22个会员,到第12个月,要发展691个会员,到第18个月,就要发展20883万个会员。     
  一个“不可能的游戏”,在侥幸、狂热和从众心态的驱使下,如火如荼地玩了起来。叶三凤最风光时每月可净收入120万元。仅乐清一县,像叶三凤这样的抬会会主就有1346个,最大的抬会发展了12122万人,会主年收入1970万元。在两年时间里,温州所属九县两区有30万人参加,会款发生额达12亿元之巨。     
  一位经历过当年事件的老人描述说:“钱收进来,先在墙两头放着,不出两个时辰,两头的钱就连在一起,一上午整面墙堆满了。到了晚上一间房子已全部堆满钱,脚都插不进,只有封门,派民兵举刺刀看门。人们仍不肯散去,喊着要入会,把大叠的钱扔进来,民兵用刺刀让他们后退。”还有一点很有意思,被人视为财神的会主竟有八成以上是由像叶三凤这样的文化不高甚至是文盲的农村妇女担当的。     
  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效益比,自然逼使抬会以几何级数地发展新会员作为其支撑下去的唯一手段。当年,最疯狂的会员发展方式是所谓的“短会”:入会交1。2万元,第二个月就还给会员9000元,第三个月再还9000元,本息两清。会主虽然要亏损6000元,但可以此来引诱更多的人入会。为了获得政治上的庇护,还出现了“官会”,专为官员而设,入会不必交款,而是先领款,3个月后再少量返回。这种会分10万、5万、1万三种,视干部大小而定。主要是一个干部入会,可以带动无数的百姓来入会。     
  失去理智、极度病态的金钱游戏总有一天会断链崩盘。到1987年底,数以千计的抬会终于难以维系下去了,出现了抬会会主的潜逃事件。很快,恐慌如瘟疫般地在各个乡镇飞散开来。抬会体系顿时发生集体性的瞬间雪崩。成千上万的讨债者疯了似地冲向会主的家,一幕幕不堪目睹的人间悲剧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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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挡不住的商业旋风(8)       
  苍南几十个讨债的人拿着炸药包赶到一位会主家,逼迫他交出钱来,否则同归于尽;平阳两位会主被讨债者抓住,吊在柱子上,用竹签钉入会主手指,用铁钳焊烧胸肉,折磨三天三夜导致受刑人死亡;上百所小学被迫停课,原因是学生常常在路上被讨债的当做人质抓走;平阳县乡下数百名妇女步行数十里赶到县城游行,要求政府帮助讨回被骗去的钱。     
  在短短3个月里,温州全市有63人自杀,200多人潜逃,近1000人被非法关押,倾家荡产。     
  记录下这一段血腥而可怕的温州“抬会风暴”,其实是为中国民间金融史的演进留存一个令人心悸也令人警醒的片断。     
  既不看伟人讲了没有,也不看别人做过没有     
  在温州,经济体制改革的破禁更富传奇色彩。1987年,为了使民间资本冲破禁区,温州苍南县委办调研室副主任黄正瑞研究出了被称为“温州知识分子改革开放以来最重大的理论创新”——股份合作制。     
  那是一个充满“姓社姓资”争论的年代。当时温州的经济格局正悄悄发生变化,从简单的家庭企业到挂户经营(即挂着集体招牌的私营企业)之后,农民联户、合股等形式的企业悄然兴起,占到温州工业总产值的27。8%。温州人很敏感,如果这类企业算姓私,“资产阶级”主力军就超过温州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那么温州经济问题大了。黄正瑞的笔下诞生了“骡子理论”,将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两种色彩糅在了股份合作制一张画纸上,使千家万户的小企业能把生产的规模几十倍地扩大起来。当年11月,温州市政府颁发了全国第一个关于股份合作制的地方法规——《关于农村股份合作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其后,温州经济增长速度之快令人称奇。到1990年,股份合作制企业产值已经占到温州农村工业总产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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