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的儿媳爱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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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的儿媳爱上他-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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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说爸爸成了英雄,而且还要上电视,晓梦跑到人群外围蹦着高地欢呼起来:“噢。我爸爸是英雄了!我爸爸是英雄了!” 。 想看书来

第三十七章  相信我一次
石梦压根儿就没想当什么英雄。对于这种突如其来的称谓,他除了嗤之以笑,再没说别的。

  然而,社会媒体并没有因为他的低调应对而停止对他的宣传,相反,他越是麻木不仁,媒体对他的关注力度就越大,他的英雄称号也显得越当之无愧。

  一时间,他的同事好友、街坊邻居也一同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更别说他的家人了。

  石梦不禁要问,遇到这么丁点的小事儿就值得大炒特炒,那么把我以前的所作所为全都公布出去,还不得把我当作救世主?再说了,见义勇为的事儿每年每月每日都会发生,为什么那些人的名字很少被人传诵,而我的名字却在一夜之间就闹得家喻户晓了呢?只有一种解释:被我救下的孩子是潘老板的孙子。因为潘老板的孙子跟一般人家的孙子是不一样的,所以救下他孙子的人自然也跟普通的见义勇为者大不相同。如果仅仅因为我救了潘老板的孙子,就使得我的名字跟“英雄”二字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那么,这样的事情我宁可不做。

  不过话又说回来,孩子并没有错,错就错在他不该出生在这样的门户里。——这就是石梦的辩证法。

  但不管怎么说,该做的事情他以后还得去做;不该做的事情,就是有人拿枪逼着他去做,那也是白搭。

  这几天,经常有人请他去喝酒,不管职位高低,他一概拒之门外。妻子批评他说:“你对人家客气点儿好不好?”石梦一听这话就气不打一处来:“你懂什么。”

  在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潘老板和他的把兄弟庞局。这兄弟二人虽然邀请他的措辞有所不同,但在石梦听来却是异曲同工。两人分明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你现在的身份跟从前大不相同了,说话做事更要谨慎。”

  石梦隐隐有一种不安,他仿佛被人拖上了山尖,稍不留神,就会一落千丈,粉身碎骨。

  不过,更令他不安的还不是外部的因素,而是内心的忧伤,这种忧伤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确切地说,这种忧伤自打他来到了福海所才有。而现在,媒体对他的关注程度越高,这种忧伤对他的折磨程度就越大。

  他已经有好几天没看到薛晓莉了。自从孩子出事以后,薛晓莉就一直没去上班。

  不知为什么,他的眼前老是浮现着薛晓莉那天在医院里看他的眼神。那眼神里分明写满了伤感、惆怅和无奈。她好像有许多话要对他诉说。只可恨以前有那么多宝贵的时光却被他忽略了,现在想起来就后悔。

  孩子刚被送进医院的那两天,石梦也探望过几回,但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别人看他的眼神有一种特别的味道。

  他是个敏感性极强的人,他懂得什么叫见好就收。医院还是少去为好。

  这几天,他总是第一个来到办公室,而又是最后一个离去。他很想看到薛晓莉能在某一时刻出现在他的面前。可是他失望了。

  这天下午下班后,他还在苦苦地等待着。

  忽然,一个女子的身影出现在他的面前。

  不过那女子并不是他所等待的人,而是庞局手下那位颇受宠爱而又年轻漂亮的办公室主任陈可旭。

  陈可旭未语先笑,这让石梦一时难以判断吉凶。

  陈主任嬉笑了一阵子,然后说:“这么晚了你还不回去,是在等人吧?”

  面对这一语见地的提问,石梦只得付之一笑:“按照你的逻辑,凡是下班晚归者,都是在等人了?”

  “那倒不一定,不过你肯定是,我相信自己的判断。”陈可旭做出一种战无不胜的样子。

  “我从来就不敢低估陈小姐的智商,不过这次有点意外。”石梦极力为自己掩盖。

  “是吗?可是我最喜欢接受别人的挑战。”陈可旭妩媚一笑。

  “这么说,你是来向我下挑战书的?”石梦把话锋一转。

  “我可不敢。”陈可旭首先否定道,然后说:“不过今天我想请你喝杯酒,不知你肯不肯赏脸?”

  “陈小姐,您太客气了,像您这样有身份的人,似乎听到别人说这种话,才符合逻辑。”石梦不知她葫芦里装的什么药,只能试探着说。

  “这么说你已经答应了?”陈可旭眼睛一下子亮了许多。

  石梦最不想跟这种人打交道,怎么会答应她呢?于是说:“我可不敢让您破费,如果哪天您情绪也像今天这样高涨,我再说这话也不迟啊!”

  陈可旭决非等闲之辈,她很快就做出了积极的反应:“你这人真会饶弯子,明明是在拒绝我,可让我听起来就跟应允似的,看来我太自作多情了。”

  “陈小姐,您别多心,我可没那么多的心思。”石梦解嘲道。

  “别一口一个陈小姐好不好?咱们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干吗不能直呼其名呢?”陈可旭一看此路不通,于是另僻蹊径。

  “其实叫什么都一样,我这不是叫顺口了吗?”石梦解释道。

  “你这人,”陈可旭佯装生气的样子,“叫我说你什么好呢?实话跟你说吧,我今天请你喝酒,决不是想在你的杯子里下毒。”

  “我可没那么说。”

  “这么跟你说吧,我之所以请你喝酒,是想把我心里的话说给你,而这些话又恰恰是你最关心,却不能向其他任何人打听的。”说到这里,她显得很动情起来,“相信我一次,咱们走。”

  石梦看她一本正经的样子,再也找不到推拒的理由。

第三十八章  她不是坏女人(1)
若问薛晓莉婆家到底能有多少钱?没人能说出个大概数。不过有人做过一个形象的假设:假设把她家里的财产全都兑换成一百元一张的人民币,然后把这些纸币铺在地上,那么在整个姬城区域内,无论你走到哪里,你脚下踩的都是她家的钱。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一个古老的故事。

  据《史记》记载,汉武帝在孩提时代,喜欢上了他的表妹娇娇。他发誓长大以后,一定要娶娇娇为妻。姑姑听了,就提出一个问题:“你娶她可以,但你得承诺,你如何做才不至于委屈了她?”汉武帝不假思索地回答:“我要专门为她建造一座金屋。”

  从此,“金屋藏娇”一词应运而生。

  千百年来,那些怜香惜玉者无论贫富贵贱,无一不以汉武帝建造金屋为榜样,恨不得把家中所有积蓄全用在美女身上。那么,读者不禁要问:薛晓莉既有国色之美,又有堆金之富,那么,她即便住不上金屋,最起码也应该经常出入于超豪华型建筑之内,可是她办公的场所竟然是那么的不堪一顾,这合乎情理吗?

  原来,从薛晓莉嫁到潘家的第一天起,潘家的人就开始在如何防范“红杏出墙”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做起了文章。你想,这么美貌的女子却配上那么个形同异类的男人,何言“情感”二字?日子长了,她能不生花心吗?

  家里人一开始采取的措施是轮流值班制。这一制度要求薛晓莉一天到晚一年到头,只准呆在家里,不能外出一步,她所需生活用品,只要是这个世界上有的,就算跑到地球的另一面才能买到,也绝对保证她的需求。于是全家老小,从年近八旬的奶奶,到年仅十五岁的小姑子,轮流值班照看着她。

  乖乖,这样的事儿他们也能想得出,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人是有胳膊有腿的动物,是需要运动的,而人类运动跟其他动物运动的最大不同就是,前者的运动不仅对空间环境有着较高的要求,而且对精神环境如文化、艺术、道德、伦理等等都有着相应的需求。你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固定在一个特定的圈子里,这跟把一只鸟儿装在笼子里有什么两样?时间长了,你就不怕她会憋出病来?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事儿就出来了,薛晓莉又哭又闹,寻死觅活,见啥砸啥,弄得家里一刻都不得安宁。

  没辙,潘家的人只好做出让步,让她有条件地出入一些场合。

  潘家的人想法是不错,然而他们又忽略了一个问题,谈判是双方所进行的行为,一相情愿的事儿只能使问题重新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你也不想想,薛晓莉所处的年代是一个新新人类横空出世的崭新时代。她从头到脚都闪烁着美的光辉,然而她不能将这所有的一切展示给世人看,而只能从早到晚守着一个不死不活的男人,你说她能心甘情愿吗?

  潘家的人于是又说话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说,你应该追求什么样的生活方式?

  我要考研,我要出国,我要爬到泰山极顶去倾听天籁的声音,我要扑向黄海深处去享受潮涌的浪漫。

  你疯了不是?那样的事我们能答应吗?

  答不答应那是你们的事,争不争取那是我的事。我可以不要钱,但我不能不要自由。如果你们一定要剥夺我的自由,我只能以死相报。

  一听说死,潘家的人就害怕了。这么活生生的一个人怎么能让她去死呢?尽管死一个人在潘家人看来就像死一只羊死一匹马那样不会造成多大的心理恐慌,可薛晓莉却大不相同,她太不一般了,她的名字早被姬城几百万人口含在口里装在心里了,她要是死了,这新闻覆盖面就大了,弄不好事发当日美国各大报纸就会在头版头条发布这一重大新闻。

  直到这时,潘家的人才忽然发现,薛晓莉简直就是一块滚烫的山芋,吃不得也摸不得。

  既然留不得,是不是考虑放她走?

  不行!潘玖首先就反对。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薛晓莉”三个字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名字了,它早就跟事业和成败化上了等号。如果就这么轻易地放走了她,世人会怎么评说?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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