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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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志-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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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我想起来了。〃   

  荒村公寓是传说中的一个鬼宅,曾出现在同名畅销悬疑小说中,每当我灵感枯竭之时,便会捧起这本书细细读一遍……假使荒村公寓真的存在,我一定要去探明里面的秘密!   

  〃嘿嘿,我这个〃包打听〃名不虚传吧?快把地址记下来哦……安息路13号!如果你运气好的话,那房子或许还没拆掉。〃   

  〃13号?〃   

  好诡异的门牌号码啊!同时,耳边的手机传来一阵奇异的电磁噪音。   

  安息路13号,荒村公寓   

  (未完待续)       

◇BOOK。◇欢◇迎访◇问◇  

第32节:毛格街血案!(2)         

  经典缩写   

  爱伦…坡(1809……1849)   

  〃侦探小说的鼻祖〃,美国作家、文艺评论家。出身演员家庭。提倡〃为艺术而艺术〃,宣扬唯美主义、神秘主义,受西欧尤其法国资产阶级文学颓废派影响最大,据目击者称,他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是:〃上帝保佑我可怜的灵魂。〃著有小说《怪诞故事集》、《黑猫》、《毛格街谋杀案》等,其风格怪异离奇,充满恐怖气氛。   

  爱伦…坡的《金甲虫》、《你就是杀人凶手》、《被盗窃的信》等五部小说,成功创造了密室杀人、安乐椅上的纯推理侦探、破解密码诡计、侦探即是凶手及心理破案、人的盲点等五种推理小说模式,塑造了业余侦探奥古斯特…杜平这一艺术典型。发表于1841年的《毛格街谋杀案》写了一桩密室杀人案,被公认为世界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西方侦探小说。   

  毛格街血案   

  爱伦·坡   

  任凭海妖唱什么歌,任凭阿基里斯混在女孩堆里冒用什么名字,饶是费解的谜,也总能猜破。   

  ……托马斯·布朗爵士   

  这一年的春夏期间,寓居巴黎的我结识了一位名叫西·奥古斯特·杜宾的法国少爷,我对他丰富的想像力颇感惊讶。   

  杜宾的想像力来源于他特殊的分析能力,他在洞察人心方面有超常的表现,世人在他面前仿佛都是玻璃心肝,一看就透。   

  有一夜,我们在皇宫附近的街上闲逛。两人都在想心事,谁都没说话。突然,杜宾开口说:〃这是个非常矮小的家伙,适合去杂技场演出。〃   

  天啊,这正是我刚刚心里想着的事。〃杜宾,你怎么会知道我正在想……〃说到这儿我停下来,有意识想看看他到底是不是真的那么神。   

  〃……想桑蒂伊(桑蒂伊曾经扮演过克雷比荣悲剧中的泽克西斯一角,他很卖力,观众却不买账。),〃杜宾说,〃老兄,干嘛不往下说,你刚才不是正在想,矮个子的桑蒂伊,不配演悲剧吗?〃    

  我恳求杜宾告诉我他为什么能看透我的心,杜宾笑了一下说是因为十五分钟前有个卖水果的跟我们擦肩而过,还撞倒了我……   

  〃还记得吗,那个卖水果的把你撞到正在修整的人行道的那堆石头上。你有点恼火,却没有发作,小声嘀咕了一个词:〃石头切割术〃。这让我感觉你会联想到伊壁鸠鲁的理论,加上不久前我们讨论过这个有名的希腊人的那些奇特的星云学说的议题,你应该还会抬头看看天上。果然,你看了,我这才对你的思路有了进一步确认。昨天《博物馆报》上发表了一篇恶意讽刺桑蒂伊的文章,还引用了一句我们常提到的拉丁诗句,我曾经告诉你这句诗说的是猎户星座,你不会忘记的,对吧,因此,你也就会从猎户星座联想到桑蒂伊。你在抬头看天前一直怄着腰走着,可这会儿你却挺立了腰板。所以我更加相信你想到了桑蒂伊个子矮这个特点,于是说了那番话。〃   

  这就是杜宾,不得不佩服的杜宾!   

  几天之后,《论坛报》晚刊上的一则新闻引起我们的注意。   

  〃离奇血案……         

。←虫←工←桥书←吧←  

第33节:毛格街血案!(3)         

  今晨三时左右,毛格街一幢房子的四楼发生惨案,这里是列士巴奈太太和她女儿卡米耶·列士巴奈小姐独家居住的。邻居们被凄厉的尖叫声吓醒,随后在警察陪同下撬开门,里面凌乱不堪,床垫被扔在地板上,一柄剃刀放在椅子上,血迹斑斑,壁炉上有几大把溅满鲜血的花白长头发,似乎是被连根扯下的。地板上有四枚拿破仑金币,一只黄玉耳环,两个钱袋,装了大约有四千枚金法郎。在壁炉里发现特别多的煤灰,大家搜查烟囱时竟拖出一具年轻女人的尸体,尸体仍有余温,而在屋后一个铺砖的小院子里,却见到老太太的尸首,喉部被割断,血肉模糊。〃   

  第二天,报上再次刊登了关于这件血案的报道:   

  〃毛格街惨剧……据悉与案件有关的人士均经传讯,结果仍然没有为本案提供任何线索。〃   

  报上还将被传讯的人的部份重要供词登了出来,认识被害母女三年的洗衣妇、长期供应老太太烟草的烟草商、上楼参与搜救的警察和邻居们的供词大致相同,都说很少与这对母女往来,不知道她们是否有亲友。   

  大家都肯定听到过争吵的声音,发出声音的最起码有两个人以上,其中粗声粗气那个是法国人,依稀听清讲的是〃真该死〃、〃活见鬼〃和〃天哪〃这样的字眼;另一个声音很怪异,尖厉但无法断定发声者的性别,证人中有的说是西班牙人,有的说是意大利人,有的说是英国人,还有的说是俄国人,众说纷纭。   

  据上楼的人供称,发现列士巴奈小姐尸体的寝室房门反锁,没见到任何活人。寝室前后窗子全都关着,前、后房当中的房门也关着,但没上锁。通向过道的前房房门锁着,钥匙插在里头。四楼各个房间的烟囱都很窄小,容不下一个人出入。列士巴奈小姐的尸体是被牢牢嵌在烟囱里的,四五个人使劲才拖出来。房子里没有后楼梯,大家上楼时,没人可以趁此溜下楼。   

  验尸的医生说,小姐的尸首瘀伤累累,擦伤地方甚多,足以说明死者是被硬塞进去的。喉部伤势严重,颌下还有几道深深的抓伤印子,还有一连几块青痕,显然是指痕;死者腹部完全变了色,眼珠突出,舌头有一部分被咬穿了;心窝上发现一大块瘀伤,分明是膝盖压的。老太太身首异处,而且头颅碎得厉害,喉部可能是被剃刀割断,右腿和右臂的骨头多少有点压碎,左胫骨和左肋骨碎得厉害。尸首遍体都是严重瘀伤,完全变了色,只有碰到一个力大无比的壮汉,猛力挥舞大木棒或粗铁棍之类又大又沉又钝的凶器,才会把人弄成这样。   

  报道在结尾时说,警察局从这些供词中没有发现重要线索,但他们把最有嫌疑的银行职员阿道夫·勒·本关押起来,因为阿道夫是最后一个见过受害母女的人,是他拿着列士巴奈太太从银行取走的四千法郎金币,陪同老太太回家的。   

  杜宾对这案子的进展特别感兴趣,他说:〃现在办案的人只是钻在一个即定的思维里,没有看清问题的全面。很多事实真相并不在我们钻的牛角尖里,而是在抬眼就望得见的地方。走吧,我的朋友,我们去亲眼看看现场。〃   

  借着杜宾与警察厅长的关系,我们得以进入毛格街,案发现场,死者母女俩的尸首还停放在那儿。杜宾把一切东西都仔细查过,接着就走到别的房间里,后来又到院子里,一直到天黑,我们才离开。途中,杜宾顺便到一家日报馆里去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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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毛格街血案!(4)         

  回家后,杜宾什么都没说,第二天中午时分,他才突然问我,在惨案现场有没有看到什么特别情况,我回答〃没有〃,因为跟在报上看到的差不多。   

  杜宾笑了,他说这件案子的难点在于从表面上找不到动机……不是杀人的动机……而是杀人手段这么毒辣的动机;所有证词的共同点,就是关于那个尖锐而刺耳的声音,但没人说得出是哪国语言。   

  而关于大家都很迷惑的凶手逃走的方法,杜宾认为是从后房窗口逃跑的,因为他发现后房的窗户是装有弹簧装置的。一个人跳出这个窗子,窗子会重新关上,弹簧也会碰上。由此他也认定这个凶手身手异常矫捷,胆大包天。   

  〃请展开你的联想,异常矫捷的身手和那特别尖锐的喊声会让你想到什么?〃   

  我似乎隐约懂得了杜宾的意思,但还是冲不破思维。杜宾继续说下去,他认为凶手逃走和进来的方式都是一样的,而且从现场看来,尽管很乱,有被搜劫过的痕迹,但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没有被拿走……包括那两袋金币。   

  杜宾对于警察当局单凭把钱送到门口这一点,就把银行职员阿道夫关押起来的做法很是反感,他很确定地说,这绝对不是一件谋财害命的案子,从那个特别的声音,异常矫健的身手,以及案发现场的受害人的种种惨状来看,凶手的动机是完全违反人道的恐怖行径。   

  我顿时浑身发毛,说道:〃难道这件案子是疯子干的?〃   

  杜宾答道:〃疯子即使神经病大大发作,说的话前言不对后语,可是发音总是首尾一贯吧,不会是怪异的声音。而且,你见过疯子身上长这种吗?〃说着他从衣袋里拿出一小撮毛,〃这是我从列士巴奈太太捏紧的手指缝里拉出来的。〃   

  〃天哪,这根本不是人的毛发!〃   

  〃再来看验尸医生的供词,列士巴奈小姐喉部有〃深黑的瘀伤和深深的指甲印〃,我描了一下,这些指印不是人手可以完成的。于是我找到这个,你看看。〃   

  杜宾递给我的是居维易(译者注:法国动物学家和古生物学家)有关东印度群岛的茶色大猩猩的详细解剖和一般描写:   

  这种哺乳类动物,体格魁伟,力大无穷,灵活非凡,生性残酷,爱好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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