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仲尴尬的笑了笑,自己又不是个傻瓜,当然能分清楚嬴政心情好不好。
“那什么……我这不是吃醋嘛。”白仲开口解释道,一边说一边悄悄抬起头看着嬴政,见嬴政果然因为吃到“吃醋”两个字而表情稍暖,继续撒娇开口说道:“楚国公主那么漂亮,想到你要娶个那么漂亮的姑娘……我……人家不开心嘛……”
“楚国公主?你觉得寡人娶楚国公主比较好?”嬴政挑了挑眉毛开口问了一句,“为什么不是赵国公主?”
白仲立刻一敛脸上撒娇的表情,从地上爬起来,往前凑了两步,坐在长案对面,以手肘撑住案面,身体前倾,压住声音说道:“楚国近而赵国远,楚国强而赵国弱,远交近攻,强交弱攻,当然是楚国公主,不是赵国公主。”
“楚国强而赵国弱,寡人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是楚国近而赵国远,又是什么意思?明明是楚国离我们秦国更远,否则你也不会说是远交近攻啊。”嬴政不解的追问道。
虽然嬴政心中早有盘算,但他还想考考白仲,他喜欢的人,必须在智商,或者说是脑洞上和自己同步,否则没有共同语言,谈起来多累。
白仲在心里微微呶了呶嘴,眼前这个男人真jb烦,明明早就准备要娶楚国公主了,却偏要玩这一套,把自己打扮成权臣的受害人,装什么深情男啊。
“我说楚国近而赵国远,是指在朝堂之中。楚人在朝堂之中势力太大,若是冒冒然于之翻脸,恐怕对大王不利,因为……大王还有弟弟,大王的王弟也是嬴姓子孙,若是大王的王弟愿意与楚人为伍,换谁当秦王不是秦王呢?”白仲的话让嬴政脸一黑,但他没有开口插话,而是示意白仲继续说下去。
“文信侯就不同了,文信侯想要大王娶赵国公主为后,不过是想壮大自己的势力,以对付楚系……但实际上,就算大王没有娶赵国公主为后,我有一种直觉,文信侯依旧会全心全意效忠于大王,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
“你说的很对……只要吕不韦不到丧心病狂的那一步,他暂时不会对寡人怎么样?”
“那就对了,娶楚国公主可以结交楚系,文信侯也不会造反;而娶赵国公主却有可能让楚人不满,娶谁不娶谁那不就很明显了?”白仲一摊手,耸了耸肩膀,一脸无奈的说道:“最主要的是,虽然秦赵暂时联合伐燕,但我觉得依赵国的国力和秦赵的关系,大王根本没必要拿出王后之位来讨好他们,给个夫人就不多了,大不了大王多宠宠赵国公主,暂时安安赵国的心。其实……秦赵两国早晚也是要撕逼的……至于联手,呵呵……长平之战之后,我觉得秦赵就没法和平共处了。不过也没关系,赵国的国力这么弱,能打仗的就一个李牧,但朝中却有无数奸臣和昏君,只要我们舍得钱财,赵国根本就不是我们大秦的对手,敢撕逼倒霉的一定是他们。”
看着白仲说风凉话的表情,嬴政捂着心口说道:“寡人心塞了。”
“想开一点,再熬六年你就能亲政了,更何况了,楚国公主也是个大美人,娶了她你也不吃亏。”白仲伸出手,有一下没一下的给嬴政揉着心口,开口说道。
嬴政抓住白仲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一下,觉得心情好一点了,才继续说道:“可寡人怎么总觉得自己像妓倌里的姑娘啊?”
“胡说!哪有嫖客比姑娘还好看的道理?这样的话,谁嫖谁还不一定呢!”
“泥奏凯!”
“让我走开,你先松手好嘛!”
“不!过来!让我亲亲!就亲亲!不干别的事!”
良久,摸了摸有些发肿红唇,白仲将身上的衣服理了理,才一脸淡定的走出内室,向守在外面的赵高说道:“大王有旨,传吕不韦觐见。”
不一会儿,吕不韦到来。
嬴政一见吕不韦,立刻一反刚才见到白仲时的冷漠样子,上前一步抓住吕不韦的手,激动说道:“仲父,寡人想娶小蔓为王后,不知仲父可否助寡人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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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白仲所知,赵国公主资料上显示的是十六岁,但实际已经十八岁。
虽然“女大三,抱金砖”也可勉强一说,可嬴政不爱听这种话,他喜欢说《818那个肖想小正太的脑铝人》。
但是老女人有老女人的好,如吕不韦所说的那样,和那几根豆芽菜比起来,赵国公主虽然颜值略逊于芈妍,但她的发育非常非常好。
天然柳腰,盈盈一握,胸口被袍服收得紧紧的,两厢对比显得特别壮观,再加上她举手投足之间不经意露出的风情,那种远非豆芽菜们所拥有的性感,看上去要有多诱人就有多诱人。
如果说芈妍是美,那赵国公主就是实实在在在的魅力。
魅骨天成!
白仲低下头,装做不在意的看了一眼自己的胸,都十三岁了,怎么连个发育迹象都没有?
'你喜欢用药还是喜欢隆假体?我建议用假体比较好,这样光着身体平躺也能保持形状,天然的会垮。'
不约!谢谢!
“赵婷拜见大王。”赵婷跪在地上。
和其他几个公主,拜见嬴政时都羞答答低下头,不敢看嬴政的不同,赵婷行礼之时,不但一直媚眼如丝看着嬴政,见嬴政被自己瞧红了脸,还露出一个风情万种的笑容。
这个不要脸的小婊砸!
这是白仲和其他五国公主的共同心声。
不过和五国公主只能将手藏在衣袖里,恨恨的扯手帕不同,白仲直接“碰”的一巴掌,拍在面前的长案上。
正目不转晴看着赵国公主的嬴政,听到这一声响,立刻身子一挺,收回视线,装做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开口问道:“长平侯有何事要说?”
“今日大宴,大家都这么开心,仲愿为大家舞剑一曲以为助兴。”白仲说着,瞄了一眼旁边的蒙恬,开口说道:“小甜甜……”
“知道啦,我弹筝。”蒙恬虽然年纪小,但音乐天赋相当好,弹筝的技术在他们几人之中是最好的。
想到此处,白仲有些心塞塞。
根据后世的历史,蒙恬武可兵退匈奴,文能改良毛笔,还是音乐才子,江湖传闻他改良了秦筝,如此汤姆苏的设定,也无怪白仲喜欢欺负蒙恬了。
“既然长平侯有意,那寡人就允许了。”嬴政冲着赵高使了个眼色,开口说道:“赵高,去将寡人的剑拿上来。”
嬴政今年不过十五岁,下过月过完生日也才十六岁,还不到加冠佩剑的年纪,因此他并没有随身带剑,而是让赵高去将他的剑拿来给白仲使用。
过了一会儿,赵高双手捧着一柄剑走到了白仲面前,白仲习惯性的抓起剑之后,忽然发现有些不对——画风不对。
这剑不是青铜所铸,而是上好的钢剑,剑身又细又长又窄,薄如蝉翼、寒气逼人。
咦?总觉得这柄剑在哪见过啊!
看着台下白仲随意挥舞着长剑的模样,嬴政简直要为自己这个奇思妙想点个赞了。
把小白姑娘的剑给阿仲用,这个主意果然很棒,阿仲拿起剑后的模样,果然很像小白姑娘!
嗯!虽然寡人更喜欢阿仲,但是如果能找到小白姑娘的话也不错,毕竟阿仲是男人,不会生孩子。
要是寡人和小白姑娘生个孩子,不知道孩子生出来会不会像阿仲?
完全不知道上头的嬴政,已经从一个虐恋情深替身梗,玩到另一个虐恋深情替身梗,脑洞大得不了得的白仲,放弃去想自己到底在哪里见过这把剑的念头,拿着剑走到大厅的中央。
而蒙恬在跟负责宴中奏乐的琴师小声谈了几句之后,坐到了一把古筝面前。
因为是晚上,这年头又没有电灯泡,为了照相,宽广的大厅里点着千盏烛火,火光明亮璀璨,将大厅照得晃如白昼。
白仲执剑,对着一根蜡烛快速斩去,只见寒芒一闪,蜡烛从腰部斩断,有烛光的另一头正稳稳立在白仲的剑身上。
这时,筝声响起,如流水一般倾泻而出,筝忽快忽慢、忽强忽弱,虽然弹筝之人手法谈不上精妙绝伦,但这首筝曲却是众人头一回听见,不禁精神一振。
随着筝声响起,白仲将手中的长剑一扬,莲步轻移,柔身起舞。
似羿射九日,璀灿夺目,光华万丈;似龙翔于天,翩然自在,轻灵欲飞;似雷霆万钧,令人窒息,摄人心魄;似江海清光,行云流水,连贯洒脱……
筝声越来越急,鼓点也随之铿锵大作,众人眼前仿佛看见如血残阳下,两军决战时,声动天地,金鼓战号齐鸣,众人呐喊的激励场面……
白仲长臂用力一展,一直在剑尖上燃烧的烛火猛得一跳,剑势有如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异常凶猛激烈。
筝声再高,鼓点再密,两军短兵相接,刀枪相击,气息急促马蹄声、刀戈相击声、呐喊声交织起伏,震撼人心。
众人屏住呼吸,望着大厅中的白仲,挥舞着长剑在大厅中不停穿梭着,似亲临战场、生死相博、万骑驰骋、铁马金戈。
寒芒剑影之中,一点烛火闪烁着,杀气直冲云霄。
席上之人人人心悸,胆小之人脸上更是血色褪尽,苍白如纸,汗如瀑布。
就在此时,鼓点开始变得零乱起来,筝节奏紧密急促。
一急一紧互相交替,象征败者草木皆兵、胆战心惊,胜者长剑沥血、千里追敌。
白仲脚尖微一用力,身子猛得跃起至两人多高,众人一阵惊呼,白仲却不以为异,身姿轻盈的挥舞着长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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