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里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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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风-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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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的地点是一个没什么名气的小酒吧,出家门前反复确认了很多次地址,因为这个地方是这个生活了很久的城市当中的一个偏僻的角落。

  关上电脑,我对妈妈说:“妈妈,我同学找我去一起做题!”

  妈妈向来对我信任无比,我说什么就一定是什么,她从未怀疑过。她看了我一眼:“小心你的眼睛啊。还有,早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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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回家(2) 

  早点回家。

  这句叮嘱在日后的很长一段日子里成为我心里惦记的唯一一句话,我喜欢这种温馨的感觉,可惜谁知道这次出了家门之后我的叛逆之心悄悄发了芽。

  酒吧其实不难找,只是没什么名气。我走进去的时候就被那种古朴的装修风格所吸引。

  一个顾客都没有,吧台后有一个调酒师。

  他一向是守时的人。聊天,打游戏,从来都没有爽约。我看了一眼手表,还有5分钟。我感到吧台后面的那个人在看我,我微微一笑。

  “小姐,请问你需要什么?”他问我。

  “哦,我在等人。”我装作焦急的样子,又看了一遍手表,还有4分钟。

  他走开了,大概两分钟后他端来了一杯水。

  “小姐,你可是少见的可以找到这里的人之一哦。”他笑了笑,“能告诉我你们怎么会约在这里的吗?”

  “他提议,我复议,提议通过。”我摊了摊手,用打趣的方式说。

  “代萱,是你吧?”他忽然问。

  我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开始仔仔细细端详这个人。

  浓眉大眼,虽说是用在女生身上的词但是用在他身上也不为过。鼻梁不是很高,那种传统黄种人常常有的鼻子。牙齿很白,嘴唇透出性感的红润,笑起来会露出很多颗牙齿,因而显得可爱而有学生气。

  “不会吧……”我的第一反应当然是质疑,那个在网上能够安抚我,为我解答那么多问题的人,怎么会是一个看上去还没有成熟的大男孩呢?

  “是我啦!阿暗。”他挠挠头,虽然这个动作加深了“孩子气”三个字在我心中占有的比例,“长了一张学生脸抢了很多人的生意也不是我愿意的啊!”

  没有带眼镜当然上演不了大跌眼镜的戏码,隐形眼镜自然不会因为震惊而脱落。这个男生,或许是男孩也或许是男人。仔细观察,或许没那么孩子气。他站直的时候足够高大,让人有安全感;他的手并非粗糙,看上去像好好呵护过;他的脸上没有染上岁月的色彩,纯净如水;他的眼睛深邃望不到尽头,如大海广阔。

  是的,这是爱情,这是爱情。不是幻想中的任何一种成熟,而是这样的美好。我感到自己陷入一块沼泽地,却没有想过要逃脱,当我想要逃脱的时候,已经太晚。

  那天我过得很快乐,他对我说他的一切,我对他说我的一切。

  我曾以为,这就是爱,永恒的爱。

  05

  后来眼睛就变得更差了。

  可能是真的也不需要看什么了吧。

  用手机的时候大部分戴着耳机,手机里放着嘈杂的摇滚乐,然后在自己的整个世界安静的时候狠狠抓起手机看短信。那时候的短信很多,偶尔听到了短信看到不是你的便会把手机扔回桌上。而现在,手机每次都会跌落在同一个地方,毫无悬念,因为扔了无数次。更多的时候会无缘无故戴着耳机,没有音乐,只是怕在手机响起那一声“蜂鸣”声时自己听不见。耳机把那个轻轻的“叮”无限倍放大,在我耳朵里无数次回转。我知道幻听这样东西,因为自己也常常会在没有短信的时候听到那声音而抓起手机,惘然若失。

  习惯,真的是一件好可怕的事情。

  偶尔会在起床的时候,朦朦胧胧地从枕头边摸索着找到手机,看看有没有你发来的问候。我看不清那些字,只好仔细分辨那一点点颜色。刻意把背景设置成紫色,这样黄色的短信图标会明显得多。如果没有你的短信,我会开始写新短信。收件人这一栏摁三下就可以发给你,因为早就把你设成了首选联系人。设置的时候没有丝毫犹豫,这个首选联系人你当得完满,无论哪一天你发给我的短信都是最多的,而我回得简单,你也不生气,继续发给我你的长篇大论。

  是,我不习惯。

  同桌说我好像变了一个人,不论在做什么的时候都会想到拿出手机去看一下。我的手机放在钱包里,我会不厌其烦把钱包从书包里拿出,拿出手机,摁一下键让屏幕亮起,放回手机,将钱包放回书包。这一个动作做了无数无数遍,甚至同桌看到我转头的时候就会说,代萱,他不会来短信的,他把你甩了,你要清醒一点啊,不要再沉迷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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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回家(3) 

  是啊,他甩了我,他毫不留情地把我甩了,不顾我的感受。我还在他的沼泽里慢慢挣扎,慢慢沦陷的时候,他居然走了。

  06

  我不是一个好女孩,所以才会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对你们来说是多么深奥的字眼,对我来说,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我称之为——独立。

  房东太太是个四十多岁的妇人,据说本来过得挺好,不过后来离婚了,主要收入来源就是这栋房子的房租。没有儿女也毫无牵挂,她也过得挺清闲。这间房子是合租的,屋里还有其他一些人。阿囡喜欢花花草草,屋子里就多了仙人掌、向日葵、太阳花;小亚喜欢书,屋子里就多了两个大书柜,好多世界名著;阿烈喜欢写作,屋里就多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房东太太人很好,房租也不是特别高,大家过得也很温馨,像个小家。

  在去过酒吧之后不久,我就搬出了家里。搬出来的时候有点愧疚,因为毕竟是养了我十几年的家。我选择悄声无息地走,把一切都办妥了。留了一张纸条,爸妈也不急,他们知道我有能力去赚钱,或许他们知道我为什么离家出走。

  我想过去酒吧打一份零工之类的,这样可以有更多时间看见阿暗。我是这么叫他。我记得我问他是哪个暗的时候,他在我手心里一笔一画写下这个黑暗的暗。

  暗,背光,孤寂。

  那一瞬间想到的词语其实并不多,但是好像没有一个褒义词。

  阿暗全力阻止我去酒吧打工,大概是怕我每天奔波忙碌吧,我是这么想的。酒吧素雅,也总有些闹事的人,事情不好处理。偶尔我去酒吧也会看见忙得焦头烂额的阿暗,我不打扰他,静静坐在一边。我不希望成为他的负担。忙完之后他会走过来和我面对面坐着,聊聊天。

  我曾以为,这是幸福,甜蜜的幸福。

  07

  阿囡是小家里我最好的朋友。

  她和我年龄相同,就除去了年龄的隔阂。一开始离家出走的时候,我还没有找到工作。阿囡帮我在一个咖啡馆找到了工作。她把地址递给我的时候,我觉得我是那么幸运,交到了这么好的朋友。

  咖啡馆的工作并不是特别忙,我只是课后去打工,却可以拿到很高的工资,除了支付房租,还可以留下一些零花钱,偶尔可以充实一下自己的存折。

  事情好好地发展到了一个晚上,我和阿囡窝在一张小床上一起分享对方的秘密。

  我给阿囡看我的手机,指给她看阿暗。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我只有一张阿暗的照片,和我的合影,两个人挤在小小的镜头里,我多么想笑,因为那时候是多么甜蜜。

  但是我感到身边的阿囡在颤抖,我转头看她,她在笑,虽然笑得不自然。

  我有点害怕,她的笑让我感到有什么危险即将发生。

  阿囡也拿出了手机,她指着桌面上的人说:“他叫阿亮。”

  08

  谁知道呢。

  阿亮和阿暗长得一模一样,虽然他们的名字不一样。

  我以为他们会是不一样的人,可是阿囡明显想得比我多,也更真实。

  第二天去咖啡馆的时候,老板对我说我被辞退了。我有点郁闷,想到那么大一笔钱没了当然是会郁闷的。我忽然想起阿囡,工作是她帮我找的,一定是她……

  我匆匆去了酒吧,发现里面只有一些客人,阿暗还在。我站在门口仔仔细细一个一个人看过来。

  阿囡不在,阿暗还在忙没有发现我。

  大概真的不是同一个人吧,我安慰自己。

  我看见从那边走来的一个身影时,侧身钻进里身边的弄堂里。

  她走过来的时候顺手顺了一下自己的卷发。我一直都很羡慕这个动作,因为这个动作让我感觉到一种高傲。涂了一点眼影,双颊不过是打了一点粉底,腮红都没有用,但却看得出那种美丽。

  “阿囡?”我看见阿暗对她说,“你怎么来了。”

  “嗯,来看你啊。”她说,“阿亮,你还好吧?”

  阿亮……真的是他。

  我不可思议地继续看着,我忽然发现阿囡的眼睛时而会看向我。她发现我了。

  “阿亮,你爱我吗?”阿囡问。

  09

  最后一道心理防线终于被击垮,我忽然觉得自己的世界原来可以如此暗淡无光。

  我坐在公园里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就一直坐着,没有感到饿,也不渴。体能上的痛苦到达了极限然后被突破,自然不会再觉得饥饿,不会觉得口渴。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流泪,不知道身边的路灯到底会不会在哪一个瞬间亮起,不知道自己是否还看得见,不知道还能看得见多少,还能看得见什么。

  我记得有个人说过,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我突然觉得我选择的路是错误的,但我却无法后悔。我把自己的每一条后路都断了,不想回去也回不去。

  是的,回不去了。我无法回到那个小家,无法面对阿囡,无法面对阿暗,无法面对我的父母。

  我该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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