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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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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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致云送我回家,他在门外问我:「我会在香港逗留两个星期,你可以陪我四处逛吗?」

    「我要回去看看是否可以拿到假期。」我说。

    我跟同事对调了三天假期,不知为什么,我很想陪伴高致云。

    亮明在四天后回来,这三天刚好用来陪高致云。

    这三天我们玩得很开心,高致云真的变了很多,他成熟、聪明、有趣,而且一直没有忘记我。

    第三天晚上,高致云邀请我吃饭,他在七时三十分来接我,车子直驶浅水湾。

    我们在浅水湾的法国餐厅吃饭,我把患上厌食症的那个女孩的故事告诉他。

    「我也患过厌食症。」他说。

    我愕然。

    「被你拒绝之后,我有半年时间不太想吃东西,一个月就瘦了十多磅,后来在美国医好了。」

    「对不起,我不是想伤害你的——」我想解释。

    他用手按着我的嘴巴:「不要道歉,我没有恨你,我一直没有忘记你。」

    饭后,高致云邀请我到他的酒店房间坐坐,我知道那或许是一种暗示,但我去了。

    我们在房间里拥抱,他紧紧地抱着我,我感受到一种从来未有过的温暖。我很后悔十年前没有选择他。

    「我一直没有忘记你。」他吻在我的唇上,解开我的衣服。

    我觉得对不起亮明,但我无法抗拒高致云,我跟他睡了。

    我在凌晨六时起床。

    「我要上早班。」我告诉他。

    「我送你。」

    「不用了。」

    我匆匆回到医院,第一件事是去替那个患上厌食症的女孩量度血压。她的体重回升了一点点。高致云患厌食症的时候也会瘦成这个样子吗?

    亮明回来了,并且来接我下班。

    「有没有挂念我?」他问我。

    「有。」我骗他,这几天以来,我的脑海里只有高致云。

    我和亮明做爱的时候,脑海里也只是想着高致云。

    「你没事吧?」亮明问我。

    我觉得很对不起亮明,但我无法不想起高致云。

    第二天,我打电话给高致云。

    「能跟你见面吗?」我问他。

    我到酒店找他,我们再一次做爱,我整个人好象给燃烧了,我只想跟他一起。

    「不行,你已经有男朋友。」他说。

    「我跟他分手。」我好象着了魔似的。

    「我不是要回来拆散你和你男朋友的,两天后,我就要走了。」他痛苦地说,他也好象着了魔似的。

    「我爱你。」我告诉他。

    两天之后,高致云回三藩市,我到机场送他。

    「我会打电话给你。」他说。

    他回到三藩市之后,并没有打电话给我,我打长途电话给他,告诉他,我很挂念他。

    「你别这样,我们都是成人。」他说。

    「你爱我吗?」我问他。

    「爱又如何?你现在已不是自由身。」他叹了一口气。

    我决定跟亮明分手,我不想再骗他。

    「你不在香港的时候,一个以前追求过我的男孩子回来找我。」我告诉他。

    他的脸色骤变。

    「我跟他上床了,而且不止一次。」我说。

    亮明痛苦得脸也扭曲了。

    「对不起,我要去美国找他。」

    亮明一声不响地离开,他恨透了我。

    我买了机票去三藩市,赶着去见高致云,这一次大抵是我一生人最疯狂的一次了。

    到了三藩市机场,我打电话给高致云,他来机场接我。

    我看到高致云,扑在他怀里,告诉他:「我跟他分手了。」

    他替我把行李搬上车。

    「是不是去你家?」我问他。

    「你没有订酒店吗?」他问我。

    「酒店?」我没想到他叫我住酒店。

    「没有。」我说。

    「我替你在市中心找一间。」

    在车上,我没有再跟他说话。

    他带我到市中心一间酒店。

    「你不打算请我回家吗?」我问他。

    「我家里不太方便,我女朋友跟我一起住。」他说。

    女朋友?我想也没想过。

    「我们感情很好。」

    我怒不可遏:「那你为什么——」

    「为什么回香港找你?」他问我,「你以前拒绝过我,你记得你怎样拒绝我吗?你说你永远不会喜欢我,我就想试试你是不是永远不会喜欢我。」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质问他。

    「你以前看不起我,现在我也看不起你。」他冷笑。

    我狠狠地掴了他一巴掌。

    「我只是想证实一下而已。」他笑着说。

    「你说你没有忘记我都是假的。」

    「我没想过你会那么认真。我的确患过厌食症,你把我害得很苦,你也该尝尝这种苦。」他说。

    我中了他的计,他只是回来向我当天的高傲报复。

    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还跟他上过两次床!我抱着行李奔上计程车,回到机场。

    在机场等了两天两夜,终于有机位回香港。

    本来我是想回来找亮明的,当我再踏在香港的土地上,我突然失去了勇气,我有什么颜脸找亮明?难道我要告诉他我上了别人的当,求他再接纳我吗?

    我的电话录音机没有留言,亮明没有找过我。

    冯彬告诉我亮明不会原谅我。

    我看着他送给我的闹钟,为什么闹钟没有把我吵醒?

    我回到医院里,那个患厌食症的女孩康复出院了。

    听说亮明拍拖了。我在抽屉里拿出第一次约会时他送给我的心型胸针,胸针好象越来越黯淡了。

    今夜,过了十二时,我一个人走在弥敦道上,落魄的画家不见了,卖胸针的小贩改卖冒牌皮包。

    「小姐,要买爱情吗?」一把声音问我。

    我回头,看到一个小贩站在灯火阑珊的街角问我,他面前没有货物,只有他自己的一张笑脸。

    我继续向前走,再回头时,已不见了他。

    是不是真的有卖爱情的小贩?卖爱情的同时,我想买回我的尊严。

    
 


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正文 卖床的女人
章节字数:5320 更新时间:07…09…11 15:04
    程雪明的家私店座落在跑马地云地利道,楼高两层,独沾一味只卖床,有新床,也有古董床。这间铺是她父亲的物业,不用交租,所以即使一个月只卖出一张床,也不用亏本,因为她卖的床并不便宜。

    二千多尺的地方,放了二十多张床,有一张床可以升高到贴近天花板,腾出床下的空间来招呼朋友谈天。有一张床象老夫子漫画里的床,是镶在墙上的,睡觉的时候才拉出来。

    程雪明最喜欢的却是那张简单的吊床,店里没有客人时,她喜欢躺在吊床上,想象自己在森林里,睡在两棵大树中间的一张吊床上,而一个好象泰山的男人则在旁边保护她,拿着一块芭蕉叶为她扇凉。

    程雪明在家私店辟出一个角落售卖床上用品,卖的都是著名设计师的作品。一张漂亮的床,必须要配上一流的床上用品,正如一个拥有一流条件的女人,也只有一流的男人才配得上她。

    程雪明的条件即使不是一流的,也接近一流了,她单身,二十七岁,在加拿大留学回来,面孔漂亮身材姣好,是跑马地一带最漂亮的家私店店东。可是,这一个女人,声誉并不好。

    他们说,她卖床会陪睡。

    她热爱每一张她所卖的床,穿梭其中,热情地为顾客介绍每一张床的特点,、构造和舒适程度;她甚至会不自禁地躺在床上,证实那张床多么美好。她很关心每一张她卖出的床的际遇,她会向买床的人打听对方的室内设计。男人本来是为买床而来,却忘记了床,只记得程雪明。

    程雪明不认为自己把男女关系看得很随便,跟那些相识不久的男人上床的那一刻,她的确是爱他们的,只是她的爱太短暂。她并不相信世上有永恒。生命苦短,女人的青春更短,何必将自己只缚在一个男人身上呢?

    跟她上床的,很多是来买床的男人。她跟他们在她所卖出的床上温存。首先走下床的,不是那个男人,而是程雪明。她对男人说:「不用找我,我会找你。」

    她对男人说:「没有结果的,不要记在心上。」

    她的潇洒被认为是放荡,她是云地利道之上最放荡的女人。

    有好几个跟她上过床的男人跟她成了好朋友,每一次买新床,仍然会来找她,或者带着女朋友和未婚妻来,程雪明会给他们一个折扣。

    其中一个男人叫李云志,他跟程雪明上过几次床,关系维持了一个月。李云志带着未婚妻来买新床,他告诉程雪明,他要结婚了,程雪明忍俊不禁,她没想到象李云志这种浪子也会结婚。

    他高高兴兴地买了新床回去,却结不成婚。他在婚礼前一天反悔了,往后还连续半年要看心理医生,因为结婚这件事,令他受到巨大的精神压力,心理无法平衡。

    「我们都是不适合结婚的。」程雪明跟李云志说。

    「我不是不适合结婚,医生说我是不适合跟另一个人维持一段长期关系。」李云志说。

    「长期关系?听起来很可怕。」程雪明说。

    「我想我要买过一张床,睡在一张本来准备婚后使用的床上令我很不安。」李云志说。

    程雪明把那张镶在墙上的床卖给他,这样一张每次都要拉出来的床,最适合一个人睡。李云志只适宜独睡。

    「睡在这张床上舒服得多了,感觉自己象「老夫子」。」李云志告诉程雪明。

    程雪明没有再跟李云志睡,她跟他成为了好朋友,但并不爱他,也不想再和他睡。

    这一天,李云志带他的朋友周文堂来买床。

    周文堂长得一表人才,是一位执业律师,他站在李云志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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