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在天亮以前的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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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在天亮以前的序曲-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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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据着整个黑板十五分之一面积的左边框用醒目的粉红色大字写着:距高考还有五十七天。

  
  五十七天。一个具体的麻木的数字,大家抬头看一眼便低头盯着各自手头上的书本,彼此早已心照不宣地学会了对此波澜不惊或是毫无反应。

  
  午睡的时间,整个教室安静得只听得见电风扇飞速转动的声音,没有人在睡觉,所有人都在默默翻动着书本或是在草稿纸上挥动笔墨。我们得抓住一切可利用的的时间向高考这个目标冲刺。高考的压力让我们过分早熟于是人人都懂得要让自己成为这个世界上最拼命的机器,那些本该属于这个时期的所谓青春综合症,所谓迷茫的躁动,所谓怀疑的人生,所谓对高考的抱怨,它们统统靠边站,而最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是因式分子在化学题里该怎样分解应用。

  
  盛夏的阳光格外剧烈,格外地毒辣,灰尘在太阳底下活泼地跳动着,知了巨大的鸣叫声此起彼伏连绵不断,让整个校园显得空旷而寂静,我再抬头看了看黑板左边框里的那几个字:距高考还有五十七天。哦,五十七天,我像是突然从恍惚中醒过来一样心下有些骇然,我记得前不久那个数字还是个三位数的,它是怎么样一下子就变成了只剩下五十七天了呢?这中间一段巨大的空白怎么就毫无记忆呢?我想时间过得真是太快了。

  
  收回视线我习惯性地转头往右边的座位上看了看,它一如既往地空着,随后我心里就泛起了一个一个黑暗又庞大的空洞。


萧炎是我高中三年的同桌。

  
  萧炎的成绩一直是年纪里名列前茅的,考试考第一名对她来讲如同家常便饭,时不时去参加一些什么竞赛奥赛获奖跟玩似的。萧炎家里很有钱,但是她家境不好,高二那年她爸妈离婚了,她谁也不跟,于是她一个人住着家里的一座大房子,从那时开始,萧炎渐渐变了,她的活泼和热情一天天地减少,她变得孤独而沉默。

  
  萧炎没变的是她那依然排在最前端傲视群雄的考试成绩,她曾经悄悄地随我说过,她其实并不是很热爱学习的,她只是想证明自己,an她试图过用一张张金碧辉煌的奖状和一个个傲人的奖杯来挽留住爸妈的婚姻,拯救住她的家,可是最终它们毫无用处,萧炎说后来她要继续把成绩搞好只是一种习惯,她要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她常常感觉自己空乏得一无所有。如果连成绩也没有了,那自己就彻底地成为这个世界上多余的一个人了。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泪差点流了出来。

  
  萧炎有很叛逆的性格除了我之外几乎不为人所知,这些都表现在她上课的时候从来不听讲,用厚重的头发遮住双耳,然后在里面塞上耳机听外国最新流行的摇滚乐,看那些原版的歌词和翻译过来的注释。做作业也是拿去我的练习本子照抄一遍,她维持名次的方法是晚上回家后一个人在夜静人深中学习,她对我说我可以整晚整晚地学习,整晚整晚不睡觉的,我家的房子太大太空寂了,我一个人那么地孤单,我害怕一个人安静地待在那个大房子里,如果不找点事做打发思绪打发时间,我会发狂的,我真的会发狂的。

  
  高三的这一年我们进入了总复习阶段,曾经高考的遥远转瞬即到,在老师,家长,甚至整个社会的压力下,我们变成了一匹匹狂奔的野马。都玩命似的学。我们的目标都格外地明确,但是萧炎说她在那时才感到盲目,她不知道高考到底意义何在,她没想过要上大学,即使要上大学也根本用不着把自己变成千军万马中的铁蹄,硝烟尘上。她爸妈的钱和权势可以让全国所有的学校摆在面前任她挑,而且一直以来她学习的目的只是为了学习,并不是为了高考,于是她那孤单而自闭的心扉,在高考这场巨大的焚殇里,她陷入越来越深的挣扎,她无以自控地迷茫。

  
  在随后的那次考试检测中,她的名次跌入前十以外,她却满脸无谓,那时她开始迷上了一本本花花绿绿的旅游杂志,在我为那些荷马事件和英国世界史的时间冥思苦想的时候,她时不时会拨开那参差厚重的掩面长发,附到我耳边幽幽地说“四川香格里拉的阳光真是灿烂呀”或是“西藏的桑格花要开了,我等不及要去看了”诸如此类的话。

  
  在高考还剩下三个月的时候,萧炎的座位突然空了,她再也没来过学校了,我去她家里按门铃,接近半个小时都没人出来开门,后来我便收到萧炎寄给我的信,邮戳天南地北地变换,她在信中对我说她在路上了,她在寻找自己最真切的生命,她说她是彻底而义无反顾地离开了学校,成绩现在对她而言考第一或是倒数第一都是一样,那些浮华的东西不过是表现她最外在的虚荣,看到同学们都拼了命地在课本习题里钻研只为了在考试中多考取几分,,她说她做不到这样,她感觉生命的形式完全扭曲,它不会是一个历经高考,考上大学,找到一份对口的工作,然后结婚然后老了退休等死这样一个如此简单如此毫无悬念的历程,如果真的是这样,她说她可能会死,于是她选择了漂泊,那些最融进皮肤的阳光,那些最曲折的波澜,才是生命所需要的,她相信自己的归宿一定是在风雨之中的某一个历程中。 。。


晚上放学回家,经过图书馆的时候,我看到了洛晴。她的头发长了。

  
  回到家中坐在台灯下,依然要无数次打开那几本厚重的历史书籍,那些繁杂而顺序混乱的数字年代向来让我焦头烂额一筹莫展,今晚记住了,明早醒来一准给忘得一干二净。近来我焦头烂额的情绪特别严重,越接近高考的时候,我感觉越控制不住自己的惊慌,我抬头看到墙上的挂钟上的时间是九点四十三分,我想洛晴此时一定在图书馆里收拾卫生等待下班了。 。 想看书来


洛晴。

  
  洛晴是在图书馆里工作的一个女孩,我是在认识她很久之后才知道她有这么一个名字的,她有一双清灵而精致的大眼睛,后来只要一有时间我就去她的图书馆借书看,像是着了魔似的。我喜欢看她的眼睛。

  
  有一段时间,我们这里的治安很动荡,经常会听到哪里发生了打架哪里又被人抢劫了这样让人不安的时间,于是我特别担心总是在晚上十点才下班的洛晴,那几个晚上放学后我没有按时回家,总是等到十点以后洛晴从图书馆里下班出来,然后悄悄跟着她直至看到她安全回到家。

  
  我就这样悄悄地送洛晴回家送了四个晚上,我一直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在那天晚上她快到家的时候,在一根路灯柱子旁突然站住,然后转过身来,对在后面远处身在模糊夜色中的我灿烂地笑。明亮的灯光打贴在她光洁的脸上,她笑着的样子神采飞扬,如斯美好。

  
  第五个晚上我在考虑是否要现身或是继续远远地在后面跟随着她的时候,洛晴下班出来,她却直接拦下一辆出租车然后座了进去,后来每个晚上下班后她都是打车回家的,我就再也没有机会跟在后面看着她安全回家了。

  
  那个时候高考倒计时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我想我也是该收心了,是到了最后作奋力一搏的时刻了,我的青涩爱恋,我酷爱的篮球,我的喳尔格斯摇滚乐,它们统统排在我我的高考日程表以后,于是后来我就很少再去图书馆借书看了,也很少再见到洛晴,我甚至避免去想起她。我总是会想起那晚她站在路灯下对我的笑,像一杯历时弥久而更加浓香的咖啡。我抬起头来看到墙上挂钟的时间是十点三十分了,才恍惚发觉心思神游半个多小时了,而这足够我翻完半本书了,于是赶忙甩甩脑袋,把心思重新放回书本里抓紧时间复习。 。。


基诺是我和hit共养的一只狗。

  
  可是我们才养了两个星期久让它给跑丢了,我跟明展两人曾四处寻找过它都没找到,后来我上学放学走在路上的时候,开始更加留意那些墙角阴影的地方和那些在街头奔跑沦落的流浪狗。我试图找到基诺的影子。

  
  基诺是hit的女朋友送来给我们的。

  
  hit跟明展同年,都比我大三岁。他是个音乐词曲创作者,据他自己说他是个靠榨取自己的灵魂和血液来获取灵感的人,所以他有着极度混乱无序的生活和过度的自由,但他却与我这种默默无闻且墨守成规的人合住在一起并且成为最要好的朋友,想来不可思议。

  
  hit在创作方面是个天才,他常常会拿起木吉他弹唱自己即兴创作出来的一首曲子,总是能把整个屋子的气氛搞得诡异异常。hit会把创作好了的音乐卖给那些没钱没名气却是真正热爱音乐的地下乐队,收他们很少的钱甚至不收钱,hit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把歌曲唱好就行,所以他的生活也因此而没什么保障。我听过很多hit创作的歌,在我看来它们去冲击网络歌曲排行榜都没问题,我对hit说把音乐卖给网络或是明星,这样又有名气又可以赚大钱,何必要卖给那些出不起钱的地下乐队呢?hit听后面无表情,他说他不会,他讨厌商业,讨厌商业炒作,讨厌*裸的的物欲,更讨厌自己创作出来的音乐被糟蹋,那些在网络上迅速蹿红的所谓的流行金曲在他眼里根本算不上是音乐。

  
  这是个饿死天才的年代!我对hit感慨。这句话对明展说同样合适。

  
  明展是我邻校一所艺术大学的大三学生,他的专业是美术,他在绘画方面有极高的天赋。有一次他去历史文物展览馆,将里面一副明代古画临摹了下来,后来有人出价五万要买他临摹的这幅画,他笑笑没答应。回家后把它撕成粉碎。明展对我说他并不是看不中这五万块钱,他所有的生活费同样是家里寄来的每个月不多的三千块钱,不愿意卖只是因为不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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