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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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宫-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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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是爷爷的名字,那不重要;虽然佛格是误载的姓氏,是没啥文化修养的美国公务员的心血来潮,那也不重要。维克托舅舅老是能在无人发觉意义处找出意义,再转换成一种秘密的支持力量。其实我很喜欢他把这些精神投注在我身上,就算明知那全是胡吹大气,某部分的我依旧相信他说的每个字。维克托舅舅的唯名论在当时确实助我度过新学校头几周的难关。姓名是最容易被攻击的部分,“佛格”很自然就衍生出许多毁谤的名号:像是“男同性恋”(Fag)和“青蛙”(Frog),还有不计其数的气象名词:“雪球大头”(Snowball Head)、“融雪泥人”(Slush Man)、“毛毛雨嘴”(Drizzle Mouth)等等。姓氏玩腻了,就把注意力转到名字上。马可结尾的“O”就够了,直接就可以变出“傻瓜”(Dumbo)、“蠢蛋”(Jerko)、“怪里怪气”(Mumbo Jumbo)等绰号。不过,他们用的方法却完全出人意料。“马可”变成“马可·波罗”,“马可·波罗”变成“波罗衫”(Polo Shirt),“波罗衫”变成“衬衫脸”(Shirt Face),然后“衬衫脸”变成“大便脸”(Shit Face)──第一次听见时,我被这种让人头昏眼花的恶毒给吓住了。虽然总算熬过求学的启蒙时期,我却因此深刻地感受到自己姓名不堪一击的脆弱。这姓名和我对自我身分的认知如此息息相关,所以我不愿再让它受到任何伤害。十五岁起,我开始在文件上签下“M。 S。佛格”,一面自命不凡地呼应现代文学巨擘,同时又很高兴这个缩写其实也是“原稿”(manuscript)的意思。维克托舅舅衷心赞成这个改变,他说:“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作者,你的这本书还没完成,所以这就是份原稿。还有啥比这更恰当的?”于是马可逐渐从我对外沟通的系统中消失。我对舅舅来说是菲利斯;进大学时,我对其他人来说是M。 S。。几个幽默大师还指出那些字母也是某种疾病的缩写,但当时我很欢迎任何能牵扯到自身的穿凿附会或冷嘲热讽。认识吴凯蒂后,她用好几个名字来叫我。不过,可以这么说吧,那些全都是她的个人财产,而我也满喜欢那些称呼的:像是“小佛”,是用在特定场合;还有“西哈诺”,这个由来我稍后会交代。如果维克托舅舅还活着,依他的思考模式,一定很高兴知道马可终于抵达中国的事实。
  竖笛课进行得很不顺(我的呼吸不愿配合、两片嘴唇没什么耐心),所以我千方百计的快快闪人。结果是棒球比较有吸引力。我在十一岁时,变成那种瘦巴巴的美国小孩,棒球手套不离身,右拳每天要搥打手套一千次。在度过学校某些难关时,棒球确实助上一臂之力。第一个春季加入当地小联盟的时候,维克托舅舅几乎每次都到场为我加油。一九五八年七月,我们突然搬到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去(“千载难逢的机会。”维克托舅舅说,指的是他找到教音乐的工作),但次年又回到芝加哥。十月,维克托买下电视机,让我逃课在家看白袜队打了六场之后还是输掉世界大赛。那正是厄利·韦恩(Early Wynn)和go…go白袜队的年代,也是瓦力·月亮(Wally Moon)和他的射月全垒打的年代。当然,我们两人都支持芝加哥队,但当粗眉男在终场挥棒击出时,却都暗自窃喜。下个球季开打时,两人又回头声援小熊队──那个常出乱子、不中用的小熊队、那个占据我们全部灵魂的球队。维克托是日间球赛的死忠支持者,他觉得口香糖大王(William Wrigley Jr。,小熊队的老板,以卖口香糖起家,故有口香糖大王的绰号)没屈服于人工灯光的滥用之下是符合伦理道德的表现。他是这么说的:“我去看球的时候,惟一想看到的星星是内野的明星。这是阳光闪耀、汗水齐下的运动。阿波罗的马车在天顶盘旋!伟大的球体在美国上空燃烧!”我们在那些年头耗在一起讨论恩尼·班克、乔治·阿特曼,和葛蓝·哈比等人。哈比虽然是舅舅的最爱,但为了符合自己的世界观,他只好宣称哈比当不成好投手,因为哈比这名字意味着不专业(译按:哈比为Hobbie之音译,音同Hobby,业余爱好之意)。诸如此类的搞怪说词是维克托牌幽默的精华所在。从那时起,我就爱死了舅舅的笑话,我完全理解为什么说这些话时必须面无表情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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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宫 1(4)
刚满十四岁的时候,家里人口扩充到三个。多拉·夏姆斯基,本姓卡兹,是个身材结实、四十几岁的寡妇,一头浓密的淡金色头发,臀部紧紧裹在紧身裙里。六年前夏姆斯基先生去世后,她就在中美人寿保险部门担任秘书。她和舅舅相识于羽石旅馆的舞会,当时“月光心绪”正在那里替人寿公司的新年聚餐演奏提供余兴节目。一阵天旋地转的追求后,这对情侣在三月共结连理。这事本身没问题,我也很荣幸能在婚礼中当伴郎。不过,等大势抵定后,我才发觉新舅妈对维克托的玩笑总是笑得很勉强,这让我很难受。我怀疑这是不是表示她有点钝,而欠缺机敏的心思是不是也暗示了两人的结合难有善终?没过多久,我发现原来有两个多拉。一是板着脸孔的男人婆,忙碌能干、信心十足,她具备警官办案的高度效率,利落的巡遍房屋上下,她是脆弱的勇气的守护神、是个万事通、是个掌控全局的大老板。第二个多拉则是个醉醺醺、卖弄风情的女人,是个泪眼汪汪、自怜自艾的纵欲主义者,她会穿着粉红色浴袍在客厅里头跌跌撞撞、晃来晃去,把大吃大喝的东西一股脑吐在地板上。这两个嘛,我比较喜欢第二个她,因为似乎只有那时候她才会对我比较温柔。可是沈溺杯中物的多拉造成一个让我困惑不解的难题:她的崩溃行径让维克托绷着一张脸,而在这世上我最不愿见到的就是我舅舅受折磨。维克托可以忍受脑筋清醒、啰啰唆唆的多拉,她的醉态却引发他的严苛专横跟焦躁不耐,在我看来,他的反应太不合理了,正好和他的本性相反。就这样,好坏持续争战。多拉好,维克托就坏;多拉坏,维克托就好。好多拉创造出坏维克托;只有多拉变坏,好的维克托才会出现。有一年多的时间,我就这样被囚禁在如炼狱般的机械状态之中。
  很幸运,波士顿的公车处提出的和解方案非常丰厚。维克托算过,这笔钱够应付大学四年和普通的生活花费,而且还会有多余的一些钱让我过过所谓的现实生活。头几年,他小心翼翼地保管这笔款项。他很乐意自掏腰包养活我,而且以这份责任为傲,根本没打算动到这笔钱。但如今多拉出来亮相,维克托改变了原定计划,把累积了一大笔的利息和那笔多余的钱全数领出,供我进新罕布什尔的私立寄宿学校就读,以为这样就能扳转自己计算错误的后果。因为既然到头来多拉未能如他预期胜任我的妈妈,那么他觉得没有理由不另寻解决之道。当然,可惜了那笔多余的钱,不过除此之外也没其他办法。每当面临必须在现在或以后间做抉择时,维克托一定会选择现在;对一辈子都卡在这种冲动的逻辑中的他来说,现在当然才是惟一合理的选择。
  我在私立安申男子高级中学待了三年。第二年回家时,虽然维克托和多拉已步上分手一途,我却没有理由再转学,所以暑假结束时还是回新罕布什尔去。维克托对离婚的事含糊其词,我一直没弄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提到什么消失的银行户头和碎掉的碗盘,然后又说到一个叫乔治的男人,其实我很怀疑这人会真有什么干系。但既然事情已经告一段落,而回复独身的舅舅好像也不怎么心痛反而显得如释重负,我也就没逼他把详情说出来。虽然维克托从婚姻大战中幸存,却不表示他没有受伤。他外表邋里邋遢、有碍观瞻(钮扣脱落、衣领生污、裤脚磨损),连笑话都浮现愁闷几近辛酸的特质。这些征兆已经够糟糕,但我最担心的还是他健康的衰退。他常在走路时绊倒(膝盖莫名其妙地打结),或一头栽进家具里,有时又完全忘记自己置身何处。我知道和多拉共同生活对他造成了伤害,但一定还有其他原因。为了不让自己胡思乱想,我说服自己相信舅舅的毛病是因为心理障碍而不是身体有毛病。也许这想法当时是对的,但现在回想起来,很难不把那年夏天看到的症状跟三年后让他送命的心脏病联想在一起。维克托什么都没说,但他的身体打密码传讯息给我,而我却没采取必要的手段或运用智能去破解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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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宫 1(5)
回芝加哥过圣诞假期时,危机好像已解除。维克托的精力恢复大半,突然开始做起一番大事业。九月他和何威·唐恩将“月光心绪”解散,另组一个团。三个年轻的乐手加入新乐团,分别负责打鼓、弹钢琴、吹萨克斯风。他们现在自称“月球人”,大部分演奏的歌曲都是自创。维克托填词,何威谱曲,全体团员开口献唱,歌声马马虎虎却各有特色。我回到家时,维克托这样宣告:“告别旧爱。告别舞曲。告别烂醉婚礼。在这个大时代,我们要扬弃过去千篇一律的演出。”他们的表演的确独特新颖。隔天晚上去看演出时,我觉得那些歌曲犹如天启──充满幽默与活力,以狂欢喧闹的形式呈现混乱脱序,从政治到爱情,嘲弄了一切。维克托的词带着活泼的小调风味,但基调却是史威夫特(Jonathan Swift英国讽刺作家,重要著作有一七二六年出版的讽刺小说格列佛游记)式的挖苦讽刺,就像是史帕克·琼斯遇上了叔本华。何威让月球人在芝加哥闹区的俱乐部登台,结果他们从感恩节到情人节每个周末都在那表演。等我高中毕业回到芝加哥时,他们正在规划巡回演出的行程,并与洛杉矶某公司洽谈灌录唱片事宜。维克托舅舅的书就是这样进入故事的。他九月中旬即将上路,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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