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野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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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野怪谈-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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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卷完)

    ps:第一卷结束,写个卷尾语。

    我最擅长的还是写仙侠,仙侠我已经熟透于心,怎样写开头,怎样写吸引人,也都很清楚。灵异,第一次写。嗯,或者说是第一次想写一本完完整等的灵异。以前也写过两个灵异开头,不过都是写了两三千字就不想写了,主要就是因为我找不到灵异小说的吸引力在那里,我抓不住重点。

    像盗墓笔记与鬼吹灯一流,无论是人物特色还是背景都挺吸引人的。这两本书我都看过,当然,也只是瞧了瞧开头,之后就看不下去了。其它的灵异一类的书,我是真没完整读过一本,都是零散的点击两章,看了也不过脑子,眨眼就忘。

    嗯,不说写作问题了,大家瞧着也没劲。

    还是说说这本书的剧情问题。

    第一卷,我原本是想写四个片段,不过写完这第三个片段,我就烦了,不想去写第四个片段了。这几个片段,短小细,并不吸引人,我原本也只是想用这几个小片段写几个特色的人物镇场子。

    第一个片段,写的是苏瑛与秦飞。

    第二个片段,主要是想写唱师,不过这个人身上着墨不多。当然,以后会详加叙述。

    第三个片段,写的是小飞飞。我不喜欢云飞这个名字,太烂,我起名没啥天赋,随便乱扯。至于特穆尔一家,以后在藏北那一卷会提到,这里暂不叙述。云飞也就是男二号,以后会详写。男三号也差不多想明白了,应该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洋人青年,很奇葩的一个玩意,就像盗墓里的胖子,都是扮演小丑来活跃气氛的。

    希望大家看了也能理清剧情,我的表达能力不大好,所以在这里给大家梳理一下。下一卷,背景应该是东北吧,第一卷的人物也基本不会出场,主要是有新人物。当然,第一卷人物并不是来打酱油的,以后的卷章里肯定有。

    第二卷我还没怎么想明白,还有,我会尽量把一个场景写的长一些,不再这样短小细,可我水平着实有限,写着写着就写崩了。如果是这样,大家也体谅一下。一章三千字,又不能升级练功,很难凑字数啊。

    ok,本*丝人穷且瘦,全靠大家支持了。
第一章 采参客
    江南水田,一个老头正在抓泥鳅。

    老头年龄有六七十岁,身子骨看起来很是硬朗。他撸起裤腿,露出结实的小腿肌肉。水田里的野生泥鳅、黄鳝都很鲜美,不过这玩意滑不溜秋,一般人都是用电捕器电鱼的,而老头却是用手抓。

    我小时候也捉过泥鳅,那时候是捉泥鳅总是会不经意的用指甲掐伤了泥鳅,被指甲掐伤的泥鳅过不了多长时间就死。老头双手伸进水中,碰到泥鳅就用两指去夹,能轻易的夹住滑不溜秋的泥鳅。碰到黄鳝,双手更是快如闪电,嗖的一下就把黄鳝扔进旁边的塑料桶里。

    “老吴,吃不吃雪糕?”我在田埂上喊了一嗓子。

    我只知道这老家伙姓吴,具体姓名倒是不清楚。我之所以来找他是希望让这老东西陪我走一趟东北。十年已过,我的性命危在旦夕,说不定哪天就蹬腿了,我也不得不冒一次险,去东北盗墓。传说长白山的天池底部有一座水府,里面有长生不老神药,我的目的就是这个。

    老吴以前是个采参客,顾名思义,就是在深山老林找人参的。

    人参,也就是棒槌,上了火候的山参还是很值钱的,那些人为养殖的,火候只有一年两年的,就不值钱了。

    老吴以前和一群采参客曾经看到过天池底部的水府,不过却被天池水怪袭击,活下来的就只有他一个。老吴也是害怕的紧,竟然千里迢迢的跑到江南来。实际上怪物也没有什么好怕的,可这老东西就是不陪我去。我是软磨硬泡,答应事成后给他八百万,可这老东西就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脾气倔的很,说不去就不去。

    ……

    我手中提着一塑料袋雪糕,心里就跟这雪糕一样,哇凉哇凉的。这些年来忙忙碌碌,钱有了,命却快要没了。钱有个屁用,都不能让我多活几年。想到这里,忍不住一把辛酸泪啊。我要是死了,我千辛万苦弄来的钱还不知道要便宜谁呢。我只有两个妹妹,我要是一死,傻子三妹有钱也没用,留给小妹?那是不可能的,她都已经嫁人了,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我可不想把这钱留给我那便宜妹夫。

    我旁边有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背着米奇牌小书包。

    她叫小草,是我收养的孤儿。这孩子命薄,刚生下来就被父母扔到了垃圾堆里,我也就把她捡来养大了。当初收养她也不是没有一点龌龊心思,我心想我都是个三十岁的中年大叔了,可连个老婆都没有,我是想把她养大了当老婆的。

    小草模样生的水灵,看着就喜人。

    她小时候,我都是搂着她睡觉的,那小身子软乎乎的。不过这丫头长大了,就不愿和我睡一个被窝了。小草平日里挺乖的,去年还给我买了生日礼物,是一把剃须刀,把我给感动的,泪流满面。曾经何时,俺也年轻过,可现在都成胡子拉碴的大叔啦。

    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所以,我要找到不死神药,我要返老还童,想特穆尔一家那样,长生不老!

    小草说:“叔,这老头不去就不去,还非得请他?”,小草嘟了嘟嘴。她的右眼戴着眼罩,像是独眼海贼一样。这孩子被遗弃在垃圾堆时,被乌鸦啄走了一只眼睛。小草用手指刮了刮脸蛋,对老吴道:“都这么大个人了,竟然还害怕,真是羞啊羞……”

    老吴笑说:“小姑娘,你不用激我,东北我是如论如何都不会再回去的”。

    ……

    老吴捉了一桶黄鳝泥鳅,晃悠悠的回家,嘴里哼着小曲,沐浴着清风,真是好不爽快。他已经年龄很大了,不想去挖什么墓,斗什么水怪。当年在长白山天池,要不是自己体魄好点,早就跟同伴们一起喂了水怪了。

    想到年轻时在东北的日子,心神不由一阵恍惚。

    那时候年轻气盛,在东北老林里练就了徒手抓红狐的手段,刚刚捉泥鳅就是用的这手法。红狐是一种速度极快的狐狸,踏雪无痕,别说用手抓,就算是用枪打也打不着。老吴的这手法练了得有十来年,这也是我非得让他跟我去的原因,这个强援说什么也是得拉去的,碰到水怪时,还能把他当肉盾,多好的事啊。

    水田的尽头是个江南小村。

    老吴家有三间水泥平房,还有一个大院子。院子里有口大水缸,里面没有水,而是有一条大蟒蛇。老吴生平没啥爱好,不好钱不好色,就是爱吃。天南海北,稀奇古怪,水里游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他都喜欢吃,尤爱吃田鼠。老吴说:田鼠红烧了,吃起来跟兔子肉一样。

    这条大蟒蛇就是老吴为自己准备的美味。

    蟒蛇有碗口粗,两米多长,缠绕起来有一大圈。老吴每日用鸡蛋喂养蟒蛇,还给它灌酒,跟伺候亲爹一样伺候它。

    老吴把塑料桶里的泥鳅倒进盆里,加一把盐,掏去泥鳅上的粘液。这些泥鳅被盐巴刺激的生疼,在盆里打着滚。之后泥鳅用清水淘洗干净,就可以炖泥鳅汤了。泥鳅没有肠子,全身上下都是肉。别看着玩意黑不溜秋,可味道那是极鲜的。我小时候就经常吃泥鳅,特养人。

    吃饭的时候,老吴又喝了几两小酒。

    我瞧他日子过的滋润,让他和我一起去冒险那就更加不成了。不过也不是没有法子。

    老吴正喝的兴起,忽然听到门外有车声。他往外一看,一辆面包车驶到院子里,车门打开,冲下来两个虎背熊腰的青年。这两人二话不说,冲到屋子里,抡起棍子就把他给敲晕了。

    “老板”。

    这两个青年都是我雇的保镖,怎么说我现在也是个有钱人。这两人都是退伍兵,体格很不错。一个叫刚子,一个叫东子。

    我踢了踢昏过去的老吴,哈哈一笑:“把这死猪给弄车上去,咱直接开车去东北,还能一路欣赏祖国的大好风光,真是相当不错了”。

    刚子和东子把老吴抬到了车中。

    开车的是一个面有刀疤的中年男人,一脸横肉,看起来凶神恶煞,这是老薛,以前是混社会的。老薛抽了根烟,说:“三四千里路,这可把我这个开车的累死了”,刚子和东子都不会开车,至于我,我只会开碰碰车、自行车。

    话不多说,启程去东北。

    我对小草说:“你睡一觉吧,这一路还长着呢,咱们得在路上跑四五天……”我们会在北京停留一段时间,因为我还要去找个帮手。老吴这时早就醒了,他看到我强行把他带到东北去,气的吹胡子瞪眼。

    “无耻!你还要不要脸?”

    “我要脸干啥,我要命!”

    为了赔偿老吴,也为了让他熄一熄心中的火气,我就带着他去北京城逛了逛。不愧是京城,人就是多。最后我们来到了一家书店。是一家小书店,人气不是很旺。书店的老板是一个英国人,一脸大胡子,胸毛也是旺盛的跟熊似的。他长的更是虎背熊腰,胳膊粗的惊人,一顿饭至少吃六个馒头。

    这个野人般的家伙是正宗的日不落帝国的狼狗。

    他叫亚瑟,号称祖宗是亚瑟王。当然,这点有待考证。唯一能证实的是,这狗熊的祖先参加过八国联军,而且还是个大官,当年在中国抢了不少宝贝。到现在,亚瑟的家里都有些咱们中国的古董。

    亚瑟是个有些奇怪的狗熊。

    人长的五大三粗,却极其喜欢读书。他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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