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兰-吴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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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兰-吴蔚-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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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露出浓郁的生命气息。一些不知名的花儿吐出淡淡芬芳,令人心旷神怡。
  绿洲之民最为好客,更不要说阿库还是生长在这里,一行人受到了最热烈的欢迎。村民虽不知道傲文是楼兰王储,然而见他气派十足,阿库等人对他极是尊敬,料来他大有来头,也将其奉为尊客。
  阿库去向村里最年长的老人打听轩辕之丘所在,一无所获。但却意外得知前几日有两个中原汉人来过垓下,也打听过这个地方。傲文闻报,大吃一惊,仔细问明中原人外貌身形,居然很像是曾有过两面之缘的萧扬和笑笑生。一时间惊疑不定,心道:“姨父说轩辕之丘埋藏着破解黄帝诅咒的神物,是我楼兰最最机密要紧之事,只在历代国王中相传,那萧扬和笑笑生如何会知道轩辕之丘?莫非他们也想得到神物,好以此来掌控我们楼兰国的命运?于阗黑甲武士当日追杀这二人,莫非也是跟神物有关?”一想到轩辕之丘涉及到整个楼兰国的命运,不免十分后悔不该两次将萧、笑二人从自己眼皮底下放走。忙叫来大伦低声嘱咐一通,命他和阿库立即折返回楼兰,将情况禀报国王。
  大伦道:“我们走了,王子身边只剩下两个人,大漠茫茫,如何能让人放心。”当即请阿库从村民中挑了两名可靠的精壮男子阿勇和阿峰,护送傲文王子继续西行。
  这次傲文听从村长的建议,换骑了骆驼。这是因为前面的道路越来越艰难,充满不可预知的危险,骆驼比马匹更能适应环境。而且人乘坐起来平稳舒服,远较骑马节省体力。
  骆驼长着小脑袋、大眼睛、长睫毛,身上棕黄色的绒毛不但很厚,而且与沙漠浑然一体。驼掌扁平,既宽又厚,走路时脚趾分开,不会陷入松软的沙里,因而特别适合在沙漠中行走,然而在戈壁这样的硬地上却很容易损伤蹄子。它的脚上还有一大片厚实的胼胝,等于脚下有块又厚又软的肉垫子,能很好地隔热,行走在滚热的沙石上也不会觉得烫。驼峰则是个贮存养料的仓库,只要让骆驼一次吃饱喝足,在沙漠中可以不吃不喝坚持行走十几天。它还是茫茫沙海中“向导”,它对风沙敏感,鼻孔会开闭,一通风沙,就会紧紧闭合。在风暴未来临之前,它会有所预感,自行趴下,提示主人预先做好防备。
  唯有一点不足,骆驼脚底柔软,到冬天不能像马匹那样刮去草地上的冰雪吃草,完全得靠饲料喂食。不过现在既还不到冬季,沙漠上也没有草地可吃,这缺点完全可以忽视。
  走了几天,傲文渐渐喜欢上骆驼,虽然头脸长得憨态可笑,然而有着伟岸的躯干、稳重的步伐,以及坚韧不拔的毅力,最适合任重道远的艰险路途。
  一路深入大漠。瀚海无垠,萧条万里,别说人影,就连活的动物也没有遇上半只。沙丘的前面是沙丘,后面还是沙丘,处处是沉重的单调,挑战着途人的忍耐的极限。在这样浩荡的天地中,人像一叶孤舟踽踽飘浮,不免感到格外渺小,格外孤寂。而沙漠的神秘和可怕之处在于——即使它是寂静无声的,也绝不是那种空无一物,寂静的背后充满难以想象的企图,以及难以抵挡的阴谋。威胁时时刻刻如影随形。
  某日夕阳时分,忽见到几只苍鹰在一架陡峭的沙梁上飞上飞下,空旋徘徊,甚至远远能望见它们眼睛中锐光发亮。刀郎忙道:“那边一定有尸首。”
  驰得近些,便看到到前面沙丘下半坐着一名灰头土脸的汉子,下半身都埋在沙中,似乎人还活着,所以那几只苍鹰尽管馋涎欲滴,还是不敢冒险扑下去啄食。
  刀郎忙翻身跳下骆驼,抢过去将那汉子挖出来,却见他腹部被捅了两刀,尽是凝固的黑血,已然活不成了。
  傲文见他一身中原汉人打扮,很是惊奇,问道:“你是中原人么?”那汉子勉强点了点头。傲文道:“是谁伤了你?”汉子道:“宝藏……周穆王宝藏……”身子一挺,就此死去。
  阿勇道:“这一定是结伴来大漠寻宝的中原人,起了内讧,他是被他同伴杀死。”傲文道:“你怎么知道?”阿勇笑道:“从我爷爷那代人开始就听说这种事,见怪不怪了。王子,你真相信有周穆王宝藏这回事么?”傲文道:“我可不关心这个。”
  刀郎道:“属下以前当向导的时候听过宝藏的故事,据说最开始是一个商人发现的,他因为财物被马贼抢走,欠下了一身的债,后来被债主逼得没有办法,只好逃入大漠,预备埋骨黄沙,安安静静地死去。哪知道无意中走进了一座废弃的古城,发现了成堆的金银财宝,他不但还清债,还一跃成为大富翁。之后无数人去寻找那座古城,却都是有去无回。”他讲得兴起,旁人也听得入迷,只有傲文对所谓的宝藏之事不以为然。
  几人任由汉人死者留在了原地,无须人力来刻意安葬他,大漠风沙很快会吞噬他的肉体,直至剩下一堆白骨,供后来的寻宝者生火取暖。
  夕阳下的大漠有种特别浓沉的璀璨,金灿灿的辉煌铺天盖地。小伦忽远远见到前面有异动,忙道,“王子,快看,那边有户人家。”
  果见天宇寥廓,莽莽尘寰,沙海极目之处,一道笔直劲拔的青烟升入天空,直指苍穹。斜阳似火,孤烟如柱,气象萧索,一幅雄奇画面。五人精神大振,忙循烟而去。
  行了大约十几里,眼前蓦然出现一小块绿洲——一潭泉水呈现出蓝宝石一般的光泽,水面上浮着几只黑头鸟,水边则生有一片胡杨和红柳,几匹马和一群羊正在林间悠闲地吃草,静谧恬淡,生机盎然,一派诗情画意。
  更不可思议的是,树林边上建有一座黄色土房,围着低矮的土墙。墙体以红柳、芨芨、芦苇、罗布麻等天然植物混合砂土、碎石叠压夯筑而成,比石墙还要坚固,能够抵御大漠最厉害的狂风,正是大漠中独有的“苇墙”建筑。
  院子中只有一棵怪柳树,余处晒满供烧火用的马粪,以致房子四周弥漫着浓厚的马粪味道。一名年轻的蓝衣女子挽着衣袖,正在树下的水井处打水,听到马蹄声靠近,只抬头看了一眼,便又冷漠地低下头去,提了水往屋里去,腰肢一扭一扭地如水蛇般灵活。
  眼前所见,尽为美景,如同梦寐,又仿佛是生命中的奇迹。
  小伦笑道:“原来传说是真的,沙漠的某处真的隐藏着一个美丽神秘的女人。”刀郎见傲文点头示意,便翻身下驼,走近院中道,“我们路过此处的行商,想进来喝口水,暂作歇息,可以么?”
  那女子又提着空桶出来,冷冷道:“水可以随便喝,歇脚、吃饭、住宿都要加倍算钱。”刀郎道:“原来这里还做客栈的生意。”
  蓝衣女子道:“来这里寻宝的人这么多,白吃白住你受得了么?”刀郎便掏出两枚金币递过去,问道:“这个够了么?天色不早,我们想在这里住一晚,明天一早再走。”
  他出手如此阔绰,原以为多少能赢得蓝衣女子的青睐,不料她只是接了金币,道:“够了,你们先自己进去坐。”依旧形容冷淡。
  刀郎问道,“姑娘怎么称呼?”那女子道:“梦娘。”傲文心道:“当真是人如其名,这里的一切还真是想做梦一样。”
  阿勇、阿峰自牵了骆驼去马棚拴好,卸下鞍座、行李,往水袋中灌满水。小伦、刀郎先护着傲文进屋。厅堂并不大,可居然也摆了三张桌子,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傲文道:“想不到大漠中还有这种地方。”
  过了一会儿,梦娘提水进来,面带绯红,一缕卷发被汗水粘在额上,让她显得更加娇媚动人。自到厨下烧水,为五人端来热水洗脸,态度虽然冷淡,照顾客人倒也算周到。
  到晚上天黑时,梦娘做好饭菜端上来,热气腾腾,味道也不错,居然还有一罐羊奶和一瓶香气扑鼻的葡萄酒,酒虽不多,可在这样的地方有这样的美酒,足以解解馋了。
  这石屋除了厅堂外,只有两间小房,一间梦娘自住,一间给傲文几人。五人酒足饭饱,傲文带着侍卫进来客房,阿勇、阿峰则去马棚打地铺。客房里面只有一个石块砌成的大通炕,上面铺了一层羊皮褥子,其他什么也没有。好在傲文几人自己带了上好的毛毡。
  这些毛毡产自楼兰最高明的工匠之手,制作工艺极为复杂,要先将一条称作“母毡”的旧毛毡浸水后在地上铺平,然后在上面铺上三层羊毛及一层蒲草,每一层都要用水浸透,然后用兽皮包起来,紧紧捆住,压实后再摊开,取走蒲草,这样得到所谓的“女儿毡”。再在女儿毡铺三层羊毛及一层蒲草,重复上面的过程。一条上好的毛毡往往要重复多次。傲文等人使用的毛毡的毛更是未曾剪过毛的羊的绒毛,不仅金贵,而且异常暖和,搭在身上,总算可以勉强将就入睡。
  到了半夜,傲文忽然觉察到头顶有异动,蓦然惊醒,本能地去抓身边的佩刀,手不及举起,寒光一闪,两柄刀已经指住了他的胸口。
  屋内火烛大盛,小伦和刀郎都不见了,两名面貌狰狞的大汉举刀站在炕前。梦娘站在门口,手中正抚摸玩弄傲文的佩刀。
  傲文恨恨道:“原来你这里是家黑店。”梦娘笑道:“不错,就是黑店,专门捕捉你们这些贪心的寻宝人的黑店。”忽然间变得爽朗起来,笑得十分放荡,完全没有之前那种冷若冰霜的姿态。
  原来梦娘引诱过不少寻宝人入住,她在饭菜中下了迷药,到半夜时再将这些人制服绑住。昨晚她放倒了三个中原来的汉人,人绑在地道中还没有送走,本来傍晚放青烟是要召唤同伙半夜来运人,哪知道竟被傲文一行看见,寻烟上门,又成了送入虎口的肥羊。
  傲文怒道:“你可知道我是谁?”梦娘笑道:“本来不知道,可我手下阿色刚刚认出了你,你是楼兰王子傲文,值钱得很。”
  那叫阿色的大汉道:“傲文王子,你不认得我了么?上次你带人护送车师粮队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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