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舍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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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舍Ⅲ-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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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不可?你可知‘舍得’二字何解?”白领丽人根本对自己多出来的一个称呼毫无反应,强撑着惺忪睡眼,微微一笑道:“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也就是说,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舍弃什么。你大哥看得很清楚,他想要得到别人的支持,就必须舍弃自己拥有的财富。互惠互利,这不是很不错的一笔交易吗?”

“你……你是说……”刘秀微微愣神,他根本无法把这件事当成一个交易来看待,他大哥明明自诩为孟尝君,门下宾客三千……

“你瞧不起商贾,很多人都瞧不起商贾,可是这是上的每一件事,都可以算作交易。”珠儿纤细白皙的手指抹了抹绛唇,笑的眉眼弯弯,“怎么样?跟我学着,做一个完美的商人吧!也许,你会成为最至高无上的存在哦!”

刘秀连连摇头,商人卑贱的意识在他的心底根深蒂固,一时无法更改。但他确实念书太差,在长安游学多年,也无法有所进益。当他刚想说什么解释时,却见屋内又只剩下他一人,那珠儿见他毫无兴趣,便连一点点时间都懒得浪费,立刻闪入定盘珠中睡觉去了。

轻叹了口气,刘秀把算盘上的灰尘擦拭干净,心想着从明日开始,他大概就要学着如何种田了。

自春陵的祖宅卖掉以后,刘秀和两个哥哥搬到了一座看得过去的茅草屋,勉强够他们三人居住。刘秀的大哥刘縯自是没有跟他们住在一起,他找到买他们祖宅的人,把宅子租下来,表面上一切照旧,继续用祖宅招待那些宗族亲戚江湖豪客,而刘秀和他二哥刘仲则栖居在狭小的茅草屋中。

二哥刘仲虽然无力阻止刘縯变卖祖宅,但他还是留下了许多宅子里的古董,陆续拿出去变卖。刘秀看到他二哥如此,忽然想到了那日被他强买定盘珠的摊主,和他二哥现在何其相似啊!当真是风水轮流转,世事难料。

当然,刘秀是绝对不会出面去卖那些古董的,他多少有些书生意气,可忍受不了在集市上被人品头论足,遭受白眼的待遇。所以他只好乖乖地拿起锄头,没有选择地下地种田。他隐约看得出来,这世道怕是要乱,手里有再多的宅院、钱币、古董也是没有用的,真到艰难的时候,一块上好的玉佩连一口救命的饭都换不到。

他这样每日在田间耕种的情况,他大哥是第一个看不过眼的,硬塞给他许多银两,拍着胸膛说钱不够了再来找他要。可刘秀倒真还不缺钱,但平日里如果让他像大哥一样结识豪士,无所事事抨击朝政,他还真没那个闲心。倒是在烈日当中挥舞着锄头流汗,颇让他心静如水,甘之如饴,比拿着晦涩的书本苦读好上许多。刘縯对这样自甘为农的小弟各种看不惯,经常出言讥讽他没出息,但刘秀每当这时,都会傻傻一笑,浑然不当回事。反而是二哥观察了他多日,最终两人深谈了一番,便不再管他。

他的珠儿再也没有出现过,刘秀很想见她,很想再听她用那种懒洋洋的腔调说话,可是刘秀也有自己的原则,他既然认定了不能经商,便不会轻易低头。

岁月如梭,刘秀一转眼碧昂当了十年的农夫,单薄的身材变得硬朗结实,身长八尺,须眉秀密,苍白的肤色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手上也有了茧子。本来有些莽撞的性格,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磨炼的谨慎温和,再加之自小在长安游学,周身有着一股宁静安详的书生气质浑然不似普通的农夫。

刘秀中的农田,因为他勤于耕种浇灌,所以庄稼的收成极好,颇有些恒产,他今年已有二十六岁,这样的年纪,在寻常人家,孩子都可以下地种田了。周围的乡邻几乎都给他说过亲事,可他一直没有应允,推说由兄长做主。他大哥刘縯是难得一见,每日神神秘秘的不知所终吗,而二哥刘仲则在县城里开了家店铺,很少管他。

为什么不成亲呢?刘秀其实自己也不清楚,在他内心的最深处,还残留着一抹白色的倩影,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年,却没有模糊一丝一毫。

他实在太傻了。

偶尔,刘秀也自嘲。他心里期待的到底是什么,连他自己也没有搞清楚。但他知道,他不想随便遵照媒妁之言娶一个未曾谋面的农家女子。虽然他现在每日下田耕种做农事,可是却打心底里不承认自己就是个普通的农夫。

自从三年前起,连连灾荒,飞蝗肆虐,各地纷纷涌起了绿林军,赤眉军,铜马军等数十支起义队伍。战乱四起,民不聊生,这股不安的气氛,渐渐也要感染到春陵附近了。刘秀把田里的麦子收割干净屯入仓库,不禁开始发起愁来。

他大哥刘縯蓄养了许多宾客,颇有些名声,这天下大乱,又有许多人慕名而来,因为人数激增,刘縯手里的钱粮也有限,这些江湖豪士们的待遇也就越发的艰难起来。有些人就开始偷偷摸摸地从事打家劫舍那种见不得光的行动,更有甚者居然公然打着刘縯的名义,与官府对抗。那些如蚂蟥一般的衙役们,循着味道来找刘家的麻烦,各种刁难,先不说二哥的那家店铺已经被骚扰致关门,甚至连刘秀这里都不放过,刘秀家里囤积的谷粮,大半被衙役们搜走,如果再这样下去,恐怕最后这点收成都会不保。

刘秀忍不住握紧手中的算盘,他已经习惯了把这个算盘随身携带,是不是地摩挲两下那颗定盘珠。“珠儿,你说我该如何是好?”刘秀喃喃自语,话音刚落地他便有些窘迫,他都已经过了及冠之年,怎么还像小时候那样毫无主见?

可刘秀这些年中已经习惯了这样毫无回应的结果,自问自答道:“有衙役的插手,这些谷子肯定是没有店铺敢收,只好运到新野去,正好还能投奔二姐夫,避开大哥这边混乱的状况……”刘秀一边说,一边觉得忽然手底下的定盘珠竟然自己转动了一下,心脏猛然巨跳,刘秀屏住呼吸,果然在下一刻听到了那久违的慵懒声音。

“咦?终于想通了?不再做农夫了?”

刘秀循着声音看过去,只见珠儿正倚着仓库的门,像是刚从睡梦中清醒过来一般,睡眼蒙胧。时间在她的身上仿佛静止了一般,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依旧风姿绰约,白衣皎然,冰肌玉骨。刘秀的心脏忽然间有些钝痛,应该是终于明白了什么,但他来不及细想,便扬起了脸上温文尔雅的笑容,轻笑道:“珠儿,只是暂时不种地了而已,卖掉了谷粮,明年开春还是要继续的。”

珠儿举袖掩唇,杏目微弯地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说道:“无知稚子,这等世道,你只要一走,这田地宅院就会被他人占去,你还想来年耕种?真是天真。”

刘秀被她说得一僵,但也不得不承认这话说得很有道理。现在生逢乱世,房契地契只不过是一张废纸,谁手里的刀剑锋利,便谁是老大。刘秀本以为自己过了十年,能成熟了许多,可珠儿依旧一口一个无知稚子,形容得他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问道:“那……那你说如何是好?”

珠儿微微一笑,顿时艳光四射,整个毫不起眼的仓库仿佛都因她的这一笑,变得富丽堂皇了起来。只听她胸有成竹地说道:“我觉得你的计划很好,把谷子运到新野去卖。不过这过程我来教你,这经商之道,里面的学问可大着呢!”

“这……这应当不算经商……”刘秀虚弱地抗议着,但看着珠儿褪去睡意,灵动起来的摸样,终究没有抗争到底。

反正他都是要去新野卖粮的,能有珠儿和他一起去,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刘秀收拾了东西,把带不走的物事都找了个地方,深深地埋了起来。珠儿竟然也一直没有回到定盘珠里休息,而是一反常态,兴致勃勃地传授他经商之道。刘秀本有些看不起商贾,觉得那些商人并不是付出了辛勤的劳作,而只是把货物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就能赚取暴利变成富豪。但在珠儿活泼风趣的讲述中,他也渐渐扭转了这个概念。

做贩运贸易谓之“商”,坐售货物为“贾”。商人这个称呼始于周朝初期,因为商朝的商业十分繁荣,商朝的遗民善于经商,所以这些商遗民的经商者便被周朝人通称为商人。这在周朝是一个带有轻蔑歧视的称呼,等同于歧民,。所以即便是商人富甲天下,也没有人能看得起,也许便是源自此处。

这一路上,刘秀根据珠儿的指点,安排车马运输,招募车夫,躲避穷寇,打点差役……这短短的十几天,完全要比他下地种田要累得多。他也能接受了为何商人会得到报酬,毕竟也付出了辛苦,索求回报也是理所应当的。

好不容易到了新野,刘秀本想在姐夫家休息休息,却被珠儿赶出来打探消息。经商最重要的就是各地的情报,而刘秀也费了些心思,打听到附近的大都市宛城的粮价飞涨,若是把粮运到那里去卖,还能翻上一番。

刘秀大喜,计划着完全可以在宛城联系卖家,然后他回老家收购谷粮,倒卖之。他已经颠覆了自己本来的想法,收购乡亲的粮食时,它可以把收购的价提高一些,远远高出春陵县粮店的价格,那么这件事对乡亲们有好处,对他也有好处,双赢的事情,为何不做?

刘秀觉得以前的自己果然太过于死板,如果早一点想通,他便可以帮助更多的人致富。他兴冲冲地把想法和珠儿一说,后者却挑了挑秀眉道:“先不要急,你不觉得宛城需要大量的谷粮,这个情报里蕴含的深意吗?”

刘秀一怔,随即拧紧了长眉:“也是,如果宛城的粮价高出太多,那么春陵早就有人做这个倒卖的生意了。也就是说,粮价飞涨是最近才产生的,那么根源定是有人大批收购谷粮,才引起粮价飙升,那么这个人为什么需要大批的粮食,想必应该是预谋起兵造反……”刘秀本就是聪慧之人,在被珠儿点拨之后,对商贾之道颇有见地,这样一步一步被他推导,竟是猜出了事情的真相。

“你说的没错,看来宛城是有人要征兵,所以才会屯粮。”珠儿星眸闪烁,也有些讶异刘秀的天资聪颖,这人读书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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