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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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瞳- 第4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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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

在跑过一段下坡路之后,彭飞的身体突然停了下来,庄睿一时没收住脚,往前多跑了几步。

庄睿以为彭飞是撑不住想休息了,喘着粗气得意洋洋的说道:“怎……怎么了?跑……跑不过我了吧?”

虽然身体不会感觉疲劳,不过庄睿的心脏可是禁受不住这种高强度急行军,是以在站住脚之后,连连的在大口喘着气,身上的迷彩服,已经全部被汗水给浸湿了。

彭飞的模样也不比庄睿好多少,头发已经湿的一缕缕的搭在了额头上,停下脚步之后,彭飞拿出他那把小刀,将快要遮挡住眼睛的头发,都给剃去了,那样子让庄睿颇为好笑。

不过彭飞的呼吸就没有庄睿那么急促,脸色似乎也没太大的变化,在整理完头发之后,他的眼神一直紧盯着前面的几棵树木。

“怎么不走了?”

庄睿掏出水壶喝了几口水,狐疑的看向彭飞,他也看出来了,彭飞现在的状态,比自己要强多了。要知道,彭飞可没有灵气梳理身体的。

“你看几棵树,似乎有点不对……”

彭飞用眼神示意庄睿看前方。

“没什么不对啊,就是长歪了一点而已……”

庄睿看了半天,发现那几棵树都不怎么高,并且长的有些倾斜,不过这在森林里都很正常啊,就是盘绕在一起行那周公之礼的造型的树,都曾经有人拍到过照片。

“不是,那是曾经发生爆炸留下的痕迹……”

彭飞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虽然这爆炸或许过了半个多世纪。但是他依然能从那些树上看出点蛛丝马迹,之所以停下脚步,是彭飞怕前面埋有地雷,万一不小心趟上去,那多少条命也不够送的。

虽然这种可能性并不高,因为在这半个多世纪里,肯定会有无数动物经过这里,即使有地雷,可能也早就被引爆了,只是这关系到身家性命,彭飞不得不慎重对待。

野人山在早先的时候,是属于中国云南境内的,不过后来英国人横插一脚,划归给了缅甸,而野人山的名字,是由于这里山大林密,瘴疠横行,据说原来曾有野人出没,所以这片方圆数百里的无人区,才被称为“野人山”的。

而缅甸语中,野人山意为“魔鬼居住的地方”。

在野人山深处,山峦重叠、林莽如海、树林里沼泽绵延不断、河谷山大林密、豺狼猛兽横行、瘴疠疟疾蔓延,无论是缅甸或者中国,都将这里视为一个十分危险的地方。

而野人山被世人所知,则是在前不久,电视里播出了纪念当年远征军在缅甸作战的节目之后,才被国人所认知的。

当年中国远征军第五军1万5000人翻越野人山,到了印度之后,却只剩下三四千人,零头都不到,随军撤退的40多名妇女,生还的只有4人。

而整个中国远征军入缅参战的10万总兵力当中,当时为战斗而牺牲的中国军人约1万多人,却有5万人死在了野人山。

野人山不单埋葬了数万中国军人,日军在这里也没讨到好,曾经有日军三个师团四万大军也失踪于此,未曾出山。

可以说。这座方圆数百里的大山里,那是白骨累累,近10万人丧命于此,所以彭飞心里一点都不敢掉以轻心。

其实在二战时期,对于地雷的应用并不是很广泛,那些败兵溃将们,那还顾得上去埋地雷阻扰追兵,都玩命的往深山里面钻,嗯,说送死或许更恰当一些,杜聿明的这个决策,直接葬送了数万大军。

“没事,走吧,庄哥,看不出来啊,您还真是个长跑健将呢……”

彭飞在附近检查了一圈之后,脸色放松了下来,半真半假的和庄睿开起玩笑来,他心里还真是有点佩服庄睿。

要知道,刚才那一通急行军,彭飞几乎使出了全力,这40多分钟可是跑出了六七公里远了,虽然只是在野人山的边缘,地势并不是很难走,但是庄睿能一步不差的跟上,还是让彭飞另眼相看了。

在知道庄睿的耐力不差于自己之后,彭飞前行的速度,明显的放缓了下来,因为到了这里,已经算是真正进入到野人山里了,这些地方或许在半个世纪中都没有进入,参天的大树使得密林里的光线极为阴暗。

在两人继续前行的时候,彭飞手里多了根长树枝,不时在前面探着路,他这是怕有陈年积累下来的枯枝形成沼泽深坑,并且也有打草惊蛇的功效。

庄睿就看到有好几次在彭飞树枝的拨弄下,几条长满了花纹的蛇,钻入到密林深处。

由于茂密树木的遮挡,密林中的空气质量也变得很差,在又走出两三公里之后,彭飞从迷彩服口袋里掏出一个瓶子来,倒出两粒药丸,自己先吞服了一粒,然后递给了庄睿。

第500章 野人山(4)

“这是什么药?”

庄睿把这粒淡黄|色的药片丢入到嘴里之后。才问向彭飞,药片入嘴,有股子苦涩的味道,庄睿连忙拿起水壶喝了口水。

“奎宁片……”

彭飞随口答道,见到庄睿一脸不解的样子,又说道:“也叫金鸡纳霜,是防治恶性疟的,对于这些瘴气,也有点作用……”

在庄睿和彭飞前面的丛林里,弥漫着淡淡的氤氲的雾霭,由于被林间茂密的树木所掩盖,这些瘴气经年不散。

不过现在还算是好的,如果是在雨季,大雨将那些腐朽物冲刷出来,那雨林里根本就没有办法停留的。

“咱们大概走了多远了?”

庄睿向四周看了一下,这丛林除了好像树木又密集了一些之外,和初入森林时,似乎没有什么两样,更不用谈去分辨东南西北了。

“应该还有十二三公里的距离,不过这后面肯定难走,庄哥。您确定还要前行?”

彭飞拿出一张帕敢地图看了一会,脸色很凝重,因为他发现指南针居然在这里失去了效果,再往前行的话,就要依靠头顶上被树木遮挡住的太阳,来分辨方向了。

“去,干嘛不去啊,都来到这里了……”

庄睿在这丛林里穿行了两个多小时了,除了见到几条蛇之外,所谓的豺狼虎豹,连个影子都没见到,似乎并没有什么危险,这让庄睿信心大增,并且看这一路行来的样子,这里肯定是人迹罕至,说不定那批黄金真的还留在原地呢。

庄睿身体里的冒险因子此时也被激发了起来,儿时可是看鲁宾逊历险记长大的,现在能这么好的机会进行一次丛林探险,庄睿怎么可能放弃呢,危险?似乎倒现在还没出现。

这世上喜欢冒险的富豪可是不少,不说中国的那位房地产大亨,连续攀登了几次珠穆朗玛峰,就是国外第一位成功完成单细胞繁殖的那个亿万富翁科学家,也经常独自一人开着他的游艇深入到大洋之中。

探险现在宛然成了富人的游戏,别的不说,就是那些装备都不是一般驴友能玩的起的,深圳的那位房地产大亨。爬一次珠穆朗玛峰所耗费的金钱,都是以上百万美元来计算的。

“好吧,庄哥,下面的路要小心了……”

彭飞见到庄睿执意前行,没有再说什么,而是从背包里取出两个简易的防毒面罩,递给了庄睿,教他戴在了脸上。

这片瘴气区不知道有大的面积,仅靠那奎宁丸是肯定不行的,还好彭飞早有准备,这种可以供养半个小时的防毒面罩,他一共带了四个。

“咔嚓……”

就在庄睿刚迈出脚步,突然踩到了一个东西,脚下一滑差点摔倒在地。

“什么玩意?”

庄睿用树枝拨弄了一下,待得看清楚那物体之后,吓得连连退后了几步。

那赫然是一个死人头骨,下巴处的骨骼已经不见了,只剩下天灵盖和两个黑洞洞的眼眶,在这阴暗的环境里,显得异常的诡异。

一条长着三角头,身上分布着红黑黄白四种颜色。大约拇指粗细的蛇,从那眼眶里钻了出来,似乎不满庄睿打扰了它的居所,昂起头来,对着庄睿“嘶嘶”的吐了下舌头,才重新钻入到那厚厚的枯叶中,消失不见了。

“操,不咬人吓唬人啊……”

庄睿心脏只感觉到一阵“咚咚”直跳,幸亏自己退的快,否则真没咬上一口,说不准就会丢了小命,谁知道灵气对毒素有没有治疗作用的。

不过现在大话说的太满了,庄睿还是小心的跟在了彭飞的后面,向野人山深处走去。

越往前走,两人前行的速度变得越来越慢,因为山势逐渐变得陡峭了起来,并且蛇虫也突然增多了,时不时在一些低矮的树梢上,就能看到挂着一条五彩斑斓的毒蛇,有好几次要不是彭飞手疾眼快,恐怕在前面探路的他,早就被咬到了。

至于死人的骨头,庄睿更是见到了不少,草丛里不时就可以看见倒毙的尸骨,至于衣服什么的早就腐朽了,也没办法辨认出他们的身份,不知道是当年的远征军将士,还是失踪在野人山的日本鬼子。

一路走来,庄睿终于相信了这野人山埋骨十万的说法。有几处充满了瘴气的地方,如果没有防毒面罩,恐怕真的很难通过,相信当年的那些溃败的部队,装备肯定没有自己二人好。

“庄哥,休息一下吧……”

彭飞看了下手表,此时已经是下午一点钟了,他们整整走了四个多小时,而距离藏宝地点,应该不是很远了,还有两三公里左右的路程,不过这两三公里,看样子还要走上一个多小时。

此次野人山之行,远没有想象中的顺当,恐怕搞不好要在山里过夜了。

不过彭飞真的是没有想到,庄睿的身体素质居然如此之好,看他现在的模样,比自己还要轻松,并且在探路的时候,那个重七八斤的干粮口袋,也被庄睿背到了肩膀上,算是冲锋枪和子弹夹,庄睿的负重已经超过20斤了。

“好。吃点东西吧……”

庄睿左右看了一下,这里是个山坳,大约有两三百平方米大小,中间有个四五十平方的积水潭,两边都是陡峭的岩壁,前方只有一条狭窄的小道通往未知的前方。

“哒……哒哒……”

突然彭飞举起了手中的枪,对着四五十米外的一棵大树扫射了过去,把刚准备坐下的庄睿惊的跳了起来。

“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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